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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昌市住房公积【金贷款管《理办法?       第】一条  《为规:范全市住《房公积金《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!为支:持缴存?职工解决住房问题】防范贷款风险—根据国务院住—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、!中,国人民银行个—人住:房贷款管《理,办法等法律法—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!本办法   第二】条  ?本,。办,法适用于本市行【政区:域内: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】住房贷?款(以下简》称“住房公积—金贷款”)的管理工!作 :   第三条  住!房公积?金贷款是指以住【房公: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!商业:银行(以下》简称“受托》银行”)按》政策规定发放—给住房公积金缴存职!。工用于其家庭购【买、建造《、翻建或《大修普通自住住房和!改善性住房》的住房消费》贷款   住房【公积金贷款》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!贷贷款担保的—原则 ?。  第四条  【市,住房公积金管—理,中心(以下》简称“管理》。。。中心”负责全市住房!公积金贷款的—管理运作并履行下】列职责   (【一)宣传和贯彻执行!国务院住房公—积金管理条例等【法律法?规规定的住房公【积金贷款政策—为缴存职《工,提供政策咨询—维护缴存职》工依法应享有的住】房公积金贷》款权利;   (】二)编制并执行【。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!;   《(三:)负责?。住房公积金贷—款的受理、》审批、发放及回收】等管理工作》并监督?。贷款的用途;   !(四)编制住—房公积金贷款计划执!。行情况的报告; 】  (五)承办【市住房公积金—管理:委员会(以下—简称“管委会”)】决策或授权办理的其!他,住房:公积金贷款事项  !   第五条  管!理中心依据国家住】。房信贷政策和—住房保障政策规定】为购买家庭》首套自住住房—或第二套改善型【。。普通自住住房—的缴存职工办—理住:房公积金贷款  】。 第六条《  住房公积金贷】款的: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!   第七条 【 具有完全民—事行为能力的住房】公,积金缴存职工—购买、建造、翻【。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时!可申请住房公—积,金,贷款缴存职工直系亲!属可:。共同参贷《。   第八条  】申请住房《公积:金贷款应同时—具备以下条件 【  (?一):具有合法有》效的身份证明及户籍!证明; 《 , (二)《连续足额缴存公【积金:6个:月(含)以上且缴存!状态正常由本辖【区,以外的住房》管理:中,心转入的转入的【缴存期?限与本中心缴存期】限可以合并计算【;   (三—。)有稳定的》职业和收入有偿还】贷,款本息?的能力无不良—信用记录;   】(四)购买普通【自住:住房的购房行为发生!在三年之内且—所购住房已》签订:经住房?和城乡建《设部:门备:案,的房屋买卖》合同(协议》),首付资?金达到国家规定比例!;,购买:二,手房的购房》行,为发生在三年之内且!已,取,得不动?产所有权证;建造、!翻,建、大?修自住住房的其【行为发生在三—年之内且有规划【、,土地、建设》等部门的批准—。。证件:所需费?用,概预算、已支付规定!比,例的付款凭证; 】  (五)本人及】配偶均无《尚未:结清的?住,房公积金《贷款;   —(六)能提供—管理中心认可—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!; :。  (七)管理【中心规定的其他【。条件   第九】条 : 职工在异地—。。缴存住房公积—金在户籍地(—金昌)行《。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!房的提供近6个月缴!存,流水、?异地贷款情况—证明可以申请住房】。公,积金贷?款  ? ,第十条  缴—存职工在本地商业】。银行有住房贷款【按时偿还一年—以上尚未结清—的,可以申请转为住房公!积金个人贷款  】 第十一条  管】理中心应《在管委会批准的最高!贷款:额度内结合借款申请!人及其配《。偶的年龄、》收入、月还款能力】、,信,用状:况、负债情况、最高!贷,款年限?以及:所购建?住房:情况等综合确定可贷!额度   在保证】借款人基本生活费】。用的前提下月还【款额与?月收入比上限—控制在5《0%-60%之内 !  :第十二条  住房公!积金贷款《期限最?短不得低于》1年最长期限—为30年且不—得超:过借款人法》。定退休年龄后5年 !  第十《三,条  住房公积【金贷款利率》按照贷?款,发,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!定的当期住房公【积金个人住房贷【款利率执行 —  已发《放的贷?款期限?为,。。1年的遇法定利【率调整不分段计【息;期限在》1年以上的遇—法定利率调》整当年不执》行新利率于次年【1月1日起开—始执行同《档次最新法定利率】   已办》理贷款手续》但未发?放的贷款,贷款发放!后直接执行新的法】定,利率  《 第十四条  住】房公积金贷款按【下,列程:序办理   (【一)借款申请—人向:管理中心提交—规定的申请材—料,;   (二—) 管理《。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!之日起在《10个工作》日内完成对》贷款申请《的审核并做出准予】贷款或不准》贷款: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及!时办理抵押担—保等手续;不准予贷!款的书面通知申请】人,并说明理由; !  :(三)审核准—予贷款?的手续管《理中心应在不动产】登记证明收执之日】起5个?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!放   第》十五条?  申请住房公积金!贷款应提交下列【材料   (一)借!款,人及其?配偶身份证明(居民!身份证、户口簿以】及其他?有,效证:明);?   (二)合法有!效,。的购买、建造、【翻建、大《。修自住住房证—明,;   (三)首付!款,支,付凭证?或契税完税凭证;】   ?(四)个人征—信报:告,;  ? (五)管理中【。心,规定的?。有效担保材》料;   (六)】管理中心《规定的其他资—料,   ?。第十:六条  住房公【积金贷款担保—责任范围包》括住房?公积金个《人贷款?本息、罚息、违【约金、?损害赔偿金和实现】债权等费用 —  第十七条  】借款人申请住—房公:积金贷款原则上应】采用所?购,住房抵押担保方式】借款人也可结合【本人实际情况—采取质押、保—。证等其他《担,保,方式   》(,一)住房《抵押担保   抵】。押是指?借款人在《本市行政区域内【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!大修自住住房时可】以其自?有、共有或者第【三人:财产作为抵押物的一!种,贷款担保方式贷款额!度不得高《。于抵押财产的价值并!由管理中《心根据?抵押财产情况确【定贷款额度  【 借款人以共有【产权房屋设》定抵押?的须征得其他共有】人的书面《同意并签订抵—押合同?办理:抵押登?记   借》款人建造《、翻建、大修自住】住房以?现自有住房抵押担】保为主   作为】贷款:抵押物的房》产,。在抵押期间遇有【政府征?收时借款《人应事先通知—管理中心征收补偿】费用应优先用于偿】还公积金贷》款全部还清贷款【有困:难的需按管理中心要!求重新提《供抵押物或提供【管理中心认可的其】他担保   (二】)质押?担保   借款【人可以?用凭证式国债、【定期存单《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有!价,证券作为质》物借款人采用—。有价:证券质押担保的有】价,证券金额不得低于】。借款金额本》息借款人必须与【管理中心《、受:托银:。行签订书《面质押?合同按有关法律规】定办理登《。记手续将有价证券交!由管理中心保管  !。 (:三)保证担保   !1.保证人的担保】方式一律为连—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!。人,必须是经管》理中心认可》。的具:有代偿能力的自然】人,或法律允许提供【保证担保《的各类?单位借款人提供自然!人保证担保的其【须属于正常缴存【住房公积金的—人员且无不良—信,用记录同时为防范资!金风险借《款人及保证》人个人账户中的【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!由管理?中心予以《封存:以作为?。联保:   2.》住房置?。业担保公《司担:保,借款人可以选择管】理中心认可的住房置!。业担:保公司?。提供连?带责任保证担保  ! 住房置业担—保公司必须具备相应!的担保能《力并按担《保总:额一:定比:例缴纳?相,应的保证金至管理中!心贷款?。保证:。金专用账户中 【。  :发生借款人违—约,情形管理中心—可直接划转保—证人住房《公积金?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或!担保公司保证金【用于清偿借款—本息及罚息划转后管!理中心及时书—面通知保证人—或住房置业担保公司!以便于其行使—追偿权 《 ,  第十八条  】管理:中心应当《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!贷款协议,明确委】托,事项及双方的权利】和义务   第十九!条,  :管,理,中,心应当建立住房公】积金贷款面签制【度 :  第二十条  管!。理中心应当加—强对贷款的审核审】批管理,建立初【审、:审核:、审批的三级—贷款审批制》度   第二十【一条  管理—中心应?当加强对借款—合同的管理,规【范借:款合同?主要条款,对借款】合同填写的准确性和!完整性?开展日常性审查 】  :。第二十二《条  管理》中心应?当负责贷后检—查、风险监》测、:贷,款回收、担保债权】管理、借款合—同变更、逾期贷【款,催收、不《良贷款处置、—贷款档案管理等工】作,确保贷款资金安!全   第二—十三条 《 借款人应》。当按照借款合同约】定偿还贷《款,本息贷款《期限为1年》的实行?到期一?。次还本付息利随本】清;:贷款:期限在1年》以上的实行按月分】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!人可选择等额本息】或等额本金还—贷,方式  《。 第二十四条 【。 借款人《申请变更借款—。合同的须经借贷双方!协,商,。同意经?管理中?心同:意后依法签》订变更协议变更【协议生效前原合同】继续有效《   在借款—合同履?。行期内借款人可按】照借款?合,同约:定部分?或全部提前偿—还贷款?本,息  ? 第二十《五条  借款人【在借:款合同履行期内【发,生下列?情形之一的管理中】。心或受托《银行有权对借款人】。、担保人采》取一种或《数,种债:权保护措施借—款人应承《。担全部违约责任【   (一)借【。款人采用欺》诈手:段隐瞒?。真实情况提供—虚假证明材料骗【贷的;  》 (二)擅自改【。。变贷款用途的;【   (三)借【款人未按合同约【定的还款计划连【续3:个,月或累计6个—。月,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!或在合同到期后未】归还贷款本息的; !  (四)借款人】因诉讼?发生经济《纠纷不能《正,常履行偿还贷款本息!义务的; 》  (五)借款人死!亡、宣告死》亡、宣告失踪—或丧失民《事行为?能力无继承人、受】遗赠人、法》定代理人或其已继承!财产的法定继—承人、受《遗赠人、法》定代:理监:管人拒?绝履行借款合同【的;:   (六)抵押】人未经管理中—心书面同《意将抵押物拆迁、出!售、转让、》赠与等擅自处分的】;   (七)借款!人拒绝或阻》挠管理中心、受托】银行:对贷款使用》情况进?。行监督检查》; :  (八)保—证人违反保证—合同:或,丧失保证《。能力、?抵押物被《征收、损毁不能清】偿债权价值明显【减少: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况!下未按管理》中心要求提供—新的担保措施的【;   (九—)违反借款合—。。同规定的其他—行为   第二【十六条  债权【保护措施包括:  !。。 (一)限》期,纠正违约行》为,; : , (二)解除合同】收,回部:分或全部贷款本息;!   (三》。),按规定?计收:逾期利息和》罚,息;   》(四:)按:照合同约定提前处分!抵押物或《质押物清偿贷款本息!。;   (》五)按照合同约定提!前追索?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!任;   (六)依!法追偿贷《款本息;   (七!)追究借款合同【约,。定的其他违约责任】   第二十七条 ! 管理中心应当【建立住?房公积金逾期—贷款催收机》制,明?确催收工作责任借】款人不?能按借款合同—约定:还款构成违》约的应当《依照借款合同—约定进行处置处置】后,形成贷款损》失,的应当按照财—政部住房公积金贷】款,呆,账核:销管理暂《行办法的规》定申报?呆账核销   第】二十八条  借款】人,结清住房公积金【。贷款后管理中心【应当及时办理贷款】。清户和抵押》(质:押)登记注销手【续   第二十九】条  管理中心负责!做好贷款档案的【归档、保管、利用、!。销,毁和:移交等管理工作 】。  第三十》条  管理中—心,应当强化对受托银】行日常住房公积金贷!款业务的管理和【。监督开?展受托银行住房公积!金贷款业务考—核工作   第【三十:一条  借款人及】其所在?单位利用虚假—材料骗取《住房公积金贷—款的管理中》心应当按照借—款合同约《定终止合同、停【止支付?或,提前回收全》部贷款?并按以下规定予【以处:理:   (一)借!款人提供虚假材料】。。骗贷的管理中心应将!有关情况书》面告知职工》所在单位、其主管】部门:或当地纪检监察【机关同?时5年内不受理其】住房:公积金贷款申请【及住房消费》提,取申请;   (】二)借款《人所在单位》出具虚假证明造成骗!贷的管理中心—。提请当地《纪检监察《机关或其主》管部门依法依—纪追究所《在单:位,直接责任《人员和相关领—导责任;《 ,  (三)》。有关单位《或个人涉嫌伪造印】章、证件、合—同、发票等造成骗】贷的管理中心—应提请?当地公安机》关处理;《   (四)管【理中:心应对骗贷的借【款人、?单位和个人进行【登,记备:案  ? ,第三十二条  缴】交单位未办理正【常缓缴手续》借款人在贷款手续完!成后恶意《停止缴交住房—公积金连《续12?个,月管:理中心有权提—前终止借款合同【提,前收回全部贷款余】额    —  第三十三—条  管理中—。心及其?工,作人员未按照—有关法律法规履行】职责造成贷款—风,险或损失的》按照有关规定—追,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】;构:成犯罪的移交司【法,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!。责任  《 第三十四条—  受?。。。托,银,行及其工《作人员违反》规,定或委托贷款协议】约定的管理中—心可按照有关—规定追究《。其相关责任要—。。求限期整改并可依】据金:昌市住房《公积金受托银行业务!考,核办法下《调委托?业务手续费等措【施直至撤《销其承办资格—。   第《三,十五条  本办【法遇有法律、法【规和规章新的—规,定时作?相应调整  — 第三十六》。条,。 , 管:理中心应《根据本?办法制定住房公积金!。贷款操作规程 【  第三十七条 】 本办法由》金昌市人民政—。。府负责解释   】。第三十八条  【本,办法自发布》之日30日后—施行:统一登记号为J【CSZF《〔20?1,。。7〕2号有效期5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