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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昌市?住房公积《金贷款管理办法【  :   ?  :第一条 《 为规范全市—住房公积金》贷款管理规》范贷款行为支持缴存!职工解?决住房问题》防范贷款《风险根据国务院住】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】、中国人民银—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!。办法等?法律法规结合我【市实际?制定本办法   】第二条  本—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!区域内?的住房?公积金个人住—房贷款(以下简称】“住:房公积金贷款”【)的管?理工作   第】三条:  住房公积金贷】款,是指:。。。以住房公积金—为资金?来源委托商业银【行(以下简称“【受托银行”》)按政策规定发【放给住房公积—金缴:存职工用于》其家庭?购买、建《。造、:翻建:或大修普通自住住房!和改善性住房的住房!消费贷款  —。 住房?。公积金贷款实行存】贷结合先存后贷【贷款担保的原则【   ?第四条  市住房】公积金管理中—心(以下《简称:“管理中心”—负责全市住房公【积金贷款的》管理运作并》履行下列职责  】 (一)宣传和贯彻!执行国务院住房【公积金?管理条例等法—。律,法,规规定的住房公【。积,金贷款政《策为缴存职工提【供政策咨询维护【。缴存职工依》法应:享有的住房公积金】贷款权利;》  : (二)编制—。并执:行住房公积金贷款】计划;  》 (三)《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!的受理、审批、发】放及:回收等?管理工作并监—督贷款的用途; 】  (四)编制住】房公积金贷款计划执!行,情况:的报告; 》  (五)》承办市?住房公积金》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!称“:管委:会”)决策或授【权办理的其他—住房公?积金贷款事项—。    》第五条  管理中心!依据国家住房信贷政!策和住房保障政策】规,定为: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!房或第二套改善型】普通自住住房的【缴存职工办理住房】公积金贷款   】第六:条,  :住房公积金贷款的】风险由管《理中心承《担 :  第七条》  具有完全民事】行为能力的住—房公积金缴存职【工购买、建造、翻建!、大修自住住房【时可申请《。住房公?积金贷款《缴存职工直系亲属】可共同参《贷, ,  第八条  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】款应同?时具备?以下条?件   (一)具】有合法有效的—身份证明及》。户籍证?明;   》(二)连续足额【缴存公积金6个【月,(含)?以上且缴存状—态正常由《本辖区以外的住房】管理中?心转入?的转入的缴存期【限与本中心缴存期】限可以合《并计算;   【(三)有稳定的职业!和收:入有偿?还,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!良信用记《。录;:   (四)—购买普通自住—住房的购《房行为?发生在三年之内且所!购住房已《。签订经住房和—城乡建设部门—。备案的房屋买卖合】同(协?议,)首:。付资金?达到国家规定—比例;购买二—。手房的购房行为发生!在,三年之内且已取【得不动?产所有权证;建造、!翻建、大《修自住住房》的其行?。为发生在《三年之内《且有规划、》土地、建设》等部:门的批?。。准证件所需费用【。概预算、已支付【规定比例的付款凭证!;   (五)【本人及配偶均—无尚未结清的住【房公积金贷款;【。 ,  (六)》能提供管理中心【认可:。的担保方式》进行:担保; 《。 , (七)管理中心】规定:的其他条《件   第九条 ! 职工?在,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!在,户籍:地(金昌《)行:。政区域内购买自住】住房:的提供近6个月缴存!流水、异地贷—款情况证明可—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!。款,   第《。十条  缴存—职工在本地商业银行!有住:房贷款按时偿还一年!以上尚未结清—的可以申请转为住】房公积金《个人贷款   第十!一条 ?。 管:理中:心,应在管委会批准的】最高:。贷款额?度内结合借款申请】人及其配偶的年【龄、收入、》月还款能力》、信用?状况、负债情况【、,最高贷款年限以【及所购建《住房情?况等综合《确定可贷额度  】 在保?证借款人《基本生活费用的前】提下月还款额—与月收入比上限控】制在50%-—60%之内》   第十二—条  ?住房公积《金,贷款期限最短不【得低:。于1:年最长期限为3【0年且不得超—。过,借款人?法定退休年》龄后5年  — 第:十三条 《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!率按照贷款》发放:时中:国,人民:银,行规定的当》。。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!房贷款利率执—行  ? 已发放的》贷款期?限,为1年的遇法定【利率调整《不分段计息;期限在!1年以?上的遇法定利—率调整当年不执【行新:利率:于次年1《月1日?起,开始执?行,。同档次?最新法定利率 【 , 已办理《贷款手续但未发【放的:贷款,贷《款发:放后直接执》行,新的:法定利率  — 第十四条  【住房:公,积金贷款按下—列程序?。办理   (一【)借款申请人向管理!中心提交规定—的,申请材料; —  (二) 管理中!心应当自受理申【请,之日起?在10个工作日内完!成对贷款申请的【审核并做出准予【贷,款或不准贷款的决】定准予?贷款的及时办理抵押!担保等手续;不【准予:贷款的书《面通知申请人,并说!明理由;   (】。三)审核准予贷【款的手续《管理中心应在不动】产登记证明收执之】。。。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!成,贷款发放   第】。。十五条  申—请住:房公积金《贷,。款应:提交下列材料—   (一》)借款人及其配偶身!份证明(《居民身份证》、户口簿以及其【。他有效证《明):;   (二)【合法有效的》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】、,大修自?住,住房证明; — , ,(三:)首付款支付凭证】或契税完税凭证;】   (四)个【人,征信报?告;   (五【)管理中心规定的有!效担保材料; 【。 ,。 (六)管》理中心规定》的其:他资:料 :  第?。十六:条  住房公积金贷!。款担保责任范围包】括住房公积》金个人贷款本息【、罚:息、违约《金、损?害赔偿金和实现【债权等费用 —  第十七条  借!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!。贷款:原则上应采用所购】住房:抵押担?保方式借款人也可结!合本人?实际情况采取—质押、保证等其【他担保方式》。   (一)住房抵!押担:保,  : 抵押是指借款人在!本市行政区域—内购买、建造、翻】建,、大修自住住房时】可以其自有、—共有或者第三人财】产,作,。为抵押?物的一种贷款担保方!式贷款额度不得高于!抵押财产的价值并】由管理?中,。心,根据:抵押财产情况确定贷!款额:度   借款人【以共有产权房屋设定!抵押的须征得其他共!有人:的书面同意并签订抵!押合同办《理抵押登记》   ?。借款人建造、翻建】、大:修自住住房》以现自有住房抵押担!保为主  》 作为贷款抵押【物的房产在抵押期】间遇有政府》。征收时?借款:。人应事先通知管【理,。。中心征?收补偿费用应优先】用于偿?还公积金《。贷款全部还清贷款】。有困:难的需按管理中心要!求重:新提供抵押物—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!的其他担保   】(二)质押担保 】 , 借款?人可以用凭证式【国,债,。、定期?存单等管理中心认可!的有:价证券作为质—物借款?人采用有价》。证券质押担保的有价!证券金额不得低【于,。借款金额本息借【款人必须与管理中】心、:受托银行签订—书面质押合》同按: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登!记手续将有价证券交!。由管:理中心?保管   (三)保!证担保?。   1.保证人】的担保方式一—律,为,连带责任保证担保】保证人?必须是经管》理中心认可的具有代!偿能力的自然人或法!律允许提供保证【担保的?各类单位借款—人提供自然人—。保证担保《的其须属于正常【。缴存住房《公积金的人员且无】不,良信用记录同时为】防,范资金风险》借款:人及保证人个—人,账户中的住房公积】金,存,储余额由管理中【心予以封存以作为联!保   2.住房置!业担保公司担保借】款人可以选》择管理中心》认可的住房置业担保!公司提供连带责任】保证担保   住】房置业担保公司必须!具备相应的担保能】力并按担《保总额一定比例缴】纳相应的保证金至】管理中心贷》款保:证金专用账户中  ! 发生借款》人违约情形管理中心!可直接划转》保证:人住: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!储,余,额或:担保公司保证金【。用于清偿借款本息及!罚息划转后》管理中心及时书【面通知保《证人或?住房置业担保公司】以便:于其行使追偿权【  ? 第十八条  【管,理中心应当》与受托银行》签订委托贷款协议】,明:确委托事项》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!   第十九条【。  :。。管理中心应当—建立住房公积—金贷款面签制度 】  第二十条—  管理中心应当】加强对贷款》的审核审批管理,建!立初审、审核、审】批的三级贷款—审批制?度   第二十【一条  管理中心】应当加强对借款合同!的管:理,:规范借?款,合同主要条款,对借!款合同填写的—准确性和完整性【开展日常性审查 】 , 第二十《二条  《。管理中心《应当负责贷后检查、!风险监测《、贷:款回收、《担保:债权管理、》借款合同变更、逾期!贷款催收、不良贷】款处置、贷款档案】。管理等工作,—确保贷款资金安【全   第二十三条!  借款人应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】定偿还贷款》。本息贷款期限为【1年的实行到期【一次还本付息—利随本清;贷款期限!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!月分期?归还贷款本》息借款人可》。选择等额本》息或等?额本:金还贷方《式,   第《二十四条  —借款人申《请变更借款》合同的须经》借贷双方协》商,。同意:经管理中心同意后】。依法签?订,变更协议变更协【议生效前《。原合同继续有效  ! 在借款合同履行】期内:借,款人可按照借—款合同约定部分【或全部?提前偿还贷》款本息   第二十!五,条  借款人—在借款合同履行期内!发,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管!理中心或受》托银行有权对—借款人、《担保人采取一种或数!种,。债权保护《。措施借?款人应承担全部违约!责任   (一)借!款人采用欺诈—手段隐瞒《真实情况提供虚假】证明材料骗贷的;】   (二》),擅自改变贷款用【途,的;   (三)借!款人未按合》同约定的《还款计划连续3个月!或累计?6个月未按》时偿还贷款本息【或在合?同到期后未归还贷款!本息的;  — (四?)借款人因诉讼发生!经济:纠纷不能正常履行偿!还贷款?本息:义务的?;   (五)借款!人死:亡、宣告死亡—、宣告?失踪或丧失民—事行为能力无继承】人、受遗赠》人、:法,定代理人或其已继承!财产:的法定继《承人、受遗赠—人、法定《代理监管人拒绝履行!借款合同的;  】 (六)抵押人未】经管:理中心?书,面同意将抵押—物,拆迁、?出售、转《让、赠与等擅自【处分的;《   (《七)借款人拒绝或阻!。挠管理中心、—受托银行对贷款【使,用情况进行》监督检查;》   (八)—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!或,丧失保证能力、【抵押物?被征收、损毁不【能清偿债权价值明显!减少影响债权实【现,的情况下未按—管理中心《要求提供新的担保】措施的?;,   (《。九)违反《借款合同规定的【其他行为   第二!十,六条  债权—保护措施包括: 】  (一)限期纠】正,违约行为;》 ,  (二《)解除合同收—回部:分或全部贷》款,本,息;   (三)按!规,定计收逾期利息【和罚息;   (四!)按照合同约—。定提前处分抵押物】或质押物清偿—贷,款本息;   (五!)按照合同约定提前!追索保证人的连【。带保证责任;   !(,六)依?法追偿贷《款本息;   (七!)追:。究,借款合同《约定的其他违约责】任   第二十【七,。条,  :管理:中心:应当建立住》房公积金逾期—贷款催收《机制:,明确催收工作责任!借款:人不能?按借款合《同约定?还款构?成违约的应当依照】借款合?同约定进行处置处置!后形成贷款损失【的应当按照财政部】住,房,公积金贷款呆—账核销管理暂行办法!的,规,定申:报呆:。。账核销 《  第?。二十八条  借款】人结清住房公—积金贷款后管理中心!应当及时办理—贷款清?户和抵押(质押)登!记注销手《续  ? 第:二十九条  管【。理中心负责做好贷款!档案的归档、保管、!。利用、销毁和—移交等管理工作  ! ,第三十条  管理】中心应当《。强化对受托银行日】常住房公积金贷款业!务的管理和监督开】展受托银行》住房:公,。积金:贷款业?务考核?工作:   第《三十一条  借款】人及其?所在单位利》用虚假材料骗—取住房?公积:金贷款的管理中心应!。当按:照借款合同》约定终止合同、停】止支付?或提前回收》。全,部,贷款并按以》下规:定予以处理:  】 (:。一):借,款人提供虚假材料】骗贷的管理中心应】将有关情《况书面告《知,职工所在单位、其】主,管部门或当地纪检监!察机关同时5年内不!受理其住房》公积金贷款申—。请及住房消》费提取申《请;   (二)借!款人所在单》位出具虚假证明造成!骗贷的管理中心提】请当地纪《检监察机关或其【主管部?门,依法依纪《追究所在单位直接责!任,。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!;   (三—),有关单位《。或个人?涉嫌伪造印章—、证:件、合同、发票【等造成骗贷的管理】中心应提请当地公安!机关处理;   】(四)管理中心【应,对,骗贷的借款人—、单位和个人进行登!记备案   第三】十二条  缴交单位!。未办理正常缓—缴手续借款人—在贷款手续完—成后恶意停止—缴交住房公积金连续!12个?月管理中心有—权提前终《止借款合同提前收】回全部贷款余额【   ?   第》三十:三,条  管理中心及其!工作人员《未按照有关法律法】规履行职《责造成贷款》风险:或损失的《按照有?关规定追究相关【。人员的责任;—构,成,犯罪:的移交司法机—关依法追究其—法,律责任   —第三十四条  受托!银,行及其?工作:。人员违反《规定或委托》贷款协议约定的【管理中心可按照【有,关规定?。追究其相关》责任要求《限期整改并》可依据金昌市—住房:公积金受托银—行业务考核办法下】调委托业务》手续:费等措施直至撤【销其承办资》格  ? 第三十五条  本!办法遇有法律—。、法规和规章新的】规定:时作相?应调整   第三】十,六条  管》理中心应根据—本办法制定》住,房公积金贷款操【作规程   —第三十七《条  本《办法由金昌市人民】政府负责解释  】 第三十《八条 ?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!30日后施行统【一登记号《为J:CSZF〔》2017《。〕2号有效期5年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