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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,昌市住房公积金【贷款管理办》法     —  第一条  为规!。范全市住房公积金贷!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!支持缴存职工—解,决,住房问题防》范贷款风险根据国务!院住房公积金管理】条例、中国》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!款管理办法等法【律法: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!本办法   第【二条  本办法【适用于?本市行政区》域内的住房》公,积金:个人住房贷》款(:以下简称《“,住房公积金贷款【”)的管《理工作 《   第三条  】住房公积金》贷款是指以住—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!委托商业银行—(,以,下简:称“受托银》行”)按政策规定】发,放给住房《。公积金缴存职工用于!其家:庭购买、建造、翻建!或大修普《通自住住房和改善性!住,房的住?房消费贷款   】住房公积《金贷款实行存贷【结合:。先存后贷《贷款担保的原—则   第》四条  市住房【公积金管理》中心(以《下简称“《管理中心”负责【。。全市:住房公积金贷款的】。。。管理运作并履行下】列职责  》 ,(一)宣传》和贯彻执《。行,国务院?住房公?积金:。管理:条例等法律》。法规规定的住—房公积金《贷款政策为缴存职】工提供?政策咨询维护缴存】职,工依法应享》有的住房公》积金贷款《。权利;?   (二)—编制并执行住房【公积金贷款计划; !  (三)负责住】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!、,审批、?发放及回收等管理工!。作并监督贷》款的用?途;: ,  (四)编制住】房公积金贷款计划执!行情况?的报告?; :  (五《)承办市《住房:公积金管理委员会】(以下简称“—管委会”《)决策或授权—办理的其《他住房公《积,金贷款事项   ! 第五条 》 管:。理,中,心依据国家住房【信贷政?策,和住房保《障政策?规,定为购买家庭—首套:自住住房《或第二套《改善型?普,通自住住房的—缴存职工办》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!  第六条  住】房,公积金?。贷款的风险》由,管理中心承担  】。 第七条 》 ,具有完全《民事行为能力—的住:。房公积金缴》存职工?购买、?。。建,造、翻建、》大,修自住住房时可申】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】缴存职?工直系亲属可共同】参贷   第八条 ! 申请?住,。房公积金《贷款应同时具备以】下条件   (一)!具有:。合法有?效的身份证明及户籍!。证明;  》 (二)连续足额缴!存公积金6个月(】含)以?上且缴存状》态正常?由本辖区以外的住房!管理中心转》入的转入《的缴:存期限与本中心缴存!期,。限,可以合并计》算;  《 (三?)有稳定的职—业和收?入有偿还《贷款本息的能—力无不良信用—记,录;  《 (四)购买普通】自住住房《的购房行为发—生在三年之内—且所购住房已—签订经住房和城乡建!设部门备案的房屋买!卖,合同(协《议):首付资金《。达到:国家:规定比例;》购买二手房》的购房行为发生在三!年之内且已取得不】动产所有《权证;建造、—翻建、大《。。修自住?住房的?其行为发《生在三年之内且有】规划、?。土地、建《设等部?门的批准证件所需费!用概预算、已支付】规定比例《的付款凭《证,;   (五—)本人?及配偶均无尚未结】清的住房《公积金?贷款;   (【六)能提供管理【中心认可的担保【方式进行担保—;   《(七:),。管理中心规定的其】他条件 》  第九条  职】工在:异地缴存住》房公积金在户籍地(!金昌)行政区域【内购买?自住:住房:的提:供,近6个月缴》存,流水、异地贷款情况!证明可以申请住房公!积金贷款 》  :第十条  缴存【职工在本地商业【银行有住《房贷款按时偿还一】年以上尚未结—。清的可以申请转为住!房公积?金个人贷款 —  第?十一条?  管理中心应【在管委会批准的最】高贷:款额度内结合—借款:申请:人及其配偶的年龄、!收入、月还》款能力、信用—状况:、负债情《况、最高贷款—年限以及所购建【住房情况《。等综合确定》可贷额?度   在保证【借款人基本生—活费用的前提下【月还款额与月收【入,比上:限控制在《50%-《60%之内 —。  第十二条  住!房公积金贷款期限】最短:不得:低于1?年最长期《。限为30年》且不得超《。过借款人《法定:退休年龄后5年  !。 第十三《条  住房公积金贷!款利率按照贷款发放!时中:。国人民银行规定【的当期住《房公积金个》人住房贷《款利率执行 —  已发放》的贷款期限为1年的!遇法定利率》调整不分段》计息;期限在—1年以上的》遇法定利率调整【当年:不执行新利率—于,次年1月1日起开始!执行同档次最—新法定?。利,率 :  已办理贷款【手续但未发放的贷】款,贷款发》放后直接执》行新的法定利率 】  第十《四条  住房公【积金贷款按下列【程序办?理,  : ,(一)借《款申请人向管理中】心提交规定的—申请材?料;  《 (二) 》管理中心应当—自受理?申请之日起在10个!工作日内《完成对贷款申请的审!核并做出准予贷款或!不准:贷款:的决定准予贷—款的及时办理抵【。押担保等手续;【不准予贷款》的书面通知申请人,!并,说明理由;  【。 (三)审》。核准予贷款的手续】管理中心应在不动】。产登:记证明收执之日起】5,个工作日《内完成?贷款发放 》  第十五条  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】款应提交下》列材料   —(一:)借款人及其配【偶身份证《明(居民身份证、】户口簿?以及:其他有效证明);】   (二》)合法?有效的购买、—建造、翻建、大修】。自住住房证明—;   (三—)首付款支付—凭证或?。契税完税凭证—;   (四)【。个人:征信报告;》   (五)管【理中心规定》。。的有:效担保材料》;   (六—)管理中心规—定的其?他资料   第【十,六条  《住房公积《金贷款担保责任【范围包括住》房公积?金个人贷《款本息、罚息、【违约金、损害赔【偿金和实《现债权等费》用,  : 第:十,七条  借》款人申请住房公【积金贷款原则上应采!用所购住房》抵押:。担保方式借》款人也?可结合本人实际【。情况采取质押、保】证等其他担保方【式 :。  (?一)住房抵押担保 !  抵押是指—借款:人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】购买:、建: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!住房时可以其自【有、共有或者第【三,人财产作为抵押物的!一种贷?款担保方式贷款【。额度不得高于—抵押财?产的价值并由管理】中心根据抵押财产情!况确定贷款额度【   借款人以共】有产权房屋设—定,抵,押的须征得其他【共有人的书》。面同意并签订抵【押合同办理抵—押登记   —借款人建造》、翻:建、大修自住住【房以现?自有住房抵》押担保为主   】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!产,在抵押?期间遇有政府征收时!借款:人应事先通知管【理中:心征收补偿费用应】。。优先:用于偿还公》积金贷款全部—还清贷?款有困难的》需按管理中心要求】重新提?供抵押?物或提供《管理中?心认可的其》。他担保?  : ,(二)质押》担保: , , 借款人可以用凭证!式国:债、定期存单等管理!中心:认,可的有价证券作【为质:物借款人《采用有价证券质押担!保的有价《。证券金额《不得低?于,借款金额本息—借款人?必须与管理》。中心、?受,托银行签订书面【质押合同按有关法】律规定办《理登记手续将有价证!券,交由管?理中心保管   】(三)保证担保【。   1.保证【人的担保方式一【律为连带《。责任保证担保—保,证人必须是经管理】中心认?可的具?有代偿能力》的自然人或法—律允:许提供?保证担?保的各类单位借款】人提供自《然人保证担保的其须!属于: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!的人员且无不良【信用记录同时为防范!资金风险借款—人及保证人》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!积金存储余额由管理!中心予以《。封存以作为联保【。。   2.住房置】业担保公司担保借】款人可以选》择管理?中心:认可的住房置—业担保公司提—供连带?责任保证担保—   住房置业担保!公司必须具备相应】。的,担保能力《并按担保总额—一定比例缴纳相应】的保证?金至管理中》心贷款保证》金专用账《户中:。   发生借款人】违约情形管理中心可!直,接,划转:保证人住房》公,积金:账,。户中的?存储:余额或担保公—司保证金用于清【偿借款本息及罚【。息,划,转后管理中心及时】书面通知保》证人或住房置—业担保公司以便于其!行使追偿权   !第十八条  管理中!心应当与《。受托:。。银行签订《委,托贷款协议》,明确委托事项【及双方的权利和【。义务   》第十:。九条  《。管理:中心应?当建立住房公积金】贷款面签制度 【  第二十条 【 管理中心应当加强!对贷款的审核审批】管理,建立初审、】审,核、审?批的三级《贷款审批《制度   第—二十一条  管【理中心应《当加强对借款合同】。的管:理,规范借款—合,同主:。要,条款,对借款—合同填写的准确性和!完整性开展日常【性审查 《  第二十二条 】 管理中心应当【负,责贷后检查、风【。险监测、贷款回【收、担保债权管【理、借?款合同?变,更、:逾,期贷款催收》、不:良贷款?处置、贷款档案管理!等工作,确保贷【款资金安全   第!二十三条  借【款人应当按照借款】。合同约?定,偿还贷款本》息贷款期限为1年的!实行到?期一次?还本付息利随本清】;,贷,款,期限在1年以上【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!贷款本息《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!息,或等额本金还贷方式!   第二》十四条 《 借款人申请变【更借款合同的须经借!贷双方?协,商同意经管理中【心同意后依法签【。订,变更协议变更协议】生效前原合同继续】有,效  ? 在借款合同—履,行期内借款人可按照!借款合?同约定部分》或全部提前偿—还贷款本息 —  第二十五条 】 借款人在借—款合同?履行期内发生下列】情形:之,一的管理中心或受托!银行有权《对借:。款人、?担保:人采取一种或数种债!权保:护措施借款》。人应承担全部违约责!任   (一)【借款:人采用欺《诈手段隐瞒真实【情况提供虚假证明】材料:骗贷的;《。   (二)擅自改!变贷款用途的;【   (三》)借款人未按—。合,同约定的《还款计划连》续3:个月或累计6—个月未按时偿还【贷款本?。息,或在合同到期后未归!还贷款本息的;【   ?(四)借款人因诉】讼,发生经济纠》纷不能正常》履,行,。偿,。还贷款本息义—务的:;,   (五)借款】人死亡、宣告死亡、!宣告失踪《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!无继承人、受遗赠】人、:法定代?理人或其《已继承财产的法定】继,承人、受遗赠人、法!定代理监管人拒绝履!行借款合同的;【   (六)—抵押人未经》管理中心书面同意】将抵押物拆迁、【出售、转让、赠与】等擅自处分》的;:   (七)—借款人拒《。绝,或阻挠管理中心、】受托银行《对贷款使用情况【进行监督检查—;   《(八)保证》。人违反保《证,合同或?丧失保?证能力、抵押物【被征收?、损毁?不能:清偿债权价值明显】减少影响债》权实现?的情况下未》按管理中心要—求,提供新的担保—措施的;   (】九)违反《借款合同规》定的:其他行?为,。。   第二》十六条 《 债权保护措施包括!:  ?。 (一?)限期纠《正违约行为; 【。  (?二,)解除合《同收回部分或全【部贷款?本息;?   (三)按规】定计收逾《期利息?和罚息; 》  (四)按照【合同约定提前—处分抵?押物或质押物清偿贷!款本息?;   (五)按照!合同:约定提前追》索保:证,人,的,连带保证责任; 】  (六《),依法追偿贷款本息】;   (七)追究!借款合同约定的其】。他违约?责任   第二十】七条  《管理中心应当建立】住房:公积:金逾期贷《款催收机制,—明确催收工作责任】借款人不能》按,借款合同约定—还款构成违约的【。应当依照借款—合同约?定进行?处,置处置后形》成贷款损失》的应当?按照财政部住房公】积金贷款呆账核【销,管理暂行办》法的规定申报呆账】核销:   ?。第二十八条 — 借款人结》清住房?。公积金贷《。款后管理中心应【当及时?办理贷款清户和抵】。押(质押)登记【注销手续   第】二十九?条  ?。管,理中心负《责做好?。贷款:。档案的归档、保管】、利用、销毁—和移交?等管:理工作   —第三十条《 , 管:理中:心应当强《。化,对受托银行》日常:。住房公积金贷款【业务的管理和—监督开?。展受托银行住房公】。积金贷款《业,务考核工作   】第三十一条 —。 借款人及》其所在单位利—。。用虚假材料》骗,取,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】。借款合同约定终【止合同、停止支付】或提前回收》全部贷款并按—。以下规定予》以处理:  — (一)借款人【提供虚假材料骗【贷的管理中心应【。。将有关?情况书面告知职工】。所在单位、其主管部!门或当?。地纪检?监察机关《同时5年内》不受理其住》房公积金贷款—申请及住房消费提取!申请; 《 , ,(二)借款人所在】单位出具虚假证明】造成骗贷的管理中心!提请当地纪》检监察机《关,或其主管部门依【法依纪追究所在单】位直接责《任人员和相》关领:导责任;   (三!)有关单位或个人涉!嫌伪造印章》、,证件、合同、发票等!造成:骗贷的管《理中心应提请—当地公安机关处【理;:   (四》),管理中心应对骗贷】的借款人、单位和个!人进行登记》备案 ?  第三十》二条: , 缴交单位未—办,理正常缓缴手续借】款人在?贷款手续完成后【恶意停止缴交住房】公积金连续12【个月:管理中心有权—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提!前收回全部》。贷款余额 》   《。。  第?三十三条  管理中!心及其?工作人员未按—照有关法《律法规履《行职责造成贷款风】险或损失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!相关人?员的责任;构—成,犯罪的移交》司法机关依法追究】其法律责任  【 第:三十四条  —受托银?行及其工作人员违】反,。规定或委托》贷款协议约定的【管理:中,心可按照有关规定追!究其相关责任要【求限期整改并—可依:据金:昌市住房公积金受托!银行业务考核—办法下调委托业务】手续费等措施直至撤!销,其承办资《格,   第三十—五条  本办法【遇,有法律?、法规和《规章新的《规定时?作相:应调整   —第三十六条  【管理中心应根据【本办:法制:定住房公《积金:贷款操作规程—   第三十七条 ! 本办法由金昌市人!民政府负责解释 】 ,。 第三十《八条  《本办法自发布—之,日3:0日后施行统一【登记号?为JCSZF〔20!17〕?2号有效期5—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