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嘉?峪关市农村》土地承包经营—权流转?实施细则 》 《发布时间2010】-12-23 】 第一条【 为规范农村土【地承包经营》权流转?行为维护流》转双方当事人—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结!构调整和土地—适度规模经营—提,高土地利用率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农村土地承包—法,。、中华?人,民共和国农村土【地承:包经营?纠纷:调解仲裁法、农业部!农村: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!。管理办?法和省政府办—公厅关?于积极?稳妥:推,进农村土《地承包经营权流【转工作?的通:知等有关《。规定结合我市实【际制定本实施—细则 》 :。 《第二条 农村土【地承包经营权流【转范围?是从事?家庭:承包经营《的农户?依法:取得的耕地、开垦】荒地:、林地、园》地、草地和通—过招标、拍卖等【方式取得的》农村土地承》包经:营权: !第三条 农村—土地:承包经营《权流转的主体为具有!从,事,农业:生产经营能力的经济!组织、企事业—单位:和个人 《。 — , ,第四条 农》村土地承包》经,营权的流转应当【。遵循下列《原则  】。。(一)?在坚:持农:村家庭承包经营【制度和稳《定农村土地承包经】营关系的《基础上遵《循平等协《商、依法、自—愿、有偿的》原则进行农村土【。地承包经营权的【有序流转 》 : ,  :(二)承包方有权】依,法自主决定承包【土地是否流转、【流转的对象》和方式任《何单位和《个人:。不得强?迫或者阻碍》承,包方依法《流转其承包土地【 : ? (三)流转—收益归原承包方所有!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!以任何形式》截留、扣缴》  (【四)不得改变土【地所有权性质不得改!变土地农业》。用途 》  (《五)流转《期限不得超过承【包期剩余期》限不得损《害利害关系人和农】村,。集体经济组织合法】权益:流转期满经》双方协商同意可【继续流转 【 : ,(六)农村土地承】包,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!可以:是承:包农户也可以是【其他按有关》法律及有关规—。定允许从事农—业生:产经营的组》织和个人在同等【。条件下?本集体经济组织成】员享:有优先权 》 】。第五条 市农林【局负:责本市行政区域内】。农村:土地:承包经营权流转【的监督?。、,管,理,和指导?工作具?体工作由农村经营管!理部门负责 —。 ?    区建立土】地流转服务中心主】要职能是开展跨镇】域土地流转信息【服务、政策法规【咨询、纠纷调解指导!和管:理镇、?村两级农《。村土地流《转工作 《 ?  :  镇建立土地流转!服,务站(设《在镇经管站》)主:要职能是开展土地流!转信息搜集发布、价!格评估、法律政策咨!询、合同签订鉴证、!合同:登记备案、纠—纷调解等指导、管理!和服务工《作, :  《。  村建立土地【流转服务点由村【干部兼任土地流转】信息联络员负责【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!搜集:、上报等服务工作 !  》   区土地流转服!务中心和镇土地流】转服务站要有固定服!务场所配备专职人】员和必要的设备【为农村土地流转提】供良好的服务—    】市级建立农村土地承!包纠:纷,仲裁委员会设在市农!林局农村《经营管?理,部门配?备专职人员和必要】的设备、经费依法】仲裁农村土》地,承包经营及流转【纠纷 《 ,。 第六条!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!农村土地承包经【营权可以采取—转让、转《包、互换《、入股、出租或者其!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!家政策规《定的方式有序流转 ! ?。  (一)转让承包!。方有:稳定的?。。非农职业或》者有稳定的收入来】。源经承包方》申请和发包方—同意将部《分或全部土地—承包经营权》让渡给其他从事农】业,生产经营的农—户转让后原土地【承包关系自行终【止原承包《方承包期限内的【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!或全部丧失 】  (二)转【包,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!土地承?包经营权《以一定?期限:转给同一《集体经济《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!。农业生?产经营转包后原【土地承包关》系不:变,承包方将土地交【他人代耕不足一年】的除:外  (三!)互换承《包方之?间为了?。方便耕作或集中经】营、连片开发—等需要对属于同【一集:体经济组织的—承包:地块进行交换同时】交换相?。应的:土地承包经》营权:。  —。(四)入股》实行家庭承包方式】。的承:包方之间《为发展农业经—济将:。土地承包经》营权作为《股权自愿联合—。从事农业合》作生产经《营;其他承包方式的!承包方将《土地承包《经营权量化为股【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!或者合作社》等从事农业生产经】营 》  (五)出租承包!方将部分或全部土】地承:。包经营权以一—定期:限租赁给他》。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!出,。租后原土地承包关】系不变 【 , (六?),委托承包方将部分】或全部?土地承包经营—权委托发包》方、:土地流转服务机构】。或,者中介?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!。地的应出具土地【流,转委托书《委,托,书应:载明委托的事项、权!限和期限并有委托】人的:签名或盖章 !  (七《)其他符合有关法律!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流!转方式 》 》 第七《条 以转包》。、出租、入股方【式流转农村土—地承包经营权的程】。序 ?  (一)承包!方依据依法》取得的农村土地承】包经:营权进?行,流转的应与受让方】。共同协商流转方【式、流转时间、【流,转价格以及收益【的支付方式双方的权!利及义务《等并形成意向性协议!  (二】)流转双方当—事人须到镇土地流】转服:务,站,领取正式《合同文本《进行填写、签字【。盖章正式流转合【同一式?五份流转《双,方、发包方》和镇:土地:流转服务站各执【一份报区农村土【地流转服务》中心备案一》份 ?  (三)流转!双方当事人》向镇土地流转服【务站申请《合同鉴证的镇土地流!转服务站应及—时,给予办理办理的【时间不得超过三【个工作日经》。鉴证的流转》合,。同流转双方、发包】方、镇土地流—转服务站各执一份报!区农:村土地流《转,。服,务中心备案一—份 【 ?第八条 以转让(受!让,方为本集体》经济组织成员)方式!。流,转农村土地承包经】营权的程《序 《  (一)承【包当:事人依据《依法取得的农村【土,地承包经营权进行】转让:。的须与?受,让方共?同协商就转让时间、!转让价格、收益支付!方式及双《方的权?利、义务等达—成意向性协议 】  (》。二)承包《方须向?发包方递交土地【承包经营权转让申请!。。同时还应提交土地承!包合同、《土地承包经营—权证及转让土地【的地块名称、—面积、四《至,边,界是否有稳定的【非农职?业或稳定的收—入,来,。源的详细资料—并提供受让方有关资!。质材料 】 (三)发》包方经审《查同意?其转让的应在承包方!的申请上签署同【意,意见加?盖村:委会公章报镇—土地流转服务站【。备,案复查不同意的应在!七日:内向承包《方书面答复并—说明:理由 ?  》(四:)经镇土地流—转服务站复查—同,意后承包方须到镇】土,地,流转服务站领—取流转正《式合同一式五—份进行填写》并签字盖《章流转合《同的生?效时间应在发包方签!字同意的《时间之后 》  (五【)流转合同经流转双!方和发包方签字【后应到镇《土地流?转服务站《进行鉴证镇土地流】转服务?站,鉴证时间不得—超过三?个工作?日经鉴证的合—同流转双方》各一份发包方、镇】土地流?转服务?站各存一份报区【农,村土地流转服务中】心备案?一份 》  (六)依据】签定的流转》合同办理土》地承包合同和土地】承包经营权证—。的变更?、注销、换》发等手续 】。 第九条】 以互换(互换方为!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!成员:)方式流转》农,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!程序:  (一】)流转双方当事【人依据依法取得【的土地承包》经营权进行互换【的双:方当事人应共同协】商,就互换的时间、【。互,换的方式、》双方的权利和义【务等达成意》向性:协,议, ,  (二)流!转双方当《事人须向发包方【递交土地承包经【营权互换申请同时还!应提交土地承—包合同、土地承【包经营?权证及互换》土地的地块名称【、面积、四》至边界的详》细资料 【  :(三)发包方对承】包方提出的通过互】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!的要求应当》及时办理备案手续】并报:镇土地流转服务站】 :。  (》四)流?转双方?当事人?须到:镇土地?流转:服务站领取正—式合同一式五份【。进行填写《并,签字盖章《互换双方《。签字后流转合同【生,效  (】五)互?换合同经流转双【方,签字后流转》双,方、发?包方、镇土地流转服!务站各执一份报【区农村土地流转服】务中心备案》一份 【 (六?)依据签订的流转合!同办:理土地承包合同【和土地承《包经:营权证的《变更、注销、—换发:等手续 》。 :。 第十【条 承包方》委托流?转,农村土地《承包经?营权的程序 】  (一)承【包方自愿委托发【包方、?土地流转《服务机构《、中介服务组织流转!其承包土地的应递交!由承:包方签字盖章的委托!流转申请《书 《  (《二)发包方、—土地流转服务机构、!中介服务《。组,织是否?。接受:委托应在五日—。内作出决定并通知】承包方? ?  (《。三)决定接受委【托的应当与》承包方签订流转委托!书载明委托事项【、权限?和期限委托》双方签字盖章—  (四)!发包方、土》地流转服务》机构、中介服务组】织在接?受委托后《应及时?将流:转农户、待流转【地块等基本情况以】。适当形式进》行公告 —。 : (五)《愿意:接受流转土地的【在公告的《有,效期:内提交承接流—转土地的申请 】。。。  (六)公】告期:限结束后发包—方、土地流转服务机!构、中介服务—组,织应本着公正、公】平、公开的原则及时!。召集已提交承接流转!土地申请《且具:。备承接资格》的受让方磋商在协商!一致的基《础上与?。受让:方签订书面流转【合同一式五份流转】双方、发包方、镇土!地流转服《。务站各执一份报【。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!中心备?案一份 《 :   (七)【流转当事人》可以向镇土地流【转服:务站申请合同—。鉴证 》 第【十,一条 农村土地承】包经营权再流转【的程序 —。  ?。(一)通过以转包、!出租、入股方—式取得土地承包经】营权:后再流转的首先【须取得?原承包方的同意然】后根据再流转双【方商定?的,流转方式(不含转】让、互换方式)按】本细则第七》条,规定的程序》实施: 》 (二)《通过以转让、互【换,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!经营权并依》法登记获得土地【承包经营权证后可】以依法采取转包、】出租、入股、转让】、互换等方式—流转流转程序按本】细则第七《。条,、第八条、第九条】。。、第十条规定的程】序实施?。 , 【 第十二条 村(组!)预留的法律允许】范围内的机动地【、村民自《愿,交回的承包地、【由村:。集体经济组》织依法终止》承包合同收回—的承:包,地和复?垦、:。开荒的?属集体经济组织所】。有的农村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】转程序 —  (一)召开村!民大会?或者:村民代表大会 !  (二)根据村!民大会或者村民【代表大会《决议制?定村:集,体土地?流转方案并经村【民大会或者村民代】表大会?表决:确,定 — ,(三)对本集—体经济组织需流转】土,地的:面积、坐落、质【量、流转价格等有】。关情况对外》公告接受有承接意】向的咨询、递交申请!等公告期限》为七天 《。  (四【)公告期结束后由】村集:体经济组织通过招标!或与已?提交:申,请者洽谈确定承接】人经村民《大会或村民》代,表会议?讨论确定后》与承接人签订流转】合同报?送区、镇《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!构备案 】 : :第十三条 承包方流!转农村土地承包【。经营权应当》与受让方在协—商一致的基》础上签?订书面流转合同 ! ?   农村土地承包!经营权流《转合同一式五份流】转双方当事人各【。执一份发包方—、区、镇土地流转服!务机构各备》案一份?    】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!人代耕不超》过一:年,的可: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! 第!十四:。条 农村土地—。承包流转合同文本由!市,农林:局农:村,经营管理部门依照省!农业行政主管部【门下发的规范化【文本:统一印制 【 第十】五,条 农村《土地承包经》营,权流转?合同一般应包—括以下条《款, 《  (一)双方当】事人的姓名》。、住址?;  【(二)流转土—地的名称、坐—落、面积、质量等】级; 》  (三)流【转的期?限和起?止日:期;:  (四)!流转方?式; 》  (《五)流转土地的用途!;  【(,六)双方当事人的】。。权,利和义?务;  】(七)流转价—。款及支付方》式;:  (八】)流转合同到期后】地上:附着:物及相?关,设施的处理; !  (九》)违约责任》; :  (十)】解,决争议的方》式; 《  《(十一)双方当事人!认,为必须约定》的其它条款; 【  (十二】),签约日期《 《  :。(十三)《国家、省实施的种粮!农户:直接补?贴、农业生产资【料综合补贴等支农惠!农政策的享受由【。双方当事《人在合同中》约定 》。。 —第,十六条 农》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!转当事人《可以向镇《土地流?转服务站申请合【同鉴证 》    —镇土地流转服—务站不得《强迫土地承包经【。营权:流转当事人接—。受鉴证? 《 第十七条! ,镇村两级土地流转服!务,机构须建立系统【的,土地流转台账及时】准确:。记,载,农村土地承包经营】权流转情况每月五日!前按时汇总本区域】。上月土地流转情况并!逐级上报 》 : :。 第十八条 !区、镇、村土地流转!服务机?构负责本辖区内土地!流转供?求信息的收》集建立土地流转信息!库利用多种媒体及时!发布流转供求信息 ! 《 ? 第十?九,条,。 镇土地流转服务站!对土地流转合—。同及有关文件、文】本、资料等进行【归档并妥善保—管,做到:记录清楚查找—方便保存《安全管理科学 【 【 第二十条》 村土地流转服【务,点对原承包方以【转包、出《租或其它方式流转】土地承?包经营权《的应及时造册登记并!上报镇农村经营管】理机构备案再由镇农!村经营管理机构上】报,市、:区农村经营管理机】构备案?复查以互换》、转让方式流转【的当事人应当申【请变更登记 — 【 第二十一条 办】理,农村:土地承包经》营权变更《登记应向《镇土地流《转服务站提交以下】材料 【 (一)变更的【书面请求;》 》 (二)已变更【的农村土《地承:包合同或其它证【明材料; 【  (三)农村土!地承包经营》权证原件 】 第—。。二十二条 镇土【地,流转服务站受—理变更申请》后应及时对申请【材料进行审核符【合规定的填写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】权登记簿报区—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复!查由市林局农—村经营管理部—门办理变更手续 ! ,    市农林局!农村经?营管理部门自收到】申请材料之》日起:对,符合条?件的:在十个?工作日内进行变【更登记并报请—市人民政府换—发农村土地承包经】营权证书 】 , 第二十【三,条 从事农村土【。地承包经营》权流转?服务的中介组织【应当向市农林局农村!经营管理部门—。备,案并接受其指导依】照法律、法规和有】关政策规定》提供流转中介服务】 【 第二十》四条 农村土地承】包经营权流转—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!事,人可协商解决当事人!。协商不成的可以请】求村民委员会、镇】人民政?府调解解决 !   ? 当事人不愿协【商,。、调解或者协商、】。调解不成《的可:以向市农村土地承】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!请仲裁也可》以直接向《市人民法院起诉【 : 《 : 第二十五》条, 设:立农村土《地流转专项扶持【资金鼓励开》展土地集中连片流转!。对进行农业结构调】整,实施产业化经营的】。种植大户实行奖【。励与扶助 】 , , 第《二十六条《 ,扶持发展土》。地股:份合作社鼓励农民】专业合作《社吸:收土地入股开展土地!规模经营农民专【业合作社从事种养业!规模经营《和农业基础设施建】设可纳入农业综【合开发项目优先【支持兴办的经济【实体享受与》民营企业同等的【优惠政策 — 第】二十:七条 支持组建【土地流转中介服【。务组:织凡经工商部—门登:记、运作《规范、作《用明显的土地流转】。中介服务《组织:给予扶?持与奖励 【 : 第二十【八条 鼓《励业主投资农业基】础设施建《。设对投资《兴建农田水》利基:。础设施修《建直:。接用:。于种养业《生,产和管理、》服务的?非永:久性固定建筑—物其占?地按农用《地进行管理不再【办理建设用地—审批手续 — 第二!十九条 在符合【国,家有关法律、法【规、政策、》水土:保持总体规》划的前提下对获得成!片开发农《。。村土地承包经营权】的,可依法取得土地【承包经营权证或【林,权证以此作》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!土地承包经营权【凭证开?发,的土:地承包经《营权依?法享有继承、转让、!出租、抵押或参股】联营权利 】 ,。 第三十条 !鼓励:农民自主创业对【自愿:放弃土地承包经营】权,的农户经集体经【济组织成《员大会或成》员代表大会》讨论:同意可用集体经【。济组织收益给予【。一定补?偿农民?流转土?地后自主创业—和兴办实体》享受相关优》惠政策在就业、【子女入学、》。社会:保障等方《面享受与城镇居【民同等?的待遇 【 第三【十一条 鼓励—农村集?体经济?组织参与土地流转对!二、三产业》发展较好集体经【济有一?定实力的村》在征得?农民同意后可—。以通过多种形—。式进行土《地的集中经》营或统一流转—。也可以通《过村与村《。互帮对接的》方式跨区《域承:租其他村的土—地经土地整》理,和置换新增的土【地、依法收回—。农民自?愿放弃?的承包?土地可以由村集【体经济组织统一【经营、流转也可以】发包给农户进行规】模经营? , : : 第三十二条! 鼓励土地托管【。外出务工农民可以通!过村集体《经济组织或流转服】务组织托管承—。包土地对托》管的承包土》地村集体《经济组?织或流转服务组织可!以代为组织流—转流:转,收,益归原承包方鼓【励农民?特别是?。外出务工农民—在自愿的基》础上将承包土地的剩!余承:包期一次性流—转出去土地流转受】让方经?原承包方同意—后可以对以转—包、:出租方式取得的土】地再:流,。转;以转让、互换】方式取得《的土:地,可以直接再流—转 》 第—三,十三条 《实行项目扶持积极争!。取国家和《。省、市级专》项资金投入同—时对农业项目资【金进行整合优—先使用于土地流【转试点村金融部门】依据:项目业?主,编,制的项目可行—性报告加大贷款扶】持力度 ! : 第三十《四条 实施土地流】转主体?多元化鼓励》。工商企业、科研【机构、机关事—业单位?、城镇居民等带【项目、带技术、带】资金下乡租地—、承包土地开发【高效农业项目引进】全省乃?至全国农《业,前沿项目的政府将给!予奖:励,扶持同时鼓励和扶】持农村土地承包经】营大户和农业产业化!龙头企业通过土地】流转建立农产—。品生产基《地 ! 第三十五条 【扶持和奖励标—准由市?农林局另行》制定:报市政府批准—后执:行 : ?。 《 第三十六条 本细!则所称农村土地【是指农民《集,体所有和国家所有】依法由农民集体使】用的耕地、开垦荒地!。、林地、园地、草地!等其他依法用于农】业的土地 】。 ,   ?农村土地承包经【营,权是指通《过家庭承《包取得的农村土地承!包经营权或通过【招标、拍《卖等方式取得—的农村土地承包【经营权  !  农村土地—承包经营《权流转?是指农?。村土地承包方—依,法,。将取得的农》村土地?承包经营《权的部?分或全部按照约【定,。条件让渡给受—。让方的行《。为 】 第三十七—条 :通,过招标、拍》卖和公开《协商等方式承包【荒地、荒草地、【荒滩等?农村土?。地经: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!地承包经营》权证的可《以采取转《让、出租、》入股、抵押或—者其他方式流转其流!转参:照本细则执行 【 — 第三十八条 对!农村土地承》。包经:营权流转过程中【违反法律、法规【、政策?规定的由市人民政府!有,关行政主《管,部门依法予以处【。。罚, , 第三】十九条 本细—则由嘉峪关市人民】政府负?责解释 】 第四十条 本【细则自发布》之,日起30日》后施行有效期5年】有效:期满自动失效— 《 !。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