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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 嘉峪关【。市农村土《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!施细则 《 : 发布时间201!0-12-2—3 ? 《。第一:条, 为规范农》村土地承包经—营权:流转行为《维护:流转:双方:当事人合法》权益促进农业—结构调整和土地【适度规模经营—提高土地利用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农村土地承包】法、中华人民共【。和国农村土》地承包经营纠纷调】解仲裁法、农业【部农村土《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!理办法和省政府【办公厅关于积—极,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!。包经营权流转工【作,。的通知等有关规【定结合我《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!则, , , ? 第二条 农!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!转范围是从事—家庭:承包经营的农户依法!取,得,的耕地?、开垦荒地、林【地、:园地、草地》和通过招《标,、拍卖等方式—取得的农村土地【承包经营权 — : 第三】条, 农村土地承包经】。营,权流转的主》体,为具有从《。事农业生《产经营能力的经济】组织、?企事业单位和—个人 》 第【四条 农村土—地承包经《。营权的流转应—当遵:循下列原则》 》 (一)在坚持农】村家庭承包经—营制度?和稳定?农村土地承包—经营关系的》基础上?。遵循平等《协商、依法、自愿、!有偿的原则进行【农村土地承包经【营权:。的有:序流转?  (二】)承包方《有权依法《自主决定承包土【地是否流转、流转】的对象和方式—任何: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!或,者阻碍承包方依【法流转其承包土【地  【(三)流转收益【归原承包方》所,有任何组《织和个人不得以【任何形?式截:留、:扣缴 【 (四)不得改【变土地所有权性质】不得改变土地—。。农业用途 ! (五)流转期限不!得超过承包》期剩余期限不得损害!利害:关系人和农村—集体经?济,组织:合,法权益流转期满【经双方协商同意【可继续流转 — , ? (六?),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!流转的受让方可【以是承包农户—也可:以是其他按有关法】律及有关规定允【许从: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!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!下本集体经济组【。织成员享有优—。先权 》 第五】条 市农林局—负责本市行政区【域内农村土地承【包经营?权流转的《监督:、管理和指》导,工作具?体工作由农村—经营:管理部门负责 !    区—。建立土地流转—服,务中心主要职能是】开展跨?镇域土地流转—信息服务、政策法规!咨询、纠纷调解指】导和管理《镇、村两级农村土】。地,流转:工作   ! 镇建?立土地流转服务站(!设在镇?经管站)主》要,职能是开展土—地流转信息搜集发布!。、价格评估、法律政!策咨询、《。合同签订鉴证、合同!登记备案、纠纷调】解等指?导、管理和服—务工:作 —   村建立—土地流转服务点【由村干部兼》任土地流转信息联络!员负:责土地流转供—求信:息的:搜集、上《报等服务工作—      !区土:地流转服务中心和】镇土地流转服—务站:要,有固:定服:务,。场,。所配备?专职人员和必要【的设备为农村土地流!转提供良好的服【务 —   市级建立农】村土地承《包纠纷仲裁委员【会设在市农》林,局,农村:经营管理《部门配?备专职人员和—。。必要的?。设备:、经费依法仲裁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!。流转纠纷 】。 第六【条 承包方依法取】得的农村土地承【包经营权可以—采,取转让、转》包、:互换、入股》、出租或者》其他符?合有关法律和国家】政策规定的方式有序!流转 》  (一)转让承!包方有稳《定的非农职业或者】有稳定的收入来【源,经承包方申请和【。发包方同意将—部,分或全部土地承包】经营权让《渡给:其,他从事农业生产经】营的农户转让后原土!地承包关系自行终】止原承?包方承包《期限内的土地承【包,经营权部分或—全部丧失 】。  (二)转—包,承包方?将部分或全部—土地承包经营权以】一定期限转给—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!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!产经营转包后原土】地,承包关系不》变承包?方将土地交他—人代耕不《。足一年的除外 【 :  (三)互【换承包?方之间为了方—便耕作或集中经营、!连片开?发等需?。要对属于同一—集体经?济组织的承包—地,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!相,应的土地承包经【营权  (!。四)入股《实,行家庭承包》方式的承包方之间】。为,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!承包: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!联合从事农业—。合作生产经营—;其他承包》方式:的承包方《将土地?承包经营权量—化为股权《入股组?成股:份公:。司或者?合作社等从事农【业生:。产经营 》。  (五)【。出租承包方将—部分或?全部土地承包—经营:权以:一定:期限租赁《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!经,营出租后原》土地承?包关系?。不变 【 (六?)委托承《包,。方将:部分或全部土地承】包经:营权委托发包—方、土地《流转服务机构—或者中介服务组织】流转其?承包地的应出具土】地流转委托书委托】书应载明委》。托的事项、权—限和期限并有委托人!的签名或《盖章  】(七)其他符合有关!法律和国家政策【规定的流转方式 ! :。 , 第七条 】以转包、出租—、入:股方式流转农村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】程序  】(一)承包方依据依!法取得的农村—土地承包《经营权进行流转【的应与受让方共同】协商流转《方式、流转时间【、流转价格以及收益!的支付方式双方【。的权利及义务等并形!成意向性协议 !  (《二)流转双方当事】人须到?镇土地流转》服务站?领,取正式合同文本进行!填写、签《字盖章正式流转合同!一,式五份流转双方【、发包方和》镇土地流《转服务站各执一份报!。。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!中心备案一》份 《  (三)—流转双方当事人【向镇土地流转服务站!申请合?同鉴:证的镇土《地流转服务站应【及,时,给,予办理办《理,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!工作日经鉴证的【流转合同流转双方、!发包方、镇土地【流,转服务站各执一【份报:区农:村,土地流转服务中【心备案一《份 ! 第八条 以转让】(受让方为本集体】经济组织成员)方】式流转?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!的程序 《  (—一)承包当事人依据!依,法取得的农》村土地?承包:经营权进行》转让的须《与,受,让方共同协商—就转让时间、转让价!格、收益支付方式】及双:方的权利、》义务等达成意向性协!议  (】二)承包方须向发】包方递交土》地,承包经营权转让申请!同时:还应提交土地—承包:合同:、土地承包经营权】证及:。转让土地的》地块名?称、面积、》四至边界《是否:有稳定的非农职【业或稳定的》收入来源《。的详细?资料并提《供受让方有关资【质材:料 — (三)发包—方,经审查同意其—转,让的应在承包方的申!请上:签署同意《意见加盖村委会公】。章报镇土地流转服务!站备案复查不同意】的应在七日内向【承包方书面》答复并?说明:理由  】(四)?经镇土地《流转服务站复查同意!后承包方须》到镇土地流转服务站!领取流转正式合【同一式五份》进,行填写并签字盖【。章流转合同的生【。效时间应在发包方签!字同意的时》间之后 《  (五【)流转合同经流转双!方和:发包方签字后—应到镇土地》流转服务站进—。行鉴证镇土地流转】服务站鉴证时间不得!超过三个工作—日经鉴证的合同【流转双?方各一份发》包方、镇土地—流转服务《站各:存,一,份报: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!中心备案一份 !  (六)依【据签定的流转合【同办理土地承包【合同和土地承包经】营权证的变》更、注销《、换发等《手续 】 第九》条 以?互换(互换方为本集!体经济组《织内部成员》。)方式流转农村土】地承:包经营权的程序【  (【一,)流:转双方当事人—。依据依法取得的土地!承,包经营?权进行互换的双方当!事人应共同》协商:就互换的时间、互】换的方式、双—方的权利和义务等】达成意向性协—议 》  (二《。),流转双方当》事人须向发包方递】。交,土地承包经》营权互换申请同时还!应提交土《地承:包合同、土地承包】经营权证及互换土地!。的地块名称、—面积、四至》边界的详细资料 ! ? (三)《。发包方对承包方【提出的?通过互换方式流【转承包土地的要求】应当及时办》理备案手《续并报镇土》地流转服务站 ! :。 (四)流转双方当!事人须到镇》土地:流转服务站领取正式!合,。同一式五份进—行填写并签字盖【章互换双方签字后流!转合同生效 【。  (五—)互换合同经—流转双方签字—后流转双方、—发包方?、镇土地《流转服务站各执一份!报区农村土地流转服!务中心备案一—份  (】六):依据签?订的流转合同—办理土地承包合同】。和土地?承包经?营权证的变更、注销!、换发?等手续 《 , ? 第十条 承!包方委托《流转农村土地—承包经营权的—程序  (!一)承包方自愿委】托发包方、土—地流转服务机构、中!介服:务组织流《转其承包土地的【应递交由承包方签字!。盖章的委托流转【申,请,书 :。  》。(二)发包》方,、土地流转服务【机构:、中介服务》组,。织是否接受委托【应在:五日内作出决定【并通知承包》方 :  (三)】决定:接受委托的应当【与,。承包方签订流转【委托书载明》委,托事项?、权限和期限委【托双方签字盖—章  【(四)发包》方、土地流转—服务机构、中介【服务组?织,在接:受委托后应及—时将流?转农户、待流转地】块,等基本情况以适当】形式进行公告 】  (五)【愿意接受《。流转土地的在公告】的有效期内提交【承接流转土地的申请!  —(六)公《告期限结束后发包】方、土地《。流转服务机构、【。中介服务组织应本着!公,正、公平、》公开的原《则及时召《集已提交承接流【转土地申请且具【备承接资格》的受让方磋商在协商!一致的基础上—与受让方签订书面流!转合同一《式五份流转双—方、发包方》。。、镇:土地流?转服务站各执一【份报区农《村土地流转服务中】心备案一《份 》   (七)流【转当事人可以向【镇土地?流转服?务,站,申请合同鉴证 】。 》 第十一条 农村!土地承?包,经,营,权再流转的程序 】 《 (一?。)通过?以转包、出租、【入股方式取得土【地,承包经?。营权后?再流转的首》先须取得《原承包方的同—意,然后根?据再流?转,双方商定的》流转方式(》不含转让、互换方】式)按本细则第【七,条规定?的程序实施 — ?。  (二)》通过以?转让、互《换方式?取得的?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依!法登记获得土地承】包经营权《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!包、出?租、入股《、转让、互》换等方式流转流【转程序按本细则第】七条、第八》条、第?九条:。、第十条规定—的程序实施 【 : 第十二条! 村:(组)预留的—法律:允许范围内的—机动地、村》民自愿?。交回的?。承包地、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!法终止承包合—同收:回的承包地和复【垦、开荒的属集体经!济组织所有的农【。村土地承包》经营权流转》程,序,  (一)!召开村民大会或者】村民代表大》会  (】二)根据村民大【会或:者村民代《表大会决议制定村】集体土?。地流转方案并—经村民大会或者村】民代表大会》表,决确定 】。 (三)对本—集体经?济组织需流》转土地的《面积、坐落、—质量、?。流转价格等有—。关情况对外》公告接受有承接意】向的咨?询、递交《申请等公告期限为七!。天 :。  (四)】公告:期结束后由村集【体经济组织通过【招标或与已提交申】请者洽谈确定承接】人,经村民大会》或村民代《表会议讨论确—定后与?承接人?签订流转合同报【送区、镇农村—土地流转服务—机,构备案 【 ? ,。 第十三条 承【包方流转农》村土地承包经—营权应当与受让方】在协商一致的基础】上签订书面流转【合,同 ? ,  ?  农?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!转合同一《式五份流转双方【当事人各执一份【发包方、区、镇土】。地流:转服务机构各备案】一份 》  ?  承包方将土地】交,由他人代耕不—超过一年的可—以不签?订书面?合同 ! , 第:十四条 农村土【地承包流转》合同文本由市农林】局,农村经?营管理?部门依照省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】下发的规范化文本统!一,印制 【 第十五【条 农村《土,地承包?经营权?流转合同一般应包】。括以下条款 】  (一)双【。方当事人《的姓名、住》址; —  (二)流—转土地的名称、坐】落、面?。积、:质量等级;》 《 , (:三)流转的期限和起!止日期; —  (四)【流,转方:式; ? 《 (五?)流:转土地?的用途; —  (六)【双方当事人》的权利和《。义务;? :  《(七:。)流转?价,款及:。支,付方式; 》  》(八)流转合同到期!后地上附《着物及相关》设施的?处理; 【  (九)》违约责任;》 》 (十)《解决争议的》方式:; — (十一)双—方当事人《认为必?须约定的其它条款】。;  (十!二)签约日期 】。 ? (:十三)国家、省【。。实,施,的种粮农户直接补】贴、农业生产资【料综合?补贴等支农惠农【政策的享受由双方当!事人在合同中—约定 】 第《十六条 农村土地】承包经营权流—转当事人可以向镇土!地流转服务站申请】合同:。鉴证   ! 镇土地流转—服务站不得强迫土】。地承包经营权流【转当事人接》受鉴证 —。 : ,。 ?第十七条 》镇,村两级土地流转【服务机构须建立【系统的土地》流转台?账及时准确记—载农村土《地承包经营权—流转情况每月五【。日前按时汇总本【区域:上月土地流转情况并!逐级上报 】。 《 第:十,。八条 区、镇—、村土地流转服务机!构负责?本辖区内土地—流转供求信息的收集!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!利用:多种媒体及》时发布流转》供求信息 】 》第十:九条 镇土地流【转服务站对土—地,流转合同及有—关文件、文本、【资,。料等进行归档—并妥:善保管做到记录【清楚查找《方便:保存安全管》。理科学 【 第二十】条 村土地流转【服务点对原》承包方以转》包、出租或其它方式!。。流转土地承包—经营权的应》及时造册登记并【。上报镇农村经营【管理机构备》。。案再由镇农村经营管!理机构上报市、区】农村:经营管理机构备案】。复查以互换、—转让方式流转的当】事,人应当?申请变?更登:记 《 第【二十一条 办理农】村土地承包》经,营,权变更登记应向镇】土地:流转服务《站提交以下材料 】  (一)变!更的书?面请求; 》 ,  (二—)已变更的农村土地!承包合同或其—它证明材料; !  (三)—农村土?地承包经《营权证原件 — : 第【二十二条 》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受!理变更申请后—。应,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!审核符合规定—的填:写,农村土地承包经【营权登记簿》报区:土地流转服务中【心复查由市林局农村!经营管理部门—办理变更手续 】    市农林!局农村?经营管理部》门,。自收到申请》材料之日起对符【合条件的在十个【工作日?内进行变更登记【并,报请:市人民政府换—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!权证书 【 第二十】三条 从《事,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!流,转服务的中》介组织应当向市【农,林局农村《经营:管理部门备案—并,接受其指导依照【法律、法规》和有关?政,策规定提供流—转中:介服务 【 《 ,。。第二十四条 农【。村土:地承包经营权流转】发生争议或者纠【纷当事?人可协商解决当事】人协商不《成的可以请求—村民:委员会、镇人民政府!调解解决 【    当事人】不愿协商、调—解或者协商、调解不!成的可以《向市农?村,土,地,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!申请仲裁《也可以?直接向市人民法院起!诉, !第二十五条》 设立农村》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!金鼓励开展土地集】中连片流转》对进行农业结—构调整实施产业化】经营的?种植大?户实行奖励与扶助 ! 】第二十六条 —。扶持发展土地股【份合作社鼓励—农民专业合作社吸】收土地入股开展土地!规模经营农民专业合!作社从事种养业【规模经营和农业基】础设施建设》可纳入农《业综合开发项—目优先支持兴办的】经济实?体享:受与民营企业同等的!优惠政策 ! , ?第二十七条 支【持组:建土地流转中—介服务组织凡经【工商部门登记、运】作规范?、作用明《显的土地流转中【介服务组织给予【扶持与?奖励 ! 第二《十八:。条 鼓励业》主投资农业基础【。设施建设《对投资兴《建,农田水利《基础设施《修建:直接用?于种养?。业生产和管理、服】。务的非永《久性:固定建筑物其占【地按农用地进行管】理不:。再办:理建设用地审—批手续 ! ?第二十九条 在符合!国家有?关法律?、法:规、:政策、水《土保持总体规划的】前,提下:对获得成片开—发农:村土地承包经—营权:的可依法取》得土地承《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!以此作为生产经营】活动中?。的土地?承包经?营权凭证开发的【土地承包经》营权依法《享有继?承、转让《、出租、抵押—。或,参,股联营权利 】 第三十!条 鼓励农民自【主创业对自愿放【弃土地承《包,经营权的农户经集】体经:济,组织成员大会或【成员代表大》会讨:论同意可用集体经】济,组织收益给予一定】补偿农民流转土【。地,后自主创《业和:兴办:实体享受相关优惠政!策在就业、》子女入学、社—。会,保障等方面享受【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!遇 】 第三十一条【 鼓励农村集体【经济组织参与土【地流转对二、三产业!。发展较好集体经济】有一:定实力的村在征得农!民同意后《。可以:通,过多种形式进—行,土地:的集中经营或统【。一流转也可以通过】村与村?互帮对接的》方式跨区域》承租其他《村的土地《经土地整理和—置换新增的土地、依!法收回农民自愿放弃!的承包土地可以由村!集体经济《组,织统一经营、流【转也可?以发包?给农户进行规模经营! ? 《。 第三十二条【 鼓:励土地托管外出务】工农民?可以通过村集—体经济组织或流转】服务组织托》管,承,。包土地对托》管的承包土地村【集体:经济组织或流转服】务组织可以代为组织!流转流?转收益归《原承包?方鼓励?农民:特别是?外,。。出务工农民在自愿的!基础上将承包土地】的剩余承包期一【次性流转出去土【地流转受让方经【原承包方同意后可以!对以:转包、?出租方式取得的【土地:。再流转;以转让、】。。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!可以直接再流—转 ! 第:三十三条 》实行项目扶持积极】争取国?家,和,省、市?级专项资金投入同】时对农业项目资金进!行整合优先使用于土!地流转试点》村金融部门依据项目!业,主编制的项目—可行性报告加—大,贷款扶持力度 【 《 第三十【四,条 实施土地流【转主体多《元,化鼓励工商企业、】科研:。。机构、机关事业【。单位:、城镇居《民等带项《目、带技术、带【资金下?。乡租地、承》包土:地开发高效农业【项目引进全省乃【至全国农业前—沿项目的《政府将给予奖励扶持!同时鼓励和扶持【。农村土地承包—经营大?户和农业产业—化龙头企业》通过土地《流转建立农产品【生产基?地 》 , 《第三:十五条 扶持和奖】励标准?由市农林局另行制定!。。报,市政府批准》后执行 【 第三【十六条 《本,细,则所称农村土地【是指农民集体—。所有和国家所有依】。法由农民集体—使,用的耕地、开—垦荒地、林地、【园地、草地等其【他,依法:用于农业的土地 !  《  农村《土地承?包经营?权是指通过家庭承包!取得的农村土地承】包经:营权:或,通过:招标:、拍卖?等方式取得的—农村土地承包—经营权 《    农村!土地: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!农村土地承》包方依法将》取,得的农村土地承包】经营权的部分或全部!按照约定《条件让渡给受让方】的行:为 】 第三十七条 通!过招标、拍卖和【公开协商《等,方,式承包荒地、荒【草,地、荒滩等农—村土地经依法登【记,取得农村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】的可以采取》转让、出租、入股】、抵押或者其他方】式流转其流转—参照本细《则执行 【 》第三十八《。条 对农村土—地承包经营权流【转过程中违》反法律、法规、【政策规定的由—市人民政府有关【行政主管部门依【法予以处罚 — 》 第三十九条 本细!则由嘉峪《关市人民政府—。负责解?释 《 第四十—条,。 本细则自发—布之日起《30日后施行有效期!5年有效期满自【动失效 【 【 ,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