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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嘉峪《关,市农村土地承包【。经营权流转实施细】则 发布时!间20?10:-12-《。23 ? 《 第一条 为规范】农村土?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!为维护流转双—方当事人合法—权益促?进农业结构调整和】土,地适度规模》经营:提高土地利》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!。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!、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】纠纷调解仲裁法【、农业部农村土【地承包经《营权:流,转管理办《法和:省政府办《公厅关于积极—稳妥推?进农村土地承包经】。营,权流转工作的通知】。等有:。关规定结合我市【实际制定本实施细】则 : ? 》第二条 农村—土地承包经营—权流:转范围是《从事家?庭,承包经营的》农户依法取得的耕】。地、开垦荒地、林】地,、园地、草》地和通过《招标、拍卖等—方式取得的农—。村土:地承包经《。营权 》。 ? 第《三条 农村土地承】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!为具有从事农业【生产:经营能?力的经济组织、企】事业单?位,和个人 — 《 :第,四条 农村土地承】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!遵循下列原则 【 ,。  (一)在】坚持农村家庭承【包经:。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!地承包经营关—系的基?础上遵?循平等协商》。、依法、《自愿、?有,偿的原则进行农村】土地承包《经营权?的,有序流转《 》 (二)承》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!定,。承包土地是否流【转、流转的对象【和方式任《何,单位:和个人不得》强迫或者阻碍承包】。方依法流转》其承包?土地  (!三)流转收益—归原:。承包方?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!不得以?任何形式《截留、扣缴 】  (四)不【得改变土地所有权】性质不得改变土地】农业用途 【  (《五)流转期限—不得超过承包期【剩余期限不得损【害利害关系人—和农村集体》经济:组织合法权》益,流转期满经双—方协商同意可继【续流转 》 :  (六《)农村土地》承,包经营权流转的受】让方可以是承包【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!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!。允,许,从事:农业:生产经营的组织和】个人在同等》条,件,。下本集体《经,济组织成员享有优】。。先权 《 《 第五条 【市,农林局负责》本市行?政区域内农村土【地承包经营权流【转的监督、管理和指!导工作具《体工作由农》村,经营管理部》门负责 】   ?。。区建立土地流转服】务中心主要职能是开!展跨镇域土地—流转信?息服务、《政策法规咨》询、纠纷《调解指导和管理镇】。。、村两级《农,村土:地流转工作》  —  :镇建立土《。地流转服务站—。(设在镇经》管站)主《要职能是开展—土地:流转信?息,搜集发布、价格【评估、法律政策【咨询、合同签—。订鉴证?、合同登记备案【、纠纷调解等指导、!管理和服《务工作?    村!建立土?地流转服务点—。由村干部兼任土地】流转:信息联?络员负责《土地:流转供?求信息的搜集—、上报等服务工【作    】  区土地流转服】务中心和镇土地流】。转服务站要有固【定服务场所配—。备专职人《员和必?要的设?备为农?村土地流转提供良好!的服务?    】市级建立农村土【地,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!设在市农林局—农村经营管理—部,门配备专职人员和】必要:的设备、经费依【法仲裁农村土地承包!经营及流转纠纷【。 】 第六条 承包【方依: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!包经营?权可以采取转让、转!包、互换、入股【、出租或《者其他符合有关法】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!方式有序流转 】  (一)转让!承包方有稳定—的,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!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!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!部分或全部土—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!其他从事农业生【产经营的农户—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!系自行终止》原承:包方承包期》限内的土地承—包经营权部分—或全部丧《失  (】二)转包承包—方,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!包经营?权以一定期限转【给同一集体经济组】织的:其,他农户从《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!后原土地《承,包关系不变承包方】。将土地交他人代耕】不足:。。一年的除外》 ,  (三)】互换:。承包方之间为了方便!耕作或集中经营、连!片开发?等需要对属于同一】集,。体经济组《织的承包地块进【行交换?同时:交换相应的土—地,承包经营权 【  (四)入股!实行家庭承》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!为发:展农业经济将—土地承包经营权作】为股权自愿》联合从事农业—合作生产经》营;其他承》包方式的承包方将】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!为股权入股组成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!等从事农《业生产经营》。 ?  (五)出租承!包方将部《。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!营权以?一定期?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!。业,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!地承:。包关系不变 !  :(六)委托承包方】。将部分?或全部土地》承,包经:营权委托《。发包方、土地—流转服务《机构或?者中介服《务组织流转》其承包地的应出具】土地流转《。。委,托书:委托书应载明委托的!事项、权限和—期限并有委托人【的签名或盖章 【  (七)其!他,符合有关法》律和国?家政策规定的—流转方式 — — 第七?条 以转《包、出租、入—股方式流转》农,村土地承包经营【权的程序 —  (一)承包!方依据依《法取得的农村土【地承包经营权进行】流转的应与受让方共!同协商流转方式【、流转时间、—流转价格以》及收益的支付方式双!方的权利及义务等】并,形成意向性协—议,  (二)!流,转双方当事人须到】镇土地流转服务站领!取正式合同文—。本进:行填写?、签字?盖章正式流转—合同一式五份流转双!方、发包方和镇土】地流转服《。。务站各执一份报区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】中心备案一份 !  (三)流【转双方当事人向【镇土地流《。转服务站申请合【同鉴证的《镇,土地流转服务站【。应,及时给?予,办理办理的时间【不得:超过三个工作日经鉴!证的流转合》同流转双方、—发包:方、镇土地流—转服务站各执—一份报区农村土地流!。转服务中《心备:案一份 》 【第八条 以转让【(受让方为本集体经!济组织成员》)方式流转农—村土地承包经—营权的程序 【 ,  (一)承包】当事人依《据依法取得的农村】土地承包经营权【进行转让的须与受】让方共?同协商?就转让时间、转让】价格、收益支付方式!。及,双方的权利、义务等!达,成意向性协议 】  (二)【承包方须向发包方】递交土地承包经营】权转让申《请同时还应提交【土地:承,包合同、土地承包经!营权证及转让—土地:的,地块名称、》面积、四至边界是否!有稳定的非农—职,业,或稳定?的收入来源》的详细资料并—。提供受让方有关资】质材料 【 , (三)发包方经】审查同意其转让的】应在承包方的申请上!签署:同意意见加盖村【。。委会公?章报镇?土地流转《服务站备案复查不同!。。意的应在七日—内向:承包方书面答复并】说明理由《  (四)!经镇土地流转服务】站复查同意后承【包方须到镇》土地流转服》务站领?取流转正《式合同一式五—份进行填写并签【字盖章流转合同【的生效时间应—在发包方签字—同意:的,。时间之后 ! (五)流转合【。同经流转双》方和发包方签字后】应到镇土地流转服务!站进行鉴《证镇土地流转服务站!鉴证时间不》得超过三个工作日经!鉴证的合同流转【双,。方各一份发包—。方、镇土地》流,转服务站各存—一份:。报区农村土地流转服!务中心备案一份 !  (》六):依据签定的》流转合同《办理土地承》。包合:同和土地《承包经营权证的【变,更、:注销、换发等手续】。 : 》 第九条 —。以互换(互》换方为本集》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!)方:式流转农村土—地承包经营权的程】序, ?。  (一)—流,转双方当《事人依据依法取得的!。。土,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!换的:双方当事人应共同】。协商就?互换的?时间、?互换的方式、—双,方的:权利和义务等—达成意向性协议 】 :  (二)—流转双方当事人【。须向发包《方递交土地》承包经营权互换【申请同时还》应提交土地承包合同!、土地承包经营【权证及互换土地的】地块名称《、面积?。、四至边界》的详细资《料,  (三)!发包方对承包方【。提,出的通过互换—。。方式流转承包—土地的要求应—当及时办理备—案,手,续并:报,镇土地?流,转服务?站, ?  (四)流转】。双方当事人须到镇土!地流转?服务站?领取正式合》同,一式:五份进?行填写并《签字盖章互换—双方:签字后流转合同【生效  (!五)互换合》同,经流转双方》签字后流转双—方、发包方、—镇土地流转》服务站各执一—份报区农村土地【流转服?务中心备案一份 】  (六)依!据签订的流》转合同?办理土地承包合【同和土地承包—经营权证的》变更:。、注销、换发等手续! : —。 第十条 承包方委!托流转?农村土地承包经【营权的程序 —  》(一)承包方自【愿委托发包方—、土:地流转服务机构、中!介服务组《织流转?其承:包土地的应递交【由承包方签字盖章的!委托流转申请书 】  》(二)发包方—、土地流转服—务机构、中介服【。务组织是否接受【委,托应在五《日内作出决定并【通知:承包方?  —(三)决定接受委】托,的应当与承》包方签?订流转委托》书载明?委托事项《、,权,限和期限委托双方签!。字盖章  !(四)发包方、土】。。地流转服务机构、】中介服务《组,织,。在接受委托后—应及时将流转—农户、待流转地【块等基本《情况:以适当形式》进行公告 》 ?  (五)愿意接】受流转土地的在公告!的有效期内提交承接!流转土地《的,申,请  (】六,)公告期《。限结束后发包方、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、!中介:服务组织应本着公】正、公平、公开【的原则及时召—集已提交承》接流转土地申请【且具备承接资格的】受让方磋商在协商一!致的基础上与—受让方?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一!式五份流转双—。方、发?包方、镇土地流转服!务,站各执一《份,。报区农村土地流转服!务中心备案一份【 , ?  : (七)流转当事人!可以向镇土地—流转服务站申请合】同鉴证 — : 第十一条 !农村土地《承包经营《权再流?转的:程序  】(一)通过以转包】、出租、入股方式取!。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!再流转的首》先须取得原承—包方的同意》然后根据再流转【双方商定的》流转方式(不含转让!、互换?方式)?按本细则第七条规】定,的程序实施 —  (—二):通过以转让、互换方!式取得的土地承包】经,。营权并依法》登记获得土》地承包经营权—证后可以依法采取】转包、出租、入股】、转:让、互换等方—式流转流转程—序按本细则第七条】、第八条、》第九:条、第十条规定的】程序实施 》 , : ? :第十二条 》村(组?),预留的法《律允许范围内的【机动:地、村民自愿—交回的?。承包地、《由村集体经济—组织依?法,终止承包《合同收回《。的承包地和复垦【、开荒?的属集?体经济组《。织所有的农村—土地承包《经营权流转程序 !。  (一—)召开村《。民大会或《者村:。民代表?大会 ?。 《 (二)根》。据村民大会或—者村民代表大会【决议:。制定村集体》土地流转方案并经】村民大会或者村【。民代表?大会表决确定 【 ,  (三)对】本集体经济组织需】流转土地的面积、】坐落、质量、流转】价格等有关情况对】外公告接受有承接意!向,的咨询、递交申请等!公告期限为七天 ! :  (?四,)公告期结束后由】村集体经济组—织通过招标或与已】提交申请者洽谈【确定承接《人经: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!。。会议讨论确定后与承!。。接人签订流》转,合同报送《区、镇农《村土地流转服务【机构备案 【 第十】三条 承包方流【转农村土地承包经】营权:应当:与受让方在协—商一致的《基,础上签订《书面流?转合同 】   农村》土地承包经》营权流转合同一【式五份?流转双方当》事人各执《一份发?包方、区、镇土【地,流转:服务机构各备案【一份 ?   — ,承包方将土地交由】他人代耕不超过【一年的可以不签【订书:面合同 【 》第十四条 农村【土,地,承包流?转合同文本由—市农:林局农村经》营管理部《门,依照:省农业?行政主管部门下【发的规范化文—本,统一印制《 ? : 第十五【。条 农村土地—。承包经营权流转【合同一般应》包括以下《条,款 ? : , (一?)双方当事人的姓名!、住址; 【  (二)流转】土地的名称、坐【落、面积、质量等】级,; ?  《(三)?流转的期限和—起止日?期;  】(四)流转方式; !  》(五)流转土地的用!途;  (!六)双方当事人的权!利和义务; 【  (》七)流转价款—及支付方式》; 《。 :。 (八)流》。转合同到期》后地上附着物—及相:关设:。施的处?理,; :  》(九)违《。约责任; 【。 ,  (十)解决争议!的方式; 】。  (十一)—双方当事人认为必】。须,约定的其它条—款; 》 ,  (十二)—签约日期 —  (》十三)国家、省【实施的种《粮农户直接补—贴、农业生产—资料综合补贴—等支农?惠,农政策的享受由【双方当事人在合【同,中约定? ? 》 第十六条 农村】土地承?包经营?权流转当《事人可以向镇土地流!转服务站申请合同鉴!证 》    《镇土地流转》服务站不得》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!流转当事人接—受鉴:证 《 第十七!条 镇村两级土地流!。转,服务机构须建—立系统?的土地流转台账【及时准?确记载农村土地【承包经营权流转情】况每月五日前按时】汇总本区《域上月土《地流转情况并逐级】上报 ? : 第【十八条 区、镇【、村土?地流:转服:务机构负责本辖【区内:土,地流:转供求信息的—收,。集建:立土地流转信息库】利用多种媒体及【。时发布?流转供求信息 】 : 第十九】条 镇土地流—。转服务站对土地【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!、文本、资料等【进行归档并》妥善保管做》到记录清楚》查找方便保存—安全管理《科学 《 — ,第二十?条 村土地流转服】务点:对原:承包方以转包、出租!或其:它,方式流转土地—承包经营权的应及时!造册登记并上报镇】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!案,再由镇农村经—营,管理机构上报市、区!农,村经营管理机构【。备案复查以互—换、转让方式—流转的当《事人应当申请—变更登记 — 第二!十一条? 办理农村》土地承包经营—权,变更登记应向镇【土地流转《服务站提交以下【材料: 》 (一)变更的书面!请求; 】 (二)已变更的农!村土地承包》合同或其它证明【材料;? 》。 (:三)农村土地—承,包经营权证原件【 】。 第二十《二条 镇土地—流转服?务站受理变更申请】后应及时《对申请材料进行审】。核符合规定的—填写农村土地承【包,经营:权登记簿报区土地流!转服务中《心复查由市》林局农村经营管理部!门办理变更手续 】 《 ,  市农林局农【村经营管理》部门自收到申请【材料:之日起对符合条件的!在十个工作》。日内进行变更登【。记并报请市》人民:政府换发农村土地承!包经营权证》书 : 《 《第二:十三条 从》事农村?土地承包经营—权流:转服务?的中介组织》应当:向,市农林局农村经营】管理部?门备案并接受其指】导依照法律、法规和!有关政策规定提供流!转,中介服?务, !。第二:十四条? ,农村土地承包经【营权流转发生争议】或者纠纷当事人可】协商解决当事人【协商不成的可以【请求村民委》员会、?镇人民政府调解【解决 —。    《当事人不愿协商、调!解或者?协商、调《解不成的《可以向市农村土地】承包纠纷仲裁委员】会申请?。仲裁也可《以,直,接向:市人:民法院起诉 【。 ? 第二十五条! 设立农村土地流】转专项扶持》资,金,鼓,励,开展土地集中连片】流转对进行》农业结构调整实【施产业化经》营的种植大》。户实行奖励与扶助 ! 《 , : 第二?十六条 扶持发展土!地股份合作社—鼓励农民专业—合作社吸收土地入】股开:展,土地规模经营—农民:专业合作社从事种】。养业规模经营—和农业基础》设施建设可纳—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!优先支持兴办的【经,济实体享《受与民营企业同等的!优,惠政策 】 : 第二十七条【 ,支持组建土地—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凡!经,工商部?门登记、运作规【。范、作用明》显的土地流转—中介服务组织给予扶!持与奖励 ! 第二十八】条 鼓励业主投资】农业基?础设施建设对—。投资兴建农》田水利?基础设施修》建直接用于种养业生!产和管?。理、:。服,务的非永久性—固定建筑物其占地】按农用地进行管理】不再办理《建设用地审》。批手续 《 , , 《。 第二十九条 在!符,合国家有关法律、】法规、政策、水土】保,持总体?规划的?前提下对获得—成片开发农》村土地承包经营权】的,可依法?取得土地《承包经?营权证?或林权证以此作【为生:产经:营活动中《的,土地承包《经营权凭证开发的】。土地承包经营—权依法享有继承、转!让,。、,出租、抵押或参股联!营权利 》 【第三十条 鼓—励农民自主创业对】自愿放弃土地—承,包经营?权的农户经》集体经济组织成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】大会讨论同意可用集!体经济组织收益【给予一定补》偿农民流《转土地?后自主创业》和兴办实体》享受相关《优,惠,政策:在就:业、子女入学、社】会保障等方面—享受与?城镇居民同等—。的,待,遇 ! 第三十一条 鼓励!农村:集,体经济组织参—。与,土地流转《对二、三《产业发展较好集【体经:济有一定实力的村在!征,得农民同意》后可以通《过多种形式》进行土地《的集中经营或统一】流转也可《以通过村与村—互,帮对接?的方式跨区域—承租其他村的土地经!。土地整理和置—换新:增的土地、依法收】回农民自愿放弃的承!包土地可以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!。一经:营、流转《也可以发包给农户】进行规模经营 】 — 第三十二》条 鼓励土地托管】外出务?工农:。民,可以通过村集—体经济组织或流转】服,。务组织托管承包【土地对托《管,的承包土地村集体经!济组织或流转服务】组织可以代》为组织流《转流转收益归原承包!方鼓励农民》特别是?外出务?工,。农民在自愿的基【础上:将承包土《地的剩余承包期一次!性流转出去土地流】转,受让方经原承包【方同意后可以对【以转包、出租—方式取得的土—地再流转;以转让】、互换方式取得的土!地可以直接再流转 ! , 《。 : 第三十三条 实行!。项目扶持积极争取】国家和省、市—级专项资金》投入同时《对农业项目资金进】行整合优先》使,用于土地《流转试点村金融部】门依据项《目业:主编制的项》目可行?性报告?加大贷款扶持力度】 》 第三十四条! 实施土地流—转,主体多元化鼓励工】商企业、科研机【构、机关《事业单?。位、城镇居民等带】项目、?。带技术、带资金下】乡租地、《承包土地开发高效农!业项目引进全省乃】至全:国农业?前沿:项目:的政府?将,给予奖励扶持同【时鼓励和扶持—农村土地《承包经营大户和【农业产业化龙头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建!立农:产品生?。产基地 《 》。 第三》十五条 扶》持和奖励《。标,准由市?农林局另《行制:定报市政府》批准后执行 — 《 《第三:十六条 本细则所称!农村土地是指农民】集体所有和》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!集,。。体使用的《耕地、开《垦,。荒地、林地、园【地,。、草地等其》他,依法用于农业—的土地 【    农村土地】承包经营权》是指通过家庭承【包取得的农村土地承!包经营权《或通过招《标,、拍:卖等方式取得的农村!土地承包经营权 】 ,    —农,村,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!是指农村《土地承包方依法【。将取得的农村—土地承?包经营权的部分或全!部按照约《定条件让渡》给受让方的》行,为 ? 《 ?第三十七条 通过招!标、拍?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!承,包荒地、荒草地、荒!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!登记取得农村—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!可以采取《转让、出租、入股、!抵押或者《其,他方式流转其流【转参照本细则执行 ! , : ? 第三十八条【。 对农村土地承包】经营权流转过程中】违反法律、法规【、政:策规定的《由市人民《政府:有关行政主管部【门依法?予以处罚 ! , 第三十九条 本】。。细则由嘉峪关市人】民政:府负责解释 — 第四十条!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!起30日后施行【有效:期5年有《效期满自动失效 ! !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