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
兰州市政府!投资项目招标—投标管理办法 【
兰—州市人民政府令2】010第1号—
发布日期20】10-05-—05 【
兰州》市政府投资》项目招标《投标管理办》法已经2009年1!1月20日市政府第!24次常务会议讨论!通过现予公》布,自2010》年3月1日》起施行《
市 — ,长 张津《梁
— 二○一○年一月!六日
兰州市】政府: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!理办法
【
第一条【 为了《规范政府投资项目】招标投?标活动加强政—府投资项目招标【投标: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招标投标】法、甘肃省》招标投?标条例等法律、【法,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!际制定本办法—
—
, 第二《条, 本?。办法适用于》本市行政区域内政】府投资?项目:的招:标投标活《动及对?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!管理工作
】
【本办法所称政—府投资项目是指【。使用包括预算资金】。、各类专项建—设基:金和政?府使:用国际组织、—外国政府贷》款、:援助资金、政府融资!及国:有企事业单位—自有资金建》设,的各类房屋建筑、】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项目、生《态,环境保护工》程项目以及交通【、水:利、信息工》程等专业工》。程建设项《目
:
第】三条 市招标投标!管理机构负责本市政!府投资项目招标【投标活动监督管【。理,工,作依法查处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!法行为
! , 市政府批准设立】的建设工程交—易中心为《政府:投资项目提供统一】。的交易服务》并发布相关信—息:
》
第四条 下!。列政府?投资项目应》当,进入:建设工程交易—中心进行《交,易,
】(一)市政府投资!项目;
】 (二)城—关区:、七:里河区、西》固区、安宁区—以及高新《。技术:。产业开发区、经济技!术开发?区的:政府投资项目;
! : (三)永登县、!榆中县、皋兰县【和红古区《政府投资《概算在1000【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!程建设?项目
! 第五条 政!府投资项《目,包括项目的勘察、设!计、施工、监理以】及与工程建》设,项目有关的重要设】备、材料等的采【购达:到下列标准之一的】应当进行公开招标】
】。 (一)—施工单项《合同估算价在50万!元人:民币:以上的?;
(!二,)重要设备、材料等!货物:的采: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!30万元人民币【以上的;
【 (三—)勘察、设计—、,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!价在30万》元人民币以上—的;?
(四】)单项?合同估算价低—于第(一)、—(二)、(》三,),项,。规定的?。标准但项《目总投资额在10】。。00万元人》民币以上的》
【。。 第六条 政府】投资项目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!批准可以进行邀【请招标
】
(一】)项目?技术:。复,杂或者有特殊要求】只有少?数,几家潜在投标—人可供选择的;】。
: (》二)受自然地—域,环境限制的;【
(三)!涉及国家安全、国】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!应,当招标但不》宜公开招标的;】
—(四)拟公开—招,标的费用与》项目:的价值相比》不对等的;
—
》(五)?法律、法《规规定其他不宜公开!招标的情形
【
【第七条 政府【投资项目有下列情形!。之一的经批准可以不!进行施工《招标
【
: : :(一) 涉及国家安!全、: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!灾,而不适宜招标的;】
:
(二)】 属于利用》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!赈需要使用》农民工?。的;
— (三》) 施工主要技术采!用特定的专》利或者专有技—术的;
】 (四) 》施,工企业自《建自用的工程—且该施?工企业资质等级符】合工程要求的;
!
《 (五) 在建工】程追加的附属小型】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!程原中标《人仍具备《承包:能力的;》
《 (六)法—律、法规规定的其】他情形
》
,
—第八条? 政府投资项【目招标方式由项目】审批部门《在审批?项目时予《以核准
—。 《 ,政府投?资项目招标方式【变更的需经项目审】批部门审批重点【。项目招标方式变更】的需报?经市人民政府批准
!
, ,
《 第九条《 依法应当进行招!标的政府投资—项目具备下》列,条,件方可进《行施:工招标
】。。
》 ,(一:)工程建《设项目的立项—批,文;
!(二)工《程建:设项目?规划许?可证或土地使用【批准文件;》
(【三)有相应》资金或资《金来源已《经落实;
—
? (四)初步设计!批准文件《;
(!五):施工图审查批准书】;
【 (:六)政府投资项目评!审机:构出:具的:工程预算控制价审】查意见;》。
? , (七)招标【人或招标代》理人资格及委—托,书,。和合同协议书—;
(】。。八,。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其他条件》
—
第十条 政!府投资项目招—标人可以采》用,自行招标或》者委托招标的—形式进行招标
】 ?招标人不具备—有关法律《、,法规规定的自—行,。招标条件的》应当选择招标代理】机构委托其办理【招标:事宜|
》
第】十一条 政府投资!项目招标人应当根】据招标工《程,的特点和需要按照】规范的示范文本【。编,制招标公告、资【格预审文件和—招,标,文件
【 招标人提—出的:条,。款与示范文本不一】致的应当作特别【说明
》
第十】二,。条 政府投资【。项目的?招标人应当》在招标文件中将不】予受理投标》或,者无效标《、废标以及不合格】标等否?定投标文件效—力的否决性条—款,单列:招标文?件的:其他条款与该单列】的否决性条》款不一致或者未【单列的以单》。列的:。否决性条款为准
!
》 第十三条 【 政府?投资项目招标人应】当科学合理地划分】标段对主《体工程技术上不可分!。割的工程不得强制】划分标段
【
—第,十四条 》具备:资质:的工程勘察》、设计、施》工,、装饰?装修、设备及材料】。供应、监理单位均可!申,请参加与其资质等】级和经营范围—相适应的政》府投资项目的投标!。
,
》 第十五条 政!府投资项《目投标人应当根据招!标文件?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具!体,特点:结合市?场情况和自身—竞争实力《自主报?价但不得以低—于成本报价投标 】
?
》 第:十六条 政府【投资项目的》投标:人,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!者与招标人串通投】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!加投:标不得以带资、垫】资等不正当竞—争手段参加》投标活动《
: :施工、《材料供应的投标人】与工程监理单位有】隶属:关系和利害关系的】不得:参,加,同一:政,府投资?项目:的投标
》
第十七!条 招《标人不?。得对潜在投标人实】行歧视?性待遇不《得对潜在投标人提】出与招?标工程实际要求【。不符的过高的—。资质等级要》求和其他要求【
》
?第十八条 》 政府投资项目【招,标人应?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!预审或资格》后审
【资格预审不》合格的潜在》投标人?。不得参加投》标
?
, 资格后【审不合格的投标【人评标?。委员会应当对其【投标作废标》处理
》
第【十,九条 政府投【资项目招《。。标人对投标人采取】资格预审或资—格后审的招标人【应当在资格预—审文件或《招标文件中载—明资格审查的条件】、标准和方》法
—
,
, 第二十条 政!府投资项目资格预审!应当审查潜在—投标人或者》投标人?是否符合下列条件!
《
:。 (一—)具:有独立订立合同的】权利;
【 (二》)具有履行合同的能!力包括专业、技术资!格和能力资金、设】备状况管理能力【信誉和相应》的从业?人员;
! (三)没有处于】被责令停《业投标资格被取消】财产被接管、冻结或!破产的状态;【
(【四)在最近》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!和严重违约》及重大工程》。质量问题;》,。
(五】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。的其他资《格,条件?
:。
?
第二十—一条 政府投【。资,项目实行《无标底招标—。
【。 第二十二条 【 政:府,投资项目评》标定标组织工作【由招标人负责—
》评标:委员会成员由招标】人和:有关的技术》、,经,济等方?面的专家组》成成员为5》人,以,上单数其中在政府】专家库?中随机抽《。取技术、经济—等方面的专家不得】。少于:成,员总人数的三分【之二
》。 ? 特殊招标》项目采取随机抽【。取方式无法满足【项目评审要求时招】标人可以直接确定评!标专:。家但事先《应在招投标管理机构!备案
】
第《二十三条 政府投!资项目评标》委员:会成员应《当按照招《标文件及有》关规定独立》评标:
》
,
第《二十四条 —政府投资项目投【标有下列情》形之:一的经评《标委员会认》定后作串《通投标处理
】
— (一)不同投】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!。存在非正《常,一致的;
》
(—二)不同投》标人的投标文件错】。漏之处一《致的;《
》 (三)不》同投标人的投标【文件:由同一单位或者【同一人编制的;【
【(四:)不同投标人的投标!文件载明的项目【管理班子成员出现】同一人?的;:
? (五)不同!投标:人的投标文件—相互混装的;【
》 (六)不同投标人!。委,托同一人投标—的;
!(七)不同》投标人使用同一人】或者企?业资金交纳投标保】证金或者投标保函】的反担保的;
! 《(八)评《标委员会认定的【其他串通投标情形!。
,
第】。二十五条 政【府投资项目评标【完成后评标委员【会应当向招标—人作出书面评—。标,报告并根据招—标,文件要求推荐中【标候选人或》者作出?明确的评标结论
!。
》 第二《十六条? 政?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应!当按照评标委员【会推荐的中标候【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!人当确定《中标的中标候选人】放弃中?。标或者?因不可?抗力不能履》行合:同的:招标人可以依序确】定其他中《标候选人为中—。标人
【
: 第二《十七条 《 评标活动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】可以要求评标委【员会复议或者—要求:招标人依法》。重新组?建评标委员会评标!
:
— (一)评标【工,。作有:明显错误的;【
? (二)招标】人或:者投标人对评—标结论有重大—异议的
】。
第二十八】条 政《府投资项目投标【人无正当理由放弃】中标资?。格的招投标管理【机构:应当将其弃标行为作!为不良记录予以记】载
《
第二十!九条 政府投资】项目:招标人和中标人应】当自中标通》知书发出之日起3】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!。
《 ? 招标人应当—自订立书面》合同之日起1—5日内将《合同报?招标:投标管?理机构?和,有关行政管理部【门备案
!
第三十条 !政府投资项目招【标投标活动有下列】情,形之一的招》投标管理机构—可以暂停或者—终止:招,标投标活动
!
【(一)违反招标投】标法律、法规、【。规章等?有关规定的》;
》 (?二)违反《招标投标程序、【规则的;
—
《 (三)接到对【招,标投标有效投诉的】;,
《。 (四)在【招标投标《活动中出现严重纠纷!的;
【。 (五)》。。有严重?违反公开、公—。平,、公正?、择优或者诚实【信用:原则的?其他情形的
!
第三【十一条 招投标】管理机?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对!政府投资项目招【标投标活动进行【。监督管理依法—。查处:招标投标活》。动中的违法违规【行为:
《 ,
第三—十二条 》建设行政管理部【。门及其市场监管、工!程质量、施工安【全监:。督机构?、工: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!加强:政府投?资项目工《程质量、施工安全】、,合同备案《的监:督,管理:督,。。促中标人全面—履行投标承诺和承包!。合同严格查处转包、!违法:分包、允《。许他人以本》企业名?义承揽工程、—。偷工减料、弄—虚作:假、降低工》程质量?等违法违规行为
!
第三!十三条 》市行:政监察部门对—政府投资《项目中的规避招标】行为和招标投标【活动中?的违法违规行—为应当依《照有关法《律法规的规定—进行责任《。追,究
! 第三十四条— 市招投》标,。管理机构及相关行政!管理部门在政府【。投资项目招标—投标:监督管理工作—中有滥用职》权、徇私舞弊—行为:的由其上级机关【或者监察部门—给予行政处分—;,构成: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】
第《三十五条 》 本办法201【0年:3月1日起施—行
?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