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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市政】府投资?项目:招标:投标管理办法 【。
》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!0,10第?1,号
?发布日期20—10-05-—05 》
兰州市政!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!管理办法已经20】09:年11月20日市政!府第:24次常务》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!布自2010—年3月1日》起施:行?。,
市 长 【张津梁《
《 二○《一○年一月》六日
兰州【市政府投资项—目招:标投标管理办法】
》。 第一条 【。为了规范政府投资】项目招标投标活【动加强?政府投资《项目:招标投标监督管【理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!标投标法、甘肃【省招标投标》条例等?法律、法规》的规定结《合本:市实际?制定本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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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条 本办法【适用于本《市行政区域内政【府投资项《目的招标投标活动】及对招标投标—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!
,
!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!资项目是指使用【包,括预:算,资,金,、各类专项建—设,基金:和,政府使用国际组织、!外国政府贷款—、援助资金、政【府融:资及国有企事业单位!自有资金建设的各类!房,屋建筑、市政基础】。设施工程《项目:、生态环境保—护工:程,项目以?及交:通、:水利、?信息工程等专业工】程建设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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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三条 市【招标:投标:管理机构负》责本市?政,府投资项《目招:标投标活动监—督,管理工?作依法查《处招标投《。标活动中的违法【行为
》 《 市政府批准设立的!建设工程交》。易,中心为政府》投资项目提供统【。一的交易服务并发布!。相关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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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条 下列政府投资!项目应?当进:入建设工程》交易中心进行—交易
】 (一)市政】府投资项目》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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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城关区、七里河!区、西固《区、安宁区以及【高新技术产业开【。发区、?经济技术开发区【的政府投资项目【;
? (》三)永登县、榆【中县、皋兰县和红】古区政府投资概算在!1,000万元》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建!设项:目
》 ,
第五—条 : 政府《投资项目包》括项目?的勘:察、设计、施工、】监理以及与工程【建设项目有关的重】要设备、材》料等:的采:购达到下《列,标准之?一的应当进行—公开招标》
《
(【一)施工单项—合同估算价在—5,0万元?人民币以《上的;?,
《 (?二)重要《设,备、材料等货物的采!购单项合同估—算价在30万元人民!币以上的;
】 (三)【勘察、?设计、监理》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!30万?元人民币以》上,的;
— (四)单项合!同,。估算价?低于第?(一)、(二)【、(三)项规—定的标准但》项目总投资额在10!00万元人》民币以上《的
】 第六条 》 政府投《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!邀请:招,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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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一:)项目技术复—杂或者有特殊—要求只有少》数几:家潜在投标》人可供?选择的;
!。 (二)》。受自:然地域环《境限制的;
! : ,(三)?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!秘密或者抢险救灾】应当招标但不宜【公开招标的;【
(四)!拟,公开招?标,。的费用?与项:目的价值《相比不对等的—;
【(五: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其他不宜公—开招标的《情形:
》
第》。七条 政府投资】项目有?下列情形之一—的经批准《可以不进《行施工招《标:
《
》 (:一) 涉及国家【安全、国家》秘密:或者抢?。险救灾而不适宜招】标的:;
》 : (二?), ,属,于利用扶贫》资金实行《以工代赈需要使用】农民工的;
】 《(三) 施工主要】技术采用特》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!术的;
》 (四) 】施工企业自建自用】。的工程?。且该施工企》业资质等级符合【工程要求的;
! (五) 在!建工程追加的—附属小型工程或【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!标人仍具备承—。包能力的《;
】(六)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的其他情】形,
【 第?八,条 政府投资项目!招标方式由项—目,。审批部门在审批项目!时予以核准》
— 政府投资项【目招标方式》。变更:的,需经项目审批部【门审批重《点项:目招标方式变更【的需报经市人民【政府批准
【
第九【条 ?依法应当《进行招标《的政府投《资项:目具备下列条件方可!进行施工《招标
《
!(一)工程建设项】。目的立?项批:文;:
【(二)工程建设项目!规划许可《证,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!;
》 , (:三):有,相应资金或资金【来源已经落实—;
《 ?。 (四)初步—设计批准文件;
!。
《 (五)施工图审查!批准书;
! (六)政府【投资项目《评,审机构出具的工程预!算,控制价审查》意,见;
【 (七)招标人或!招标代理人》资格及委托书—。和合同协议书;
! (八)法律!、法规规《定的其他条件
】
》 第十条 【政,府投资项目》招,标人:可以采?用自行招标或者【委托招标的》形式进行招》。标
? ?招标人不具备有关】法律、法规规定的自!行招标条件的应当选!择招标?代理机?。构委托其办》理招:标,事宜|
】。。
第》十一:条 政府》。投资项目招标—人应当根据》招标工?程的特点和》需要按照规范的【示范文?本编:制招:标公告?、资格预审文件和】招标文件《。
《 招《标人提出的条—款与示范《文本不一致的应【当作特别《。说明
—
第—十二条 政—府投资项目》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!文件中将不予受理投!标或者无效标—、废标?以及不合格标等否定!投,标文件效力》的否决性条》款单列招标文件的其!他条款与该单列的】否决性条款不—一致或者未单列的】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!为准
【
第十三条】 政府投》资项目招《标人应当科学—合理地划分标段【。对主体工《程技术上不》可分割的工》程不得强制划分【标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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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四条: , 具:备资质的工程勘察、!设计、?施工、装饰装修、设!备及材料供应、监理!单位均可《申请参加与》其,。资质等?级,和经营范围相适【应的:政府投资项》目,的投标
【
第—十五条 政—府投资项目投标【人应当根据招标文】件要求和招标项目】的具体特点》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!竞争实力自主报价但!不得以低于成—本,报价投标《
《
第十】六条 政府投【资项目的投标人【不得相互串》通投:标或者与《招标人串通投—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!加投标?不得以带资、垫资】。等不:正当:竞争手?段参加投《标活动?
》施工:、,材料供应的投标人与!工程监?理单位有隶属关系和!。利害关系的》不得参加同一政府】投资项?目的:投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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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! 招标人《不得:对潜在投标人实行】歧视性待遇不得对潜!在,投标:人提:出与招标工程—实际要求不符—的过高的资》质等级要求和其【他要求
!
: 第十八《条 政府投资【项目招标人应—当对投标《人进行资格预—审或资格《后,审
—资格预?审不合格《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!加投标
》
, 资格后审】不合格的投标—人,评标委员会应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】处理:。
!第十九条 政府投!资项目招标》人对:投标:人,。采,取资格预审或资【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!在资格预审文件【或招标?。文,件中载明资》格审查?的条件、标准和方法!
?
第【二十条 政府【投资项目资》格预审?。应当审查潜在投标】人或者投标人是否】符合下列《。条件
《
— (《一)具有独立订立合!同的权利;—
》 (二)具有履行】合同:的能力包括》专,业、技?术,资格和能《力资金?、设备状况管理能力!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!员;
《
(三【)没有处于》被责令停《。业投标?资格:被取:消财产?被,接管、冻《结或破产的》状态;
— (四)在】最近三年内没有【骗取中?标和严重违约及重】大,工程质量问题—;
《 :。。 (五)法律、】法,规规定的其他资格】条件
! , 第二十一》条, :政府投?资项目实行》无标底招《标
—。
: 第二十二条 !政府投资项目评标定!。标组织?工作:由招标人负》责
》。评标?委员会成员》由招标人和有—关的技术《。、经济?等方面?的专家组成成员【为5人以《上单数其中在—政府专?家库中随机抽—取技术、经济等【方面的?专,家不得少《。于成员总人数—的,三分之二
】。 特殊招标项目!采取:随机:抽取方式无法—。满足项目评审要求】时,招标人可以》直,。接确定评《标专家但事》先应在招投标管【理机构备案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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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【条 政府》投资项目评标委员】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!文件及有关规—。定独立评标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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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四》条 政府投—资项目投标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经—评标:委员会认定》后作串通《投标处理
【
(!一)不?同投标?人的投标《文件内容存在非【正常一致的;
! (二》),不,同投标?人的投标文件—错漏之处一致的;】,
(三)!不同投标人的—投标文件由同一单】位,或者:同,一人编?制的;
】 (四《)不同投标人的投标!文件载明《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!出现:同一人的;》,
: (五)不同!投标人的投标文件】相互混装《。的;
】 (六)不同投标】人委托?同一人投标的;
!
(七)】。不同投标人》使用:同一人或者企业【资金交纳投》标保证金或者投【标,保函的?反担保?的;
— (八)评标委!。员会认定的》其他串通投标情形!
《
,
第二十五条】 政府投》资项目评《标完成后评标委员】会应当向《招标人作出》书面评标《报告并?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!荐,中标候选人》或者:作出明确的评标结】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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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
第二十六!条 : 政:府投资项目》。。招标人应当按照评】标,委员会?推荐的中标》候选人的排序确定】中标人当确定中标】的中:标候:选人放弃《中标或者因不可抗】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招!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!。他中:标候选人为中标人】。
《
》第,二十七条 评标活!动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招标投《标,管理机构可以要求】评标委员会》。复议或者要》求招标人依法重【。新组:建评标委员会评【标
!。 (一)评【标工作有明显错【误的:;
》 (二)招标】人或者投标人—对评标结论》有,重大异议的—
【 第二十八条 【 政:府投资项目投标人无!正当:理由放弃中标资格】的招投?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!弃标行为作为不良】记录予以记载【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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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二十九条《。 政府投资项目】招标人?和中标人《应,当,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!日起30日内订立】书面:合同
》 招—标人应当《自订立书面合—同之日起15日内】将合同报招》标投标管理机构和】有关:行政管理部门—备案
《
》 第三十条— 政府投资项目】招标投标活动—有下列?情,形之一的《招投标管理机构可以!暂停或者终》止招标投标活动
!
》 : :。(一)违反招标【投标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:等有关规定的—;
《 (二》)违反招标投—标程序?。。、规:则的;
【 (《三,)接到对招标投标】有效投诉的;
】
: (四)在招标!投标活动中出现【严重纠纷的》;
】(五)?有严重违反公开、公!平、公正、择—优,或者诚实信用原则的!其他情形的
【。
《
第三十一条】 招投标管—理机:构应当?依据本办《法对政府投资项目】。招标投?标,活动进行监督管【理,依法查处招标投标】活动:中的违法违》规行为
】
? 第三十二》条 建设行政【管理:部,门及其市场监—管、工程质量、【施工安全监督—机构、工程》造价管理机构应【当,加强政府《投资项目工程质量】、施工安全》、合同备案》的监督管理》督促中标人全面【履行投标承》诺和承包合同严格】查处:转包、?。违法分包《。、允许?他人以本企业名义】承揽工程、》偷,工减:料、弄虚作假—、降低工程质—量等违法违规—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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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三十三条 》 市:行政监察部》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中!的规避招标行为【和,。招标投标活动中【的违法违规行—为应:当依照有《关,法律法规的规定【进行责任追》究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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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《十四条? 市招《投标管?理,机构及相关行政【管理部门在政府投】资项:目,招标投标监》督管理?工作中有滥用职权、!。徇私舞弊行》为的由其上级—机关或者监察—部门:。给予行?政处:分;构成犯》。罪,的依法?追究:刑事责任
】
第三【十五条 本办法2!010年3月—1日起施行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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