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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市政府投!资项:目招:标投:标管:理办法
】 兰州市人民—政府令2010第1!号
发布日期20!10-05-0【5 : ,
兰【州市:政府投资项目—招标投标《管,理办:法已经20》09年11月—2,0日市政府第—24:次常务会议讨论【通过现予公布—自,2010年3—月1日?起施行?
市— :长 张?津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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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《○,一○年一月六日 】
兰州市政府投】资项:目招标投标》管,理办法?
第!一条: 为了规范政【府投资项目招标投】标活动加《强政府投资项—。目招标投标监—督管理根《。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招标《投,标法、甘肃省招标投!标条例?。等法律、《法规的规定结—。合,本市实?际制定本办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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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第二条 】本办法适《用于:本,市行政区域内政【府投资项目》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对!招标投标活动—的监督管《理工: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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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本办法所称!政府:投资项目是》指使用包括预—算资金、各类—专项建设基金和政府!使用国际组织—、外国政府》贷款、援助资金、政!府融资及国》有企事业单》位自有资金建设【的各类房屋建筑、】市政基?础设施工程项—目、生态《环境保护工程项目以!及交通、水利、信息!工程等?专业工程建设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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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 市招标投标管理机!构负责?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!标投标活动监督管】理工作依法查处招】标,。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!为
】 市政府批准设【。立的建设工》程交易中《心为政?府投资项目》提供统一的》交易服务并发—布相关信息—
— 第四条 下列!政府投资项目应当进!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!进行交易
【
? (一)市政府!投,资项:目,;
》 : (二)城关区【、七里?河区:、西固区、安宁区以!及高新?技,术产业开发区—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】。的政府投《资项目;
》
(三)永!登县、榆中县—、皋兰县和红古【区政府投资概算【在10?00万元人民币以上!的工:程建设项目
!
? 第?五条 政府【投资项?目包:。括项目的勘察、设计!、施工、监理—以及与工程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!设备、材料等的【采购达到下列标准】之一的应当进行公开!招标
《
》 (一)施工!单项合同估算—价在:50万元人》。民币以上《的;
!(二)重要设备、】材料等货物的—采,购单项合《同估算价在30万元!人民币?以上的;
! (三)勘—察、设计、监—理等:。单,项,合同估算价在30万!。。。元人民币以上的;!
? (《。四)单项合同估算价!低于第?(一)、(二—)、(三)项—规定的标准》。但项目总投资额在】。。1000《万元:人民币以《上的
《
《 , 第:六条 政府投资】项,目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经批准—可以进行邀请招标!
:
《 (一)项】目技术复杂或者【有特:殊要求只有少—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!供选择的;—
: (》二)受自然地—域环境限制的;
!
(三)】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!秘密:或者抢险救》灾应当招标但不【宜公开?招标:的,;
》 (四》)拟公开招标的费】用与项目的价值【相比不对等的;【
(【五)法律、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公!开招标的情形
】
:
第七【条 政府投资【项目有下列情形【。之一的经批准—可以不进行施工招】标
【
(一) !涉及国?家安全、《国家秘密或者抢险】救灾而不《适宜招标的;
】
(二)】 属于利用》扶贫资金实》行以工代赈》需要使用农》民工的;
】 (三)—。 施工主要技术采】用特定?的专利或者》专有技?术的;
— (四)—。。 施工企《。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!该施工企业资质等】级符合工程要求的;!
(】五) 在建工程追加!的,附属小型工程或【者主:体加层工《程原中标人仍具【备承包能力的;【。
(】六):法,律、法规规定的【。其他:情,形,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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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! 政府《投资:项目招标方式由【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!项目:时予以核准
【
政府投!资项目招标方式变】更的需?经项目审批部门审批!重点项目招》标方式变更的需报】。经市人民政府—批准
?
【第九:条 ?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!政府投?资项目具备下列【条件方可进》行施:工招:标
! (一)—工程建设项目的立】项批文;
】 ?。(二)工程建设项】目规划许可证或【土地使用批准文件】;
(】三)有相《应资金或资金来源】。已经落?实;:。
(】四,)初步设《计批准?文件;
》
(五)】。施工图审查》批准书;
【 《(六)政府投资【项目评审机构出【具,的工程预算控制价】审,查意见;
】 (七)招标人!或招标代理》人资格及委托书和合!同协议书;》
(八】),法律、法规》规定的?其,他条件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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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《条 政府投—资项目招标人可以采!用,自行招标或者委托招!标的形式《进行招标
— , 招标人不具备有!关法律、法规—。规定的自行招—标条件?。的应当选择招标代】理机:。构委托其办》。理招标事宜—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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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!政府投资项》目招标?人应当根据招—标工:程的特点和需要【按照规范的》。示,范文本编制招标【公告、资格预审文】件和招标文件
】
? :招标人提出的条【款与示范文本不一】致的应当作特—别说:明
?
》 第十二条 【。 政府投资项目的】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!件中将不予受理投标!或者无效《。标、废标以及—。不,合格标?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!的否决性《条款单列招》标文件的其》他,条款与该单列—的否决性《条款不一致或者【未单列的以单列【。。的否决性条款为【准
! ,第十三条 政【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应!当科学合理地划分】标,段对主体《工程技?术上:不可分割的工程【不,得强制划分标段】
】第十四条 —具备资?质的工程勘察—、设计、施工、【装饰装修、设—备及材料供应、监理!。。单位均?可申请参加与其资质!等级和?经营范围相适应的】政府投资项目—的投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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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五》条 政府》投资项目《投标人应当根—据招: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!目的具体特点结【合市:场情况和自》身竞:争实力自主》报价但不得以—低于成本报价投【标, :
?
第—十六条 政府【投资项目《的投:标人不得相互串【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!串,通,。投标不得以他—人名义参加》投标:不得以?带,资,、垫资等不》正当:竞,争手段参加投—标活:动
施【工,、材料供应》的投标人与工程【监理单位有隶—属关系和《利害:关系的不《得参加同《一政府投《资项目?的投:标
—。
, 第十七条 招!标,。人不得对《潜在投标人》实行歧?视性待?遇不得对潜在—投标人提出与—招标工程《实际要求《不符的过高的资质】等级要?求,和其他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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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八》条 政《。府投资项目招—标人应当《对,投标人进行资格【预审或资格》后审
?
资格预【审不合格的潜在【投标人不得参加【投标
— ?资格:后审不合格的—投标人?。评,标委员?会,应当对其投标—。作废标处理
】
?
第十》九条 政府投资项!目招:标人:对投标人采取—资格预审或资格后】审的:招标人应《。当在资格预审文【件或招标文件中【载明资格审查—的条件?、标准和方法—
】 第二十《条 政《府,投资项目资格预审】应当审查潜在—投标人或者》。投标人?是,否符合下列条件】
《
: (一)具有!独立订立合》同的:权利;
! (二)《具,有履: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!业,、技术资《格和能?力资金、设备—状况管理能力信誉】和相应的《从业人?员;
》 (》三)没有处》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!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!、冻结?或破:产的状态;
! (四)—在最近三年》内没:有,骗取中标和严重违】约及重大《工程质量问题—。;
?
, (五—)法律?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资格条件
【
第二】十一条? 政府《投,资项目实行无标【底招标
【
第二十二!条, 政府《投资项目评标定标组!织工:作由:招标人负《责
评【标委员会成员—由招标人和有关的】技术、经《济等方面的专家组】成成员为5人以【上单数其中在—政府专家库》中随机?抽取:。技术、经《济等方面《的专家不《得少于?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!二
》 : ,特殊招标《项目采取随机抽取】方式无法满足项【目,评审要求时》招标人可以直接确】定评标专家但—事先应在招》。投标管理《。机构:备案
】
第二》。十三条 政府投】资项目评《标委员会成》员应当按照招—标文件及有关规【定独立评标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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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二?十四条 政府【投资:项目:投标有下列》情形: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!认定后作串通—投,标处理
【
—。 (一)《不同投?标人的投标文—件,内,容存在非正常—。一致:的;
(!二,)不同投标人的投】标文件错《漏之处一致的—;
(!三)不?同投标人的投标文】件由同一《单位或者同》一人:编制的;》
:。 ,。 (《四)不?同投标人《的投:标,文件载明的项—目管理班子成员【出现同一人的;】
? (五)不同】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!互,混装的;
! (六)》不同投标《人委托同一》人,投标:的,;:
(七)!不同投标人使用【同一人或者》企业资金交》纳投标保证金或者】。投标:保函的反担保—的;
《。
(八)】评标委?员会:认定的其他串—通投标情形
【
【第,二十五条 政府】投,资项目?评标完成《。。后评标委员会应【。当,向招标人作出书面】评标报告并根据招】。标文件要求推荐【中标候?。选人或者作出明确的!评标结论
】,
第二—十六条 政府【投资项目招标人应】当按照?评,标委员?。会推荐?的中: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!中标人当确》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!放弃中?标或者因不可抗力】不能履行合同—的招标人《可以依?序,确定其他中标候选】人为中标人
【
第】二十七条 —评标活动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招》标投标管理机构【可,以要求?评标委员会》复议或者要求招【标人依法重新组【建评标委员会评标】
《
? 《。(一)评标工作有明!显错误?的;
》 (二)招标!人或者投标人对评标!结论有?重大异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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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八条 政【府投资项《目投:标人无正当》。理由放弃《中标资?。格的招投标管理机构!。应,当将:其弃标行为作为不良!记录予以记载
! :
第二—十九条 政府投资!。项目招标人》和中标人应》当自中标通》知,。书发出之日起—30日内订立书面】合同
【 招标人—。应当自订立书面【合,同之日起15日内将!合同报?招,标投标管理机构和】。有,关行政管《理部门备案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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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条 —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!投标活动《有,下列:情,。。形之一的招投标管理!机构可以暂停或者终!止招标投标活动】
】 , (:一)违反招标—投标法律《、法规、规》章等有关规定—的;:
(【二):违反:招标投标程序、【规,则的;
【。 , (三)接到对】招,标,投标有?效投诉的;
【
《。 (四)在招标投标!活动:中出现严重纠—纷的;《
—(五)有严重—违反公开、公—。平、公正、择优或】者,。诚实信用原》则的其他情形的
!
》 第三《十一条 招投【标管理机构应当依据!本办法对政府投资项!。目招标?投标:活动进?行,监督:管理依法《查处: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!法,违规行为
】
第三十】二条 建设—。行政管?理,部门及?其市场?监管、工程质量【、,。施工安全监督—机,构,、工程造《价管理机构应—。当,。加强政府投》资项目工《程质量、《施工:安全、合《同备案的监督管【理,督促中标人全面【履行投标承》。诺和承?包合同严格查处转包!、违法分《包、允许他人—以本企业《名义:。承揽工程、》偷工减料、弄虚作假!、,降低工程质量等违】法违:。规行为
!
第三十三【条 市行政监察部!门对政府《投,资,项目中的规避招标行!为和招标投》标活:动中:的,违法违规《行为应当依照有【关法律?法规的规定进—行,责任追?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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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四条: 市招《投,标管理机构及—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!政府投资项目招【标投标监督管理工】作中有?滥,用,职权、徇私舞弊行为!的,由其:上级机?关或者监察》部门给予《行政处分;》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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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十五条 》本,办法2010年【3月:1,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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