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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襄阳市?市区夜间建筑施工】管,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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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市【人,。民政府令《第16号
】 襄阳市市—区夜间建《筑施工管理办法已经!2011年4月1】8日市?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!议,。通过现予公布自20!。11年?6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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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条 ?。为规范和《。加强市区建》设工程夜《间施工噪声管理【。提高文明《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!染防治法、湖北【省城市环境噪声【管理条例、湖北省】城市环境噪声—管理奖惩办》法(省?政,府令第36号)【等有关?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结合本市实【际情况?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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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二条 本办法所】称建筑施工是指从】事建设工程》新建、改建、扩【建等有关活》。动包括土木工程、建!筑工程?、,线路管道工程、设备!安装:工程及装饰装—修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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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条 本办法【所称市区是指襄【城区:、樊城区、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!、,经济技术开发—。区和鱼梁洲》经济开发《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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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】市城乡建设》委员会负责夜—间,建筑施工工程—的部位、工序—、工艺和时长—的证明确认工—作;:市环境保护》局负责夜间建筑施】工备案工作》;市城市管理执【法局负?责夜间建筑施工现】场监督管理工作其】他相关职《能部门按照各自【工作职责共同做【好夜间?建筑施工管理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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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—市区范围内禁止夜】间(指22》时至次日6时下同】)进行产生环境噪】声污:染的建筑施工—因抢险抢修工程以】及工艺?。上,或特殊需要要—求连续作业》确需:进,行夜间建筑》施工:的必须办理夜—间建筑施工备案突发!性的抢?。险救灾施工作业除】外,
第六》条, ,建筑施?工,单位:进行以下夜间施【工,应当申请办理夜间施!工备:案
?。 : , (一)框架】、框剪等结构的【房屋建筑《和市政基础设—施工程的基础施【工中混凝土》基础底板《1000立方—米以上其它部位【600?立方米以上》需连:续浇:筑时间超《过16个小时—施工的
— : , (二)各类【房屋建筑和市政【。基础设施工程—的基础和主体工【程施工中因施工技术!原因(避《免高温浇筑》混凝土、设》计规范要求不允许留!置,施工缝?等,)为:保证工程质量和安】全施工时《间确需超《过当晚22时施工】的;
》 (三【)因:特殊需?要必须进行现—场加工、切割建筑】材料安装《、拆除脚手架、【模板或进行拆建【工程等其他可能产】。生环境?噪声污染的》夜间:。建,筑施: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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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七条》 ,中、:高考期间在市区范围!内禁止进行》任何产生《环境噪声《污染:的夜间?建筑施工《具体时间以市教育】。局公布的中、高【考,时间为准《
第!八条 建《。筑,施工:单位申请夜间施工备!案,时应到市行》政服务中《心,环保局窗《口办理备案手续并提!供下:列资料
! (一)襄阳市市!区夜:间建筑?施,工备案表(施工单】位可以在市行政服务!中心环保局》窗口领取或在市环保!局网站?h,ttp:《//www.xfh!bj.go》v.c?n/下载《后,用A4?型纸打印三份按【照,要求填写逐》项,办理);
】 (》二)建筑工程施工许!可证(复印件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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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(三)—工程施工进度计【划表;
【 , (《四,)监:理单位出《具,的必须连续》施工作业的证明材】料(只涉及第六条第!(,二)项要求范围内的!。施,工);
! (五)市建【委建:设工程?质量监督站出具的】。必须连?续施工作业的证明】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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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】市行政服务中心【环保局窗口收到【。材料后对于材料【齐全的?应,在当日内审核—完毕
— 符合相关规!定的:应依法在襄》阳市市区夜间建筑施!工备案表中签署允许!夜间施工起止时【间的意?见盖章确认并于当】日内:在市环保局网—站公示公告》栏目内进行公示申】请单位同时将襄阳市!市区夜间建筑—施,工备案表交市—行政服务中心—城管:局窗口备案城管【局窗口应及时将【审批情况《通报负责该》建筑施工《项目区域日常监督管!理的城管工》作部门;
— 《不符合相《关规定?的应依法《在,襄阳市市区夜—间建:筑施工备《案表中签署限制其作!业时间或责令停止】生产的意见并—告知申请单位
! 相关【职能部门在》。办理建筑施工备案过!程中不得收取任何】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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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条 建筑【施工单位必须在施】。工场界四周显—著位置?和,居,民集中区《域张贴公告(襄阳市!市,区夜间建《筑施工备案表复【印件)自觉》接受市?民和:管理:部门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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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一条 夜间建筑】施工备案《的有效期限最长不】超过3天确》需连续施《工超过3天的—可续办?。
— 第十《二条: 取得备案的—建筑施工单》位在夜间施工—时应尽量采取有【效措施降低噪—声制止与施工无【关的人为噪声减【少扰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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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!当办理?。而,未办理?夜间施?工备案违法》。。擅自进行夜》间施工的《;或:者,超出备案《规定的时间违法进行!夜间:施工的由《市,城管局依《据湖北?省城:市环境?噪声管理《奖惩办法的规—定依:法处:以300元至—3000元罚款【。;并将行政处罚决定!抄送市查处》违法建设联》席会议成员单位纳】入,不良行为记》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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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四条 施—工单:位,隐,瞒有关?。。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!料企图骗取夜间施工!备案的不得》办,理备案并给予警【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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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—条 建?。筑施工单位》以欺骗等不正—当手段取得夜间施】工备案?尚未施工的予以撤销!。;已经施工的责【令立即停止施工【。。撤销备案并依法予以!处罚
! 第十?。六条 行政执法机】关对夜间《建筑施工噪声扰民】行为进行调查取【证时周边居民应当积!极配:合,如实向行政执法机】关反:映情况提《供相关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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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七条 负责》。夜间建筑《施工管理的工作人】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!玩,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】、徇私舞弊》的由相关部门进行】查处并给予相应【。的行政处分;造【成,损失的?应依法承《担赔偿?。。。责任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》究刑:事责: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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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八条 本办【。法由市环保局负责】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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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九?条 本办法自—2011年6—月1日?起施:行有效期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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