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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章 】法律责任 》 第三十—二条: 建立政《府投资项目责任【追究制?政,府投资项目管理【。相关职能部》。门有下?。列行为之一的责【令限期改正并依【法,追究单位主要—负责人和直》接责任人《的行政?责任;构成犯罪【的由司法机关依法】追究刑事责》任   !  (《一)违规审批—项目:。建议书、可行性【研究报告和初—步设计的; 【  :  (—二)违规拨付财政性!建设资金的; 】。 ?  《  (三《)违规出具》审计:报,。告的; 】  :。  (》四)其他违反法律】、法规、规章和政】策规定行《为的 】 第三十三条 咨询!评估、招标代理、】勘察、工《。程设计、工程—监,理、:造价咨询等机构在对!政,府,。。投资项目《进行咨询评估、招】标代理、勘察、设】计等相关工作时【。弄虚作假或者评估】结论意见严重—失实、出现重大失】误、:。经查证属实的列入】企,业黑名单市发—改、审计、行政服】务中心等部门—3年内不得聘请【其从事政《。府投资?项目:的咨询?评估、招标代理【等相关工作;造【成损失?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】;情:节严重的依法清除出!。我市建筑《市场;?构成犯罪《的,。由司法机关依—。法追究刑《事责:任 》 第三十四条 !项,目单位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责—令限期整改并依法】。追究单?位主要负《责人和直接责任【人的行政《责任;违反》资金管理规》定,的按照国务院财【政违法行为处罚处】分条例(国务院【令第427号—。)的规定《依法予以经》济处:罚;构成犯罪—的由司法机关依【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  【  (一)【未做项?目前期工作不履行基!本建设审批》手续:的; —  : ,  (》二)未经《。批准擅自增加项【目,预算、擅自提高或者!降低:建设标准或改变建】设内容的《; 《   》  (三》)弄虚作假骗取财】政,资金、擅自改变【资金:用途或?者管理不严造成工程!。资金严重浪费和损失!的; —  : ?  (四《)未经结算审计办】理最终结算和验收】手,续的; 【   ?  (五)其他违】反法律、法》规、规章和政策【规定:行为的?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