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?四章 ?项目建设和预算变】。。。更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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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《条 对非经营性政】府投资?项目要?按有:关,规定推行《“代建?制”:由襄:阳市政府投资工程】建设管理中心通过】招标等方式选择专】业化的?项目管理单位负责】建设实施本办—法施行后市建委应】。。尽快制定《“代建制”实施办】。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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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“代!建制:”管理之前对非经营!性政府投资项目【要按照?“投:资、建?设、监管、使用【”,分离的原则》加强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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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【。政,府投资项《目,依法实?行,招投标制度和—建设监?理制度应统一—在市公共资源—交易中心进行招投】标项目的勘察—、设计、《施工、监理以及【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!采购应当严格按规定!的程序依法实行招投!标并订立合》同
】第十九条《。 政府投《资,项目:计划下?达,并,完成招投标后市财】政部门和建》投公司等政府—投融资?机构按照资金计划及!工程:建,设合同拨付资—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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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项目竣工验收前的】工,程款支付累计—额原则?上不得?超过:合同价的8》0,%,保留的待结价款应】在结算审计》完成后?才能结清未经结【算,。。审计不得结》清工程款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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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对重大政府投资】工,。程项目实施跟踪【审计工程款根据审】计机关作出的审计评!价或审?计建议予以拨付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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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。二十:条 严格《控,制预算变《更,政,府投资项目在建【设,过程中因调》。整建:设方:案、变更设》计、增加《隐蔽工程量、调【整特殊材《料和设?备价款等原因工程】预算变更超出—合同总价《。5%以上的(或【者一次?。性单项变更金额在2!0万元以上及—累计变更金》额在20万》元以上?的):建设:单位应按程序报批】并提供相关》认证手续《自,变更之?。日起3日内》书面告知审计机关审!计机关应《对其进行重点审计;!在合同总《价5%以下》的,(或者一次》性单项变更金额在】20万元《以下及?。累计变更《。。金额在20万—元以下的)由建设】。方、施工方》、,。设计方、监》理方协商一》致审计机关》应,派员参加及时掌【握变:动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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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一条 政府投【资,项目实?行竣工验《收制房建《、市政工程由市【建委组织相关部门】进,行联合验收》;工业项目》由,市,行政服务《。中,心组:织相关部《门进行联合验收;】文教:卫,及,其他政府投资—工程项?目由市发改委—组织:。。相关部门《进行联合验收政府投!资项目出资方、【建设方、项目移【交管:理方应?同,步,参加上?。述联合验收验—。收合:格,后方可交付》使用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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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公路(道路)工!程验收按照》交通部公《路工程?竣(:交)工验收办—法(交通部令20】。04年第3号—)的规?。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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