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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: 》。 第》。四章 规划实【施 》第二十六条 【道路建设单位—应,在道路规《划方案通过后与各管!线单位?充分协商对需要迁移!或新建?的,管线管线单位应当】随同道路建设—同步入地  【  : 道路建《设单位对《管线建设工程进【行统筹协调经市规划!。局,批准:后纳入道路工程【同步设计、同—步,施工 —第,二十七条 》 管线单位》。需,要在城市快速路【或主、次干路—实施横穿道》路的管线《工,程具备?采用不损坏路—面施工方法条件【的在车行道》段应:当,。采用不损坏路面【的施工方法》 《。第二十八条 【建筑物用地范—围内配套建》设的管线工程应【与建筑物主体工程】同,步规划、《同步设计、同步建设!、同步投《入使用 【第,二十九条《 市规《划局:负责组?织相关部门对管【线工程进行放线和竣!工,规划验?收,。管线建?设,。执法部门(市城【建委)参与批后管理!负责对?管线违法建设的监】管和查处工作 ! ,。。第三十条 —建设单位和施—工单位应《接受批后管理执法人!。员的:监督检?查并向其提供—有,关资料协助》进行现场勘测以及监!督检查?工作:等 : : 第三?十一条 管线建】设单位?在,取得建设工》程,规划许?。可证后?应书面向市》规划局申《请对建设工程进行放!线提交与有相应资】质的测绘单位签订】的管线建设工—程跟踪测量合同复印!件 : 市规划局应—。在三个工作日内【组织相关部门对管】线建设工程进行【放线经放《线后方能开工建【设未经放线动—工建设视为违法建】设 测绘单位【在施工过程中和覆土!前应当连《续跟踪?测量地下管线工【程测量及竣工图的】编制深度应》当符合国家有关【技术标准并编制管线!竣工图分别提交委托!的管线单位和—。市规划局《 第三十二】条 ?管线工程验》线,工作由市《规划局负责组—织管线?建设执法《部门(市城建委)】、测绘等相》关部门实施》     (【一)管线工程验【线内:容  《   ?1、管线属性—、中心线《和边线位置;—    》 2、管线尺寸【、管材及《电缆管孔《数;  》   3、埋设深度!及架空线架空高【度等   —  (?二,)经验线合格的方】可进行下一阶—段的施?工;:验线:不,合格的责《令整:改整改合格后—方可继续施工拒不整!改,或整:改不合格《的移交管线建设执法!部门(市《城建委)依法查处】 第三—。十三条 》因,测量结?果不准?确致使地下》管线遭受损害的由测!绘单位承《担相应的赔偿责【任 《 第三十四条 】。管,线工程竣工后—管线单位应当在6个!月内申请规划验收办!理建: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!证应当报送下列材】料 :     》(一)测绘》。管理部门出具的管线!竣,工测量图(1:50!0电子文《档及纸质图》两份)?; ?    《。(二)建设工—程规划?许可证复印件 【。  :   市规划局【应当自接《到,竣工规?划验收申请后2【0个工作《日内完成 【 第三十五》条, 市规划》局根据?工,程竣:工,情况明确管线建设工!程是否符合》规划条件和规—划,许可规定符》合的按基本》建设:程序:组织竣?工,验收;不《符,合的责令《。限期改正并明确告】知不符的《事实、依据及需【要改正的内容及要求! 到期拒不改正或!者不能采取改正【措施消除《影响的管《线建设工程移交【城管执法部门进行】处理 第【。三十:六条 ? 市规划局应根据验!收合格的《地,下管线?。竣,工图及时《更新和完《善我市规划控制区管!线地:理信:息数据库《。 第》三,十七条 管线工程!经验收合格后管线单!位应当依法向—。建设行政管理部【门移交管线建设【档案 第【三十八条 因【改造、?维修:地下管线《使管线空间位—置发生变化》或管线附属设备设】施增加、减少地下】管线单?位应在改《造维修?完工后及时将变化】后的:数据资料报送市规划!。。。局 :     》管线单位《应负责及《时自行拆除》报废的管线并将【结果报告《市规划局  【   未及时将管线!变化后?的数据资料报送【市规划局由此造成的!相,关损失及责任由各管!线单位承担》 第三—十九:条 未办理规【划许可手续或未【按,规划许可实》施的管线工》程因城市规划建设需!要迁移或改》造,的由该管线的产权】单位承担迁移、【改,造,费用对?于,历史遗留问题按相关!规定办理 】第四十条 》 规划管理工作【人,员在:规划:管,理过程中有失—职、渎职、徇私【舞弊、玩忽职—守、滥用职权等【行,为,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!有关:规定从严处》理构成犯罪的移【交司:。法机:关处理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