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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!招标代?理机构选取》暂行办法《 关于印【发襄阳市工程建设项!目招标代理机构【选取暂行办法的通】知    —。 市:直各行业主管—部门、各县(市、】区,)招投标管理—。部门及公共》。资源交易中心—(综:合招投标中心)现】将襄阳市工程建设】项目招标代理—机构选?。取暂行办法印发给】你们请结合实—际认真?贯彻执行 二【O一二年二》月二十九《日 第一条 【 为规范招》标项目?。代理机构的选—。取行为维护》招投标活动的公平】、公正依据》。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】、中华人民》共和国?招,标投标?法,。实施条例《、湖北省招标投标】管理办法、》湖北省招《标代理机《构遴选实施办—法,(试行)等有—关,法律、?法规和国家、省有关!规定:结合我市《。工,程建设项目实—际参照外《地,做法制定本》办,法 !。。第二:条, , 在襄阳《。市,。辖区内依法必须公开!招标的工《程建设项《目的招?标代理?机构选取活动应【当遵守本办法其它】招标项?。目的招标代理—机构的确定可参照执!。行 】 ,第三条 襄阳市招!标投:标监督管理局—(以下?简称“市招标—局”)和有关行政主!管部门按照职责分】工负责招标代理机构!选取活动的监督襄】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!。心为招?标代理机构选取【活动提?供场:地和:服务:。 《 , 第《四条 《本办法所称“招标】代,理机构”是指依【法成立符《合襄阳市企业(【诚,。信)库入库条件在襄!阳市: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!中,介机构 】 : 第五条 招标人!选取招标代》。理机构?应进:入,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!按规范程序运—作由招标《人负:责组织 ! 第六条 招标!代理机构选》。取采用随机抽取和】综合评?分两种方式投资总】额超过30》00万元或单项【工程概算超过2【000万元》的招标项《目采用综《合评分方式》选择:招,标代理机构其—他项目采用随机抽取!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!机构 【。 : 第七条 招标人!。在选:取招标代理机构【前,须向市招标局提【出书: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!工程建设规》模、工程概算、【代理机?构的资质要求、代】理机构的服务内容】、代理服《务费:。收费:标准、选取》的方式等《 ? 《 ,第八条 采用【综合评分的》。在指定网《。。站发布选《取公告选取公告内容!包括工程建设规【模、工程概算、【代,理机构的资质要【。求、代理《机构的服务内容【。、获:取,选取文?件时间和地点、【选,取时间和地点等【。;采用随机抽—取的向符合条件【的招标代理机构发】出邀请函邀请函内容!包括工程建设—规模、建设概—算、代?理机:构的资质要求、【代理机构的服务【内容、回复确认【的时间?和方式、抽取时【间和地点等 【 —第九条 选—取,文件发出《之日起至选》。取申请书递》交截止时间原—。则上不少《于5个工作日选【取文:件一:经发出?一般:。不得更改若需要【。。澄清、变《更的应在《选取申请书递交【截止:时,间3日前澄清、变】更并:报告相?关监督部《门同时通《知所有已领取选取文!件的:申,。请人澄?清、变更后》选取申请《书,递交:时间相应顺》延 【 第十《条 申请人应按照!选取文件规定—的时间?、,地点和?方式递交《。。选取申请书不按【。规定时间和方式【提交:选取:申请书?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!收 《。     申—请人:应按照邀请函—规,定的:时,间、:地点参加项目—随机:抽取不按规定的时】间和地点参加由【招标人组织的随机】抽取活动视为自动】放弃资格《 《 : 第十一条 采!用随机抽《。取方式的按照下列】程序进行 !  《   (一)验【证身:份抽取开《始前在相关监督【部门监督下由招标】人对参加抽》取活动的招标代理】机构的代表身份【。进行验证核》。对,其法人代表身—份证:。明或委?托代理人身份证【及有效的法》定,代表人授权》委,托书; 》 : ,   (二)按照签!到的顺序由招—标代理?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!托代:理人抽取序列号;】     (!三)将对应》。招,标代理机构》的序列?号放入抽签箱;【 《   ? (四)由招标【人的法定代表人或】委托代理《人抽出拟中选人第】一,个被抽到序列号【的招标代理机—构为第一候选人第】二,个,、第三个被抽—到序列号的招—标代理机构》为第二、三候选【人; 《  ? ,。  :(五)现场核验【抽签:箱,内序列号无误后确】认随机抽《取,结果 — 第》十,二条 《采用综合评分方【式的按照下列程【序进行 — : ,   《  (一)编制【选取文件; 【     (【二,)发布选《取公:告;  【 ,  (三)申请【人获取选取文—件, 《    (四)申】请人编制选取—申请书; 】   ? (五?)组建评《审委员会; 【 ,     》(六)接受申请人提!交的选取申请书; !     【(七)开标》、评:审、提交评》审报告;《 ?    《。 (八)《选取结?果公:示;  【   (九》)发出中《选通知书; !    (十)签】订代理合《同招标人《。。与中选人按照建设】工程招标代理合同(!GF:-2005-0【215)《范本签订招》标代理委《托合同 《 , 》。 第十三条 评审!委员会的组成参【照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!七条的规定》执,行应从襄阳市区【域性评?标专家库中随机【抽取评?审委员会应》当根据选取文件【。载明的评审》标准和办法进行评】审选:取文件未载明的评】审办法不《得采用也不得—更改:评审标准和办—法 《 第十四】。条 综合评分法】评审:指标可参照》。以下标准设定 】    !。 (一)企业基本】状况及招标代理业】绩参考?权重3?。0%;  】   (二》)项目?机构及招标方—案参考权重30【%,; :     【(三:),招标:代,理费报价参考—权重:20% —     (四)信!用评价参考》权重2?0% ?  《   评分办法应】按本办法所附—综,合评分?法评审办法执—行招标人有调—整的应征《得市招标局同意在】选取:文件中明确 【 第十五!条 招标代理【服,务费参照招标代理】服务收费《管理:暂,行办法(计价格[2!002]《1980号》)、:国,家发展改革委办公】厅关于招标代—。理服务?收费有关《问题的通知(—发改:。办价:格[20《03]857号)执!行最低限价为规定标!准,的,80%?。。。资格预审文件—、招标?文件出售《不以营利为》目的:资格预审《。文件按不高于2【00元/家次收【取招标?文件按不高于40】0元/家次收—取 】 第十六条 【招,标人应当确定—排名第一的候选人】为中选人中》选人:放弃或?拒绝:签订合同的招标人】可以确定排》名第:二的候选《人为中选《人以此类推 【 , 第十【七条 ? 选取活动结束后招!标,人应及时向中选人发!出书面中《选通知书并同时将中!选结果通知所有未】中选的申请人发【出中:选通知书《30天内招》标人:应与中选人签—订招标代理合同除】因法定情形外招标人!不得:将其淘汰 — 》 第:十八条 参与【招标代理《机构:选取活动的有关各】方有违反国家法【律、法规和本—办法规定的由相【关部门依照有关【规定予以查处 【 :。 第十【九条 国家—、省行业主管部门】。对招标代《理机构选《取方式另有规定【的从其规定 【 《 第二十条 【 本办?法由市招标局负责解!释 》。 第二—。十一条 本—。办法自201—2年3月1日起施行!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