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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襄阳市工》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!。机构选取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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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襄】阳市工程建设项【目招标代理机构选】取暂行?办法:的通:知
市】直,各行业主管部门、】各县:(市、区)招投标管!理部门及公共资源交!易中心(综合招投标!中心)现将》襄,阳市工程建设项【目招标代理机构【选取暂?行办法印发》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!真,贯彻: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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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O一二年二月二!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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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条 》为规范招标项目代】理机构的选取—行为:维护招?投标活动的公平、公!正依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招标—投标法、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招标投—。标法实施条例、【湖,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!法、:湖北省?招标:代理机构遴选实施办!法,(试行)等有—关法律、《法规和国家、省有关!规,。定结合我市工—程,建设项目《实,际参照外地做法【制定本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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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】 在襄阳市辖区内!依,法必须公开招标【。的工程建《设项目的招》标代理机构选取活动!。应当:遵守本?办法其它招标项【目的招标《代理机构的确定【。可参: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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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条 襄阳【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!局(以?下简称“市招标局】”)和有关行政【主管部门按照职【责分工负责》招标代理机构—选取活动的监—督襄阳市公共—资,源交易中《心为招标代》理机构选取活动提】供场:地和服?务,
【。 第:四条: 本办法所称“】招标代理机构”【。是,指依法?成,立符:合襄阳市企业—(诚信?)库入库条》件在襄阳市从事招标!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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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—条 招标人选取招!。标代:理机构应《进,入市公?共资源交易中心按】规范程序运作由招】标人负责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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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条 【招标代理《机构选取《采,用随机抽取》和综合?评,分两种?方式投资《总额超过3000】万元:或单项?工程概算超过2【000?万元的招标》项目:采用综合评分方式选!择招标?代,理机:构其他项目》采,用随机抽取的方式】确定招标代理—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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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 —。招标人在选取招标】。代理机构前须向市】招标局?提出书面申》请申请内容包—括工程建设规模【、工程概算、代理】机构的资质》要求、代理机构【的服:务内容、代理服务】费收费标准、—。选,取的方?式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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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条 采用】综合评分的在指定】网站发布选取公告选!取公告?内容包括工》程建设规模、工【程概算、《。代理机构的》资质要求、》代理机构的服务内】容、获取选取文件】时间和地《点、选取时间和【地点等;《采用:随机抽取的》向符合条件的招标】代理机?构发出邀请函邀请函!内,容包括工程建—设规模、建设概【算、代理《机构的资《质要求、代》理机构的服务内容】、回复确《认的时间和方式、抽!取,时间和地点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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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九条 选取文件】发出之日起至—选取申请书递交截】止,时间原则《上不少于5》。个工作日选取文件】一经发出一》般,不得:更改若需要澄清、变!更的应在选取—申请书?递交截止《时间3?日前澄?清、变更《并报告?相关监督部门同时通!知所有已领取—选,取文:。件的申请人》澄清、变更后选取申!请书递交时间相应顺!延
】。 ,第十条 《 申请人应按照【选取文件规》定,的时间、地点—和,方式递交选取—申,请,书不:按规定?时,间和方式提交—选取申请书》的招标人有》权拒绝接《收
】 ,申请人应《。按照邀请函》规定的时间、地【点参加项《目随:。机抽取不按规—定的时间《和地点参加由招【标人组织的随—机抽取活动》视为自动放》弃,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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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一条 —采用随机《抽取方式《的按照下列》程序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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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:一):。验证身份抽取—开始前在相》关监督部《门监督下由招—标人对参加》。抽,取活动的招标代理】机构的代《。表身份进行》验证核对其法人【代表身?份证:明,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!及有效的法定代【表人授权委托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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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》)按照签到的顺【序,由招标?代理: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!。。托代:理人抽取《序,列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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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三?)将对应招标—代理机构《的,序列号放入抽签【箱;:
》 (《四)由招标人的【法定代表人或委【托代理人抽出拟【中选人第一个被抽】到序列号的招标代理!。机,构为第?一候选人第二个【、第三个《被抽到序列号的【招标代理机构为【第二、三候选人【;
? 》 ,(五:)现场核验抽签【箱内序列《。号无误后确认随机】抽取结?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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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十二?。条 采用综—合评分方式的—按照下列程序进【。行
【 (一)!编,。制选取?文件;
— 《。。 (二)发布选取】公告;
! (三)申—请人获取选取—文件
— (》四)申请人编制【。。选取申?请书;
!。 (五)组建【评审委员会》;
— ?(六)接受》申,请人提交的》选取申请书》。;
《 (—七)开标、评审、提!交评审报《告;
! (八)选取结果】公示;
》 : , (九》)发出中选通知【书;
【 (《十,)签订代理合同招】标人与中选人—按照建设工》程招标代理合同(】GF-2005【-0215)—范本签订招标代理委!托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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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】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!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招标投标《法第三十《七条的规定执—行应从襄阳市区域】性评标专《家库中随机抽取评】审委员会《应当根据选取文件载!明的评审《标准:和办法进行评审【选,取文件未载明的【评审办法不得—采,用也不得更改评【审标准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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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】条 : 综合?评分法?评审指?标可参照以下标【准设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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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:)企业基本状况及】招标代理业绩参考权!。重30%;
】 ? , (二)项》。目机构及《。招标方案参》考权:。重30%;
】 : (《三)招标代理费【报价参考权重—20%
! (?四,。)信用评《价参:考权重20%—
》 评分》办法应按本办—法所附综合》。评分法评审办法【。执行招标人有调整的!应,。征得市招《标局同意在选取文】件中明确
》
第】十五条 》招标代理服务—费参照招标代—理服:。务,收费管理暂行—办法(计价格[【200?。2]1980号)、!国家发展改》革,委办公厅关于招【标代理服务》。收费有关问题的【通知(发《改办价格[200】3]:857号)执行最】低限价为规》定标准的80%资格!预审文件《、招标?文件出?售不以营利》为目的?资格预审文件按不高!于200元/家次】收取招标文件按【不高于40》0元:/家次收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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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条 【 招标人应》当确定排名第一的】候选人为《。中选人中选人放弃或!拒绝签订合同的招】标人:可以确定排》名第二的候选—人为中选人》以此类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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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十七:。。条 ?。选取活动结束后招标!人应及时向中选【人发:出书面中选通知书】并同时将中选结【果通知所有未—中选的?申请人发出中选通】知书30《天内招?标人应?与中选?人签订?招标代?理合同除因法定【情形外招标》人不得将其淘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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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八:。条 : 参与?招标代理机构选取】活动的有关各方有】违反国家法律、【法规:和本办法规定的由相!关部门依照有关规】定予以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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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九条 》 国家、省行业主】管部门对招标代【理机构选《取方式另有规定的从!其规:。定
【 第二《十条 本办—法由市招标局负责解!释
】 第:二十:一,条 :。 本办法自2—012年《3月1日《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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