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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 襄阳《市工程建《。设项目招标代理【。机构选取《暂行办法 — 关?于印发襄阳》。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!代理机构选取暂行】办法的?通,知     【市,直各行业主管部【门、各县(市、区)!招投标管理部门及公!共资源交易》中心(综合招投标】中心)现将襄—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!标代理机构》选取暂行办法印发给!你们请结《合实际认真贯彻【执行: 二O一二年【二月二十《。九,日 ?第一:条 为规范—招标项目代理机构】的选取?行为维护招投—标活动的公平—、公:正依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》招标:投,标法、中华人—民共:和国招?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、!湖北省招《标投标管理办法、】。湖北省招《标代理机构遴选【实施办法(试—行)等有关法律、法!规和国家、省有【关规定结《合我市工《程建设项目实际参】照外地做法》制定本办法 【 ? 第二》条,。 在襄阳市辖区】内依法必须》公,开招标的《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!代理机构选取活动】应,当遵守?本办法其它招—。标项目?的招标?代理机构的确定可】参照执行 ! 第三条— , 襄阳市招标投标】监督管理局(以下】简称“市招标局”)!和有关?行政主管部》门按照?职责分工负责招【标代:理机构选取活动的监!督襄阳?市公共资源交易中】心为招标代理机【构,选取活动提》供,场地和服务 ! ,。 第四条 【 本办法所称“【招,标代理机构》”是指依法》。成立符合襄阳市企】业,。(诚信)库》入库条件在襄—阳市从?事招标代理业—务的中介机》构, ? 第五条】 招标《人选取招标》代理机构应进入【市公共资源》交易中心《按规范程序运作【由招标人负责组织】 《 第》。六条 《招,标,代理机构选取采用】随机抽?取和:综合评分两种方【式,投资总额超过30】00万元或单项工程!概算超?过20?00万元的招标项目!采用综合评》分方式?选择:招,标代理机构》其他项目采用—随机抽取的方式【确定:招标代理机》构 【 第七条 — 招标人在选取【招标代理《机构前?须向市招标》局提出?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!括工:。程建设规模、工程概!。算、代理《机构的资质要求、代!理机构的服务内容、!代理服务费收费【标准、?。选取的方式等 ! 《 第八?条 ?采用综合评》分,的在指定网站—发布:选,取,公告选取公告—内容包?括工程建设规模、】工程概算、代理机】构的资质要求、【代理机构的服务内】容、获取《选取文件时》间,和地点、选取时间和!地点等;采用随机】抽取:的向符合条件的招】标代理机构发出邀请!函邀请函内容—包括工?程建设?规模、建设概算、代!理,机构的?资质要?求、代?理机:构的服务内》容、回复确认的【时间和方式、抽取】时间:和地点等《。 》 第九条 【 ,选取文?件,发出:之日起至选取申请书!递,。交截:止时间原则》上不少于5》个工作日《选取文件一经—发出一般《不得:更改若需要澄—清、变更的》应在选取《申请书递交截—止时:间3日前澄清、【变更并报告相关【监,督部门同时通知所】有已领取选取文【件的申?请,人澄清?。、变更后选取申请书!递交时间相》应顺延 ! 第十《条 申请》人,应按照选取文件【规定的时间、地点】和方式递交选—取申请书不按—规定时间和方式【提,交选:取申请书的招—标人有权拒》绝接收 【    申请人应按!照邀请函规定—的时间、地点参加】项目随?机,抽取:不按规定的时间和】地点参加由招标人】组织的随机抽取活】动视为自动放弃资】。。格 》 ? 第十一条 采用!随机抽取方式的按】照下列程序进行【。 ?。  —   (一)验证身!。份抽取?开始前在《相关监督部门监【督下由招标人对参】加抽取活动的招【标代理机构的代表身!。份进行验《。证核对其法人—。代表身份证明或委】托代理人身份—证及有?。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!委托书; —     (【二,)按照签到的—顺序由招标代理【。机构法定代表人【或委托?代理人?抽取序列号; 【     (】三)将?对应:招标代?理机构的《序,。列号放入抽签—箱; 《     (四】)由招?标人的法《。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!人抽出拟中选人【第一个?。被抽到?序列号的招》标代理机构》为第:一候选人第》二个、第三个被【抽,到序列号的招标【代理:机构为第《二、三?候选人?; :     【(五)现《场核验抽签》。。箱内序列号无误【后确:认随机抽取结果【 , 第】十二条 采用综】。合评分方式的按照】下列:程序进行 》 :  —  : (一)编制选取文!件; 《。  ?   (二)发布】选取公告; 】    《 (三?)申请人获取—选,取文件 》 ,     (四【)申请人编制—选取:申,。请书;   !  (五)组建评】。审委员会; 】     (六)接!受,申请:人提:交的选取申请—书;  【  : (七)开标、【评审、提交》评审报告;》  》   (八)—选取:结果公?示;    ! (:九)发?出中选通知》书;  【   (十)—签订代理合同—。。招,标人与中选人按照建!设,工,程招标代理合同【(GF-20—0,5-0215—)范本?签订招标代》理委托?合同 ! 第十?三条 评审委【员,会,。的,组成参照中华—人,民共和国招标—。投标法第三》十七条的《规定执?行应从?襄阳市区域性评标专!家库中随机抽—取评审委《员,会应当?根据:选取文件载明的评审!。。标准:和办法进行》评审选取文件—未载明的《。评审办?法不得采用也不得更!改,。评审标准和办法 】 《 第十四—条 综《合评:分法评?审指标可参照—以下标准《。设定 !    《。 (一)《企业基本状况—及招标代理业绩参】考权重3《0%; —    《 ,(,二):项,。目机:构及招标方案参【考权重30%; 】    — (三)《招标代理费报—价参考权重》20% 【    (四—)信用评价参考权】重20%《   —  评分办法应按】本办法所附综合【评分法评《审办法执《。行招标人有》调整的应征得市招标!局,同意在选取文件中明!确 — 第十五条 !招标代理服务费参】照招标代理服务收】费管理暂行办法【。(计价格《[2002]198!0号)、国家发【。展改革委办公厅关】于招标代理服务【收费有?关问题?的通知(发改办【价格[?2003]85【7,号)执行最低限【价为规定标》准,的80%资格预【审,文件、招标文件出售!。不以营利为目的资格!预审文件按不高【于,。2,00元/家次—收取:招标文件按不高于4!。00元/家次—收取 【。 第十六条【 招标人应—当确定排名第—一,的候选人为中选人】中选人放弃或拒绝签!订合同的招标人可】以确定排名》第二的候选人为中】选人以此《类推 ? 【。第十七?条 ?选,取活动结束后—招标人应及时向【中选人发出书面中】选通知书并同时【将中选结果通知所】有未中选的申请人】发出中选通知书3】0天内?招标:人应与中选人签订】招标代理合》同除因法《定情形外招》标人不得将其淘【汰 ? 第【十八条 参与招标!代理机?构选取活动的有关各!方有违反《国,家法律?、法规?和本办法规定的由】相关部?门依照有《关,规定予以《查处 ? 《。 第十九条 】 国:家,、省行?业主:管部门对招标代理】机构选取方式另有规!定的:从其规定 】 第二十条】 本?办法由市招标局负】责解释 ! 第?二十一条《。 , ,本办法自20—12年3月1日【起施行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