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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襄阳市工程!建设项?。目,招标代?理机构选取暂行【办法 ? 关于》印发襄阳《。市工程建《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!选取暂行办法—的,。通知     市!直各:行业主管部门、各县!(市、?区)招投标管理部】。门及:公共:资,源交:易,中心(综《合招投标中心—)现将襄阳》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!代理机构选取—暂行办法印发—给你们请《结合实际认真贯【彻,执行 二O一二年!二月二十九日 】第一条 为—规范招标项》目代理机构的选【取行为维护招投【。标活动的公平、【公正依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招标投—标法、中华人民共】。和国招标投标法实】施条例?、,湖北省招标投标【管理办法、》湖北省招标代理机构!。遴选实施办法(【试行)等有关—法,律、法规和国家、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!工,程建设?项目实际参照外【地做法制定本办法 ! 《 第《二条 在襄阳【市辖区内《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!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!代,。理机构选取》活动应?当遵守本办》。。法其它招标》项目的?招标代理机》构的确?定,可参照执行》 ? 《 ,。第三条 襄阳【市招标投《。标监督管《理局(以下简称【。“市招标局”)【和有关行《政主管部《。。门按照?职责分工《负责招标代理机构】选取活动《的,监督襄阳市公共资】源,。交,易,中心为?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活!动提供场地和—服,务 】 第:四条 本办—。法所称“招标代【理机构?”是指依法》成立:符合襄?阳市企业(诚信)库!。入库条件在襄阳市从!事招标代理》业务的?中介机构 ! 第五条 】招标人选取招标代理!机,构应进入市公共资源!。交易:中心按规范程序运作!由招标人负责—组织 ! 第六条 招标代!理机构选取采用【随,机抽取?。和综合评分两种方式!投资总?额超过3《000?万元或?单项工程概算超过2!000万元的招【。标项目?采用综合评分方【式选择招标代理【机构其他项》。。目采用随机抽取的】方式确?定招:标代理?机构 】。 第?七,条 :。 招标人在选—取招标代理机构前须!向市招标局提出书面!申请申请内》容包括工程建设【规,模、工程概算、代理!机,构,的资:质要求、《代理机构的》服务内容、》代理服务费》收,费标准?、选:取的方式等 】 第—八条 ? 采:用综合评《分,的在指定网站发布】选取公告选取公【告内容包括》工程建设规模、【工程概?算、代?理机:构的资质要求—、代理机构的服【务,内容、获《取选取文件时间【和地点?。、,选取时?间和:地点等;采用随【机抽取的向》符合条?件的招标代理机【构发出邀请》函邀请?函内容包括工程建】设规模、建设概【算,、代理机《构的资质要求、代】理机构的《服务内容、》回复确认的时间和】方式、抽取时间【和,地点等 【。 第九条【 , 选取文《件发出之日起—至选取申请书递交】截止时间原则上不】少于5个工》作日选取文件一【经发出一《般,不得更改若需要【澄清、变更的应【在选:。取申请书《递交截止《时间3日前》澄清、变更并报【告,相关监督《部门同?时通知所《有已领取选取文【件的申请人澄清、变!更,后选取申请书递交】时间相应《顺延: : : 第十条【 申请人应—按照选取文件—。规定的?时,间、地点和方式递】交,选取申请书不—按规定时《间,和方式提交选取申】请书的招标人有权】拒绝接收 【     申请人应!按照邀请《函,规定的时间、地【。点,参加:项目随机抽取不按规!。定的时?间和地点参加由【招标人?组织的随《机抽取活《动视为自《动放弃资格 ! 《第十一?条 采用》随,机抽取?方,式,的按:照下列程序进—行 ? —    《(,一)验证身份—抽取开?始前在相《关监督部门》。。监督下由招标人【对参加抽取活—动的招标代理—机,。构的代表身份进行验!证核对其法人代【表身份证明或—委托代?理人身?。份证及有效的法【定代表人《授权委托书; 【    —。 (二)按照签【到的顺?序由招标代理机【构法定?代表人或委托代理】人抽:取序列号; ! ,   (三)将【对应招标代》理机构的序列号放】入抽签箱; 】   ?  (四)由招标人!的法:定代表人或委托【代理人抽《出拟中?选人第一个被—抽到序?列号的招标代理【机,构为第一《候,选人第二个》、第三个被》抽到序列号的招标】代理机构为第二、三!候选人; —     —(,五)现场核验抽【签箱内序《列号无误后》确认随机抽》取,结果 】 第十二条— :采用综合评》分方式的按照下【列程序进行》 《  》 ,  (一)编制选取!文件:; ?。  ?  :。。 (二?)发:布选取公告》;     !(三)申请》人获取选取文件【 :   《。  (四)》申,请人编?制,选取申?请书;  】   (《五,)组建评审委员会】;    】 ,(,六)接受申》请人:提交的选取申请【书;   】。  (七)开—标、评?审、提交《评审报告; 】  :   ?(,八)选取结果—。公示:;     !(九:)发:出中选通知书; 】     (十!。)签订代理合同【。招标人?与中:选人按照建设工程招!标代理合同》(GF-《2005-021】5)范本签订招标代!理委托合《同 《 第十三】条 评审委员会的!组成参照中华人民】。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】第,三十七条的》。规定执行应从襄阳市!区域性评标专家库中!随,机抽:取评审委员会应【当,根据选取文》件载:明的评审标》准和办法《进行评审选取文件未!载明的评审办—法不得采用也不得更!改,。评审标准和办法 】 : ? 第十四》。条, 综合评分法评审!指标可参照以—下标准设定 !     】(一)企业基本状】况及:招标代理业绩参【考权:重3:0,。%;  【   (二)项目】机构及招标方案参考!权,重30%;》    【 (三)招标—代,理费报价《参考:权重20% 】    《 (四)信用评价参!考权重20% 【   》  评分办法应【按本办法所附综合】评分法评审办法执行!招标人有调整的应】征得市招标》局同意在选》取文件中《明确 !。 第十?五,条 ?招标代理服务费参】照招标代理服务收】费管理暂行办法(】计价格[2002]!198?0号)?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】办公厅关于招标代】理,服务: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!(发:改办价格《[2003]8【57号)《执行最低限价—为规定标准的80】。%,资格预审文件、招标!。文件出?售不以营利》为目的资格预审文】件按不?高于2?00元/家次—收取招标文》件按不?高于400元/家】次收取 ! 第十六条 【 招标?人应当?确定排名第一的【候选:人为中选人中—选人:放弃或拒《绝,签,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!确定排名《第二的候选》人为中选人以此类】推 【 第十《七条 选取活【动,结束后招标人应【。。及,时向:中选人?发出书面《中选通?知书并同时将中选结!果通知所有未—。中选的申请人—发出:中选通知书》30:天内招?标,人应与中选人签订】。招标代理合同除因法!定,。情形外招标人—不得将其淘》。汰 】 ,第十八条 参与招!。。标代理机构》选取活动的有关各方!有违反国家法律、】法规和本《办法规定的》由相关部门依照【有关规定予以查处】 — ,。 第:十九条 国家、】省行业主管部门【对招标代理》机构选取《方式另有《规定的从其规定 】 ? , , 第二十条— 本办法由市招标!局负责?解释 】 第二十一条 !本办法自201【2年3月《1日起施《。行 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