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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 】襄阳市工程建—设项目招《标代:理,机构选?取暂行办法 !关于印发襄阳市工程!建设项目招标—代理机构选取暂行】办,法的通知  【   市直各—行业主管部门、各县!(市:。。、区)招投标管理部!门及公共《资源交易中》心(综合《招投标中心)—现将:襄阳市工程建设【项,目招:标,代理机构选取—暂,行办法?印发给你们》请结:合,实际认真贯彻—执行 ? 二:O一二年二月二十】九日 《第一条 》为规范招标项目代】理,。机构的选《取行:为维护招《投,标活动的公平、【公正依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招标》。投标法、中华人民共!和,国招标投标法实【施条例、湖》北省招标投标—管理:办法、湖《北省招标代理—机,构遴选实施办法(】试行:)等:有关法律、法规和】国家:、省有?关规定结合我市工】程建设项目实—。际参照外地做—。法,制定本办法》 ? 》第二条 《 在襄?阳,市辖区内依法必须公!开招标?。的工程建设》项目的?。。招标代理《机构选?取活动应《当遵守本办》法其它招标项目的招!标,代理机构的确定【可,参照执?行 — 第三条— 襄阳市招标投】标监:督,管理局(以下简称“!市招标局”》)和有关《行政主管部门—按照:职责分工《负责招标代理机构】选取活动《的监督襄阳市公【共资:源,交易:。中心为招《标代理?。机构:选取活动提供场地和!服务: 】第四条 本办法】。所称“招《标,代,理机构”是》指依:。法,成立符合襄阳市【企业(诚信)库入库!条件在襄阳》市,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!。中介机构 【 》第五条 招标人选!取,招标代理机》构,。应进入市公》共资:源交易?中心按规范程序【。运作:由招标人负责组【织 ? 《 第六条 【招标代理机构—选取采用《随机抽?取和综合评分两种方!式,投资总?额超过30》00万元或单—项,工程概算超过20】00:。万元的?招标项目采》。用,综合评分《方式选择招》标代理机《构其他?项目采用随机抽【取的方式确定—招标代理机构— 【 第七条《 , 招标人在选取【招标代?理机构前《。须向:市招标局提出书面】申请申?请,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规!模、工程概算、【代理机构的资—。质要求、代理—机构:的服务?内容、代《理服务?费收费?标准、选取的方【式等 《 第八条! 采用综合评分】的在指定网站—发布选取公告选取公!告内容包括工程建】设规:模、工程概算、代】。理机构的资质要求、!代理机构的服务内容!、获取选取文件【时间和地点》、选取时《。间和地点等》;,采用:随,机抽取的向》符合条件《的招标代理机构【发,出邀请函邀请—函内容?包括工程《建设规模《、建设概算、代理机!构的:资质要求、代理机构!的服务?内容:、回复?。。确认:的时间和方式、抽取!时间和地点等 【 》 :。。第九:条 :。 选取文件发出之日!。起至选取申请—书递交截止时—间原则上不少—于5:个工:作日:选取文件一经发【出一:般不得更改若—需要澄清、变更【的,应在选?取申请书《递交截?止时:间3日前澄》。清、变更并》报告相关监督—部门同时《通知所有已》领取选?取文件的申请人【澄清、变更后—选取申?请书递交时间—相应顺延 ! 第《十条 《申请人应按》照选取文件规定的时!间、地点和方—式递交?选取申请《书不按规定时间【和方式?提交选取申》请书的招标人—有,。权拒绝接收》    【 申请人《应按照邀《请函规定的时间【、地点参《加,项目随机抽取不按】规定的时间和地点】参加由招《标,人组织的随机—抽取活?动视为自动》放弃资格《 : 第十】。一条 采用随机】抽取方式的按—照下:列程:序进行 【 ,     (】一)验证身》份抽取开始前在相关!监督部门监督下由招!标人对参加》抽取活动的招标代】理机构的代表身份进!行验证?核对其法《人代表身份证—明或委托代理人身】份证及有效的法【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!; :     (】二)按照签到的顺序!由招标代《理,机构法定代表—。人或委?托代:理人:抽取序列号; 【。   》  (三)》将对应招标》代理机构的序列号】放入抽签箱》;    】 (:。四)由?招标人的法定—代,表人或委《托代:理人:抽出拟中选人第一个!被抽到序《列号的招标代理机】构,为第一候选人—第二个、第三—个被抽到序列号【的招:标代理机构》为,第二、三候选人; ! ,。     —(五)现场核验【抽签箱内序列号【无误后确认》随机抽?取结:果 !。第十二?条 采《用综合评分》方式的按照下列程序!进行 】    》 (一)编制选【取文件; —     —(二)发布选取【公告; 》 :    (三)申请!人获取选取文—件 》    (》。四)申请人编—。制选:取申:请书;   !  (?五)组建评审委员会!; ?     (【六)接受申请—人提:交的选取申》。请书;  】  : (:七,)开标、评审—。、提:交评:审报告; 】。    (八)选取!结果公示; —     (九!)发出中《选通知?书;    ! ,(十)签订代理合同!招标:人与:中选人按《照建设工程招—标,代理合同(G—F-2005-0】215?。)范本签订招—标代理委托》合,同 !第十三条 》 ,评审委员会》的组成参照中华人民!共和: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!七条的规定执行【。应从襄阳《市区:域性评标专家库中】随机抽取评审委【。员会应?当根据选取文—。件载明的评审标准和!办法进行评》审选取?文件未载明》的评审办法不—得采用也不得更改评!审标准?和办法 — , , 第十四—条 ?综合:评分法评审指标可参!照以下标准》设定 —    【 ,(一)企《业基本状况》及招标?代理业绩《参,。考权重3《0%;   !  (二)项目【机构及招标方案参考!权重30%;—     (!三,)招标?代,理费报?。价,参,考权重20》% :   》  (四)信用【评价参考权重20】%   【 , 评:分办法?应按本办法所附【综合评分法》评审办法执行招【标,。人有调整的应征得】市招标局同意在选】。取文件中明确— 《 ? 第十?。五条 招标—代理:服务费参《。照招:。标代理?服,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!(计价格[2002!]198《0号)、《国,家发展改革委办公】厅关于招标代理服】务收费有关问题【的通知(《发改办价格[2【003]857号)!执行最低限价为【。规定:标准:的8:0%资格《预审文件、招标文件!出售:不以营利《。为目的资格预—审文件按不》高于200元/【家次收取招标文件】按不高于《400元/家—次收取? ? 第十六】条 招标》人,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!候选:人为中选人中选【人放弃或拒》绝签:订合同的招标—人可以确定排名第】。。二的候?选人:为中选人以此类【推 《 第—。十七条 《 选取活动结束后招!标,人应及时向》中选:人发出书面中选【通知书并同时将中】。选结果?通知所?有未中选的申—请人发出中选—通知书30天—内招:标人应与中》选人签?订招标代理合—同,除因法定情形外【招标人不得将其【淘汰 】 第十《八条 参与—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活!动的有关各方有违】。反国:家法律、《法规和本办法规【定的由相《关部门依照有关【规定予?以查:处 《 , ? ,第十:九条: 国家《、,省,行业主管《部门:对招标代理》机构选取方式另有规!定,的从其规定 【 《 第二十条 本!办法由市招标—局负责解释》 — 第二十一条 】 本:办法自2012年3!月1:日起: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