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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:四,章 工程征地—拆迁管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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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征地!。管理:
—。。 (一)申请建设】用地项目《,由各分《指挥部向总》指挥部提出》申请:由总指挥部办公室提!出用地初步方—案报送市国土资源】局(城?市规划管理》局)审批按规—定办: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证由各分指挥部组】织实施?;
【。 ,(二)各项》目工程在取得土地使!用权:完成建?设施工图《设计并?经评审通过进行建】设前必须向总—指挥部办公室—提,。出颁发建设工程许】可证申请总》指挥部办《公室审核后由—分指:挥部报市建》设局审批《
第十四条— 拆迁管理》
【(一)拆《迁评估各分指—挥,。部对需要拆迁的【房屋首先《应由有资《质的房地产》价格评估《机构对拆迁房—屋及附?属,物(含装修》)进行丈《量,评估清点房屋—附,属物及供水、供电、!有,线电视、电话等【设施评定房屋—的结:构、等级《、标注房屋用途和】面积等计《。算房:屋的重置价》格及附属物补—偿费用?据此出具房屋评估】报,告;
《 ? , (:二,)拆:迁费用申报分指【挥部在预算拆迁费】用后写?出,书,面请示经分》指挥部指挥长审【核并签署意见—连同拆迁评估单、土!地部门的地段等级证!明、工商部》门的营业手续—证明、?营业房面积》清单、拆《迁费用核算汇总表】一,并,报总:指挥部?;
— (三)预算【拆迁:资金的复审总指挥部!办公室对各分指挥】部,报送的拆迁资金【请示:进行复查审核现【场,抽查丈?量复核然后提出具】体处理意见》报总指挥部领导审】批由:财政部?门据此?拨付拆迁《。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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