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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二章 工作】职能及运作程序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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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襄樊市】重点:工程建设《。总指挥?部(以?下简称总指挥—部)由市委、市政府!主要领导 担任政委!和指挥长市政府【分,管领导主持日常【。工作:指挥部?下设办公室是市总指!挥,部,的日常办《事机构在总指挥【部领导下开展工【作,
第五条 总指】挥部实行行政—首,。长负责制和分工负】责制总指《。挥部代表《。市委、市政府—全权处理重点工程建!设,的管理事务对各重点!工程建设《负有领导责任各重点!。工程建设《指挥部(《以下简称分》指挥部?)对总指《挥部负责
第【六条 重点工程【建设涉及的规划、】。征地、拆迁》、工程质量、技【术把:。关及市财政拨款等】重要事项《。各分指挥部》必须向总指挥—部请示?或报告经批准后方】可实施
第七条 !各重点?工程分指《挥,部向总指挥部请示、!报告工作的》公文一律送总指【挥部办公室》由办公室按公文处】理程序呈报总指挥】部领:导研究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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