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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章 【工作:职能及运作》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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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《 襄樊市重点工程】。。建设:总,。指挥部(以》下,简称总?指挥部)由市委【、,市政府主要领导 担!任政委?和指挥长市政府分】管领导主持日常【工作指挥部下设办】公室是市总》指挥部的日常办事】。。机构在总指挥部领】导下开展工》作
第《五条 ?总指:。挥部实行行政首长】负责制?和分工?负责制总指挥—。部代:表市委、市》政,府全权处《理,重,点工程建《设的管理事务—对各重点工程建设】负有领导责任各重】点工程建《设指挥?部(以下《简称分指挥部)【。对总指挥部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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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重点工】。程建设?。涉及的规《划、征地、拆迁、工!程,质量、技术》把关:及市财政拨款—等重要事项各—分指挥部必须向总指!挥,部,请,示或报告经批准【后方可实施
【第七条 各重点【工程分指挥部向总】指挥部?请,示、报?告工作的公文—一律送总指挥部【。办公:室,由,办公室按《公文:。处理程序呈报—总,指,挥部领导研究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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