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》用,词说明
!1 : 为便于在执—行本标准条文—时区别对待对要求】严格程度《不同:的用词?说明如下《
《
《。 1)表示很严】格非这?样做不可《的
【 ?。 正面词采用“!必须”反面词采【用“严禁”》;
—
》2)表?示严格在《正常情?况下均应《这样做的
!
》 正面《词采用“应》”反面词《采用“不应”或“】不得”?;
:
— 3)》表示:允许稍?有选择在条件许【可时首先应这—样做的
—。
】 正面词采用“宜”!反面词采用》。“不:宜”;
! 4》)表示有选择在【一定条件下可—以这:样做的.采用“可】”
》
:2 条文中指【明应按?其,他有关标《准执行的写法为“应!符合:……的规定”或“】。应按……执行”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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