】
: 第七章 竣—工验收和移交—
:
第四十》二条 市政基础设施!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应!。。向,建设主体及时申【请组织验收建设主】体接到申请》后3个工《作日内负责组织相】关职能部门对工【程进行综合验收相关!职能部门应在综合】验收单上《签署工?程合格与否的明确】意见综合验收—工作:应,在15个工作日【内完成
】 工程经验收合格】的,建设:主,体应:向施工单位出具【验收合?格证明;验收不合】格的通知施工单位】返工返工后》的工程竣工验收验】收,单位只对不合格【的部位进《行再次验收直到【工,程全部合格为止
】
第四!十三条 工程—验收合?格施工单《位,应自:接到验收合格证【明之日起15个工作!日内向建设主—。。。体报送工程》竣工决算《资料由建《设主体初《核后再报市投—。资审计局进行决【算审计
【 市投资审计局对!工程实施决算审计应!。严格按照工》程施工合同、—工程实际完成—量以:及工程造价的相关规!定进行并于接到审】计,。申请后45》个工作日内完—成申请人无理拒【签决算?审计结论的》除外市投《资审计局《应向申请人出具【决算审计报告
! 市投》资,审计局对决算—审计报告的真—实性、?完整性、公正性负】责
:
,
?
第四十—四,条 工?。程验收合《格建设主体应及时组!。织施工单位》将工程移交给相关】使用单位施工单位】移交工程《时应将与工程有关的!档案资料一并移交】并,按规定向《。市城建档《案馆报?送工程档案
【。 施工单位移!。交,工程应?当出具移交清单;】接受:移交的使用单位【应按移?交清单?列,明的项目逐项清【点并在?移,交清单上签》字,盖章市管理中心、水!务局、城管局—作为工程《的建:设主体应在移交清】单上签?章见证移交清单一式!五份三方各》执一份另两份—分别:送市城投公司、住建!委备案
—。 ,
工程自移—交之日起其管理权】转移至接《收移交的单》。位接收单《位应按工程》的使用性质对工程进!。行,保,养和:维护并依职权—实施:日常管理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