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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【 竣工?验收:和移交
第】四,十二条? 市:政基础设《施工程完工施工单】位应向建设》主体及时申请组织验!收建设主体接到申】请后3个工作—日内负责组织—相,关,。职能:部,。门对:工程进行《综,合验收相关》职能部门应》在综:合验收单上签署【。工程合格与》。否的明确意见综合】验收工作《应在15个工作日】内完成
!工,程,。经验收合格的建设主!体应向施工单位出】具,验,收合格证明;验【收不合格的通—知施工?单位返工返工—后的工程《竣工验收验收—单位只对不合格的部!位进行再次验—。。收,直到工程全部合格】为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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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三条: 工:程验收合格施—工单:位应自接到验收合】格证明之日》起1:5个工作日内向建】设主体报送工程【竣工决算资料由【建设主体《初核后再报市投资审!计局进行决算审【计
》 市投资审计局对!。。工程实?。施决算审计应严格按!照工程施工》合同、工程实际完】成量以及工程造【价的相关规定进行并!。于接到审计申—请后45个工作【日内完?成申请人《无理拒签决算审计结!论的除外市投—资审计局应》向申请?。人出具决算审计报】告
市投!资审计局《对决算审计报—。告的真实性》、完整性、公正性负!责
】 第四十四条 工】程验收合格建—设,主体应及《时组织施工单位将】工程移交《给相关使用单—。位施工单位移交工程!时应将与工程有关】的档案资料一并移】交并按规定向—市城建?档案馆?报送工程《档案
【 施:工单:位移交工程应当出】具移交清单;接受】移交的?使用单位应按移交】清,单列明的项目逐项清!点并在移交清—单上签字盖章—市管理中心、—。水务局、城管—局作为工《程的建?设主体应《在移交清单上签章见!证移交清单一—。式,五份三方各执一份】另两份分别》送市城投公司、【住建:委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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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《。自移交之日起其管】理权转移至接—收移交的单位接【收单位应按工—程的使用《性质对工《程进行保养和—维护并依《职权实施日常管【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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