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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项】目招:标和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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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【建设主体依照批【准的年度建设—计划和项目批—复及时委托具备【相应资质的勘—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进!行工程勘察和施工】。设计需以招标方【式确定勘察单—位和设?。计单:位的依招投标程序】进行
— ?建设主体委》托具有相应》资质的单位对项目】施工设计《文件进行审查—后将审查通过的施工!设计:文件报市《住,建委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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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四条 施工!设计审查通》过,后建设主体应—委,托,市造价管理站—根据施工设计及相】关定额标准编制工程!预算
】 工:程预算由建设主体报!送市城投公司组织】评审:后再报送《市投资审《计,局进行预算》。审计经审计的工【程预算由建设主体】向,市财:政局、?城投公?司,报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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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建设主体根据—。预算审计结果—和确保工程质—量、安全、进度【的原则提出项目拦】。标,价建议?方,案送市城投公司【组织审议后报市政府!审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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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五条 —工程建设涉及—土地征用《和房屋拆迁的由【建设主体提请—市国土管理部门【。和房屋拆迁安置管理!机构依法完成土地征!用手:续和房屋《的拆迁安《置补偿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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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【国土:资源管理部门和房屋!拆迁安?置管理?机构应严格依法【定程:序和法定标准在【法定最短期限—内完成?项,目土地征《用和房屋《拆迁:安置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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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?十六条 对已经具】备招标?条件的市政》基础设施项》目由建设主体负【责组织招标代理、工!程施工?和工:程监理的招》投,标招投标活动—应,严格依?照,鄂州:。市招投标管理规【定(鄂州《政,规,〔200《9〕19号以—下简称规定)规【定的程?序在市综合招投标交!易中心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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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,七条 ?市招投标监管局【应,对招标条件》及招投标活动的全过!程加强监管对—不,符合:招投标条件进行【。招投:标、违反招投—。标程序以及围标【、串标行为》依法进行严》肃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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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八条 】招投标?活动结束建设—主体应与中标的项】目施工、项目—监理:单位分别签订工程施!工,合同和工程》监,理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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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工程施工合同应就工!程期限、工程—。质,量、工?程价款及支》付方式、违约—责任等内《容作出具体》规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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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工程监理合同应就】工程监理内》容、监?理责任等作出具体】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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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工程施工合同、【工程监理合同应报】市住建委、城投公】司、招投标监管【局、投资审计局【备案
! 第二十九》条 :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!行施工许《可证制度工》。。程投:资额:在30万元以上的项!。目施工单位》应向:。。市住建委申请办【理施工许可》证;未申领施工【许可证的不》得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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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条 施【工单位应严格按【照工程施工》合同:规定的?施工工期《、工程?。进,度、工程质量要求】安全:、文明施《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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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一条 ?非因设计和》建,设单位的原》因施工单位应严【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!施,工因特殊情》况确需变更》施工设?计的:。应按相应程序—申请变?。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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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二条 下【列重大事《项采取?联,合会:商的方式解决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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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(一)因设计及【其,他因素导致工程量】需,变更工程总价—变更:不超过5《%(:不含本数)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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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:二,)没:有市场参考价的材料!价格的?确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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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】)投资少于50万】。元项目?发包方式的确定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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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,。四):隐,蔽,工程的量和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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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五)其他需》要,进,行联合会商》的重要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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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因设计及其他】因素导致工程量需】变更工?程总价变《更超:过5%(含》本数)?。的,应按照规定的规定重!新按程序进行立项】、评审、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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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合会商【由建设主体提出【由市城投公司召集市!发改委、住建委、】投资审计局、招【投,标监管局《、管理中心、水务局!、城管局参加—会议就上述》事项进?行集体议决意见【不统一无法形—成一致意见的由【市城投公司提请市】政,府专:题会议?审定:。
经联合会!商议定或市政—府专题会议审定的】意见作为各单—位执行的依据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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