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鄂州市商品房开!发项目配建公共租】赁,住房实?。施,细则 ! 2012—-06-26 【 : 《 :第一条 《 为建立健》全我市多层次住房供!应和保障体》系加快解决城—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!房问题?实现住有《所居的目标》根据国务院》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!家庭: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!(国发[2007】。]24号《)、国务院办—公厅关于保障性安】居工程建设和管理】的指导意见(国办发![2011》]45号《)以及鄂州》市公共租赁》住房管理办》。法,(鄂州政规[201!。1]:11号)等文件【。精,神,结合本市《实际:制定本细则 】 第二【条 本市行政【区域内通过》招拍挂方式取得【。建设用?地进行?商品房开发建设规划!总建筑面积在1万】平方米(《含,。)以上的《开发项目(含城市棚!户区、城中村改造项!目)纳入《配建范围《适用本细则 —。。 ? 第三条 !公共租赁住房—按照开发建设项目】总住宅?建筑面?积(以?规划条件中确定【的住宅建筑面积为】准,)5%的比例配【建 ? 第四】条 符合》本细则第二条的商品!。房开发?项,目市规划管》。理,部门在出具建—设用地规划条—件时应按公共—租赁住房配建标准将!配建要求列入规划】条件 — ? 第五条 市国】土资源管理部—门根据市规划—管理部门出》具的规划《条件:将配建公共》租赁住房作为土【地,招拍挂的前置—条件在?土地出让公告—。或招标文件》。中明示并在国有【土地使用出让—合同中明确具体配】建指:标 】 第六条 房地产!开发企业应根据建】设,项目:。规划条件及土地出让!合同约定条款制定】公共租赁住房—配建:。方案报市住房保障】管理部门批》准并与市住房保【障管理部门签订公共!租赁住房配建合同合!同中:应明确项《目名:称、房屋地址、总】建筑面积、》。房屋:套数、套型面积及比!例、建设标准—、室内装修设施【设备标准、房屋移交!。、物业管理》、产权确定等—相关事宜 ! 第七条 房!。地产开发企业—向市发改部门申【请投资立《项时应在可行性研究!报告和初步》设计中?标注公共《租赁住房《配建的?标准和内容并提供】经市住房《保,障管理部门批准【的配建方案市发改】部门应在建设项目】。可行性研究报—告批复以及初步设】计批:复中明示《公共租赁住房配建标!准和内容 — 第八】条 房地产开【发企业报批规划方案!时应在规《划方案上《注,明配建公共租赁住房!的位:。置、总?。建筑面积、房屋套】数、套型面积及比】。例、室内装》。修设施设备标准【。等内容并提供经【市住房保《障管:理,部门批准的配建【方案市规划管理部】门应依据规划条件】和审定的配建方案审!。批规划方案 ! 第九条 !配建的公共租赁住】房免收城市基础【设施配套《。。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!收费和政府性—。。基金服务性收费按收!费标准?下限30%》。收取 】 ,。 第十条 配建的!。公共租赁住房必须】严格按照建》设标准与商品—房,开,发项目的其他—住房同时规》划、同时《设计、同时施—工、同时竣工、同时!验,收分期建设的—商品房开发》项,。目除拆?迁安:置房部分外》配建的公共》租赁住房应在首【期项目中先行建设】 , 第】十一条 配建的公!共租赁住房按—栋,或单元集《中安排不足一单元部!分,依次由?低到高纵向》提供房源 【 第十二条! 配建公共租赁】住,房多层住《宅单套?建筑面积应控制【在60平方米—以下(含)以40】平方米左《右为主;高》层住:宅单套控制面积【可放宽10平方米;!根据实际《需要少?量建:设单套建《筑面积90平方【米左右的公共—租赁住房配建—的各种户《型,具,体套数在公共租【赁住房配建合—同中予以明示— 《 第十三条 ! 公:共租赁住房交—付使:用时装?修应达?到基本?入住标准每户独【立成套设客厅—、卧室、厨房和卫生!间等布局合》。理水、电、》气、有线电视等设施!设备按直供到户【一户:一表:的要求安装到位 】 ,。 : 第十四条】 :房地产开《发企业申《请商品房预(—销)售许可证时市住!房保障?管理部门作为联【审单位对公共租【赁住房配《建合同的落实情【况出具意见未—履行:公共租赁住房—配建合同约定—的不予审批市房产】管理部?门不核发商品房预】(销)?售许可证 》 — 第十五条 — 房:地产开发企业申请】项目竣工联合验【收,时市住建、规—划、房产、消—防、园林、住房保障!等部门应作为联验单!位参加综合验收市】住房保障管》理部门对公共—租,。赁住房配建合同的落!实情:况出具意见未履行】公共租赁住房—配建合?同约定的不予通过综!合验收市住建行政管!理部门不予竣工验收!备案 《 第十】六条 ? 建:设项:目,通过综合《验收后房地产开发】。企业持市住房保【障管理部《门出具的公》共,租赁住房移交申请审!批单方可办》理开发项目产—权初始登记》配建的?公共租赁住房—与其他商品房分开】登记产权无偿移【交给市人民》政府:。直,接登记到市》住房保障管理—部门名下属国—有直管房《产, 第!十七条 —确因特殊原因—不能落实配建—公共租赁住房的商】。品房开发《项目应由房地产开】发企业?向市住房保》障管理部《。门提出申请经市住】房保障管理部门【审,核同意后报》市人民政府审批确定!。为非配建项目—房,地,。产开:发,企业:应向市住房保障管理!部门交纳公》共租:赁,住房易地建设资【金全额用《于发展公共租赁住】房项目具《体数额由市住房保】障管理部门根据项】目应配建公共租赁】住房的市场售价来】确定 《 , 《 第:十八条 本【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!施, ?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