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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州】。市商品房开》发项:目配建公共租—赁住房实施细则 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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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6!-26 】。
第一条【 为?建立健全我》市多:层次住房供应和【保障体系加快解决】城镇住?房困难家庭的—住房问题实现住有】所居的目标根—据国:务,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!入家庭住房困难【的若干意见(国发】[20?07]2《。4号:)、国务院办公厅】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!建设:和管:理的指导意见(【国办发[《2,011]45号)以!及鄂州市《。公共租赁住》房管理办法》(鄂州政规[2【011]《。11号)等文件精】神结:合本:市实际制定本细【则
】 第二条 》 本市行《政区域内通过—招,拍挂方式取得建设用!地进行商品房—开发建设规划总建】筑面积在1万—平方米(《含)以上的开发【项目(含城》市棚户区、城—中村改造项目—)纳入配建范围【。适,用本细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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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条 公共【租赁住房按照—开发建设项目总住宅!建筑面积(以规划条!件中确定的》住宅建?。筑面积为准》)5%的比例配【建
】 第四条 符合本!细则第二条的—。商品房开发项目【市规:划管理部门在—出具建?设用地?。规划:条,件时应按公共—租赁住房《配建标准将》配建要求列入—规划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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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条 市国土资源管!。理部门根《据市规划管理部门出!具的规?划,条件将配建》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土!地,招拍挂的前置—条件在土地》。出让公告或招标文】件中明示并在国有土!地,使,用出让合同中明确】具体配建《指,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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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】 房?地,产开发企业应根【据建设项目规划条】件及土地《出让合同约定条款】制定公共租赁—住,房,配建方案《报市: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!准并与市《。住房保障《管理部?门签订公共租赁住】房配建合同合—同中应明《确项目名称》、房屋地址、总【。建筑面积、房屋套数!、套型面积及比例】、建:设标:准、:。室内装修《设施设备标准—。、房屋移交》、,。物业管理、》产权确定等相关事宜!
— , 第七条 房地产!开发:企业向市发改部门】申请投资立项时应】。在可:行性研?。究报告和《初步设计中标注公共!租赁住房配建—的标准和内容并提】供经市住房保障管理!部门批准的配建方】案市发改部门—应在建设项目可行】。性研究?报,告批复以及初步设】计批复中明》示,公共租赁住房—配建标准和内—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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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条 ?房地产开发企—业报批规划方案时】应在规?划方案上《注明配建公》共租赁住房的—位置、总建筑—面积、房屋套数【、,套型面积及比例【、室内装修设施设备!。标准等内容并—提供经市《住,房保障管理部门批】准的配?建方案?市规划管理部—门应依据规划—条,件和审定的配建方】案审批?。规划: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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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】配建的公共租—赁住房免收城市【基础设施配套—费等:各种:行政事业性》收费和政府性基金】服务性收费按—收费:。标准下限《。3,0%收?取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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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十?条 配《建的公?共租赁住《房必须?严格:按照:建设标准与商品房开!发项目的其他住房】同时:规划、同时设计【、同时施《工、同?时,竣工、同时验收【分期建设的商品房】。开发项目除拆迁安置!房部分外配》建的公共租》赁住房应在首期【项目中先《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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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】 配建的公共租赁】住房按栋或单元【集中安排不足一单元!部分:依次由低《到高:。纵向提?供房:源
!第十二条 配建公!共租:赁住房多《层,住宅单套《建筑面?积应控制在60平方!米以:下(含)以4—0平方米左右—为主;高层住宅单】套控制面积可放宽】10平方米;根【据实:际需要?少量建?设单:套,。建筑面积9》0平方?米左右的公共租赁】住房配建的各—种户型具体》套数在公共》租赁住房配》建合同?中予以明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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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三条 —公,共租赁住《房交:付使用时《装修:应达到基《本入住标《准每户独立成套设客!厅、卧室、》厨,房和卫生间》等布局合《理水、电、气、有】线,电视等设施设备按直!。。供到户一户一—表的要求安装到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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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四条 ? 房地产开发—企业申请商》品,房预(销)售—许可证时市住房保】障管理部门》作为联审单位对公共!。。租赁住房配建合【。同的落实《情况出具《意见未履行》公共租?。赁住房配建合同约】定的不予审批市房产!管理部?门不核发商品—房预(销)售许可】。证
!第十五条 房地产!开发企业申》请项目竣工》联合验收时》市住建、《规划、房产、—消防、园林、住房保!障等部?门应作为联》验单位?。参加综合验》收市住房保障管理】部,门对公共租赁住房】配建合同的》落实情?况出具意见未—。履行公共租》赁住房配建合—同约定的不予通过】综合验收市住—建行政管理》部门不予《竣工验收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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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,十六条 建—设,项目通过《综合验收后房—地产开发企》业,。持市住?。房保障管《理部门出《。具的公?共租赁住《房,移交申?请审批单方可办理开!发项目产《权初始登记配建的】公共租赁住房与其他!商品房分《。。开登记产权无偿移】交给市人民》政府:直,接登记到市住房保】障管理部门名下属国!。有直管房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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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!条 确因特【殊原:因不能落实配建公共!租,赁住房的商品—房开发项目应由房地!产开:发企业向市住房保障!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】经市:住房:保,障管理部门审—核同意后《报市:人民政?府审批确《定为:非配建项《目房:地产开发企业应向】市住:房保障管理部门【交纳公共租》赁,住房易地建设—。资金全?额用于发展公共租赁!住,房项目?。具体数额由市—住房保障《管理:部,门根据项《。目应配建公共—。租,赁住房的市场售价】。来,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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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】 ,。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!起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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