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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!  第二章 】政府投资公共租赁】住房建设《 第》七条 政府投【资公共租赁住房的房!。源筹集?。方式主要包括 】  ?  (一)廉!租住:房、腾退《的经济适用住房【和直管公房》、自管公房按—有,关规定?转换的住房; !    (二!)政府直接投资或以!配建方式《建设的住房》;    】 , (三)政—府出资通《过市场收购、回购】和长期租赁的住房;!    ! (四)《符,合国家规《定的其他方式筹集】的住房 】 :。 第八?条 政府投—资公共?租赁:住房资?金由以下《渠道:筹集   】 , (一》)上级安排的资金】;   【 ? (二?)本级财政》。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!住房保障资金; 】  《  (三)】住房公积金增—值收益在提取—贷款风?险准备金和管—理费用之《后,的剩余资金; 】    】(四)土地出让净】收益按规定用于【住房保障的》部分;  】  ? (五)政—府廉租住房和公【共租赁住房租—金收入; —    【 (六)投融—。资方:。式筹集的资金; !。    》。 (七》)社会捐赠及—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!。 》 第九条 政!府投资公《共租赁?住房资?金实行专户管理【、专款?专用、专账核算【、定期审计不得【挪,作他用 》 《 第十条 政府!投资新?建公共租赁住房应符!。合土地利《用总体规划、城【市总体规划》和住房发展规划以】集中建设《和配:建相:结合的?方式按照“科—学规划、合》理布局、集约—用地:。”的原则《尽可能安排》在交:通便利、公共设施较!为齐全的区域在满】足建:筑日照、通风—、采光、《安全等强制规范的前!提下:。尽可能?提高建筑强度并同】步做好相应配套设施!建设 《 》 第十一条 政】。府投资成套》。建设的公共》租赁住房单套—建筑面积应控制在】6,。0平方米以》下(:以上以下均含本【数,下同)以40平【方米左右为主高【。。层住宅单套控制【面积可?放宽10平方—米 :   》 ,。 ?政府引进的高—端人才(《含特殊专业》人才下同《)全国、《省部级劳模》全国:英模荣立二等功【以上的复转军人【住房困难家庭配【租公共租赁》。住房:单套建筑《面积可放宽至9【0平方米以内—。 】第十:。二条 政府投资公!共租赁?住房:建设用地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建!设规划?统,筹安排纳入年—度土地供应计划实】行计:划单列?专地专供  !  《 政府投资新建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!地,实行划?拨供应其他方—式投资、政》府配建的公共租赁住!。。房建设?用地可以采用出让、!租赁:。或作价入股等方式】有偿:使用并将所》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总!体,规模、单套建—筑面积、套型结构】。、房屋权《属、租?金水:。平、建设标》准,和设施条《件等作为土地—供应的必要条件 】 》 第十《三条 政府—投资新建公》共租赁住《房应当符合》安全卫生标准—和节能?环保要求《积极:推广应?。用先进、成熟、适】用、安全的新技术、!新工:艺、:新材料、新设备推】动节能、《节水、节材、集约】。用地及环境保护工作!。提高住房建设—。整体水平《 : 》 第十四条 政府!投资公?共,租赁住?房建设应选》择具有?相,应资质的企业参【与建设严格》执行“四制”—(即项目法》人责任?制、招投标制、【工程监理制、合同管!理制)严格履—行施工图审查、【施工许可《、质量监督》。、竣工验收》备案等?建设程序确保工程建!设质量 】 第十五—条 通过招拍【挂方式取得》建设用地总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!米(含)《以上的房地产开【发项目应按》照,住,宅总建筑面积5%的!比例配建公共—。租赁:住房   】 规划管【理部门应将总—建筑面积1万—平方:米(含)以上的【房地产开发项—目按住?宅,总,建,筑面积?5%:的比:例配建公共》租赁住?房作为规划要求【纳入:。项目规划《设计条件之》中  —  国土资源!管理部门应将配建】公共:租赁住?房作为土地招拍【。挂的必要《条,件在土地出让公【告或招?标文件中明》示并在国有》土地使用权》出让合同中明确【具体配建《指标   】 , , :房地:产开发企业》经招拍?挂取得?建设用地的应—当,在签定国有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!后15日内拟定【项目公共《租赁住房配建方【案报房产管》理部门批准》房产管理部门应【当,在5日内进行审查】审查合格的签订【公共租赁《住房配建合同配建合!同应明确项目名称、!地址、总建》筑面积、房屋套数、!套型面积及比例、建!设标准、《室内装修设施设备】标准、房屋移交【、物业管理、产【权确定等相关—事宜   】 项目竣工综!合验收时发改、住】建,、规划、房产、财政!等部:门应作?。为联验单位参—加综合验《收项目通过综—合,验收:后,配建的公共租赁【住房由房地产—开发企业按配建合同!约定移交政府产【。权登记到房产管【理部门?名下按国有直管房产!实施管理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