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第二章 !。评委的资格条—件、权利和义务【 第五—条, 专家评委应!具备以下资格条【件 》   ! ,  : ? (一?)遵守国《家的各项法律—、法规能够认—真、公?正、:诚实、廉洁地—履行:职,责; 》 ,   》。 (二)】熟悉国家、》省、:市有关?建设工程招》标投标的法律、【法规和规《章、规定《并具:有与招标项目相关】的实践经《验; 》  :   (三)在】相关:专业领域工作满八】年并:具有: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同!等专业水平; 】    【 (四)年龄—。在65周岁》以,下,身体健康能》胜,任评标工《作;   】 《(五)没有》被取:消评委资格》史 ?  ?    》 ,招标人评《委资格?参照以上标准执行】    】 , 》第六:条, , 项《目主管部《门或行政《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!不能成?为,评委  【  ? , 》第七条 — 评:委享有?以下:权利:。 ?    《   ! ? (一)依据—招标文件《、评标办法和国家】、省:。、市有关规定对投】标文件独立》。地发表或保留自己】的评审意见》不受任何《单位:。和个人的干预; !。    【 (二)在评标过程!中对投标文件有疑】。义的可?在建设工程》招标:投标:监督管理机构的监】督下按相关程序要】求投标人做出澄清或!。说,明; —   【 (三)检【举,评标过?程中的违法违规行】为; 《    ! (四》),接受参加评标活动】的劳务报酬》; 》   — 《(五)对评》。委的日?常,管理工?作,提出意见《。和建议; 》 ?   》 (六)】辞去评委《资格:。 《 ,  【 第八《条 《 ,评委必须履行以【下义务?    ! :   》。 : (一)自觉遵】。守招标评标》工作纪律服从建【设工程招标投标监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】和管理廉洁自—律、作风正派、坚】持原则、《秉公办事; 【    — (二)!与,投标人有经济—利益:关系或与投标人【主要负责人有近【。。亲属关系的应当【回避; 》    【 (三【)按时参加评标【工,作不:得无:故推诿不得委托他】人评标; —   《 (!四)按照招标文件】规,定的:评标:方法和标《准独立对投标文【件进行评审和比较】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!承担个人责》任并参与起草—书面:评标报告; !   ?。 》 :(五)不《得私下接触》投标人不得》收,受,他人的财物》或好处?不得透露对投—标,文件:的评审和比较、中】标候选人的推—荐情况以及》与评标有关》的其他情况严格保】守,。评标秘密; 】     (六)】协助、配合有关【行政监督部门的监】督、检查《;   【。 (七)!。工作单位《、,职称和?通讯方式等发生【变化时及《时通知建设工—程招标投标》监督管理机构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