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《
,
第一章 !总则
《
第一条 为健全!宜昌市?住房保障体》系调整住《房供应结《构解决?城市中?等偏下?及低收入住》房困难?群体住房需求根据】国,务院关于解决—城市低收入家庭住】房困难的若干意见】(国发〔2007】〕24号《)、廉?租住房保障办法【(建设部令第1【62号)、经—济适用住房管理【办法:(,建住:房〔2007〕2】58号)、》关,于加快发展公共【租赁住房的指导意】。。见(建保〔》2010〕》87号)等规—定结合我《市实际制定本办法
!
》
— 第二条 本市】城区(不含夷—陵区:),内,保障性住房的—规划、建设、分配及!管理应当遵循本办法!
:
—
第三条! 本办法所称保【。障性住?房,是指政府提供政【策支:。持限定?套,型面积和租》售价格面向城区【中,低收入住房》困难家庭或特—定对象?供应具有保障性质】的政策性住》。房,包括经济《适用住房、廉租住】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】
【
本办!。法所称中《低收入住房困—。难家庭是《指城:区范围内家庭收入】和住:房状况符合》本办法第三十六【。条、三十八条规定的!家庭
—
?
本】办法所称《特定对?象是指新就》业大中?。专,毕业生进《城务工人员政—府引进的《特殊专业人才全国】、省部级劳模全国】英模、?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!转,军人:。
!
? 第四《。条 保?障性住房建设—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!、社会参与、公平公!开、严格监管的工】作原则
【
《
—第五条 市房产管】理部门负责》本市城区《住,房保:障工:作的组织实施和【。监督管?理
》
【
市发展改【革、国土资》源、住房和城乡【建,设、:规划、财政、—民政、价格、税务、!金融、审计、统计、!人,力资:源和社会保障—、,监察、住房》公积:金等:有关部门《和区政府、街道办】事处在?各自职权范围—内共同做《好保障?性住房相关工—作
】
第六条】 市住房保障实施机!构负责?城区内保障性住【房,建设管理日常工【作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