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
武威市商】品混凝土管理—办法(试行)—
武威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】发,武威市商品》混凝土管理办—法试行的《通知
《
各县区》人民政府《。市政府各部》门中央、省属驻武各!单位各有关企业
】
武【威市商品混凝土管理!办法(试行)已经市!政府第四十》七次常?。务,会,议讨论通过现予【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!
二○一○年九月!二十一日《
,
第一?条 :为加快发展》散装水泥节约资【源减少环境污—。染严格规范建设【施工行为确保工【程质量提高经—济效益和社会—效益:促,进经济与社》会,可持续发展根据【国家商?务部等四部委关于限!期禁止在城市—城区现场搅拌—混凝土的通》知、国家商》务部等?七部委散装水—泥管理?办法、甘《肃省发展《散装水泥管理规定】、甘肃省《商品混凝土》。生产使用暂行规定等!有关:规,定结合本市》。实际:。制定本办法
—
《
第《二条:。。 本办?法适用于本市—城市规划《区内商品混凝土【生产、供应、运输】、使用?的管理
【
第三条 本【办法所?称商:品混凝土是指商品】混凝土生产》。企业使用散》装,水泥在?固,定搅:拌站:集中:搅拌供给建》设工程使用的混【。。。凝,土
》
?第四:条, ,市建设?行政主管部》门负:责商品?混凝土生产、—。运输和使用过程【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特!许,经营项目管理 】
?
市发改—、规划、公安、交通!、环:保、物价、工商等有!。关部门应当依—照各自职责权限配】合市建?设行政?主管:部门做好商品混凝土!生产、供应、运【输、使用的》管理工作并》对商品混凝土—的生产?和推广应用给—予扶持
【
第五条 下【列建设?工程必须使》用,。商品混凝土》禁止在施工现场进行!搅拌混凝土 【
:
(》一):国家、省《、市重?。点建设?项目:;,。
】。(,二)重要的市政公用!设施、公《路、桥梁、堤坝、】人防工程; 【
(三)!建筑面?积在2000平【方米以上或三层【以上的房屋建筑【工程;
!
(四)单位【。工,程混凝?土总量超《过500立方米【的工程或《一次性浇筑总量超过!10立方米混凝【。土的:分项工?程 ?
,
第六条 本办!法第五条所列建设工!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经市工程《质量:监督管?理机构批准可—以在施工现》场搅拌混凝土—
—
(一)因道【路交通原因运送预拌!混凝土专用车—辆无法到《。达,施工:。现场的; 》
—
(二)《属特种?类,型混凝土预拌混【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!产的; 《
【(,三,。)因预拌混凝土生】产企业的生产—能,力不足无法满—足建设工程使用需】。要的; 《
?
(》四)其?它确:需在:施工现场《搅拌或有特》殊原因的 》
》第,。七条 施工单位在】开工前应持》与商品混凝土生【产企:业签订的商品混【凝土订购合同或【施工现场混凝—土搅拌申请》书到市工程质量监】督,管理机构《办理备案手续领【取商品混凝土—使用备案表》
《
凡》没有取得商品混【凝,土使用备案表的工】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!行政主管部》。门不得签发建设【工程开工(施工)】许可证工程》监,理单位?不得:签发开工报告
!
第八》条, 按规?定必须?使用商品混凝土【的建:设工程其设》计、:建设、施工单—位在编制概预算、】上报计划《、确定投资、编制招!(投)?标文:件及:预算(标底、标函】)时应当把使用【预拌商品混凝土【作为必要条件因【素予以注明
】
第九条 预】拌混凝土生产企【业要符合《城市建设规划、【建,筑行业发《展规划以及环保要】求具备国家规定资】质条件接受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的—资质审查未经—建设行?政主管部《门批准的混凝—土生:。产,企业不?得向社会供应预拌混!凝土:
】
:施,工单:位不得?。向无:资质证书的预拌【商品混凝《。土生产企业和未【办理资质《备案的外地》预拌商品《。混凝土生产企业购】买预拌混凝土 【
—
商:品混:凝土生产《企业的设置应当【做到不?扰民减少污染和使用!方便:。商品混凝土》建设项目必须进【。行环:境评价审批且经【规划、建《设部门批准后方可】建设
》
第十条 商品!混凝土生产》企业要严格按—照,国家标?准,生产:。商品混凝《土保证原材料和混】凝土成品质量要健全!质量:保证体系做好原材】料检验、产品检查记!录、实验报》告、交接《验收、?资料建档《等,工作保证其产—品、服务质量尽【早,争取质量管理体系认!证,。
?
第《十一条 商》品混凝土生产企【业须:在每年?一月:份向市工程》。质量监督管》理机构办《理,本年度混凝》土质量?监,。督手续并《提供下?列手续 》。。
,
》(,一)商品混》凝土专业企业资质】证书:; ?
,
(二【)企业上年度商【品混凝土生产—销售报表《及,本年度生产计划; !
—
(三)上年度【生产质?量,控制资料;》
—
(四)存—在问题的整改措【施; 《
,
:
(五)其它】需,要提供的资料
!
第十》二条 ?市工程质量监督管】理机构?应,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!业,的生产过程、原材料!检验和?新,产品质?。量进行监督并按照有!关规定?做出:监督检查结论检【查结论为不合格【的将按规定记—入企业?不良质?量行为档《案同时?。进,。行相应?的处罚?商品混凝《。。土生产?。企,业应及?时整改市工》程质量监《督管理部门提出的问!题 ?
?
第:十三条 商品混【凝土生产企业应【自觉接?受社:会监督对用户提出】的质量、《服务等问题应—加强:管理及时解》决商品混凝土生【产企业?除受散装运输—条件限制外》均须使用散装水【泥
》 :
:对于紧急工程和【抢险救?灾所需的商品混凝】土商品混凝土—生产企业必须服【从市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的?统一调度
【
?第十四条 使用商】品混凝土的单—位和个人应当与【商品混凝土生产企】业依法签订书面【合同合同《内容主?要,包括工程名称—、建筑面积、建【设单位、工程地点、!混凝土强度等级、】设计质?量、供应数》量、起止日期—和,技术参数、估算方】式、违?约责任等有关—内容供需双方必【须严格履《行合同违《约方应按合同约定】承担相?应,的违:约责任商品混凝土生!产企业要按》时保质保量》运送混凝土不得拒绝!供应小批量使用混凝!土的单位和个人 !
《第十五条《 商品混凝》。土用户应《配备合理使用—商品混凝土的相关设!备、机具及工程技】术人:员确保商《品,混凝土的推广使【用任:何单位和《个人不?得干扰或人为设置】障,碍阻挠商品》混凝土的推广使用 !
《
第十六条 —。商品混凝土销售价】格按照国《家、省现行有关定】额标准执《行商品混凝土—生产企业应》每年定期《向物价部门申报【其销售价格》由市物价部门—根据商品混凝土生】产企业的经营情况组!织成本?监审并进行价格认】证确定出政府指导性!销售价格 —
第十—七,条 建?设、公安、环保【、城市管《。理等各?。。部门要切实履行【职责依法加强对施】工,单位和?。。商品混凝《土生产?企业的?监督管理做》到,文明:。。执法、公《正执法?、严格执《法
第十!八条 运《送商品混凝土的专用!车辆(?。含泵车)需》在城区通行的应当】凭公安交警》部门核发的通行证】按规定的期限和【。路线行驶;除为必】须连续浇注的—大体积混凝土工程】运,送商品混凝土的【车辆外应《当避开上、下班车辆!通行高峰期;停【放车辆?不得影响《交通 《
》
公?安交警部门应—当按施工项目和工期!及时:核发预拌混凝土专】用车辆?通行证通行证—应,当载明通行路线和通!行期限 《
第十九条! ,商品混凝土专用车】。辆的驾驶人员应【当严格遵守道—路交:通管:理的法律、法规、】规,章不得?影响交?通、堵塞《道路和随意停放【车辆
【。
对《运送商品混》凝,土的专用车辆—。。在运送途《中发生违章但未造】成重大事故的—公安交通警察—应,当迅:。速,做出:处理后予以》。放行;对《当场不能做出—处理的应当在—记录:违章情况并告知【接受处理的时间【和地:点后予以《。放行
》
:
第:二十条 商品混凝土!生,产企:业在生产经》营过程中的违法行】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!。门依法予以处理 !
?
第二?十一条 按规定应】当使用预拌混—。凝土的建《。设工程未经》。批准:擅自现场搅拌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其停工【并限期?。。。改正
【
第二十二条【 商品混凝土在生】产、运输、使用过】程中:违反有关产品质量、!环境保护《、,市容环境卫生—等规定的由各—相关行政主》管部门依法予以处】罚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:究刑:事责:任
—
第二十三条 【。建设、环保、公安】。等行:政管:理部门工作人员【在商品混凝土管【理工作?中玩忽职守、滥用】职权、徇私舞弊的由!其所在单《位或上级机》关按照有关规—定,和武:威市行政《。过,错责:任,。追究暂?行办法?追究责任《
《
第二十四条【 本办法自》发布之日起施—行有效?期5年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