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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。 武威市商品混!凝土管理办法(试】行) 》 武威《市人民?政,府关于印发武威市商!品混凝土管理办法试!。行的通知 各!县区人民《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!。央,、省属驻武》各,单位:各有关企业 】    武》。威市商品混》凝,土管理办《法(试行)》已经:市政府第四十—七次常?务会议讨论》通过现予《印,发请认?真贯:彻执行 二○【一○年九月二十一日! :第一条 为加—快发展散装》水泥节?。。。约资源减《少环境污染严—格规范建设施工行】为确保工程》质量:提高经济效》益和社会效益促【进经:济与社会《可持续发展》。根据国家商务部等】四部委关于》限期禁止《在城市城区现场【搅拌混?凝土的通知、国家商!务部:等七部委散装—水泥管理办法、【甘肃省发《展散装水泥》管理规定、甘肃省商!品混凝土生》产,使用:。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!结合本市实际制定】本办法 — 第二条 !本办法适用于本【市城市规《划区内商品混凝土生!产,、供应、运》输、使用的》。管理 第!。三条 本办法—所称:。商品混凝土》是指商?品混凝土《生,产企业使《用散装水《泥在固?定搅拌站集》中,搅拌供?给建:设工程使用的—混凝土 】 第四条 —市建设?行政主?。管部门负责》商品混凝土生产【、运输和《使用过程的监督【管理工作按特—许经:营项目?管理 》   ? :市发改、规划、【公安、交通、环保、!物价:、工商等有关—部,门,应当依照《各自职责《权限:配合市建设行政【。主管部门做》好商品混《凝土生产、》。供应、运输、使【用的管理《工,作并:对商:品混凝土的生产和推!广应:用给予扶持 — 第五条】 下列建《设工程必须使用商品!混凝土禁止在施工】现场:进行搅拌混凝土 】 ,。    —(,一):国家、省、》市重点建设》项目;  】  (二)—重,要的市政《公用设施《、,。公路、桥梁、—。堤坝、人防工程; ! ?   (三)建】筑面积在20—00平方米以上或】三层以上的房屋【建,筑工:。程;:  》  ?(四)单《位,工程:混凝:土总:量超过500—立,方米的工程或—一次性浇《筑总量超《过1:0立方米混凝土的分!项工程 》 第六条 本!办法第五条所列【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经市工程【质量监督管理机构】批准可以在施工【现,场搅拌混凝土 !    (一【)因道路交》通原因运送》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!无法到达施》工现场的; !   ? (二)属特种类型!混凝土?预,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!法生产的; !  : (三《)因预拌混》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!能力:不足:无法满足建》设工程使用需要的;!。   — (四)》其,它确需在施工现场搅!拌,或有特殊原因的 !。 : 第七条》 施:工单位在开》工前应持《与商品?混凝土生产企—业签订的商品—混凝土订购合—同或施?工现场混凝土—搅拌申请书到—市工程质量监督管】理机构办理备案【。手续:领取:。商品:混凝土使用》备案:。表 》   凡没—有取:得商:品混凝土使用备案】表,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!建设行政《。主管部门《不得签发建设工程开!工(施?工)许可证工程【监理单位不得签发】开工报告 ! 第八条《 按规定必》须使用商品混凝土】的建设工程其设【计、建设、施工单】位在编?制概预算、上报计划!、确定投资》、编制招(投)标】文,件及预?算(标底、》标函:)时应当把使用预】拌商品混凝土作为】必要条件因素予以注!明 《 第九条 【预,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!符合城市建》设规:划,、建筑行《业发展规《划以及环保要—求,具备:国,家规定资质条件【接受建设行》。政主:管部门?的资质审查未经【建设行政《主管部?门批准的混凝土【生产企?业不得向社会—供应预拌混凝—。土 ? ,   》 施工单位—不得向无资质证【书的预拌商品—混,凝土生产企》业和未办《理资质备案》的外地预拌》商品混凝土生产企】业购买?预,拌混凝?土 ? :  : :商品混凝土生—产企业?的,设置应当做到—不扰民?减少:污染和使用方便商】品,混凝土建《设项目必须》进行环境评价审【批且经?规划、建设》部门:批准后方可》建设 第!。十条 商品混凝土生!产企业要严格按照】国家标准生产商品】混凝土保《。证原材料和混—凝土:成品质量要健全质量!保证体系《做好原材《。料检验、产》。品检查记录、实验报!告、交接验》收,、资料?。建档等工作保—证其:产品、服务》质,量尽早争《取质量管理体系认】证 》 第十一条 【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!须在每年一月份【向,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!机构办理本》年度混凝土质量【监督:手续并?提供下列《手续 ? ?   (一)【商品混凝土专—业企业资质证书【;    !(二)企业上—年度商品混凝土生】产销售报表及本【年度生产计划;【  》  ?(三)上年》度生:产质:量,控制:资料;  】  (四)存【在问题的整》改措施; 【    《 (五)其它需要提!供的资料 ! 第:十二条 市工—程质量监督》管理机构应对商【品混凝土生》产企业的生产过程】、原:材料检?验和新产品质量【进行监督并》按,照有关规定做出监】督检查结论检—查结论?为不合格的将按规定!记入企?业不良质量行为档】案同时?进行相应的处—罚,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!应及时整《改市工程《质量监督管》理部门提出的问题 ! 第十【三条 ?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!应自觉接受》社会监督对用户提】出的质量、服—务等问题应加强管理!及时解?决商品混凝土生【产企业?。除受散?装运输条件限制外均!须使用?散装水泥  !  对《于,紧急工程和》抢险救灾所需的商品!混,凝土商品《混凝土生产》企业必须服从市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的】统一调度《 —第十四条《 使用商品混凝土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】与商品混凝土生产企!业依法签订书面【合同: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工!程名称、建筑面【积、建设单位、【工程地点、》混凝土?强度等级、设计质】量、供应数量、起止!日期和技术参数、估!算,方式、违《约责任等有关内容】供需双方必须严格履!行合同违约方应按合!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!约责任商品混凝土生!产企业要按时保质保!量运送混凝土—不得拒绝供应—小批量使用混凝土】的单位和个人 ! 第《十五条? 商品混凝》土用:户应配备《。合,理,使,。用商品混凝》土的相关设备、机】具及工程技术—人员确保商品混【凝土的推《广,使用任何单》位和个人《不,得干扰?或人为设置障—。碍阻挠商品混凝土的!推广使用 ! 第十六条 商【品混凝土销售价格按!照国家、省现行有关!定额标准执》行商品混凝土生【产企业应《每年:定期:向,物价部门申报其销】售价格由市物价【部门根据商品—混,凝土生产企》。业的经?营情况组织成本【监审并进行价格【认证确定出政府【指,导性销售价格 !。 ?第,十七条 建》设、公安、环保【、城市管《理等:各部门要《切实履行《职责:依法加强《对施工单《位和商品混》凝土生产《企业的监督》管,理做到文明执—法、公正《执法、严格执法【 第十】八条: 运送商品混—凝土的专用车辆【(含泵车)需在城区!通行的应当凭公【。安交警部门核发的通!行证按?规定的期限和路线】行驶;除为必—须连续浇注的大体积!混凝土?工程运送商品混凝】。土的车辆外应当【避开上、下》班车辆通行高峰【期;停放车辆不得影!响交通   !。  公安交警部门!应当按施工项目【和工期及时核—发预拌混凝》土专用?车,辆通行证通》。行证应当载》明通:行,路线:。和通:行期限 — ?第十九条 》商,品混凝土专用车【辆的驾驶人员应【当严格遵《守道路交通管理的】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不得影响交通】、堵塞?。道路和随意停—放车辆 》    对【运送商品混凝土的专!用车辆?在运送途中发—生违章但《未造成重大事—故的公安交通警察】应当迅速《做出处理后予以放行!;对:当场不能做出—处理的应当在—记录违章《情况并告知接受处】理的时间和地点后】予以放行 — 第》二十条 商品—混凝土?生产企业在》生产经?营过程?中的违法行为由建设!行政主管部》门依:法予:以处理 — , , 第二十一条 按】规定:应当:使用预拌混》。凝土的?建设工程未》经批准擅自现场搅】拌的由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其停工?并限期?改,正 《 ? 第二十二》。条 商?品混凝土在》。生产、运输、使用过!程中违?反有关产品质量【、环境保护、市【。容,环境卫生《等规定的由各相关行!政主管部门依法【予以处?罚,。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?事,责任 第!二十三?条, 建设?、环保、公》安等:行政管理部门工【作人员在商品混凝土!管理工作中玩忽【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!私,舞,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!上级机关按照—有关规定和武威市行!政过: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!。。追,究责任 《 《 第二十四》条 本办《法自发布之日起施】行有效期5年 】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