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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《 武威市商】品混凝土管理—办法(试行) 【 武威市人】民政府关于印—发武威市商》。品混凝?土管理办法试行【的通知 》 :各县区人民政府【市政府各《部门中央、省属【驻,武各:单位各有关企—。业 》   武威市商品混!。凝土管理办法(【试行)?已经市政府第—四十七次常》务,会议讨论通过—现予印发请》认真贯彻《执,。行 二○一—○年九?月二十一日 【第一:条 为?加,快,。发展:散装水泥节约—资,。源,减少环境污染严【格,规范建?设施工?行为确?保工程质量提高经】济效益?和社会效《益促进经济与社【会,可持续?。发展根?。据国:家商务部《等四部委关于限期禁!止在城市城》区现场搅拌混凝土】的通知、国家—商务部等七》部委散装水》泥管理办《法、甘肃省发—展散装水《泥管理规定、甘【肃,省商品混凝》。土生产?使用暂?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!合本市实际制—定,本办法 】 第《二条 本办法适用】于本:市,城市规划区》内商品混凝土生产】、供应、运》输、使用的管理 ! , 第《三,。。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!混凝土是指》商品:混,凝土:生产企业《使用散装水》泥在:固定搅拌站集中【搅拌供给建设—工程使用的混凝土 ! —第四条 市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商品?混凝土?生产、运输和使用】过程的监《督管理工《作,按特:许经营项目管理【   — 市发改、—规划、?公安、?交通、环保、物价】。、工商等有》关部:门应:当依:照各自职责权限【。配合市建设》行政主管部》。门,做好商品混凝—土生:产、供应、》运输、使用的—管理工作并对—商,品混凝?土的生产和》推广应用给予扶持】。 , 第—五条 ?。下列建设工程必【须使用商品混凝土】禁止在施工现场进】行,搅拌混凝土 !   (一—)国家、省、市重】点建设项目; !    (—二)重要的》市政公用设施—、公路、《桥梁、堤《坝、人防工程—;    】 (三)建筑—面,积在2000平方】米以:上或三层以上的【房屋建筑工程;【 ,   》 (四)》单,位工程混《凝土总?量超过500立【方米的工《程或一次性浇筑总】量超过10立方米】混凝土的分项工程 ! 第六条 !本办:法第五条《所列建设工程有下列!情,形之一的《经市工程质量—监督管理《机构:批准可以在施—工现场搅拌混—。。凝,土   【 (一)因—道路交通原因运【送预:拌混凝土专用车辆】无法到?达施工?现场的; 》 :    》(二:)属特?。种类型混《凝土:。预拌混凝土》生产企业无法生产】的; —   (三—)因预拌混》凝,土,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!不足无法《满足建设工程使【用需:要的;  】  (《。四)其它确》需在施工现》场搅拌或《有特殊原因的 ! 第七条 【施工单位在开—。工前:应持与商品混凝土生!产企业签订》的商品混凝》土订购?合同或施工现场混凝!土搅拌申请书到市】工程质量监督—管理机构办理备案】手续领取《商,品,混凝:土,使用备案表 【  ?  ?凡没有取得商—品混凝土使》用备案表《的工程项目不得【开工建设行政主【管,。部门不得签》发,建,。设工程开工(施【工)许可证工程监】。理单位不得签发【开工报告 》 第八条 !按规定?必须使用商品混凝】土,的,建,设,工程其?设计:、建设、施工—单位:。在编制概预算—、上:报计划、确定投资、!编制招(投)标【文,。件及:预,算(:标底:、标函)《时应当把使用预拌】商品混凝《土作为必要条件因素!予以:注明 】第九条 预拌混凝】土生产企业要符合】城市建设规划、建筑!行业发?展规划以《及环保要求具—备国:家规定资质条件接】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的,资质:审查未经建》设行政主《管,部门批准的》混,凝土生产企业不得】。向社会供应预拌混凝!土   ! , 施:工单位不得向—无资质证书的预拌】商品混凝土生产企】业和未办理资—质备案?的外地预拌商品【混凝土生产企业购】。买预拌混凝土 【 ,    商品】混凝土?生产企业《的设置应《当做到不扰民—减少污染和使用方便!商品混凝土建—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!评价审批且经规划、!建,设部门批准后方可】建设 第!十条 商品混凝【土生产企业要严【格按照国家标准【。生产商品混凝土【保证原?材料和混凝土成品质!量要健全《。质量保?证体系做好原—材料检验、产—品检:查,记录、实《验报告、交接验【收、:资料建档等》工作保证其产品、服!务质量尽早争取质】量管理体《系,认证 —。 第十一条 【。商品混凝土》生产企业须在每年一!月份向?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!机构办理本年度混凝!。土质量?监督手续并提—。供,下列手续  !  : (一)商品混凝土!专业企业资》质,证书;? ,  《  (二)—企业上年度商品混】凝土:生产销售《报表及本《年度生产计划; 】    【(三)上《年,。度生产质量》控制资料; —。    — (四?)存在问题的整【改措施; 】。。。   《(五)其它需—要提:供的资料 》 , ? 第十二条 市工】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!应对商品混》凝土生产《企业的生产过程【。。、原:材料检验《和新产品质量进行】监督并按照有关规】。定做出监《督检查结《论检:查结论为不》合格的将按规定记】入企业?不,良质量行《。为档:案同时进行相应的处!罚商:品混凝土生产企【。业应:。。。及时整改市》工程质量监督管【理部门?。提出的问题 ! 第十三条 【商品混凝土生产企】业应自觉接受社【会监:督对用户《提出的质量、—服务等问题应加强】管理:及时解决《商品混凝土生产企】业除受散装运输【条件限制外》均须使用散装—水泥   】 对于紧急工程】和抢险救灾所需的】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!土生产企《业必须服从市—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—。的统:一调度 【 第十四条— 使用商品混凝【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!与,商品混?凝土生?产,企业依法签订—书面合?同合同内《容主要包《括工程名称、—。。建筑面积、建—设单位、工程地点】、混:。凝土强度《等级、?设计质量、供应数量!、起止日《期和技术参数—、估:算,方,式、违约责任—等有关?内容供需双方—必须严格履行合同】违约方?应按合同约定承【担相应的违约—责任商品混凝土生产!企业要按时保—质保量运送混凝【土不得拒绝供—应小批量使用—混凝土的单位和个】人, 第【十,五条: ,商品混?凝土:用户应配备合理【使用商品混凝土的】相关设备、机具【及工程技术人员确】。保商品混凝土—的推广使用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干扰或人为设置【障,碍,阻挠商品混凝—土的推广使用 ! : 第十六条 商【品混凝土销售价格】按照国家、省现行有!关定额标准》。执行商品混凝—。土,生产企?业应每年定期向物价!部,门申报其销售—价,格由市?物价部门根》据商品混凝土生产】企业:的经营情《况组织成本监审并进!行价格认证确定出政!府指导性《销售价格 【 第十》七条 建设、公安】、环保、城市管理】等各部门要切实【履行:职责依法加强—对,施工单位和》商品混凝土》。生产企业的监—督管理做到文—明执法?、公正执法、严格执!法, 第【。十八条 运送—商,品混凝土的专—用车辆(含》泵车)需在城区通】行的应当凭公安【交警部?门核发的《通,行证按?规定的期限和路线行!驶;除为必须连续浇!注的大体积混—凝土工程运送商【。品混凝土的车辆【。外应:当,避开上、下班车【辆通行?高峰期;《停放车?辆不得影响交通  !    公】安交警?部,门应当按施工项目和!工期及时核》。发预拌混凝》土专用车辆通—行证通行证》应当载?明通:行路线和通行期【限 第】十九:条 商品混凝—。土专用车《辆的:驾,驶人员?应当:严格遵守道路—交通管理的法律、】法规:、规章不得影—响交通、堵塞道路】和随意?停放车辆 【。    对运送商!品混凝土的专用【车辆:在运送途中发生违】章但未造成重大【事故的公安交—通警察应当》迅速做出处》理后予以《放行;对当场不能做!出,处理的应当在记【录违:章情况?并告知?接受处理《的时:间和地点后予以放行! 第【二十条 商品—。混凝土?。生产: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!中的违法行为—由建:设行政主《管部门依法予以处】理 : 第—二十一条 按—规定应当使用预拌】混凝土的建设—工程未经批》准擅自现场搅—拌的由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其停工并】限,期改正 》 , 第》二十二条 商品混凝!土在生?。产、运输、》使用过程中违反有关!产品:质量、环境》保护、市容环境【卫生等规《定的由各相关行政】主管部门依》法,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 — 第二十三条 建!设、环保、公安等】。行政管?。理部门工作人员【在商:品混:凝土管理《工作中玩忽职守、】滥用职权、徇—私舞弊的由其所在】单位或上级机关【按照有关《规定和?武威市行政过错责】任,追究暂行《办法追究责》任 ? 第二十【四条: 本办法《自发布之日起施【。行有效期5年 ! 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