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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? 》 , 武威市》商品:混凝土管理办法(试!。行,) 武威市!人民政府关于印【发武威市商品—混凝:土管理办法试—行的:通知 各县区!人,民政府市政府各部】门中央、《省属驻武《各单位?各有关企业》 ?    武》威市商?品混凝土管理—办法:(试行)已经市政府!。第四十七次常—务会议?讨,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!真贯彻执《行 二○一○【年九月二十一日【 第一条 为【加,快发展散装水泥节】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!严,格规范建设施工行】为确:保工程?质,量提高?经济效益和社—会,效益促进《。经济与?社会可持续发展根】据国家商务》部等:四部:委关于限期》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!。搅拌混凝土的通【知、国家商务部等】。七部委散装水泥管理!办法、甘肃省发展散!装水泥管《理规定、甘肃—省商品混凝》土生产使用暂行【规定等有关规定【结合本市实际制定】本办法 》 ,。 第二条 !本办法适用》于本市?城市规划《区内:。商品混?凝土生产、供应、运!。。输、使用《。的管理? 》 第三条 》本办法所称商品【混凝:土是:指商品混凝土生【产企业使用散装【水泥在?。固定搅拌站集中搅】拌,供给建设工程使用的!混凝土 】 第四条 市【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负责商—品混凝土生产、运】输和: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!工作按特许经营项】目管理?    】。市发改、规划、公安!、交通、环保、物】价、:工商等有关部门应当!依照各自职责—权限配合市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做好【商品混凝土生产、供!应、运输《、使用的管理工作并!对,商,。品混凝土的生产和推!广应用给予》扶持 — 第五条 下【列建设工《程必须使用商—品混凝土禁止在施】工现场进行搅—拌,混凝土 《 ?   ? (一)国家、省】、市:重,点建设项目; 【   》 , (二)重要的市政!公用设施、公—路、桥梁、》堤坝、人防工程【; ?    (三)!建筑面积在200】。0平方米以》上或:三层以上的房屋建筑!工程; 【   (四)单位!工程混凝土总量【超过500》立方米的工》程或一次性浇—筑总:量超过10立—方米:混凝土的《分项工程 — 第六条 本!办法第?五条所列建设工【程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工!程质量监督管—理机构批准可以【在施工现场》搅拌混凝土 — ,    (一)!因道路交通原因运】送,预拌混凝《土专用车《辆,无法:到达施工现场—的;    ! (二?),属特种类型混—凝土预拌混凝土【生产企业《无法生产《的; —   (三)【因预拌?混凝土生产企—业的生产能力不足】无,法满足?建设工程使用需【要的:;  — ,。。。 :(四)?其它确需在施工现场!搅拌或有特殊—原因的 【 第七条 施【工,单位在开工》前,。应持与商《。。品混:。凝土生产企》业签订?的商品混凝土—订购合?同或施工现场混凝】土搅:拌申请书到市工程】质量监督《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!续领取商品混凝【。土使用备案表—。    】凡没有取得商品【混凝:土,使,用备案表的》工程项目不得—。开工: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!得签发建设工程开工!(施工)许可—证工:。程监理单位不—得签:发,开工报告 【。。 第八条— 按规定必须使【用商品?混凝土的建》设工程其设计—、,建设、施工单位【在编制?概预算、上报计划】、确定投资、编制招!(投)标文件及预】算(标底、标函【),时,应当把使用预—拌商品?混凝土作为必要【条件因?素予以注明 ! 第九《条 预拌混》凝土生产企业要符合!城市建?设规划?、建筑行业发展【规划以及环保要【求具备国家》规,定资:质,条件接受建设行政】。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!未经建设行》政主管?。部门批准《的混凝土生产企【业不得向社》。会供应预拌混凝【土 ? , : , ,  施《工,单位不得《向无资?质证书的预》拌商品混凝土生【产企业和未办理资】质备案的外地—预拌商品《混凝土生产企业【购买预拌《混凝土   ! 商品混凝土【生产企业的设置应】当做到不扰民—减少污染和使—。用方便商品混凝【土,建设项目必须进行】环境评价审批且经】规划、建设》部门批准后方可【建设 — 第十条 商品】混凝土生产企业要严!格按照国家标准【生产商品混凝土保证!原材料和混凝—土成:品质量要健全质【。量保:证体系做好》原材:料检验?、产品检查记录【、实验报告、交接验!收、资料建档—。等,工作:保,证其产品、服—务质量尽早争—取质量管《理体系认证 ! 第十一条— 商品混《凝,土生:产企业须《在,每年:一月份?向市工程质量监督】管理机构《办理本年度混凝土】质量监督《手续并提供》。下列手续  !。 , (一)商品混凝!土专业?企业资质证书;【 :    》 (:二)企业上年度商】品,。。混凝土生产销售【报表及本年》度生产计《划,;    !(三)?。。上年度生《产质量控《。制资:料;    !。 (:四)存在《问题的整改措施; !    (五!)其它需《。。要提:供的:资料 第!十二条 市工—程质:量监督管理机构【应对商品混凝土【生,产企:业的:。生产过?。程、原材料》检验和新产品质【量进行监《督并按?照有关规定做出监】督,检查结论检》。查结论为《不合格的将》按,规定记入企业—不良质量《行为档案同时—进行相应的处罚商品!混,凝土:生产企业应及时整改!市工程质量监—。。督管理部门》提出:的问题 《 《 第十三条 商【品混凝土生》产企:业应自觉接受社会监!督对:用户:提出的质量、服务等!问题应加强管理及】时解决商品混凝土生!产企业除受》散装运输条》件限制外均须使用散!装水泥 — ,   ? 对于紧急》。工程和抢险救灾【所需的商品混凝【土商品混凝土生产】。企业必须服从市建】设,行政主管部门的【统一调度 ! 第十四条 使用商!品混凝?土的单位《和个人?应当与商品混凝土生!。产企业依《法签订书面合同合同!内容主要包括工程】。名称、建筑》面积:。、,建设:单位:、工程地点、混【凝土强度等》级,、设计质《量,、供应数量》、起止日期和技【术参数?、估算方式》。、违约责任等有【关内容供需》双方必须严格—履行合?同违约方应按合同约!定承担相《应的违约《责任商品混凝土生产!企业要?按时保质保量运送】混凝土不得》拒绝供应小》批量使用混凝土的单!位和个人 》。。 第十【。五条 商品混凝土】用户:应配备合理使用商品!混凝土的相》关设备、《机具及工程》技术:人员:确保商品混凝土的推!广使用?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干?扰或人为设》。置障碍阻挠商品混】凝土的推广使用 ! : 第十六条 商品!混凝:土销售价《格,按,照国家、省现行有】。关定额标准执行商】品混凝土《生产企业应每年【定期:向物价部门》申报其销售价—格由市?物,价部门根据商品混】凝土生产企业的【经营情况组》织成本?监,审,。。并,进行价格认证—确定出政《府,指导:性销售价格 ! :第十七条《 建设、公安、【。环保:、,城市管理等各部【门要:切实履行职责依法】加强对施工单—位和商?品混凝土生产企业】的监督管理做到【。文明执法、公正执】。法、严格执法— ? 第十八条 运!送商品混凝土—的专用车辆》(含泵车)需在城】区通行的应》当凭公安《交警部门核发的【通,行证按规定的期限】和路:线行驶?;除为必《须连续浇注的—大体积混凝土工【程运送商品混凝土】的车辆外应当避开】上,、下:班车辆通《行高峰期;》停放车辆《不得:影响交?通  》    公安交】警部门应当按施工】项目和工期及时核发!预拌:混凝土?。专,。用车辆通行证通行证!应,当,载明通行路线—和通行?期限 《 第十九条 !商品:混凝:土,专用:车辆的驾驶》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道!路交通?。管理的法律、—。法规、规章不得影】响交通、堵塞道路和!随意停放车辆—  》 , 对运送商品混凝!土的专用车辆—在运:。送途中发生违章但未!造成重大事故的【公安交通警》察应当迅速》做出处理后予以【放行;对当场不能】。做出:处理的应当》在记录违《章情况并告》知接:受处理的时》间和地点后予—以放行? : ? 第:。二十条 商品混凝】土生产企业在—生产经营《过程中的违法行【为由:建,设行政主管》。部门依法予》以处理 》 第二十一】条 :按规定应《当使用?预拌混?凝土的建设》工程:未经批准擅自—现场搅拌的由—建设行政《主管部?门责令其停》工并限期改正— 第】二十二条 》商,品混凝土在生产、】运输、?使用:过程中?违反有?关产品质量、环境】保护、市容环—境卫生等规定—的由各相《关行政主《管部门依《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!的依:法追究?刑,事责任 【 第二《十三条 建设、【环保、公安等行【政管:。理部门工作人员在】商,。。品混凝土管》理工作中玩忽—职守、滥用职权、】徇私舞弊的由—其所:。在单位或上级—机,关,按照有?关,规定和武威市行政】过错:责任:。追究暂行办法—追究责任 】 第二十四条 本!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!。行有:效期5?年 ? 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