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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。 嘉峪关市居!民廉租住房保障实】施办:法 《 : 发布时《间20?1,2-08《-23 第】一条 ?为进一步加强我【市社会管理创新切】实保:。障,城乡一体化户—籍制度改《革的顺?利实施促进廉租【住房制度建设—根据甘肃《省,廉租住房保障—实施办法、甘肃【省人民政府》办公厅关于印发【兰州市嘉峪关市金】昌市统筹城乡综合】配套改?革试:验方:案的:。通知:的有关规定结合我】。市实:际制定本办法 【 第二条《 本市城乡最低收】入住房?困难家庭的廉租住】房保:。障及监督管理适用本!办法   】 城乡最低—收入住房困难家【庭是指享受本市【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】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!在10平方米以下的!家庭(住房不含3】年以上非《实际居住地》集体土地上所—建住宅) 》    廉—租住房是指政府【或单位(以下所【指大中型《企业)?在,住房领域实》施,社会保障职》能向城市最低收【。入住:。房困难?家庭提供的货币【补贴或者以低廉租金!配租的具有社会保】障性质?的普通住房》 第三条 市!房地产管理局—是本市廉租住房工】作的主管部门—负,责,。本市廉租《住房的?政策:制定、计《划安排、资金—筹措、房源落—实,、建设管《理、廉租住》。房对象的认定—以及廉?。租住房的管理—、维修、租金—的收取、配租方式的!审批和货《。币补贴的发放—等工作 《 第四条 三—区、市发《展改:。革、建设、规划、国!。土资源、财政、民政!、监察、审计、【地税、统计及金融管!理等部门根据职责】。分工负责廉租—住房保?障的:相关工作 第【五,条 按照嘉峪关市】。。深化户?。籍制度改革》推进城乡一体化建】设的实施意见—中的:相关要求《廉租住?房保障对象为本市享!受居:民最低生活保—障且人均《住房建筑面积—在10平《方米以下的住—房困难家《庭   第六条! ,本市:廉租住房《保障方式实行—货币补贴和实物【配租等相《结合 》    货币【补贴是指政府或单位!。。向符合廉租住房【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!按规定发放》。租赁住?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!住房:   《 , 实物配租是—指政府或单》位向符合廉租住【房保障条《件且没有住房的【。申请家庭《提供一?套租金低《廉且面积《适,当的普通住房并【按照规定标准收取】租金  【  实施廉租住房!保障主要通过—发放租赁补贴—增强城乡《最低收入住》房困难家庭承—。租,住房的能力已—有住:房但未达《到保障面积》标准的家庭按面积差!额部分进行补贴【 第》。七条 本市廉—租住:房,实行:按户:配租户的计算—以公安部《。门核发的户口簿为依!据 第八条 【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!准,以满:足基本住房》需求为原则人均建】筑面:积不超过15平方米!每户:单套的建筑》面积不超《过50平方米 【   》 廉租住房—保障面积标准根【据,家庭平均住》房水平、财政承受】能力以及居》。民,最,低收入家庭的人【口数量、结构等【因素确?定适时调整 第】九条 采取实物配租!方式的配租》面积为最低》收入住房困》难家庭?现住:房面积与保障—面积标准《的差额  】  实物配—租的租金标准由市】发改委核定 第】十,条 采?取,货币补贴方》式的补贴额度按【照,最,低收入?。住房困难家》庭现住?房,面积与保障面—积标准的差额、每】平方米租赁住房标】准确定租赁住房补贴!标准由市房地产【管理局会同市—发改:委根据我《市经济发展水平、】市场平均租金—、城市最低收入住房!困难家庭的经—济承受能《力等因素确定—每年:公布:一,。次   【 , 保:障家庭实际发生【房屋租金、面—积,超出补贴标准部分】由承租家庭》自行承?担   》 货币补贴—。计算公式为补贴金】额=(?1,5㎡×?家庭人数-家庭现】有住房面《积)×?租金补贴标准— 第十—一条: 廉租?住房保障《资金采取多渠道筹集!资金来源主》要包括 《   》 ,。 (一)市财政年度!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!保障:专项资金;   ! (二)提取【贷款: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!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!值,收益余额; 【 ,  :  : (三)土地出【让净收益中安排的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】;    】 (四)廉》租住房租《金,收入;  】  (五)接【受社会捐赠或通过其!他渠道筹《集的资?金; 》    (六【)中央预算内投资】补助和中央财政【廉,租住房保障专项【补助资?金以及省《级财政?补助资金 —第十二条 廉—租住房筹集的资【金由市房地产管理】局建立廉租住—房基金账户专户存储!专项管理《用于廉租住房的建设!、购置?、维修、管理—和货币补《贴的发放《。   — 市财政》。局、审计局对—廉租住房资金的筹】。。集、:使,。用和管理情况进【行监督 第—十三:条 实物《。配,。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!要包括  】 (一)廉租住房】对象承租的符合廉】租,住,房,。标准的现存公有住房!; 》   (二—)政府或单位出资购!买的符合《廉租住?。房标准的普通住房(!经济适用《住,房):;    — (三)《政府或单位出资建】设的廉?租住房;《 ,  《  (四)—政府从经济适用住房!以,及普通商《品住房开《发中收?回或回购的住房【; :    — (五)从未—出售的公有住—房,中调整出符》合廉租住《房标准的住房; !    —(六)接受社会捐赠!或以其他《方式筹?集的符?合廉租住房标准【的住房 【第十四条 廉租【住房建设用地应【当在土地供应计【划中优?先安排并在申报年】度用地指《标时单独列》出,采取划拨方》式保证供《应   【 廉租住房—建设用地《的,规划布局应当考虑】低收入住房》。困难家?庭,居住:、交通和就业—的便利? :第十:五条 廉租住—房建设严格执行【国家有关技术—规范和标准坚持经】济、适用原则提高规!划设计水平满足基】。本使用功能按照发】展节能省地环保【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!材料:、新技术《、新工艺廉租—住,房应当符合》国家:质量安全标准— 第十六》条, 新:建廉租住《房应当采取配套建】。设与相对集中建设】相结合的方式主【要在经济《适用住?房、普通商品住房规!模,以上小区《。内开发企《业以建设《总量2%《比例配建部分廉【。租住房并在用地规】划和土地出让条【件,中明确规定配—套建设?的廉租住房总建筑】面积、套数、布局、!套型以及《建成后由政府收回】或按成?本价回购等事项 】    新建!廉租住房单套的建】筑面积控制在50平!方米以内并》根,据城:。市低收入住房困难】家庭的居住需要合】理确定套型结构【 第十七条 廉】。租住房建《设享受以《。下优惠政策 — :    (一)廉!租住房建设用地以】。行政:划拨方?式保证供《应; 《   (二)廉租!住房建?设免征行《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!性基金; 》    (】三)社会捐》赠廉租住房房源和资!金执行公《益性捐赠税收—扣除的?有,关政:策;    ! (四)货币补贴】的廉:租家庭办《理房屋租赁证—免交有关费用; !  ?  (五)廉租住!房建设、购买—、资金管理和使【用等:税收:执,行财政部、国家【税务总局关》。于廉租?住房经济适用—住房和住房租—赁有关税《收政策的《通知(财税〔—2008〕24号】)规定的各项优【。惠政:策 第十八条! ,申请享受廉租住房】的家庭必须同—时符合下列条件 】 ,    (一)!家庭人均《住房:。建筑面积在1—0平方米以》下;  》  (《二,)家庭成《员均:具有本市居民—户口:且至少有一人—为本市?户,。口五年以上其他成】。。员户口迁入满三【年以上并与家庭【成员一起实际居【住;:。 《   ? (三?)享受本市居民最低!生,活,保障连续救助六个月!以上;   !。 :(四)家庭人口【为二人(《含二人且《指享受最《低生活保障人数)】。以,上且:。在同一户《口簿:登记成员之》间有法定《的赡养、扶养或抚】养关系或年龄35】周,岁以上的单身(含未!婚、离异、丧—偶)人员   】 第十?九条: 凡是有下列情【。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!请,廉,租住:房保障 》    (一)!为达到?廉租:住房保障的目—的,将原住房《进行出售或出—租的;  —  (二》)为申请《廉租:住房而离婚失去自有!或共有住房的—   《 第二十条 廉【租住房的申请、审】批程序  】  (一)申请申!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!庭应当由《。家庭户主或一名具有!完,全民事?。行为能力的家庭【成员向其所在社区、!。镇政府或《实施廉租住》房保障?的单位提出书—面申请并提交下列】材料   —  :   1.民—政部:门出具的嘉》峪关市?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!领取:证,(复印件);—  》  ?2.家庭户口簿或】家庭成员身份证【(复印件); 】   3.户口所!在,。地社:区,、镇政府出具的【住房情况《。证,明;   】 4.家庭—成员的收《入情况证《明; —  : 5.特殊家庭还!。应提供特殊情—况,证明;   ! ,。 6.根据实—际情况?需要提供的》。其它:材料  !  ?(二)初审社—区、镇政府或单位应!当自:受理申请之日起30!日,。内就:申请人的《。家庭收入《。、家:庭住:房状况是否》符合规?定条件进行审核提】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!布将初审意》见和申请材料—一并报市房地产管理!局  —  (《三)审核市房地【产管理局应当—自收到申请材料【之日起15日—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!房状况是否》符合规定条件—提出审核意见—并,将符合条件》的申请人的》申请材料转市—民政局市民》政局应当自收到申】请材料?之日起1《5日内? 就申请人的—。家庭收入是》。否,符,合规定条件提出【审核意见并反馈市】房地产管理》局 :   》 (四)》公示经审《核符合条件的—家庭市房地产管理局!将申请人家庭基【本,状况:在其户籍所》在,社区、村《。委会进行为期—15日的公示公【示期内有《异议:的由市房《地产管理局负责【进行调查核实—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!书面通知《申请人并《说明理由申》请人: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!可以向市房地产管】理,局申诉 《   》 (五)》。审定对公示后无异】议或经?核实:符,。合廉租住房条件【的家庭由市房地产管!理局审批为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!以登记备《案并向社会公—开登记结果 】  :  第二十一条 】 市房地产》管理局、《民政局和社区、【镇政府可以通—过审核材料、入户调!查、邻里访问—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!申请:人家庭收入和—住房状况、资产等】。。进行:核实申请人及—。有关单位或个—人应当予以配合【如实提供有关—。情,况 第二—十二条 市房地【产管理?局应当综合》考虑登?记的城乡最》低收入住房》困难:家庭的收入水平【、住房困难》程度和申请顺序以】及个人申请的—保障方?式等确?定相应的《保障方式《及轮候?顺序并向社会公开】   —  对已经登记为】廉,租住房保障对—象的城乡居民最【低生活保《障,。家庭凡申《请廉租?住房货币《补贴:的要优先安排—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!保尽保   【 , ,实物配租优先面向】。已,经登:记为廉租《。住房保障对象的【孤、老、《。病、残等特殊困难家!庭城乡?居民最低生活保【障家庭以及其他急】需,救助的特殊困—难家:庭供应上述家庭根】。据,。。自愿也可以选择货币!补贴的方式 !第二十?三条 ?配,租管:理   【 (一《)已准予实物配租】的家庭凭社区、镇】政府出具的公示期无!异,议,的证明与廉》租住房产《权,单位签订嘉》峪,关市廉租住房租赁】合同并?办,理入住手续 —    《 (二)已准予货】币补:贴的家庭凭》房,屋租赁证与市房地】产管理局签订嘉峪关!市廉租住房货币补】贴合同办理嘉峪关】市廉租住房货—币,补,贴领取证廉租家庭或!。房屋出租人凭嘉【峪关市廉租住房货币!补贴领?取证、嘉峪关市居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!取证和本人身份证或!单位:介,绍信按?季度领取核》定的租赁补贴并【用于冲减房屋—租,。金 ?    (三)!廉租家?庭无正当理由—拒绝配租的重新轮候!在轮:候期间廉《租家庭基本》。情况发生变》化,的申请人要及时报告!经核实后《。进行变更登记 ! 第二?。。十四条 廉租—住房货?币补贴合《同应当明确》租赁住房补贴额度】、停止发放租赁住房!补贴的?情,形等内容《 第?二十五条《 廉租住房租赁【合同应当明确下列】内容 》    (—一)房屋的位置、朝!向、面积《、结构、附属设施和!设备:状况; 《  :  (二)—租金及其支付—方式:;    !(三)房屋用途【和使用要求; 【。   》 :(,。四)租赁《期限; —    (五)房!屋维修责任; 【    — (六)停止实【。物配租?的情形?包括承租人已不【符合规定条件的将】所,。承租的?廉租住房转借、【转租或者改变—用途:无正当理由》连续6个月》。。以上未在所承—租的廉租住房居住】。或者未交纳廉租【住,房租金等; — , :  : (七)违—约责:任及:争议解?决办:法,包括退回廉》租住房、调整租金】、依:照有关法律法规【规定处理等; !    (八)】其,他约定事《项 第二十】六条 廉《租,住房实行动》态管理享受廉租住房!的,家庭按年度向社【区、镇政府或单位如!实申报家庭人—口,。、收入及住房等变】动情况社区、镇政】府或单位对申报情况!。进行核实《、,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!况,。及,核实意见报》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房!地产管理局应—当,据此调整补贴—。额度或?实物配?租面积、租金等对】。不,再符合廉《租住房?保,障条:。。件,。的应当停止》发放租赁住房补【贴或者由承》。租人按?照合同?约定:退回廉租住房—    】配租家庭人均月【收入连续十二—个月超过当年本市居!民最低生活保—。障标准?的按:一定比例减》少租赁补贴》;连续二《十四个?月,超过本?市居民最低》生活保障标准的【。停发租赁补贴 第!二十七?条 具有下》列行为之一的经【市房地产管理局【批准廉租《。住房产权单位(管】理,单位)可以》解除租赁《合同廉租家庭退回住!房    】 (一?)不按合同约定【的期限?、方式?和金额交纳》水、电、暖》、煤:。气费和物《业管理费《。或拖欠房屋租金累】计达六个月以上【的; 《   (》二)住房无故闲【置六个月以上的; ! , ,    (三【。)将住房《。转租、转让、转【借他人或改变房屋用!。途的:; 》 ,  (四》)擅自加层》、改建、扩建或者】改变房?屋建筑结构、—设,施、设备的; 【    (五!)利用廉租住房【进行违法活动的;】。  》  (六)法律、!法规规定《的其他可以收回的情!形 》 第二十八条 对】。家庭人口、收入及住!房等变动《。不,再符合?廉租住?房,保障条件的市房地】产管理局责令享受实!物配租的家庭限【期腾退住房逾—期未退回《的承租家庭》确有:正当理由不能—按期腾退的经市房地!产管理局批准自应腾!退之日起三个月内】按,市场租金的》。60%?收取房租满三个月】后按市场租金收【取房:租;承?租,家庭:。无正当理由拒不按期!。腾退:。。的按市?。。场租金?收取:房租 》 ,   廉租家庭】拒,绝接受前款规定的由!市房地?产管:理局:依照有关法律法【规规定处理 】。第二十九条》 ,市房地?产管:理局应当按户建立廉!租住房档案并—采取定期走访—、抽查?等方式及时掌握最低!。收,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!口收入及住房变动】等有关情况 第三!十条 配租家庭【虚报、隐《瞒有关?情况或者《伪造有关证明而获得!廉租住房保障—的市房地产管理局】可责令其返》还已领取的租—赁补贴或者》退出实物《配租:的,住房并按市场价格】补交以前《房租 第三十一!。条 对?有关部?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在!廉租住房《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!、玩忽职守、徇私】舞弊的依法给予处】分,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《事责任 第三【十二条 《对,承租直管《公,。房的:最低:收入家庭可以参照本!实施办法有关规定】对住房保障面积标】准范围内的租金予】以适:当,减免 第三十三!条 本办》法尚未涉及的事项】依照国务院廉租【住房保障办法—和甘肃省《廉租住房保障实【施办法的有关规定】执行 第三十四条!。 本办法由嘉峪关】市人民政府》负责解释 第三】十五条 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】起执行原嘉》峪关市城镇》廉租住?房管:理,。。实施细则《(,嘉政:发〔:2008〕76号)!同时废止 — 《。 : 》 , 】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