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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嘉峪关市居【民,廉租住房保障实【施办:法 ? , ?发布时间2012】-08-23 】 第一条 为进】一步加强我市—社会管理创》新切实?保障城乡一体—化户:籍,制度:改革的顺《利实:施促进廉《租住房制度建设根据!甘肃省廉租住房保障!实施办法《、甘肃?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】关于印发兰州市嘉】峪关:市金昌市统筹城乡】。综合:。配套改革《试验方案的通—知的:有关规定结》合我:。市实际制定本办【法 ?第二条 本市城乡】最低: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!廉租住房《保障及监《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! : ,   城》乡最低收入住房困】。难家庭是《指享受本市》居民最低生活—保,障且人均住房建筑面!积在10平方米【以下的家庭(住【房不含3《年以上?非实际居《住地集体土地上所】建住宅) 》    廉租住】房是指政府或—单位(以下所指大】中型:企业)在住房领域】。。。实,施社会保障》职,能向城市《最低:。收入住房困》。难家庭?提供的货币补—贴或者以低廉—租金配租的具有【。。社会保障性质的普】通住房 《 第三条 【市房地产管》理局是?本市廉租住房工【作的主管《部门负责本》市廉租?住房的政策制定、】计划安排、资金筹措!、房源落实、—建,设管理、廉租住房】对象的认定》以及廉租住房的【管理、?维,修、租金《的收取、配租方式】的审批和货币补贴的!发放等工作 第】四条 三《区、:市发展改革、建设】、规划、国土资源、!财政:、民政、监察、【。审计、地税、统【计及金融管理等【部,门根据职《责分工负责廉租住】房保障的相关工作】 第五《条 按照《嘉峪关?市深化户籍制度【改革推?进城乡一体》化建设的实》施,意见:中的相关要》求廉租住房》保障对象为本市享】受居民最低生活【保障且人《均住房建筑面—积在1?0平方米以》下的:住房:。困难家庭   !。第六条 本》市廉租住房保—障方式?实行货币补》贴和实物配租等【相结合 》    —货,币补贴是指政府【或单:位向符?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!的,申请家?庭按规定发放租赁住!房补贴?由,其自:行承租住《房    【实,物配租是指政—府或单?位,向符合廉租》住房:保障条?件且没?有,住房的申请家庭提供!一套:租金低廉且面积【适当的普通住房并】按照规?定标准收取租金 】    — 实施廉《租住房保障主要通】过发放租赁补贴【增强城乡最低收入住!房困难家《庭,承租住房的能力【已有住?房但未达到》保障面积标准的【家庭:按面积?差额部?分,。进行补贴 第!七条 本市廉—租,住房实行按户配租】户的计算以公安部】门核发?的户:口簿为依据 第八!条 廉租《住,房保:障面积标准以满足基!本住房需求为原【则人均建筑面积不超!过15平方》米,每户单套的建筑面】积不超过《50平?方米    ! 廉租?住房保障《面积标准《根据:。家庭平均住房水平、!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居!民最低收入》家庭的人口数量、】。。。。结构等因素确定适时!调整:。 第九条 —采取实物配》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!最低:收,入住房困难家庭现】住房:面积与保障面积标】准,的差:额    !实物配?租的租金标准由市发!改委核定 —第十条 《采取货币补贴方式】的补贴额度按照最低!收,入住房困难家—庭现住房面》积与: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!、每平方米租赁住】房标准确定租赁住房!补贴标?准由市房地产—管,理局会同《。市发:改委根据我市经济发!展水平、市场平均】租金、城市最—低收入住《房困难家《庭的经?济承受能力》。等因素确定每年【公布一次 》 ,    —。保障家庭实际发生】房屋租金、面积超出!补贴标准部》分由承租家》庭,自行承担 —  :。 货币补贴计算】公式为?补贴金额=(1【5㎡×家庭人数-】家庭现有住房面【积)×租金补—贴标准 第十!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!资金采取多》渠道筹集资金—来源主要包括 】    (【一)市财政年度预算!安排:的,廉租住房保障专【项资金;《 , ,  : (二)提取贷款!风险准?备,金和管?理费用后的住—房公积金增值收益】。余额;   ! (三)土地【。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!廉租住房保障资金】;   【 ,。 (四)《廉租住房租金收入;!   — (五)接—受社会捐赠或—通过其他渠》道,筹集:的资金; 】   ? (六)中央预算】内,投资补助和》中央财政廉租住房】保障专项补助资金】以,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! 第十二》。条, 廉租住《房筹:集的资金《由市:房地产管理局建立廉!租住房基金账—。户,专户存储《专项管理用于—。廉租住房的建设、购!置、维修、管理【和,货币补贴的发—放   【 市财政局、审】计局对廉租》住房资金《的筹集、使用—和管理情况进行【监,督 : 第十三条 实物配!租的廉租住房来【源主要包括 —  《 ,(一)廉租住房对象!承租的符合廉租住房!标准的现存公有住房!; ?    (【。二)政府或单—位出:资购买的《符合廉?租住房标准的普【。通住房(经》。济适用住房);【 ,   ? (三)政府或单!位出资建《设的廉?租,。住房:; 《。   ? (?四):政府从经济适用住房!以及普通《商品住房开》发中:收,回或回购的住房;】 ,   》 (五)从未【出售的公有住—房中:调整出符合廉租【住房标准的》住房; 《 ?   《(六)接受社会捐】赠或以其《。他方式筹集的符【合廉租?。住房标准的住—房 第十四】条 :廉,。租住房建设用地应】当在土地供应—计划中优先》安排:并在申报《年度用地指标—时单独?列出: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!应    】 廉租住《房建设用地的规划布!局应当考虑低收【入住房困难家庭居】住、:交通和就《业的便利 —第十五条 廉—租住房建设严—格执行国家有关技】术规范和标准坚【持经济、适用原【则提高规划设计【水平满足基本—使用功能按照—发展:节能省地环保—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!材料、新技术、新工!艺廉租住房应当符】合国家质量安—全标准 第十六条! 新建廉租住房应当!采取配套建设与【相对集?中建设相结合的方】式主:要在经济《适用住房、普通商】。品,住,房规模?以上小区内》开发企?业以建设《总量2?%比例配建部分廉】租,住房并在用地—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!中,明确规定配》套建:设的廉?租,住房总建筑面积、】套数、布局、套型】以及建成后由—政,府收回或按成本价回!购等事项《 ? , ,  新建》廉租住房单套的建筑!面积控制在50平方!米以内并根》据城市?低收:入住:房困难家庭的居住】需要合理确定—套型结构 第【十七条 廉》租住房?建设:享受以?下,优惠政策  !  (一)廉租】住房建设用地以【行政:划拨方式保证供应】;   》 (?二)廉租住房—建设免征《行政: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!基金;?    】(三)社会捐—。赠廉租住房房—源和资金执行公【益性:捐赠税收《扣除的有关政策【; 《   ? (?四)货币补贴的【廉租家?庭办理房屋租赁【证免:交有关费用; !    》(五)廉租住房【建设、购买、资【金管理和使用—等税收执行》财政部、《国家:税,务总局关于廉租【。住房:经济适用住房—和,住房:租赁有关税》收政:策的通知《(财税〔2008〕!24号)《规定:的各项优惠》。政策 第十】八,条 申请享受廉租】住房的家庭》必须同时符合下【列条件 》    》。 (一)家庭人均住!。房建筑?面积在1《。0平方米以下—;  《  : (二)家庭成【员均具?有本市居《民户口且至少有一人!为本市户口五年以上!其他成员户口—迁入满三年以上并与!家庭成员一起实【际居住; 》 ,    (三】。)享受?本市居民《最低生?。活保障?连续救助六》个月以上; 】    (—四)家庭人口为二】人(含二人且指享受!最低生活保障人【数)以上且在—同一户口簿》登记成员之间—有,法定:的赡养?、扶养或抚养关【系或:年龄35周岁以上】的单身(含未婚【、,离,。异、丧偶)人员【   》。第十:九,。条 凡是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家庭》不能申请廉租—住房保障《    【 (一)《为达到廉租住房【保障:。的目的将原》住房进行出售或出】租的;    】 (二?)为申请廉租住房】而离婚失去自—有或共有住房的【   ? :第二十条《 廉租住房的申【请、审批《程序   】 (一)申请申请!。廉租:住,房保障?的家庭?应当:由家庭户主或一【名具有完《全民事行为能—力的家庭《成员向其所在社区】。、镇:。政,府或实施廉租住房保!障的单位提出书【面申请并提》。交下列材料  【     —。 1.民政部门出】具的嘉峪关市居民】最低生?活保障?。金领:取证(复印件);】    】2.家庭《户口簿或家庭—成,员身份证(》复印件); —  :  3.户—。口所在?。地社:。区,、镇政府《出具的住房》情况证明; 【   《 4.家庭成【员的:收入:情况证明; — :   ? , 5:.特殊家庭还应提供!特殊情?况证明?。。; :   》 6.根据—实际情况需要提供】的其它材料 ! :   (二)初审!社区、镇政府—或单位?应当自受理申请之】日起3?0日内就申请—人,的家庭收入、家庭住!房状况是《否符合规定条—件进行审核提出初】审意见并《张榜:公布将初审》意见和申请材料一】并报市?房地产管理局 !    》(,三,)审:核市房地产管理局应!当自:收到申请材料—之日起15日内就】申请:。人的家?庭住房状况是否符】合规定条件提—出审核?意见并?将符合条《件的申?请人的申请材料转】市民政局市民政【局应当?自收到?申请材料之日起15!。。日内 ?就申请人的家—庭收入是否符—合,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!。见并反馈市》房,地产管理局 】    (—四,)公示经审核符【合条件的家庭市房】地产管理局将申请人!家庭基本状况在其户!籍所在社《区、村委会进行【为期15日的公示公!。示期内有异议—的由市房地产管理】局,负责进行调查核【实经审?核不符合《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!人并说明理由申请】人对审核结果—。。有异议的可》以向市房地产—。管,理局申诉 】  : (五)审—定对公示《后无异议或经核实符!合廉:租住房条件》的,家庭由市房地产管理!。局,审批为廉租住—房保障对象予—以登记?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登!记结果?  》  第二《十一条 市房地】产管理局《、民:政局:和社区、镇政府可】以通:过审核材料、—入户调查、邻里访问!及,信函索证等方式对】。申请人家庭收入和】。住房状况、》资产等进行核—实申请人及有关【单,位或个人应当—予以配合如实提【供有:。关情况 第二】。十二条 市房—地,产管理局应当综【合,考虑登记的城乡最】低收:入住房困难》家庭的收入水平【、住房困难程度【和申请顺《序,以及个人申请的保】障方式等确定—相应的保障方式及】轮候顺序并向—社会公开《 ?     对已经】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!。对象的城乡居—。。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!凡申请廉租住—。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!安排:发放:补贴基本做》到应:保尽保?    实物配!租优先?面向已经登》。记,为,廉租住房保障对象】的孤、老、病—、残等特殊困—。难家庭?城乡居民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!及其他急需救助【的特殊困难家庭供应!上述家庭根据自愿】也可以选《择货:币补贴的《方式 《。 第二十三条【 配租?管理 — ,  (一)已准】予实物配租》的家庭凭社区、镇】政府出?具的:公示期无异》议,的,证明与廉租住房【产权单位签订嘉峪】关市:廉租住?房租赁合同》并办:理入:住手续    !(二:)已准予《货币补贴的》家庭凭房屋租赁【证与市房地产—。管理局签订嘉峪关】。市,廉租住房货币补【贴合同办理嘉峪关市!廉,租住房货币补贴领】取证廉?租家:庭或房屋出租人凭嘉!峪关市廉租住房货币!补贴领取证、嘉峪关!市居:民最低生活》。保障金?领取证?和本人身份》证或:单位:介,绍信按季度领取核定!的租赁补贴并用【于冲减房《屋租金  】  (三)廉租家!庭,无正当理《由拒绝配租的重【新轮候?在轮候期间廉租【家庭基本情况发生】变化的申《请人要及时报告【经核实后进行—变更登记 【 ,第二十四《条 廉租住》房货币补贴合同应当!明确:租赁住房《补贴额度、停—止发放?租赁住房《补贴的情形等—内容 第二十五条! 廉租住房租—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!内容    !。。 (一)房》屋的位?置、朝向、面积、结!构、附属设施和设备!状况;?    —(二)租金及其支】。付方式;  !  ?(三)房屋用—途和使用要求; ! ,。    《 (四)租》赁期限;  !  : ,(五)房屋维修责任!。; :    (六!)停止实物配—租的情?形包括?。承租: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!的将所承租》的廉租住房》转借、转租或者改】变用:途无正当理由连【续6个?。月以上未在所承租】的廉租住房居住【或者未交《纳廉租住房》租金等; 》   》 (七)违约责任!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!退回廉租住房、调】整租金、依照—有,关法律?法,规规定处《理等; 【   (八)【其他约定事项 【 ,。 :第二十六《条 :廉租住房实行—动态管理享受廉租住!房的家庭按》年度向社区、—。镇政府或《单位如实申报家庭】人口、收入及住房】等变动情况社—区、镇?政府或单位对—申报情况《进行核实、张—榜,公布并将申报情【况及核实意见—报市房?地产管理《局市:。房地产管理局应当】据此调整补贴—额度:或实物配租面积【。、租金等对》不再符合廉租住【房保障条件的应【。当,停止发放租赁住【房,补贴或者由承—租人按照合同—约,定退回廉租》。住房   】 配租家》庭人均月收》。。。入连续十二个月【超过当年本市居【民最低生活保障【标准的按一定比【例减少租赁》补贴;连续二十四个!月,超过本市居民最【低生活保障》。标准的?停发租?。赁补贴 第二【十七条 具有下列】行为之一的经—市房地产管》理局批准廉租—。住房产权单位(【管理单位)》可以解除租赁—合同廉租家》庭退回住房 【。。 :   (一—)不按合《同约定的期限、方式!和金额交纳水、【。电、暖、煤气费和】物业管理费或—拖欠房屋《租金累计达六个月以!上的:;    【(,二)住房无故闲置】六个月以上的; !  ?  :。 (:三):将,住房转租、转让、】转,借他:。人或改变房屋用途】的;    ! (:四)擅自《加,层,、改建、扩建或者改!变房屋建筑结构【、设施、设》备的; 【   (》五):利用廉租住》房进:行违法?活动的;《 ?  :  (六)法律】、法规?规定的其他可以【收回的情《形 : 第二十【八,条 对?家庭人口《、收入及《住房等变动不再【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!件的市?房地产管《理局:责令享受实物配租的!家庭限期腾退住房】。逾期未退回》的,承租家?庭确有正当理由不】能按:。期腾退的经市—。房地产管《。理局批准自应—腾退之日起三个月】内按市场租金的60!%收取房租满三【个月后按市场租【金收取房租》;承租?家庭无正当理由拒】不按:期腾退?的按市场租金收【取房租 》 :   廉租家【庭拒绝接受前—款规定的《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依!照有关法律》法规规?。。定处理 》 第二十《九条 ?市房地产管理局应当!按户: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并!采取定期走访、抽查!等,方式及时掌握最【低收入住房困难家】庭的:人口收?。入及住房变动—等有关情况 — 第三十条》。 配:租家庭虚报、隐瞒】。有关情?况或者伪造有关【证明而获《得廉租?。住房保障的市房地】产管理局可》责,令其返还已领取【。的,租赁补贴或者—退出实?。物,配租的?住房并按市场—价格补交以前房租】 第《三十一条 》对有关?部门和单位工作【人员在廉《租住房保障》工作中滥《用职:权,、,。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!的依法给予处分;构!成犯:罪的依法追》。究刑事责任 — 第三十二条 对】承租直管公房的最低!。收入家庭可以参照本!实施办?法有关规《定对住房保障面积】标准范?围内的租金予以【适当减免 — 第三十三》条 本办法尚未涉!。及的事项依》照国:务院廉租住房保障办!法,和甘肃省廉租住【房保:障实施办法的有【关规定执行》 第?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!嘉峪关市人民政府】负责解释 第三】十五条 本办法【自颁布之《日,起执行原嘉峪关市】城,镇廉租住房管理实】施,细则(?嘉政发?〔2:008〕《76号)同》时废止 ! , , 《 《 【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