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010-2010(2015年版) 建标库

D.2  受压构件

D.2.1  素混凝土受压构件,当按受压承载力计算时,不考虑受拉区混凝土的工作,并假定受压区的法向应力图形为矩形,其应力值取素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,此时,轴向力作用点与受压区混凝土合力点相重合。

    素混凝土受压构件的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对称于弯矩作用平面的截面

    2  矩形截面(图D.2.1)

    当按公式CD.2.1-1)或公式CD.2.1-4)计算时,对e0不小于0.45的受压构件,应在混凝土受拉区配置构造钢筋。其配筋率不应少于构件截面面积的0.05%。但当符合本规范公式(D.2.2-1)或公式(D.2.2-2)的条件时,可不配置此项构造钢筋。

D.2.2  对不允许开裂的素混凝土受压构件(如处于液体压力下的受压构件、女儿墙等),当e0不小于0.45时,其受压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:

    1  对称于弯矩作用平面的截面

    2  矩形截面

      式中:fct——素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,按本规范表4.1.4-2规定的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t值乘以系数0.55取用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y——截面抵抗矩塑性影响系数,按本规范第7.2.4条取用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W——截面受拉边缘的弹性抵抗矩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A——截面面积。

D.2.3  素混凝土偏心受压构件,除应计算弯距作用平面的受压承载力外,尚应按轴心受压构件验算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的受压承载力。此时,不考虑弯矩作用,但应考虑稳定系数φ的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