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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章 市容管理!
第七条 市!人民政府城市管理】行,政,部,门应当会《同有关部《。门根据国家的—城市容貌标准结【合本市实际》情况制定本》市的城市容貌标【准报市人民政—府批准后公》布实施
!本市的城《市容貌标准》应当包括建筑景观】、公共设施、环【境卫生、园林绿化、!广告标?志、公共《场所等方面的—要求
第八—条 产权人、使用人!或者其?他,责任人应《当对:责任区内的》各,种,建筑物、构筑—物的外表《。面,以及临?街门面定《期清洗、粉刷—和装饰确保其外观】及阳台、《门窗、楼顶等—整洁美观
—第九条 城市主【要街道两《侧的护?栏、电?杆、行道树和临街建!筑物门窗《外、屋顶《、平台及未封闭的阳!台不得悬《。。挂、晾晒、》摆放有碍《市容观瞻《的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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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十:条 临街建筑—物安装空《调,室外机?、排气?扇,、广:告灯箱等《悬挂物应当符合城】。市,容,貌标准
! 《 空调室外—机、排气扇、广【告灯箱等悬挂物的支!架、:护栏应当使用—。耐腐:蚀材料已腐蚀的应及!时拆除或更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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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—主要街道两侧临【。街建筑物需要—隔离的应当采用透】景墙或者绿篱—、花坛、栅栏—等作为隔离设施其】高度不?得超过1.》8米造型、》色调应当与周围环】境相:协调
第》十二条?。 ,经,批准在人《行道、广场》等公共?场所和临街建筑物】门窗:上,设置的遮阳篷—帐应当整洁美观
!第十三条 任—何单位和个》人不:得擅自在街》。。道两侧和公共—场地设摊经营—堆放物料搭》建建筑物、构—筑物:或者其他设》施
? 市、县城】市管:理行:政部门应当按年【度编制在街道—两侧和?公共场地设》立临时经《营性:摊点的规划》经,同级人民《政府同意后具体实施!审批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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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因建设施工等【特殊需要《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!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!临时建筑物、构筑物!。或,者其他设施的—应征得市、县城【市管理行《政部门同《意,后按照有关》规定办理占道或临时!建设审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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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任【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擅自在城市【主要街道两侧—的人行?道,。和城市广场》、桥梁及其他公【。共场所兜《售物品?或从事烧烤等易污染!。的,。经营活?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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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经批准【临,时占用?道路及其他》公共场所《堆放物品、设摊经】。营的应当保》。持周:围市容环境卫生整】洁造成路《面污染的由责任人予!以清:除
】 《 街道两侧和广【场周:。。围室内?的经营者不得超【出门窗和外墙从事经!营,活动
! 禁止》在城市主要街—道两:侧从事经营》性车辆清洗活—动
?第,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?得在:建筑物、构》筑物或者《其,他设:施上刻画、涂写或】张贴:宣传品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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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未经市、县城市!管理行政部门—同意不得利》。。用树木和建筑—物、构?筑物、道路、广场】及其:附属:设施悬挂或设置户】外广告牌、宣传栏牌!、阅:报,栏、霓虹灯》、电子显示屏、雕】塑,及横(条)幅、彩】。旗、气?球等
】经批准设置或悬【挂的要与《街景协调;》。保持整?洁、牢固、美观到期!应当撤除影》响市容市貌的应当及!时整:修或者拆除
【第十六条 路牌【、车站牌、候车【亭、电话亭》、书:报亭、?。邮政信箱(》信,筒)、消防栓、照】明设:施、线杆《、栏杆等设施应当】按照行业规范与【标准设置《并与:周围环?境相:协调责任单位—应当定?期维护保养保持【完好、整《洁美观
》第十七条 城—市广场、街》道,两,侧的公共绿地、行道!。树及绿化带应当【保持清洁美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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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在】城市公共绿地内排放!。污水、倾《倒,垃圾:、焚烧落叶杂—物等
第十八条 !临街:建筑物、构筑物广】场、公共绿》地应当按照规—定,。设置和?使用装饰性灯光设】施装饰性灯光设【。施残缺或损坏时设】。置单位或业主—应及时修复
第十!九条 交通》标志、标《线应当?完整:。。。、,。清晰、醒目》交通隔离《应,当完好、《整洁破损残》缺、不洁的责任【单位:应及时?修复
第二十条 !道路、广场应—当保持?平整、完《好发生塌陷》、,破损、隆起等情【况责任?单位应当及》时,修复:
第二《十一条 因修缮或装!修,房屋、疏通排—。水设施进行水、电】、通讯等《施工作业产》生,的污泥、渣土等废】弃,物责任人应当—及时清除保持路面】。整洁
第二十二】条 建设工程施工场!地,应当符合下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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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在批准的占地】范,围内作业《;
— (二)临街施工】作业的?应当按?规定设置围》。栏并设?置明显的标》志;
】(三)施《工现场进出口实行硬!底化并采取清洗和】清理措施防止车【辆,污染施工《场地以外的路面【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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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, (四》)按规定设置厕所】。和生活垃圾》容器;?
— : (五—)建设工《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必!须清理?施,。工场:地拆除?临时建?筑及施工设施—
第?二十三条《 在:市区内运行的—。机动车辆应当—保持车容完好整【洁运输散体、流体物!料的车?辆必须封盖严密【防止撒漏畜》力车不?得进入市区主要【。街道进入非主要【街道必须配备粪兜】
:第,。二十四?条 机动车、非【机,动车辆?停,车场应设有明显标志!车辆必须《停放整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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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》条 禁止在公—共场所和街道随【地吐口香糖、吐痰】。随地便溺《乱倒污水《乱丢:瓜果皮核、纸—屑、烟蒂和包装物等!杂物
第》二十六条《 ,未经市?、县城市管》。理行政部门批准市区!内不得饲养家禽【、家:畜居民饲养犬—类、信鸽等宠物应当!符合有关规定—具备:相应的条件并采【取,措施防?。止影响周围市容和环!境,。卫,生
第二十—七条 禁止在—市,区,内抛撒?冥币、纸钱等—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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