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【 ? 第二章 环境监!督,。管理 《。 第十一条 】各级环境保》护行:政,主管部门应》当监督检查》环境保护法律—、法规?。的贯彻实施拟定【环境保护的规—划和计划《加强污染防治、生态!环境保?护的监?督管理?和自然保护区的综合!管理组织《开展环境监测、【环境保护《科学技术研究和环】境保护宣传教育调查!处理环境污染和【破坏事故调解—环境污染纠纷 】第十二条 在自治!区,行政区域内排—放污染?物的应当严格—执行国家污染物排】放标准?对国家污染》。。物排放标《。准中未规定的—或者需要执行严于国!家污染物排放标【。准,的项目自治区可以】制定地方污染物排】放,标准 《。 , 向已有《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!的区域排放污染【物的应?。当,执行地方污染物排】放标准 第十三】条 自治》区环境?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应?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!。环境监测《网络执行统一的环境!监测规?范和环境监测资格考!核制度 第十四条! :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:门所:属环境监测》。机构负?责本行政区域内【的,环境监测工作其监】测数据是《环境保?护执法的依据其他】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所!属,的尚未?纳入环境监测—网,络的监测机构经县级!以上人民政》府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,部门认可做出—的监测数《据可以?作为:评价环?。。境质量、《排污收费和处理污染!纠纷的依据  】 因监测数》据,发生争议的由上一级!环境保护行》政主管部门的环【境监测机构进行【技,术裁:定 第十五—条 ?在工业比较集中【、排污量较大的地区!、,流域和环境质量要求!高的区域实行污【染物排?放总量控制制度 】   自治区主【要污染物排放总【量控制指标和各污】染源排?放污染?。。物的:种类及排放限量由】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:部门会同有关—部门提?出报自治区人民【政府批准后执—行   各级环】境保护行政》主管部门根据自【治区主要污染物【。排放总量控制—指标确定本》地区污染物排放总】量控制实施方案 !第十六条 —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!的企业、事》业单位和《个体经营者应—当限期?治理中央《和自治区《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!企业:、事业?单位的限期治—理,由自治区环》境保:。护行政主管部门提】出意:见报自治区人民政】府决定;自治州人】民政府(地区行政公!署)直接管辖—的企:业、事业单位—的,。限期治理由》自,。治州:(,地,区)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提出意见报】自治州人民政—府(地区《行政公署)》决定;市、县—或者市、县以—下人民政府》管辖的企业》、事业单位的限【期治理决定由—市,、县人民《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提出意【。见报同级人》民政府决定经—同级:人民政?府授权对企事—。业单位限期治理的决!。定也可以由环—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作:出个体经营》者的限期治理由【市、:县环境保《护行政主管部—。门,作出   被【限期:治理的企业、事业】单位必须如期完【成治理任务》环,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?负责检?查,验收并向同级人民政!府,报告:验收:结果:   责》令企业、事》业单位?。停业、关闭必须【由作出限期》治理决定的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决定;责!令中央驻疆》企业、事业单位【停业、关闭按—照国家有《。关规定执行 第】十七:条 ?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!。管部:门,应当严格履》行,职责组织、协调对】长,期,造成区域环境严【重污染?的单位采取有效【措施实行污染物集】中,控制  》 造成环境》。污染:或,者破坏的单位和【个,人不履行治理—责任:的各级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!组织其?他单位?。代行治理代行治理】的费用由造成环【境污染和破》坏的单位或》。者个人承担 第】十八条 凡超过国!。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!。标准排放污染物【的单位?应当按规定缴纳【超,标排污费并负责治理!。 ,。。   向《水体:排,放污染物《的应当缴纳排污【费;超过排放—标准排放污》染,物已征?收超标准排污费【的不再重复征—收,排污:费   征收的】排污费和超标准【排污费?纳入同?级财:政专项管理用于【污染防治不得—。挪,用 第《十九条 》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!护行政主管》部门或者其他依法】行使环境监督管理的!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!域内排放污染物【和造:成生态环《境破坏及其他公害】的单:位和个人依法进行现!场检查被检查单位】应当如实反映情【况提供?必要的资料不得【以任何借口阻挠检查!   环》境执法人员行—使现场检查》权必:须出示?执法证件并有义务为!被检查单位》或者个人保》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!密  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