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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如皋:市经营性《用,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! 皋政规〔2】010〕1》号 市—政府关于印发如皋】。。市经营性用地容积】率管理办法的通知】 ? 各镇人民政府市】各委、办、局、【行、社、《公司市各直属单【位 —   》  如?皋市经?营性用地容积—率管理办法已—经市:政府第二十》九次常?务会议?。。讨论通过《现印发给你们请认】。真贯彻执行》 二○一○年!六,月十:二日 第一】条 为进一—步规范本市》经营性用地》的容积率规》划管理维护房地产】市场的公开》、公平?、公正防《止国有土地资—产流:失根据城乡》规划:法、江苏省城乡规】。划条例住房和城乡建!设部、监《察部:关于:加强建设用地—容积率管理和监督】检查的通知(建规〔!2008《〕227号》)等:精神结合本》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 》 , 第二条 【本市:市域范?围内商业、旅—游、娱乐《和商品住宅》。等,经营性用地的容积率!管理适用本办法【 《 , : 第三条 经【营性用地出让前应】由,市住房和城乡建【设(规划)部门根】据,已批准的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!关技术规范》要求:确定地块容积—率等规划技》术指标?经营性用地出让后建!设单:位应当严格按照市住!房和城?。。乡建设(规划)部门!所确:定的容积率等—规划技术《指标进行设计和建】设 】 第四条 符【合城:镇规划通过改制和其!它方式已经取得出】让的经营《性用地因历》史等客观原因无规】划设计条《件的容积率指—标按:土地出让合》同、改制《批准文件《或原批准规划方【案中的指标控—制, , : 第五条 ! 建筑面积指—标,。分为计容积率—建筑面积和不计容】积,率建筑面积 — 【    《总建:筑面积为计容积率建!。筑面积与《不计:容积率建筑面积之】。和 !    《容,。积率是指某一基【地范围内地面以上】。各类建筑的计容【积率总建筑面积【与基地总面积—的比值 》 第六】条 : 核定?建筑工程建筑面积】。和竣工规《划核实建《筑,面积应严格按照【国家标准建筑工【程建筑面积》。计算规范(G—B/T50353】-2005)执【行; ? : 第—七,条, , 各项建筑面—积和容积率按—以下规则要求—计算 —。 , ,     (一】。)关:于住宅建筑入户空间!(,如入户花园、—空中花园、宅内【花园)建《。筑面积和《容积率的计算有顶盖!、不封闭的》入户空间每户只能设!置,一,个水平?投影面?积不大?于10平《方米:。时按其水平》投影面积的1/2】计,算建筑面积》计入容积率》;超过?10:平方米时按其—水平投影面积—计,。算全:建筑:面积计?入容积率 — 《    》 (二)关于建筑物!。。层高:与容:积率的计算规则 】 【    1》.,。建筑物层《高在:4.:8(:不含)~6》.0米之间按其水平!投,影面:积的:1,.5倍计《算建筑面积计—入容积?率;层高在》6.0(不含)米】以上按其《水平:投影面积2倍计算】建筑:面积计入容积率【;单一空间达到【2000平》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!用房建筑高度可适】当提高门《厅、大堂《、,中厅、内廊、采光】厅等:。不计入超《高范围 !  ?  : 2.建筑物底层】配套车?库层高大《于2.50米其建】筑面积计《入容积?率,。层高低于《等于:2,.5:米其建筑面积不【计入容积率》 ?    】 (三)阁》楼按其建筑面积全】部计入?容积率 《 :     !(四)?居住建筑《阳台不论是凸阳【。台、凹阳台还是【凹凸:。复,合型阳台南阳台【最大进深不》得超过?。2.4米其它—阳台最大《进深不得超过1.5!米符合以《上规定?的按其水平投影面】积的1/2》计算建筑面积计【。入容积率;不—符合以上规定—的均:视为非阳台建筑【空间按其水平—投影面积《计算建筑《面积计入《容积率;非》居住建筑一般—不得设置阳台特殊情!况下如立面造型需要!设置阳台的按其水】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!面积计入容积率 !。 《     —(五)建筑底层布置!。的架:空层, 除》电梯井、门厅—、过道等围合部分外!其余部分建筑—面积不计入容积率】架空层应满足以下】条件:以柱、剪力】墙,落地,视《线通透、《空间开敞;无特定功!能,只作为》公共休闲、交通、】绿化等公共开—敞空间使用 】 》   ?。 (六)结构顶【板高出室外地—坪基准标高大于【1,.5米且层高大于】2.50《。米的地下室和半【地下室按《。其水平?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!容积:率;不大于1—.5米的不计入【容积率 【 ,     (七!)单独?。配建的配电房、【公共厕所、》燃气调压房》、垃圾?。房,等市政配套用房和廊!、亭等景《。观建:。筑的建筑面》。积不计入容》积,率但物管《、治安值班》、居委?会等公共配套用【房建筑面《积计入容积》。率 ?  【   (八)建筑】内消防部门》确,认的:避难层和层高不大】。于2.2米》的设备层建筑面积】不计:入容:积率 ? :。 ?。     —(九)建《筑外墙采用保—温新材料、新技【术,, 其保温层水平投!影面积计入建筑面】积但不计入容积率】 — 第八《条 : 经:营性用地出让后【容积:率指标原则上不得】调整确需调》整的必须符合以【下,条件之一 【 》    (》。一)城镇总体(【分区、专业》)规划调整或修编造!成地块发展条件【变化:的; ?  】  : (二)因城镇基础!设施、?公,益性公?。。共设施建设需要导】致已:出让:地块的大小及相关】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!; —   》  (三)国家【和省、市的》有关政策发生变化】的; 】     —符合以?上条件且绿地—率、建筑密》。度和公?共服务设施满足规】划设计条件》在不影响国家—和公众合法权—。益的前提下市住【房和城乡《建设(规划)部【门可以按规》。定程序重《新核定经营》性用地的容积率指】。标 《 , 第九条【 调整经营—性用地容《积率指标按以下程序!办理 !     》(一)建设单位向市!住房和城《乡建设(规划)部门!。提,出书面申请说明调】整理由提出具—体调整方案并附调整!后,的规划设计方—案图; !。  ?   (二)市住】房和城?乡建设?(规划)部门对调】整容积率申》请进行初审组织【。有关部门《及专家对容积—率,调整:的必要性和调—整方案的合理性【进行论?证、评审《对论证不通》。过,。的不予?调整;? 》 :     (三【。)市住房和城—乡建设(规》划,)部门对论》证通过的调整方案】进行社会公示采【用多种形式征—求利害关系人的意】见必要时组织听【证; —    【 (四)《经论证、公示(听】证)后市住房和城乡!建设:(规划)部门认为】。确需:调整容?积率的依法提出【调整意?见并附?论证、公《示,(听证)《。结论和市国》土部门土地出让金】补缴测算方案等【相关材料报市政府批!准;: , —     (五【)经市政府常务会集!体,讨论决定同意容积率!指标调整的由市住房!和城乡建设(规【划)部门《通知建设单》位及时向市国土部】。门办理土地出让【金补缴手续并与【市,国土:部门:签订国有土地使【用权出让《合同补?充协议? 】。    (六)【市住:。房和城乡建设(规划!),局凭建设单位提【交的:土地出让补充协【。议、补缴出让金【及相应契《税的缴纳凭》证办理或变更建设】工,。程,规划许可证 !。  》   容积率指标调!整,突破控制《性详细?规划的应当依法【先行调整《控制:性详细规划 】 : , :第十条 涉—及容积率调整的相关!批准文?件、调整理》由、调整依据、规划!方案以及专家—。论证意见、公示(听!证)材料等均应按】。照,国家有关城建档案】管理的规定及时【向市:城建档?案,馆移交?备,查 : — 第十一《条 : 市住房和城乡建】设(规划)部门应加!强对建设项目施工】过程:跟踪管理和监督检】查确保?建设单位按》规划许可批准的内】容进行施工如发现违!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内容进行建设—的有权制止并应函】告,市城市管《理行:政执:法,部门予?。以查处 ! :第十二条《 市住房和城【乡建设?(规划)部门进【行,建设项?目竣工?规划核实时应当对建!设项目规划审批【。档案的完《整性、一致性进【行检查并《重,点审查?建设用地范围—内的总建筑面—积是否符合规划许】可确定的容积—率和总建《。筑,面积: ,   !。  (一)对超建】筑面积尚可采取改】。正措施对规划消除影!响的按以下办法处理! —    》。 1.?严,格控制总建》筑面积合理》误差以建设项—。目,规划审批地块总建】筑,面积为单位5000!平,。方米以内(含5【000?平方米)合理误差】为1%;5》000平《方米以上《部分合?理误差为《0,.5%? 《 ,     【2,.竣工实《测总建筑《面积在合理误差范】围内视为规划竣【。工核实合格;超出】合理:误差范围《补缴超面积部分全】部,规,费,涉及:容积率超土地—出让要?求的:补缴土地出让金 ! ?     3.!因违法建设而造成总!建筑面?积超过规划》许可确定的总建筑面!积的限期改》正补缴超面》积部分全《部规:。费涉及容积率超土】地出让要求的补缴土!地出让金并处建【设工程造《价5%~10%【的罚款 《 》     (【二)对超建筑面积无!法采取改《正措施消除对规划】实施影?响的限期拆除不【能拆:除的没收实》物或者违法收入【可以并处《建设工?程造:价5%~10%【的,罚款 ! 第十三《条, ,2007年12月】31日以前出让【土地的容积率计算按!原方法计《算(车?棚、:阁楼和阳台建—筑面积不计》入,容积率)以后—出让地块详细规划】未经审批《的其容积率计算【按本文?件执行;若调整【。建筑方案新》方案:与原方案《比较涉及第》七条相关内容—发,。生变化的按本文件执!行 : , , :   》  2005、2】006年为鼓励建】设高层住宅》容积率调整已—经市:政府批准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已领取【的在建建筑工—程基:础设施配套》费六:层,(含)以下按标【准全额收取》七至十一层部—分减半征收十—二层:(含)以上部—。分全额减《免;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证》未领取的建筑—工程不再享受以上政!策 》 第》十四条 建设【单位、设计单—位应严格按本办法及!相关:规范:。进行设?。计准确?计算建筑面积注【明计容?积率建筑面积和不】计容积率《建筑面积《。对违反?本办法?及相关规范、弄【虚作:假的将?依法严肃处理 】 》 第十五《条 :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!(规划)《部,门、国土部门工作】人员违反本规定擅】自调整?容积:率的依法给》。予行政处分;—构,。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 ! ? ,第十六条 本办】法由市住房和城【乡建:设(规划)部门负责!解释 ? 《 : 第十七》条 本《办法:自发:布之日起施行 !  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