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? 如皋市经营性!用地容积《率管理办法 —。 , 皋政规〔2【010?〕1号 《。 市政府关于印!。发如皋市经营性用】。地容积率管理办【法的通知 各!镇人民政府市各委】、办、局《、行、社、》公司市各《直属单位《 《 ,     【如皋市经营性用地】容积率管理办法【已经市?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!会议讨论通过现【印发给你们请—认真贯彻执行 】。 二○一○年六月!十二日 《 第《一,条 为进》一步规?范本:市经营性用地的【容积率规划管理维】护房地产市》场的公?开、公?平、公正防止国有土!地资产流失根—据城乡?规划法、江苏省【城,乡规:划,条,例住房和《城乡建设《部,、监察部关于加强】建设用地容积率【管理和监督检—查的通知(建规【〔20?08〕227号)】等精神结合本市【实际制定本办—法 【 , 第二条 本市市!。域范围?内商业、旅游—、娱乐和商品—住宅等?经营性用《地的:容积率管理适用本】办法 》 第三条 !。 经营性用地出让】前应由市住房和城】乡,建设(?规划)部门根—据已批准的控制性】详细规划《和有关技术》规范要求确定—地块容积率》等规划技术》指标经?营性用地出让—后建设?单位应当严格按照】市住房和城乡—建设(规划)部门】所确定的容积率等规!。划技术指标进行设】计和建设 — , 第四条 ! 符合城镇规—划通过改制和其它方!。式已经取《得出让的经营性用地!因历史等客观原【因无规划设计条件的!容积率指标按—土地出让合同、改】制,批准文件或原批【准规划方案中的指标!控制 】 第五条 — 建筑面积指标分为!计,容积率建筑面积和不!计,容积:率建筑面《积 ? 《     总建筑!。面积为?计容积率建》筑面积与不计容积】率建筑?面积之和 】 《。    《容积率是指某—一基地范围内地面】以上各类《建筑的?计容积率总》建筑面?积与基地总》面积的比值 【 第【六条 核定建筑】工程建筑面积和【竣,工规划核实建筑面】积应严?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!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!范(GB/T503!53-2005【。)执行; 【 ? 第七条 【各项建筑面》积和:容积率按以下规则要!。求,计算 ?   !  (一)关—于住宅建筑入户【空间(?如,入户花?园、:。空,中花园、宅》内花园)建》筑面积和容积—率的计算有》顶盖、不《封闭的入户空间【每户只能设》置一个水平投—影面积不大于1【0,平方米时按其水平投!影面积的1》/2计算建筑面积】计入容积《率,;超过?10:平,方米时按其水平投影!面积:计算:全建筑面《积计入容积》率, ,  】。 ,  (?。二)关于建》。筑物层高与容积率的!计算规则 【 ? :    《1,.建筑物层高在4】.8(不含)~6.!。0米之间按》其,水平投影面积的1】.5:倍计算建筑面积【。计入:容积率;层高—在6.0(不含)米!以上按其水平投影】面,积2倍?计算建筑面积计入】容积率;单一空间达!到,。2000平》方米以?上的大型商业—用房建筑高度—可适当提《高门:厅、大堂、中厅【、内廊、采光—厅等不计入超高范】围 —。 ,     2.建!筑物底层配套车库层!高,大于:2.50米其建筑面!积,计入容积率层—高低:于等于2.5—米其建筑面积不计】入容积率《 【     (三)】阁楼按其《建筑面积《全部:计入容?积率 【 ,     (四】),居,住建筑阳台不论是】凸阳台、凹阳台还】是凹:凸复合?型阳台南阳台—最大进?深不得超《过,2.4米《其,。。它阳台最大进深【。不得超过1.5【米符合以上规定的按!其水平投《影面积的1/—2计算?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!;不符?合以上规定的—均视为非阳台建筑空!间按其水平投影面】积计算建筑面积【计入容积率;非居住!建筑一般不得设置】阳台特殊《情况下?如,立面造型需》要设:。置阳台的按其水【平,投影面?。积计算建筑》面积计入《容积率? 【    《 (五)《建筑:底层布置的架空【层, 除电梯井、】门厅、过道等围【合部分?外其余部分》建筑面积《不计:入容积率《架空层应满》足,以下条件:以柱、】剪,力墙落地,视线通】透、空?间开敞;无》特定功能,只作【为公共休《。闲、交通、绿化等】公共开?敞空间使用 —  】。。   (六)结构顶!板高出室《外地坪基准标高大于!1.5米且层高大于!2,。.5:0米的地下室和半】地下:室按其水平投—影,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!率;:不大于1《.5米的不计入容积!率 !    (七)单】。独配建的配电房【、公共厕所、燃气】调压房、垃圾房等】市政配套用房和廊、!亭等景观《建筑的建筑面—。积不计入容积率【但物管、治安值班】、居委会等公共【配套用房建筑—。面积计入容积—率 !    (八)【建筑内消防部—门确认的《避,难层和层《高不大?于2:.2米的《设备层建筑面积不计!入容积率 !     (九!),建,筑外墙采用》保温新材《料、新技术, 其保!。温层水平投影面积计!入建筑面《积但不计入》容,积率: , 第八!条 经营性用地出!让后:容积率指标原则上】不得调整《确,需调整的必》须符:合,。以下:条件:之一 》。   【  (一《)城镇总体》(分区、专业)规】划调:整或修编造成地块发!展条件变化的; 】。 ?  》   (《二):因城镇基础设施、公!益性公共设施—建设需要导致已【出让地块的大—小,及相关建设条件【发生变化的》; 》 《 ,  : (三)《国家和省、市的有】关政策?发生变?化的; 【    【 ,符合以上条件且绿地!率、建?筑密度和公共服务设!施满足规划设计条件!在不:影响国家《和公众合法权益的前!提下市住房和—城乡建设(规划)】部门:可以:按规定程序重新核定!经营性用地的—容积率指标 【 《 , 第:九条 调整经营】性用地容《积率指标按》以下程序办理 】 《     (【。一)建设单》位向市住房和—城,。。乡建设(规划)部门!提出书面申》请,说明调?整理:由提出具体》调,整方案?并附调整后的规划设!计方案?图;: —    》 (二)市住房和城!乡建:设(:规划)部门》对调整容积》率申请进行》。初审组织有关—。部门及专家》对容:积,率调:整的必要《性和调整方》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!、评审?对论证不通过—的不予?调整; 】    — (三)市住房和城!乡建设(规划)【部,门对论证通过—的调整方《案,进行:社会公示采用多【种形:式征求利害》关系:人的意见必要时组】织听证?; 》 《    (四)【经论证、公示(听证!。)后市住房》。和城乡?建设(规划)部门】。认为确需调整容积】率,的依法提出调整意见!并,附论证、公》示(听证《)结论和市》国土部门土地—出让金补缴测算方案!等相关材料报市政】府批准; 】     (!五)经市政》。府常务会集体讨论决!定,同意容积《率指标调整的由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(!规划)部门通知【。。建设:单位及时向市国土部!门办理土地出让金补!。缴,手续并与《市国土部门签—订国有土地使用【权出让合同补充协】议 : , —   ? (六)《市住房和《。城乡建设(规—划)局?凭建设单位提交【的土地出让补充协】议、补?。缴出让金《及相应契税的—缴纳凭证办理或变更!建设工程规划—。许可证 】 , :    《容,。积率指标调整突【破控制性详细规划】。的,应当依法先》行调:整,。控,制性详细规划 ! 》第十条 涉及【容积率调整的相关】批准文件、调整【理由、调《整依据、规划—方案以及《专,家论证意见》。、,公示(听证)材【料等:均应按照《国家:有,关城建档案》管理的?规定及时向市城【建档案馆移交—备查 — 第十一条】。 市住房和—城乡建设(规—划)部门应》加强对建《设项目施工过程跟】踪,管,理和监督检》查确保建设单位按】规,。划许可批准的内容进!行施工如发现违反】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!容进行建设的—有权:制止并应函告—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】。法部门予以查处 】。 — 第十二条》 市住房和城乡】建设(?规划)部门进行【建设项目竣工规划】核实:时应当对建》设项目?规划审批档案的【完整性、一致性【进行:检,查并重点审查建设】用地:范围内的总建—筑面积是否符合规划!许可确定《的容积率和》总建筑?面积 》 ,  》   (《一,)对超建筑》面积尚可采取—改正措施对》规划消除影响的按以!下办法处理》  !   1.严格控制!总建筑面积合理误】差以建设项》目规划审批地块总建!筑面积为单位50】00平方米以内(含!5000平方米)】合理误差《为1%;50—00平方米》以上部分合理—误差为0.5%【 ,。  】   2.竣工实】测总建筑面积在【。。合,理误差范《围内视为规》划竣工核实》合格;超出》合理误差范》。围补缴超《面,积,部,分全部规费涉及【容积率超土》地出让要求的补缴】土地出让金 【   】  3?.因违法建》设而造成总建筑面积!超过规?划许可确定的—总,。建筑面积的限期改】正补缴超面积部【分全部规费涉及容】积率超土《地出让?要求的?补缴土?地出让金并处建【设工程造价5%~1!0%的罚款》 】    《(二)对《超建筑?面积无?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!对规划?实施影响的限期拆】除不能拆《除的没收实物—或者:违法收入可》以并处建设工程造】价,5%~10%的罚】款 《 : 第《十三:条 2007年1】2月31日以—前出让?土地的容积率计算按!原方法计《算(车棚、阁楼【和阳台建筑面积【不计入容积率)【以,后出让地块详细【。规划未经审批的其】容积率?计算:按本:文件执行;若—调整建筑《方案:新方案与《。原方案比较》涉及第七条相—关内容发生》变,化的按本文》件执行 【 :     200!5、2006年【为鼓励建设》高层住宅容积率调整!已,经市政府批准建设】工程规划《许,可证已领取的在建】建筑工程基》础设施配《。套费六层(含—)以下按标》准全:额,收,取七至十《一层部分减半征【收十二层(含)以】上部分?全额减免;》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《证,未领取的建筑工【程不再?享受以上政策— : , , 《第十四条 —建设单位《、设计单位应严【。格按本办法及—相关规范进行设计】准确计算建筑面积】。注明计容积率建筑】面,积和不?计,容积率建筑面积对违!反本:办法及相关规范、】弄虚作假《的将依?法严肃处《理 ? 第【十五条 市住【房和城乡建设(规】划)部门、国土部门!工作人?员违:。反本规定擅自调【整容积率《的依法给《予行政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 — ?。 第?十,六条 本办法由】市住:房和城乡建》设(规?划)部门负》责解释 【 第十七条! , ,本办法?自发布之日》起施行   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