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—
如皋市】经营性用地》容积率管理办法
!
皋?政规:〔201《0〕1?号
市政府关!于印发如皋市经营】性用地容《积率管?理办法的通知
!
,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!、办、局、行、社、!公司:市各直属单位
】
! 如皋市《经营性用地容积率管!理办法已经市政府】第二十九《次常:务会议讨论通过【现印发给《你们请认真贯—彻执行
—。
二○一○年六【月十二日
】第一条 》为进:一步规范本市经营】性用地的容积率【规划管理《维护:房地产市场的公开】。、公平、公正防止国!有土地资产流—失根据城乡规划法、!江苏省?城乡规划条例住房】和城:乡建设?部,、监察部关于加强】建设用地《。容积率管理和监督】检,查的通知(建—。。规〔2008〕【227?号)等?精神: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!办法
》
第二【条 ?本,。市市域范围内商业】。。、旅游、《娱乐和商品》住宅等经营性用【地的容?积率管理适用本办】法
!第三条 经营性】。用地出让前》应由市住房和—城乡建设(规划)部!门根据?已批准?的控制性详细规划】和有:。关技术规范要求确定!地块容积率等规【划技术指标经营性用!地出:让后建设单位应【当严格按照市住房和!。城乡建设(规划)部!门所确定的》容,积率等规《划技术指标进行设】计和建设
— :
第四条【 符合《城镇:。规划通过《改制和其它方式已经!取得:出让的经《营性用?地因历史等客—观原:。因无:规划设计条件—的容积?率指标按土地出让】合同、改制》批准文件或原批【准规划方案》中的:指标:控制
?
第】五条 建筑面积】指标:分为计容《积率建筑《面积和不计容积【率建筑面积
【
【 总建》。筑面积为《计容积?率建筑面积与不计】容积率建筑》面,积之:和
? :
【 容积率是》指某一?基地范?。围内地面以上各【类建筑的计容—积率总?建筑面积与》基地总面积的比【值
》
第六—条 : 核定?。建筑工程《建筑面积和》竣工规划《核实建筑面积应【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!筑工程建《筑面积计《算规范(GB—/T5035—3,-,2005)执—行;
! 第七条 各项】建筑面积和容积率】按以下规则要求【计算
?
?
: 《 (一)关—于住宅建筑入户空间!(如入户花》园、空中花园、【宅内花园)》建筑面积和容积【率,的计:。算有:顶盖、不封闭的入户!空间每户只能设【。置一个?水平投?影面积不大于10平!方米时按其水—平投影面积》的1/2《计算建筑面积计入】容积:率;超过10平方】米时按其水平投【影面:积计算全建筑面积】计,入容积率
【
》 (二)【关于建筑物层高与容!积,率的:计算规则
!
1.!建筑物?层高在4.》8(不含)~6.0!米之间按其水平【投影:面,积的1?.5:倍计算建筑》面积计?入,容积率;《层高在6.》0(不含)米—以上按其《水平投影面积2倍】。计算建筑面积计入】容积率;单一空间达!到200《0,平方米以上的大型】商,业用房?建筑高度可适当提高!门厅、大《。堂、中厅、》内廊、采《光,。厅等不计入超—高范围
】
,。 2.】建筑物底层配套车库!层高大于2.50米!其建:筑面:积计入容积》。率层:高低于?。等于2.《5米其建筑》面,积,不计入容积率
!
】 (三?)阁:楼按其建筑》面积全部计入容【积率
《
《 —(四)居住建筑阳】台不论是凸阳台、】凹,阳台还是凹凸复【合型阳台南阳台最】大进深不《得超过?2.4米其》它阳台最大》进深不得《超过1.5》米符合以上规—定的按其水平投影】面,积的1/2》计算建筑面积计【入容积率;不符合】以,上规定的均》视为非阳台建筑【空间按?其水平投《影面积计算建筑面】积计入容积率;非】居住建?筑一般不得》设置:阳台特殊情况—下如立面《造型需?要设置?阳台的按其》水平投?影面积?计,算建筑?。面积计入容积率【
:
】。 (五)》建筑底层布置的架】空,层, 除电》梯井、门厅》、,过道等围合部分【外其余部分建筑面】积不计入容》积率架空层应—满足以下条件—:以柱、剪力墙落地!,视线通透、空【间开:敞;无?特定功能,只作为公!共休闲?、交通、《绿化等?公共:开敞空间使用
【。
:。。
:
《。 , (六)结—构,顶板高出室外地坪基!准标高大于1.【5米且层高大于【2.50米的地下】室和半地下室—按其水平投影面【积的:一半计入容积率;】不大于?1.5米的》不计入容积率
】
】 (七)单—独配建的配电房【、公共厕所、—燃气调压房、—。垃圾房等市政配【套用房和《廊、亭等景观建【筑的建?筑面积不计入容积】率但物管、》治安:值班、居《委会等公共》。配套用房建》筑面:积计入容积率—
— —(八)建筑内消防】部门确认的》避难层和层高—不,大于2.2米的设备!层建筑面《积不计入容积率【
,。
》 (九)!建筑外墙采用保【温新材料、新技术,! 其:保温层水平》投影:面积计入《建筑面积但不—计入容?积率:
【 第八条 经营性!用地出让后容积【。率,指标原则《上不得调《。整确需调整的必【须符合以下条件【之一
》
【 (一)城镇总】体,。(,。分区、专《业)规划调整—或修编造成地—。块发:展条件变化的—;
【 (二)!因城镇基础设施、】公益性?公,共设施建设需要导致!已出让地块的大【。小及相关建设—条件:发生变化《的;
! (三)国!家和省、市的有【关政策发生变—化的;
! 》。 符合以上条—件且绿地《率、:。建,筑密度和公共服务】设施满足规划设【计条:件在不影《响国:家和公众合法权益的!前提下市住房和城乡!建设(规划)部【门,可以按规《定程:。。序重新?核,定经:。营性用地的容积率指!标
【 第九条 调】整经营性《用地容积《率指:。标按以下《程序办?理
《 ,
》 (《一)建设单位向市】住房和城《乡建设(规划)【部门提出书面申【请说明调整理由提出!具体调整方》案并附调整后的规划!设计方案图》;
》。
【 (二)《市住:房和城乡《建设(规划)—部门对调整容积【率申请进行初—审组织有关部—门及专家《对容积率调整的必】要性和调整》方案的合《理性进行论》证,、评审对论证不【通过的不《予调整;
》
,。
】 (三《)市住房和城乡建】设,(规划)部门对【论证通过的调—整方案进行社会【公示采?用多:种形式?征求利害关》系人:的意见必要》时组织听《证;
—
,
(四!),经论证、公示(听】证)后?市住房和城乡—建设(规划)部【门认为确需调整容】积率的依法提出【调整意见并附论【证、公示(听证)结!论和市?国土部门土地出让金!补缴测算方》。案等相关材》。料报市政府批准;】
《
— (五)》经市政府常务会集体!讨论决?定同意容积》率指标调整的由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(!规划)部《门通知?建设:单位及时向市国土】部门办理土》地出让金补缴手续并!。与市国土部门签订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!合同补充协议
【
?
— (六)市住【房和城?。乡建设(规划—。)局凭?建设单位提交的土】地出让?补充协议、补缴出】让金及相应契税【的,缴纳凭证办理或变】更建设工《程规划?。许可证
【。
: —容积率指标》。调整突破《控制:性详细规《划的应当依法—先行调整控制性详】细规:划
!第十条?。 涉及容积—率调整?的,相关批?准,文,件、调整理》由、调整依据、规划!方案以及专家论证】意见、公示(听证)!材料等均应按照【国家有关《。城建档案管理—的,规定及?时向市?城建:档案馆移交备查
】
:
第十一】条 市住房和【。城乡建设(规划【)部门应加强—对建:。设项目施工过—程跟踪管理和监督检!查,确,保建设单位按规划】。许可批准的内容进】。行施工如发现违反】建设工程规划—许,可,内容进行建设的有权!制,。止并应?函告市城市管—理行政执法部门予】以查处
》
《 第十二条— :市住:房和城乡《建设(规划)部门进!。。行,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!实时:应当对建《设项目规划审批【档案的完整性、一致!。性进行检查并重点审!。查建设用地范—围内的总建筑面积】是否符合规划许可】确定的?容,积率和总建筑—面积
?
— :。 (一)对超建!。筑面积尚可采取改】正措施?对规划?消除影响的按以下】。办法处理
【
《 《 1.严格控—制总建筑面积—合,理误差以建设项【目规划审批地块总建!筑面积为单位—5,000平方米—以内:(含5?00:0平方米)合理误】差为:。1%;5000【平方米以上部分合】理误差为0.5%
!
, :。
】2.竣工实测—总建:筑面积在合理误差范!围,。内视为?规划竣工核》实合格;超出合理】误差范围补》缴超面积部分—全部:规费涉及容积—率超土地出》让要求?的补缴土地出让金
!
— , 《3.因违《法建设而《造成总建筑面积【超过规划《许可确定的总建筑】面积的限期改正补】。缴超面积部分全【部规费涉及容积【率超土地出让—要求的补《缴土地出让金并处建!设工程造价5%~】10%的《罚款
《
》。 《 (:二)对超建筑—面积无法采取改正措!施消除?对规划实施》影响的限期拆除【不能拆除的没—收实物或者违法【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!程造:价5%~10%【的罚款
—
第十【三条: 2007年12】月31日以前出【让土地的容积率【计算按原方》法,计,算(车?。。棚、:阁楼和阳台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!率)以?后出让地块详—细规划未经审批【的其容积率计算【按,本文件执行;若调整!建筑:方案新方《案与原?方案比较《涉及第七条》相,关内容发生变化的】按本文件执行
!
】 ,2005、200】6年为鼓励建设高】。。层住宅容积率调整】已经:。市,政府批准建设—工程规划许可证已】领取的?在建建筑工程基础设!施,配套:费六层(含)—以下按标准全—额收取七至十一【层部分减半》征收十二《层(含)以上部分全!额减免;建设工程规!划许:。可证未领取的建【筑工程不《再享:受以上政策
】
《 第:十四条 建—设单位、设计—单位:应严格?按,本,办,法,及相关规《范,进,行设计准确》计算建筑面积—。注明:计容积率建筑—面积和?不计容?积,率建筑面积对违【反本办法及相关规】范、弄?虚作假?的将依法严》肃处理
】
: 第十五条 — 市住房和城乡建】设(规?划)部门、国—土部门工作》人员违?反本规定擅自—调整容积率的依法】。给予:行,政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。事责任
》
《 第?十六条 《 本办?法由市?住房:和,城乡建设(规划【),部,门负责解释
】
—第十七条 —本办法自《发布:之日起?施行
—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