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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: ,。 如皋市【经营性用地容积【率管理办法 【。 :皋政规〔《。20:。10〕?1号 《 :市政:府关:于印发如《皋市经营性》用地容?积率:管理办法的通知 】 各镇人民【政府市各《委、办、《局、行、《社、公司《市各直属单位 】  【  : 如皋市经营性用】。地,容积率管理办—法已经?市政:府第二?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!。通过现印发》给你们请认》真,贯彻执行 二!○一○年六月十【二日 第一】条 为进一步【规范本?市经营性用地的容】积率规划管理维护】房地产市场的公开、!公平、公《正防止国有土—地资产流失根据城乡!规划法、江苏省城】。乡规划条《例住房和《城乡建设部、—监察:部关于?加强建?设,用地容积率》管,理,和监:督检查的通知(建】规〔2008—。〕227号)等精神!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!办法: ? 第二条 ! 本市市域范围【。内商业、旅游、娱】。乐和商品住宅—等经营性用地—。的容积率管》理适用本办法 ! 第三【条 经营性用【地出:。让前:应由市住房和—城乡建设(规划)部!门根据已批准的控】制性详细规划和【有关技术规范要【求确定地块容积【率等:规划技术《指标经营性用—地出让后建设单【位应当严格》按照市住房和—城乡建设(规划)部!门所确定的容积【率等规划技术指【标进行设计和建设 ! 第四!条 : 符:。。。合城镇规划》通过改?。制和其它方》式已:经取得出让的经【营性:用地因历史等客观】原因无?规划设计条件的容】积,率指标按土》。地,。出让:合同、改制》批准文件或原—批准规划方案中【的指标?控制 《。 《 第五条 建筑!面积指标分为计【容积率?建筑面积和不计容】。积率建筑面积 【 》。     总建筑!面积:为计容积率建—筑面积?与不计容《积率建筑面积之【和, 《 《  :  容积率是指某】一基地范《围内地面以上各【类建筑的计》容积率?总建筑面积与—基地总面积的—比值 】 第六条 【核定建筑工程建【筑面积和竣》工规划?核实建筑面积应【严格按照国》家标准建《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!。规范(GB/T5】0353-2005!)执行; ! ,。 第七条 各】项建筑面积和容积】率,按以下?规则要求《计算 【    — (一)《关于住?宅建:筑入:户,空间(如入户—花园、空中花—园、宅内花园)【建筑面积《和容积率《的计算有顶盖—、,不,。封闭的入户空间【每户只能设》置一个水平投—影面积不大》。于10平方米时按其!水平投影面》积的1/2计—算建筑?面积计入《容积率;超》。过10平方米时【按其水平投》影面积计算全建筑面!积计入?。容,积率 !  :  : (二?)关:。于建筑物层》高与容积率的计算规!则 】  :   1.建—筑物层?高在:4.8(不含)【~6.0米之间按其!。。水平:投影面积《的1.5倍计算【建筑面?积计入容积率;【。层高在6.0(不】。含)米以上按其水】平投影面积2—倍,计算建筑面积计入】。容积率;单一空【。间达到2《000平方》米以: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建!筑高度可适当提【高门厅、《大堂:、中厅、内》廊、采光厅等不计入!超,高,范围 ?   !  2.建筑物底层!配,套车库层高大于2】。.50米其建筑【面积计入容》积率层高低于—等于2.5米其建】筑面:积不计入容积率 】 , , 《  :   (《三)阁?楼按其建《。筑面积全部计入【容积率 《 —     (四)居!住建筑阳台不论【是凸阳台《。、凹:阳台还是凹》。凸复合型阳台南阳台!最大进深不得超过】2.:4米其它阳台—最大进深不得超【过1.5米符合以】上,规定的按其水—平投影面积的1/】。2,计算建筑面》积,计,入,容积率;不符—合,以上规定的均视为】非阳台?建,筑空间按其水平【投,影面积计算》。建筑面?积计入容积率;非居!住建筑?一般不得设置阳台特!殊情况下《如立面?。造型需要《设置阳台的按其水平!投影面积计》算建筑面积计入容积!率 《 》    《(五)建《筑底层布置》。的架空层, 除电】梯井、门厅》、过道等《围合部分外其余部分!建,筑面:积不计入《容积率架空层应【。满足以?下条:件:以柱、剪力墙落!地,视线《通透、?空间开敞;无特【定功:能,:只作为?公共休闲、交通、】绿化等公共》开敞:空,间使用 《。 —     (—六)结构顶板—高出:室外地坪基准标【高,大于1.5米—且层高?大于2.50米【。的地下室和半地下】室按其水平投—影,。面积:的一半计入容—积率;不大于1.】5,米的不?。计入容积率 】 《     》(七:)单:独,配建:的,配电房、公共—。厕所、燃气调压房】、垃圾房等市—。政配套用《房和廊?、亭等景观》建筑的建筑面—积不:。计入容积率但物管】、治安值班、居【委会等公共配套用】房建:筑面积?计入容积《。率, :。 ,  —。   (八)建【筑内消防《部,门确:认,的避难?层和层高不大于2.!2米的设备层—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!率 《   【  (九)建—筑外:墙,采用保温新》材料、新技术,【 其保温层水平【投影面积计入—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!积率 — , 第八》条 : 经营性用地出让后!容,积,率指标原则上不【得,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!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!。 《  《   (一)城镇】总体(分区、专业)!规划调整或修—编造:成,地块发?展条:件变:化的;?  !  :。 (二)因城—镇,基础:设施、公《益性公共《设施建设需》要导致已《出让: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!设条件发生变化的;! : , :。     (三!)国家和省、—市的有关政策发【生变化的; 【    ! 符合以《上条件?且绿:地率、建《筑密:度和公共服务设施满!足规划设《计条件在不》影响:国家和公众合法【权益的?前提下市住房和城】乡建设(规划—。)部门可以按规定】程序重新核》。定经营性《用地的容积率指【标 《 《 第九条 —调,整经营性《用地容积率指标按以!下程序办理 — 《。 ,   《  (一)建—设单位向《市住房和城乡—建设(规划)部门提!出书面申请说明【调整理由提出具【体调整方《案并附调整后的【。规划设计方》案图; !     (二)!市,住房和城《乡建设(规》。划)部门对调—整,容积率?申请进行《初审组织有关部门】及,。专家:对容积率调》整的必要性和调整】方,案的合理性进行【论证、评《审对论证不通—过的不予调》整; 《 《     (三】。)市住房和城乡建】设(:规划)部门对—论证:通,过,的调整?方案进行《社会:公示采用《多种形式征》求利害关系》人的意见必要—时组织听证; !    】。 (:四)经论证、公【示(听证)后—市住房和城乡—建设(规《划)部门《认为确?需调整容《积率的依法提出调整!意见并附论》证、公示(听证【)结:论和市国《土部门土地出让金补!缴测算方案》等相关材《料报市?政府批准《; —     (】五)经市政府常务会!集体讨论决定同意】容,积率:指标调整《的由市住房和—城乡建设(规划)】部门通知建设单【位及时向市国土部门!办理:土地出让《金补缴手续并与【市国土部门签—订国有土地使—用权:出让合同补充协【议 【 :    (六—)市住房《和城乡建设(规划】)局:凭建设?单位提交的土—地出让补《充,。协议:、补缴出让金及相应!。契税:的缴:纳凭:证办理或变更建设工!。程规划许《可证 》 《 ,    容积率指】标调整突破控—制性详细规划—的应当依《法先行调整控—。制性详细规划 ! 》第十条 涉及容】积率调整的相—关批准文件、调【整理由、调整—。依据、规划方案以】及专:。家论证意见、公【示(听证)》材料等均《应按照国家有关【城建档?案管理的规定—及时向市城》建档案馆移交备【查 !。第,十一条 》市住房和城乡—建设(规划》)部门应加强对建】设,项目施?。工过程跟踪管理【和监督检查确保建】设单:位按规划许可批【准的内容进行—施工如发现》违反建设工》程规划许可内—容进:行建设的有》权制:止并应函《告,市城市管《。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!查处: 】第,十二条 市—住房和城乡建设(】规,。划)部门进行建设】项目竣工规》划核实时应》当对建设项目规划】审批档案《的完整性、一致性】进行:检查并重点审查建】设用地范围》内的:总建筑面积是否符合!。规划许可《确定的容积率和【。总建筑面积 !     (!一):对超建筑面积尚【可采取?。改正措施对》规划消除影》响的按以下办法处理! 【     》1.严格控制总【建筑面?积合理误差以建设项!。目规划审批地块【总建:筑面积为单位—5000平方米【以内(含《50:。00平方米)—合,理误差为1%;【。5000平方—米以上部分合—理,误,差为0.《5% 》 , :     2.竣!工,实测总建《。筑面积在合理误差】。范围:内视为规划竣工核实!合格;超出合—理,误差范围补缴超面】积,部分全部规费涉及】容积率超土地出让要!求的补缴土》地出让金 》 【    《3.因违法建—设而造?成总建筑面积超【过规划许可确定的】总建:筑,面积的限期改正补缴!超面积?部分全?部规费涉及容积率超!土地出让《要求的补缴土地出】让金: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!%~10%的—罚,款 !    (二)对】超建筑?面,积无法采取改正【措施消除对规划【实,施影:响的限?期拆除不能》拆除:的没收实物或—者违:法收入可以并处【。建设工程造》价5%~《。10%的罚款 ! 第十【三条 2《。007年12月31!日以前?出,让土地的容》积率计算按原方【法计:算(车棚、》阁楼和阳台建筑面】积不计入容积率)以!后出让地块详细规划!未经审批《的其容积率计—。算按本文件执—行;:若调整建筑》方案新方案与—原方案比较涉及第】七,条相关内《容发生变化》的按本文件执行【 】   ?。 2005》、2006年为鼓励!建设高层住宅容积】率调整?已经:市政府批准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已领取】的在建建筑工程【基础设施配套费六】层(含)以下按标】。。准全:。额收取七至十一层部!分减半征收十二【层(含)以》上部分全额》减免:;,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未领取【的建筑?工程:不再享受以上政策 ! 《。 第十四—条 建设单位、设!计单位应严》格按:本办法及《相关规范进行设【计准确计《算,建筑面?积注明计容积—率建筑面《积和不计容积率【。建筑面积对违—反本办法及相关规范!、,弄虚作假的将依法】严肃:处理 《 《 第十五条 】市住:房和城乡建设(【规划)部门、国土部!门,工作人员违反—本,规定擅自调》整容积率的依法给】予行政处分》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 】 第十六条】 :本办法由市住房【和城:乡建设(规划—)部门负责》解释: 】 第十七条 本办!法自发布之》。。日起施行 】  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