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掖市城镇供!热计量?收费办法(试行) !
?发布单位:》。 甘:肃省张?掖市人民《。政,府 :
生效日期: 【2,010-11-18!
张掖市人民政【府关:于印发张掖市城【镇供热计量》收费办法(试行)的!通知:
各县(区)—。人民:政府市政府有关【部门
? 张?掖市城镇供热计量收!费办法(试行)已】经市政府研究同【意现印发《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!
二〇一〇年—十一月十八日—
,张掖市城镇供热计量!收费办法(试行【)
第一条 为促】进城镇?供热事业健康发展】加强集中供热—计量管理规》范热计量收》费工作保《障供、用热》双方的?合,法权益推进节能降耗!。工作:根,据甘肃省城镇供热计!量收费?办,法和张掖市城—市供:热管理?办法的规定结合【我市实际制》定本:办法
第二条— 本办?法适用于张》掖市城镇实施热【计量收费的供—热单:位与用户
》第,。三条 供热计量热费!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!费两部?分构成?基本热费是指—用户按?基本热价交纳—。的供热费用》由供热单位按—规定供暖《期限:向用户?收取计量热费是指】用户按计量热—价交纳的供》热费用根《据用户热计》量表计量《的耗热量和计量热价!确定由供热单位按月!向用户收取
—。 : ,用户:热费:。=基本热费+计量】热费;
基】本热费?=基本热价×用户】供热面积;
!计量热费=用户热计!。量表的?耗热量×计量热【价×热量调整—系数;
— 热量调整系数是】。指,为消除用户耗热【。。量差异对热量表计量!数据进?行调整所《设定的系数用于消】除,用,户用热单元因—。围,护,结构、?材料和在建筑物中】。位,置不同而《。导致的耗热》量差:异实现用户热—费的公?平负担具体按—照甘:肃省城镇《供热计量收费办【法(:试行)公布的数【据测算(附件)
】 城镇供热计量】收费根据使用—性质分为居民热费和!非居民热费两类【
第四条 基本热】。价,和,计量热价按照当年】政府批准的供暖价】格标:准以规定的折—算比例确定由供【热单位向政府—价格主管部门申【报核定后于当年【10月15日前向】社会公布其中基【本热价、《计量热价按照各【50%折《算确:定
基本】热价和计量》热价按照用户分类的!热,价标准分别折算【
第五条《 基本热价和计【量热价按照下列公】式进行计算
— 基本热—价=面积《热价:标准(元/平方米】·月)×《基本:热价折?算比例×供》热月数
计】量热价=[面积热】价标准(元/平方米!·月)×(》1,-基本?热价折算比》例)]×供热月数×!年供热面积�年【供热量
第六条】 对供热《建筑物仅安》。装总热量表的用【。户供热单《位应在与用户—协商、自愿的基【础上实行《按供热量计量收费】基本热费与计量【热费:可按用户建筑面【积占该建《。筑,物总面积的比—例分:摊
第七》条 供热单位应当】与用户?签定供、用》热合同供《、,用热合同格式—与内容应当符合国】家有关规《定
第八条— 供热单位的—供,热质量?必须:。符合规定的》供热:质量标?准达不到规》定供热质量标准的】供热单?位应当按照供用热】合同:的约定对用户—进行补偿或赔偿
】第九条 用》户应当按照规定按】时交纳供热》费,用对无正《当理由拒交》供热费用的用户供热!企业可以按供用【热合同?的约定收《取违约金
第十条】 价格主管》部门要加强对供热计!。量收费的监管同时实!行,供,。热成本监审制度促进!。供热:单位建立《有效的成本》约束:机制:
第:十一条 供热—行政主管部门—要建立健全城市【供热质量监管体系】加强对供热质—量监督管理维—护供、用热双—方的合法权益
【第十二条 政府鼓励!供热单?。位对城市低收入【群体实行优惠和减免!政,策
第十三条 【本办法自《2010年10月2!0日起实施有效【期,五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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