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掖市—城镇供?。热计量?收费办法(试行【)
《
发布单《位: 甘肃》省张掖市人民政【。府
生效日期:】。 201《0-11《-18
张掖—市人民政府关于【印发张掖市城镇供热!计量收?费办:法(试行)的通知】
各县?(区)人民政府【市政府有关部门
】。 张掖市城—镇,。供热计?量收费办法(试行)!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!现,印发你们请认真【遵照执?行
二〇一〇年十一!。月十八日
张—掖市城镇《供热计量收费办【法(:试行)
第一条 】为,促进城镇供热—事业健?康发展加强集中供热!计量管理规范热【计量收费《工作保障供、用【热双方的合法—权益推进节能降【。耗工作根据》甘肃省城《镇供热计量收费【办法和张掖》市城:市供热管理办法的】规定结合《。我市实际制定—本办法
第》二条 ?。本办法适用》于张掖市城镇实【施热计量收费的供】热,单位与用户
—第三条 供》热计量?热费由基本热费和计!量热费?两,。部分构成《基本热费是指用【户按基本热价交【纳的供热《费用由供热单位按规!定供:暖,期限向?用户收?取计量热费是—指用户按计量热价】交纳的?供热费用根据—用户热计量表计量的!耗热量和计量热【价确定由供热—单,位,按月向?用,户收取
【用户热费=》基,。本热费+计》。量热费;
— 基本热费=【基本:热价×?用户供热面积;【
计量热【费=用?户热计量《表的耗?热量×计量热价×】热量调整《系数;
《 热量》调整系数是指为【消除用户耗》热,量差异对热量表计量!数据进行《调整所设定的—系数用于《消,除,用户用热单元因围护!结构、材料和在建】筑,物中位置不同而导】致的耗热量差异实现!。用户热?费的公平负担具体】按照甘肃省》城镇供热计量收【费办法(试行)公布!的数据测算(附件】)
城镇—供热计?量,。收费根据使用性质】分,为居民热费和非居民!热费:两类
第四》条 基本热价和计】量热:价按照当年政府【批准的供暖价—格标准以规定—的折算比例》确定由供热》单位向政府》价格主管部门申【报核定后《。于当年10月15】日前向社《会公布其中基本热】价、计?量,热价按照各50%折!算确定
【 基本?热,价和计量《热价按?照用户分类的热【价标准分别》折算
第五条— ,基,。本热价和计量热价】按照下列公式—进行计算《
《基本热价=面积热价!标准(元/平—。方米·月)×—基本热价《折,算比例?×供热月《数
计量【热价=?[面积热价标准(】元/平?方米·月)×(1】。-基:本热价折算》比例)]×供热月】数×年供热面积�年!供热量
第六条】 对供热《建筑物仅安装—总,。热量表的用》户供热单《位,应在与用户协商、自!愿的基础《上实行?按供热量计》量收费基本热费【。与计量热费可按用户!建筑面积占该—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!分摊
第七条【 供热单位应当与】用户签定供、用【热合同供、用—热合同格式与内【容应当?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】
第?八,条 供热单》位的供热《质量必须符合规【定的供热质》量标准达不到规定】供热质量标准—的供:热单位应当按照供】用热合同的约定对】。用户进行补偿或【赔偿
第九条 用】户应当按照规—定按时交《纳,供热费?用,对无正当理由拒交】。供热:费用的用户供—热企业可以按供【用热合?同,的,约定收取《违约金
第十—条, 价:。。格主管部门要加强】对供热计量收费【的监管同时实行供】。。热成本监《审制度促《进供热单位》建立有效的成本【约束:机制
第十一条 】供热: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!健全城市供热质量】。监,管体系?加强对供热》质量监?督管理维护》供、用热《双方的合法权益【
,第十二条 》政府鼓励供热单【。位对城市低》收入群体《实行优惠《和减免政策
第十三!条, 本办法自》2010年10【月20日起实施有效!期五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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