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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招标》投标条例   20!17年9月28日】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!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第三—十,五次会?议通过     】第一:条 为了规范招标】投标活?动保护?国家利益、社会【公共利益和》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!的合法权益》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招》标投标法中》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!标法实施条例等【法律:、行政法规结—合本省实际制定【本条:例  ?。   第二》条 本省行》政区域内的招标投】标活动?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!条,例    》 法律、行政法规】对招标投标活动已有!规定的?从其规?定     —第三条 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—发展改革部门—负责指导、协调本】行,政区:域内的招《标投标工作》;省发展改》革,部门:对全:省重大建设项—目的工程《招标投标活》动实施监督检查【     县级【以,上,人民:政府工?。业和信息化、国土】资源:、住房?城乡建设《、交通?运,输、:水利、商务等—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!分,工对: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!施监督管理依法查】处招标?投,标活动?中的违法行》为    》 财政部门依法对】实行招标投标的【政府采购工》程建设?项目的?预算执行情》况和政府采购政【策执行情《况实施监督》     审计【机,关依法对招标投标】活,动,实行:审计监督 》    监察机关】依法对?与招标投《标活动有关的—监察对象实施监察】  :   ?第四条 在本省行政!区域:。。内进行下列工程【建设的项目》包括:项目的勘察、—设计、?施工、监理》以及与工程建—设有关的《重要设备、》材料等的采》购必须进《行招标     (!一)大型基础设施】、公用事业等关【系社会公共利益、】公众安全的项—目;  《   (二》。)全部或者部分使用!。国有资金投资—或者国?家融资的《项目;    【 (三)使用国际】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!款、援助资金的【项目   》  前?款所列项目的—。具体:范围和规《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执行任何单位】和部门?不,得自行制定工程【建设项?目的招标范》围和规模标准—      第【。五条 ?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得制—定限制性条件阻碍】或者排斥其他地区、!其他行业潜在—投标人参加本地区、!本行业?的,。。。招标:投标活动   【  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非法《干涉招标投标—活动不得非法侵犯】招标人、投标人在招!标,投标活动中的自主权!   ?  第六条 —依法必?须招标的项目应【当进入符合规定的公!共资源?交易:平台公共资源交【易平台运行服务【机构提供《公共服务《确需收费的不得以营!利为:。目的 ?  :。  公共资源交【易平台应当加强建】设优化交《易服:务流程降低交易服务!成本:提高办事《效率     第七!条 鼓励利》用信息网络》进行:电子招?标投标具备条—件的应当进行—电子招标投标—数据电文形》。。式与纸质形式的【招标:投,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!效力 ?    第八—条 有关行政—部门应当《将招标投标信—用记录或者》信,用报告作为实施监管!的重要依据对—失信主体参与—招标:投标活动依》法,。予以限制对严重【违法失信主体参【与招标投《标活动实《行市场禁入    ! 第九条 按照【国家有?关规定必须招标【。的项目?。需要履行项目审【批、核准手续的【其招标?范围:。、方式、组》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!批、核准部门审批、!核准     【项目审批、》核准部门应当自【审批、核准》之日起7《日内将审批、—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!、方式、组织形式】通报有关行政—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应!当在其门户》网,站,上依法向社》会公开   —  招标人应当按】照审批?、核准的招》标范围?、方:式、组?织形式组织》招标确需修》改的应当向》原审:批、核?准部门重新办理有】关审批、核准手【续     第【十条 涉及国家【安全、国家秘—。密不:适宜进行招标—的项目?招标人应《当向项目审批、核准!部,门提交国家安全、国!家保密规定;对是】。否属于国家安全项目!不明确或者有争【议的由省国家安全】部门确认《后招:标人应当向项目审批!、,核,准部门提《交确认文件;对是】否属于国《家秘:密项目、密级—不明确或者》有,争议的由省保密部门!确,认后:招,标人应当向项目【审,。批、核准部门提交】确认:文件   》  第十一条 依法!必须招标《的,项,目进行招标应当具】备下:列条件   —  (一)》招标:人已经?依法成立;  【   (二)招【。。标项目?、招标范围、方【式和组织形式—应当:履行审批、核准手续!的,已经审批、核准;】     》。(,三)有相应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】已经落实;   】  (四)有完备】的,招标所需的技术资料!等文件;    】 (五)法律、法规!规定的其他》条件     第十!二条 ?有下列情形》。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!标    》 (一)涉及—国家安全、国家秘】密或者抢险救—灾而不适《宜,招标的?; :。  :  (二)利用【。扶贫资金实》行以工代赈、需要】使用农民工的;  ! ,  (三)需—要采用?不可替?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!术的;   —。  (?四)采购人依法能】够自行建《设、生?产或者提供》的;     (】五,),已通过招标方—式选定的特许经营】项目投资人依—法能够自行建—设、生产或者—提供:的; ? ,。   (六)需要向!原中标人采购工【程、:货物或者服务否【则将影响施》。工,或者功?。能配套要求的;  !   (《七)法?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!特殊:。情形 ?    前》款所:。列工:程,建设项目需要—履行项目审》。批、核准手续且不进!行招标的应》当经项目审批、核准!部门审?批核准     】第,十三条 对依—法必须进行招标的】项目招标《人应:当根据法《律、:法规、?有关行?政部门制定的标【准文本结合招标【项目: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!编制资格预》审文件和招标文件】并不得对标准文【本中的强制性条【款进行修改  【   第十》四条 招标人—或者招?标,。代理:机构应当按照资格】预审公告、招标公告!或者:投标:邀,请书规定的时间【、地点发布资格预审!。文件或者招标文【件资格预审》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!发布期?或者下载期》均不得少于5日 】    招标—人或者其委托的招】标代理机构应当及】时将数据电文形式的!资,格预审文《件、:招标文件加载至公共!资,源,交易电子服务—系统:供潜:在投标人免费下载】或者查?阅     —第十五条 》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!方式招标的应—当按照资格》预审文件载明—的条件?、,标准和方法对资格预!审,申请人进行》资格审查    】 资格预审后招【标人应当及》时向资格《预审申请人发—出资格预审》结果:通知书向合格的申请!。人说明获取招标【文件的时间、地点】和方法并《。同时向资格》。预审不合格的申请】人说明其未通过资】格,预审的理由》     第十六】条 采用委》托,招标的招标人—可,。以自主选择招标代理!机构任何单位—。和个:人不得?为招标人指定招【标代理机构不得以】登记备案等方式【变相限制招》标代理机构跨—区域开展业》务   《  第十七条 【招标人不《得,。对招:标代理机构提出【不符合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的要求不】。得与招标代理机构】相,互串通损害》国家利益、社会【公共利益《和他人合法权益  !   ?招标:。代理机构应当在【。招标人委《托范围?内依法办理招—标事项承担相应责】任,不得转让招标—代理业务不得接【。受同一招标代理项目!的投标代理或—者投标咨《询业务     】招标代理《机构应?。当遵循自愿、—平等原则《为招标活动提供【服务:按照国?。家和:本省的有关规定收费!。不得擅自增》加收费项《目和提高《收费标准    】 第十八条 招【标人要求提》交投标保《证金的不得》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!分之二但《。施工招?标最高不得超过八】十万:元勘察、设计、监理!招标最高不得—超过十万元国家另有!规定的从其》规定     投标!保证金除《现金外可《以是:。银行出?具的银?行保:函、保兑支票、银】行汇票或《者现金支票也可【以是符?。合,法律规定《的担保函以》现金或?者支票形式提交【的,投标保证金应当从】投标:人的基本《账户:转出     】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!收取并不得挪作他用!   ?  第十九条 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】或者:未送达到指定地点】、未按照招标—文件要?求密封以《及提交?投标文件的》申请人未通过—资格预?审的招?标,人或者招《标代理机构》应当拒收相应—的投标文件    ! 第二十条 招标】人不得以不合—理的条件《限制、排斥潜在投标!人或者投标人   !  除?法律、行政法规规】定,以不合理《的,条件:限制、排斥》潜在:投标人或者》投标:。。人的行为外招—标人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—也属于以不》合,理条件限制、排斥潜!在投标人或》者投标人:   】  (一)提出与招!标项目实际要求不】。符或者?。高于项目《实际需要资质等【级要求的;  【  :。 (二?)以抽签、》摇号等?博彩方式进行资【格审查的《;  ?   (三)要【求,投标:人,获得特定行政区【域奖:项,。、特:。定行业业绩或者限】定,。投标人?注册地址或者要【求投标人提交—超过规定的投标保】。证金或者提交投标押!金的  《   第二十一条】 招标人或者招【标代理机《构、公共资源交【易平台运行》服务机构不得有【下列影响公平竞争的!行为  《   (一)在开标!前将投标情》况告知投标人—、潜在投标人或者】泄露标底;    ! (:二)提前确定中标】人;     (三!)为投标人撤—换、更改《。投标文件; —    (四)【索取、收受投标人和!。潜在投标人的贿赂及!其他利益;》     》(五)法律、法【规规定的其他影响】公平竞?争的行为  —   第二十二【条 投?标人不得有下列以】。他人名义《投标的行为:   !  (一)挂—靠有资质单》位并以其名》。义投标?;     —。(二)通过受让【或者租借《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!取资:格、资质证书投【标;   》  (三)以现【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!的投标保《。证金不?是从投标人基—本账户转出;   !  (四)法律【、法规规定》的,。其他以他人名义投标!的,。行为:     第二十】三条 ?。开标应当在投标文】件提交截止时公【开进行;开标地点】应当:设,在招标文件预先确】。定的交?易,平台     】投标少?于3个的《不得开标招标—人应当?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!措施后?依法重新招标—     第—二十:四条: 招标人《或者招标《代理机构应》当依:法,随机抽取《符合法律规》。定人:数的有关技》术、经济等方面【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!会,评标委员会成员在】评标过?。程中享有同等—权利独立《评审不受任何干涉】并对所提出》。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!     》。第二十五《。条 省人《民政府建立跨—。行业、跨地区的【全省统一《综合评标专》家库按照行》。业和地区分类—设置分库《具,体组建方案和—管,理办法由省人民【政府:另行制定     !有,关行政部门》。应当加?强对评?标专家的培训、【考核和管理评标专家!实行动态管理因身体!、业务能力及信【誉,等原因不能胜任评】标工作的应当及【时调:整   《  省级公共资源交!易平台应当》设立抽取综合评标】。专家的网络终端,供!全省各公共资源交】。易平台使《用,推行:专家远程《。异地:评标     第二!十六条 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相!关项:目,的评:。标委员会成员 】    (一)投标!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!。责人的近亲属—;     【(二)项目主管【。。部门:或者行政监督部【门的工作人员;【     (【三,)编制投《标文件的人员—;     (四】。)与投标人有其【他关系可《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!    评标—委员会成《员有前款规定情形】之一的应当主动提】出回避?;招标人《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!有,前款规定情形之【一的应当要求其回避!并补充抽取评标【专家  《  : 第二十七条— 除法律、行政法规!规定的评标委—员会应当否决投【标的情?形外:有,下列行为之一的也应!当否决投《标     (】一)没有《按照招标文件—要求提?供,投标担保《或,者,所,提供的?担保有瑕疵的; 】 , ,   (二》。)投:标文件?载明:的招标项目完成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!定期:限的;?     (三)!不符合?技术规格、》技术标准等》要求的; 》。。     (四【)投标文件》附有招?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!的;:     》(五)投《标,人有串通投标、弄虚!作假、?行贿等其他》违法行为的    ! 经评标委员—会评审所有投标【被否决?或者部分投标—被,否决后有《效投标不《足3个的应》当依法重新》招标     第二!。十八条?。 ,评标委员会》认为投标人》的报价?明显低于其他通过】审查投标人的—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!质,量,或者不能《诚信履约的应当要】求其在评标》现,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!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!相关证明材料—。;投标人《不能证明其报价合】理性: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!其作为无效投—标处理   —  第二十》九条 依法必—须进行招《标,。的项目招《标人应当《在中标通知书发【出之日起3》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!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!。。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不!得有违反招标文件】、,投标文件实质性【内容的规定》合同价应当与中【标价一致 》  :  第三十》条, 收取投标保证金的!招标人应《当自中标通》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!内向除中标》人和中标候》选,人,。以外的投标》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!同期银行存款利息;!自书面合同签—订之日?起5日内《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!人退还投标保证【金及同期银行—存款利息  —   ?中标通知书》发,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!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!予退还    【 第:三十:一,条 招标人应—当,自,确定中?。标人之日起》15日内《向有关行政部门【提交招标投》标情况的《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!书面:报告和?电子文档应当包含】以下主要内容   !  (一《。)招标文件主要内容!响,应情况;   【  :(二)招标方—。式和组织形式等基本!情况;  》  : (三)投标—人的资格审查情况】;   《  (四)》评标:委员会?的组成?。情况; 《    (五)评】标报告;《     》(六)中标结果; !。    (七)法律!、法规规定的其【他内容 《  :  第三十二—条 有关《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职!责分工受理相—关投:诉并及时《处理     任】何单位和个人发【。现招标投《标活动中有违反法】。。律、:法规规定行为的【可以向有关行政【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应!当及时调查处—理将: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!并做:好举报人相关—信息的保密工作 】   ? 第三十《。。三条 各级》。。行政部门应当运用】大数据技术》建立:招标投标数据关联】比对:分,析机制?开展监测预警定期进!行效果评估》。及时调整监督检【查的重点 》  :  第三十四条 】招,标人违反《本条例规定以不【合理:的条件限制、排【斥,潜,在投标?人或者投标》人的由有《。。关行政部门》依法责令改正—可以:处一:万元以上《五万元?以下罚款  —   第三十五条 !  违反本条—例规定?影响公平竞争的【由有:关行政部门给予警告!可以并处一万—元以上十《万元以下罚款影响中!。标结:果,的中标无效;对【单位直?。接,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!他直:接责任人员依法给】予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    第三!十六条 《违反本条例规定以他!人名义投标的由【有关行政部门责令】改正:对投标人处》中标项目金额千【分之五以上千分【之十以?下罚款对单》位直接负《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:接责:任人员处单位罚款】数额百分之五—以上百分之》十以:下,罚款;有违法所【得,的并处?没收违?法所得?;情:节严重的取消—其一年至三》年内参加《依法: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!投标资格并予—以公告;构》成犯罪的依法追【。究,刑事责?。任   《  第三十七条【 ,违反本条例规—定招:标人超过本条—例规定的比例—收取投标保证金【或者不按照规定退】。还投标保证金及【银行:同期存?款利息的由有关【行政部门责》令改正可以处—。五万元以下罚款【;,给他人造成损—失的依法《承担赔偿责》任    》 第三十八条 公共!资源:交易平台运》行服务机《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!本条例相关规定的】。由有:。关行政部《门责令限期改—。正依法给予》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     第—三十九条 有—关行政部门》、项目?审批核准部门—及其工作人员有下】列,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!责,。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人员依【法给:。予行政处分;构【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 , ,  (一《)设置不合理—的条:件限制或者排斥【潜在投标人的;  !   (二)以获】得本地区、本系统】奖项作为评标—加分或者中标条件】的;    — (三)要挟、【。暗示投标人在—中标后分包部分工程!给特定的承包商、】供货商的;》     (四)任!意增加招标投标审】批,事项的;     !(,。五)不按照规—定处:理投诉和举报的;】     (六)违!反法律?、法规规定向招标投!。标活动当事人收【。取,费用的?;     (【七)其他徇私—舞弊:、滥用?职权、玩忽职守的行!为     —第四十条 》   招标投标【违,法行为?法律:、行政法《。规,已有处罚规定的【从其规定《     》第四十一条  【本条例自20—17年11月1【日,。起施行?。。 2005年1月】18日甘肃省第十届!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第十】四次会议通过—的,甘肃省招标》投标条例同》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