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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: 《 甘肃—省水利厅小型农田水!利,及水土保持》项目:管理办法(试行)】 : , 来源:甘肃省】水利网站 甘水发】〔2:00:6〕4?1,。3号 2》0,06-1《0-30 第【一章 ?。 总 【则 —第一条 为了促【进农村经济发展和】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!。加强我省农村小【型水利?工,程建设规范项—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! : ? : ,第,二条 本办法适用】于使用省级财政预算!的小型农田水利及】水土保持补》助费项目 【 ? : 第三?条, 省:级财政预算的—小型农?田水利及水土保持】补助费?的使用坚持项—目管:理、集中使用的原】则做到?建一项成一项形成】生产:能力确保《发挥效益 【 ? 第四条 省【级预算内的》小型农田水利及水】土保持补助费—主要:用于:。全省各类小型农田水!利工程建设、1~5!万亩灌区续建配套】与节水改《造和水?土保持小流》域治理及梯田建设 ! 【第五条? 各级?水行政主《管部门?要加强小型农—田水利工程建—设项目?的管理工《作严格按《照本办法执行使【用市(州)和县级财!政预算的小型农【田水利?补助费(地包干小水!费)项?目可参照本管理办】法 第—。二章 》。 建设项目和目标 ! 第六条 建】设项目 — (一)小!。型,农田水?利工程指除基本【建设以外《的小型水《。。利建设?。。项目包括《设计受益面积1万】。亩,以下的自流、0【.5万?亩,以下的?提水(包括机械打】井):喷灌、滴灌》等灌溉工程流—量在2m3/s以下!的泵站建设工—。程库容100万m】3以:。下的水库、塘坝渠】道防渗及管道输【水工程四《级以下河堤治—理项目为推》进节:水型社会建》设的灌?区量测水设施—、自动化监测设施建!。设项目 【 (二)一般!中型灌?区(:1~5万亩)续建配!套与节水改造项目】。指渠首(泵》站)工程、干支渠道!、干支渠系建筑物】(车桥、涵洞—、水闸、渡槽、【隧洞、量水》建筑物等)、干【支排水工程及—管理设施的》改建、维《修和配?套,以及斗?农渠衬砌、》田间建筑物配套【及管道输水灌溉、喷!灌、微灌等》一般不?包括新建的》水源工程 【 ? (三)小流域】治理项目指》以小流?域为建设单元合【理配:置水土?保,持工程?措,施、生?。物措施和耕作措【。施的:综合性?防治:工,程 !(四)梯田建设指在!水土流失区兴修的】水平梯田措施 】 第【。七条 项目建设的!主要目标是》通过小型农田—水利工程《。的建设促进农业增产!、农民增收保障农】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! 第三章《 , 前期工作【 第八条【 省水?利厅负责《编制全省小型水利、!灌区改造及》水,土保持小流域—综合治?理及梯?田,建设规?划 《 ? 第?九条 ?各市(州)上报【的项目勘《测设计?应委托具有相—应资质的规划设计】单位严格《。按照相关编》制提纲?的,要求编制项目—实施方案实施方案】的,编制必?须达到?初步设计《的深度灌区改—造项目还应》编制灌?区改革方案》。 【 ,第十条? 项目实施方案【的主:要内容包括》⑴项目综《合说明;⑵项目概】况;⑶项目建—设,方案:;,⑷工程设计;—⑸施:工组织设《计;⑹投资概—算及资金筹措;⑺】效益:分析:;⑻工程建设—与管理;⑽结论【。 【 第十一条 项目的!设计、?施工要严格》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!标准依靠科技进步因!地制宜采用新技【术、新材料、新【工艺加强管理努力】。创造优质工程 【 ? 第十二条 总投!资在:100万元以上的项!目省水利厅会同省】财政厅审查批—复实施方案;总投资!在100万元—以下的项目由—市(州)、县(【。市、区?)按审批权限审【查批复实《施,方案 第四章 ! 计划及资金【管理 第【十三条?。 各市(州)水利】部门:根据全省水利—建设任?务和水利《发展规划《综合平衡各县(【市、区)情》况后在每《年,1月底之前提出当】年小型?水,利建设?项目:建议:计,划会同市(州)【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省!水利厅和省财—政厅 ?。 , ? 第十四条【 省水利厅负—责对各市(》。州)上报的年度计】。划进行汇总提交厅长!办公会议研究根据当!年资金状《。况与省财政厅协商取!得,一致意?见后确定年度各类】小型水利及》水土保?持项目建设计划的安!排意见?及投:资规模 》 第十】五条 根据确定【的,投资规?模由: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!会同农村水利处【。、经济财务处及厅】水保局、水管局【等相关处(局)【对各市(州)上报】的,建议:计划项目进行—初选经厅长办公【会议研究确定后列】入年度建设计划【 【 第十?六条: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!门要严格计划管理】加,强水利投《资,计划执行情况的监】督、检?查,对越权调整》投资计划、擅—自更改设计内容、建!设规模、违反投【资计划管理规—定等现象要》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!并向上一《级主:管部门报告 】 第十七条! 经审?查批复的项目省水】利,厅会同省财政厅【联合下?。达投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