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】。
甘《肃省水利厅小型农田!水利及水土》。保持:项目管理办》法(试行)
】
来源:甘肃省水!。利网站 甘水发【〔2:。006〕41—3号
20—06-10-30】
第一章 — , 总 则 】。
,
第一条— ,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!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!提高加强我省农村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】规范项目《管理特制定本办法】
》
第《二条: 本办?法适用于使》用省级?。财政预算的小型【。农田水利及水土保持!。补助费项目
!
》第三条 省级财【政,预算的小型农田水利!及水土保持补助【费的使用坚持—项目管理、集中使】用的:原则做到建一项成】一项形成生产—能力确保发》挥效:益
!第四条 省级预【算内的?小型农?田水利及水土保持补!助费主要用于—全省:各类小?型,农田水利工程建设、!1~5?万亩灌区续》建配套与节》水改造和水土保持】小流域治《理及梯?田建设
》 ,
第—五条: 各级水行政主管】部,门要加强小》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!项目的管理工作严格!按照本办法执行使用!市,(,。州):和县级财政预算的小!型农田水利补助费(!地包干小水费)项目!可参照本管理办法
!
?第二章 建】设项目和目标
!
第六条 建—设项目
【
《(一)小型农田【水利工程指除基【本建设以外的小型】水利建设项》目包括?设计受益面》积1万亩《以下的自流、0.】5,万亩以下的》提水(包括机—械打井)喷灌、【。滴灌:等灌溉工《程流量在2m3/】s,以下的?泵站建?。设工程库《。容1:00万m3以下的】水库、塘坝渠道防渗!及管道输《水工程四级以—下河堤治理项—目为推进节》水型社会建设—的灌区?量测水设施、自动】化监测设《施,建设项目《。
:
(二)!一般中型灌区—(1~5《万亩)续建》配套:与节水改造项目指渠!首(泵站)》工程、干支》渠道:、干支渠系建筑物】(车桥、涵洞—、水闸、《渡槽、隧洞》、量水建筑物—等)、干支》排水:工程及管理设—。施的改建、维—修和配套《以及斗农渠衬砌、田!间建筑物配套—及管道输水灌溉、】喷灌、微灌等一般】不包括新建的水【源工程?
》
, (三)小流【域治理?项目指以小流域为建!设单元合理配置水】土保持?工程措施、》生,物措施和耕作措【施的综合性防治工程!
《
,。
(四)梯【田建设?指在水土流失区【兴修的水平梯—。田,措施
! 第七条 项目建!设的主要目标是【通过小型农》田水利工程的建【设,促进农业增产、【农民增收保障—农村经?济可持?续发展
第三章】 前》期工作
【第八条 省水利厅】负责编制《全省小?型水利、灌区改【造及水土保持小流域!综合治理及梯田建设!规划
【。
第九条 各市!(州)上《报的项目勘测设计】应委托?具,有相应资质的规划】设计单位严格—按照相关编制—提纲的要求编—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!方,案的编制必须达到】初步设计的深—度灌区?改造项目还应—编制灌区《改,革方案
》
第十】条, 项目实施方案【的主:要内容包括⑴项目】综合说明;⑵项目】概况;?⑶项目建设方案【;⑷:工程设计;⑸—施工组织《设计;⑹投》资概算及资金筹【措;⑺效益分析【;⑻:。。工程建设《与管理;⑽结论
】
:
》第十:一,。条 项目的设—计、施工《要严格执行国—家的有关技术标【准,依靠科技进》步因地制宜采用新】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!艺加强管理努—力创造?优,质工程
—
?第十二条 总—投资在100—万元以上的项目省水!利厅会同省财政厅审!查批复实《施方案;总》投资在100万元以!下,。的,项目由市《(州)、县》(市、区)》按审批?权,限审查批复》实施方案
第四章!。 计》划及资金管理
!
第十三条 —各市(州)》水利部门《根据:全省水利建》设任务和水》利发展规划综合【平衡各县(市、区】)情况后在》每年1月底之前提出!当年小型《水利建设项》目建议计划会—同市(州)财—政部门?联合上报省水利厅】和省财政厅
!
:。 第十四条— 省:水利厅负责对各市】(州)上报的—年度:计,划进:行汇总提交》厅,长办公会议研—究根据?当年资金状况—与省:财政厅协商》取得一致意见—后确定年度各—类,小,型水利及水土保【持项目建《设计划的安排意见】及投资规模
】。
第—十,五条 根据确定【的投资规模由省水利!厅规划计划处会同】农村水利处、经济】财务处及厅水保局、!水管:局等相关处(—局)对各市(—州)上报的建议计划!项目进行初选经厅】长办公会议研究【确定后列入年度建】设计划
! ,。 第:。十六条 各》级水:行,政主:管,部门要严格计划管理!加强水利投资计划执!。行情:况的监督、检—查,对越权调整投资计】划、:擅自更改设计内容】、,建设:规模、违《反投资计划》管理:规定等?现象要及时给予【制止:和纠正?并向上一级主管【。部门报?告
【 第十七条 经审!查批复的项目省水】利,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!下达投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