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甘肃省》水利厅小型农田水】利及水土保持项【目管理办法》(试行)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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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甘肃省水利!网站: 甘:水发〔2006〕4!1,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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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一章 【总 则 —
《第一条 《为了:促进农村经》济发:展和农民生活水平】的提高?加强我省农村小型水!利工程建设规范项】目管理特制》定本:办法:
第!二条 本办法—适用于使《用省级财政预算的】小型农田《水利及水土》保持补助《。费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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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】省级财政预算的小型!农田水?利及水土保持补【。助费的?使用:坚持项目管理、集中!使用的原则做到建】一项成一项》形成生?产能力确保发挥效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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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条《 省级?预算内的小型农田水!利及水?土保持补助》费主要用于》全省各类小型农田水!利工程建设、1【。~5:万亩灌?区续建配套与节【水改造和水土保持】小流域治理及—梯田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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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各级!水行政主管部—。门,要加强小型》农田:水,利工程建设》项目的管理工作严】。格按照本办法—执行使用市(州)和!县级财政预算—的小型农田水利【补助费(地包干小】。水费)?项目:可参照本《。管理: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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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—。 建设项目【和目标
第】六,条 建?设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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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小》型农田水《利工程?指除基本建设以外】的小型水利》建设项目包括设【计受益面积1万亩以!下,的自流、0.—。5万:亩以下的提水(包】括,机械打?井)喷灌、滴灌等】灌溉工程流量—在2:。m,3/:。s以下的泵》站建设?工程库容1》00万m3以下【的水库、《塘坝渠道防渗及管道!。输水工?程四级以下河堤【。治理项目为推进节】。水,型社会建《设的:灌区量测水》设施、自动化监【测,设,。施建:设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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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一般中型】灌区(1《~5:万亩)?续,建,配套与节水》改,造,项目:指渠首(泵站—。。)工程、干支渠【道,。、干支渠系建筑【物(车桥、涵洞、】水闸、渡槽、隧【洞、量水建筑物等】)、干支排水工程及!管理设施《的改建、维修和【配套以及斗农渠衬砌!、田间建筑物配套及!管道输水灌溉—。、喷灌、微》灌等一般不包括新】建的水源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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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【小流域治理项目指以!小流域为建设单元合!理配置水土保持【工程措?施、:生物措施和耕—作措施的综合性防】治工:程,
(!四)梯田建设—指在水土流失区兴】修的水平梯》田措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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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】条 项目建—。设的主要《目,标是通过小》型农田水利工程【的建设促《进农业增《产、农民增收—保障农?村经济可《持续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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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三:章 :。 前期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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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省水】利厅负责编制全省】小,。型水利、《灌区改造及水土【。保持小流域综合【治理及梯田建设规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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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九条 ?各市:(州)上报的项目勘!测设计应委托具有】相应资质的》规划设计单位严格按!照相:关,编制提纲的》要求:编制项目实施—方案实施方案的编】制必:须达到?初,。步设计的深度—灌区改造《项目还应编制灌【区改革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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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条 项目实施方【案的:主要内?容,。包括⑴项目综合说明!;⑵项?目概况;⑶项—目建设方案;⑷【工程设计;⑸施工】组织设计;⑹投资】概,算及资金筹措;⑺效!益,分析;⑻《工程建设与管—理,;⑽结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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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!条 项目的》设计、施工要严【格执: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标!准依靠科技进步因】地制宜采用新—技术、?新材料、新工—艺加强管《理努力?创造:优质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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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二:条 总投《资,在100万》元以:上的项目省水利【厅,会同:省,财政厅审查批—复实施方案;总投资!。在10?0万:元以:下的项目由市(州)!、,县(市、区)按【审批权限审查—批复实施方案
第!四章: 计》划及资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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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》 各:市(州)《水利部门根》据全省水利建设【任务和?水利发展规划综合平!衡各:县(市、区》)情况后在每年1月!底之前提《出当年小型水利建设!项目建议《计划会同市(州)财!政部门联合上报省】水利厅?和省财?政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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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四条 《省,水利:厅负责对各市(州)!上报的年《度计划进《行,汇总提交厅长办【公会议?研究根据当年—资金状况与省—财政厅协商取得一】致,意见后确定年—度各类小型》水利及水土》保持项?目建设计划的安排】意见:及投资规《模
!第十:五条 根《据确定?。的投资规模由省水利!厅规划?计划处会同农村【水利处、经济财务处!及厅:水保局?、水:管局等相《关处(局《),对各市(州)上报】的建:议计划?项目进行初选经厅长!办,公会议研究》确定后列入》年度建设计划—
— 第十六条 各级!。水行政?主管:部门要严格计划管】理加强?水利投资计》划执行情况》的,。监督、检查对越权】调整:投资计划、擅自【更改设计内容、建设!规模、违反投资计】划管理规定》等,现象要?及时给予制止和【。纠正:并向上?一级主?管部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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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【 经审?。查批复的项目省水】利,厅会同省财政厅联】合下达?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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