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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石市【建筑节?能管理实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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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【为,了加强建筑节能管】理降低建筑物的【建造与使《用能耗节约资源保护!环境促进经济和【社会可?持续发展根》据湖北省建筑节【。能管理?。办法和有《关法:律、法规的规定结合!我市实际情况制定】本办法
第二条】 ,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!建、改建、扩建【和使用?、维护?、装修建筑工程中】的建筑节能及—相关管理《活动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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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》市,建设和管理委员会】履行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的职能负责全!市建筑节能工作的监!督管理职能市—墙体材?料,革新与?建筑节?能办公?室、市散《装水泥办公室负【。责相:应的日常管理工作】
《 大《。冶市、阳《新县: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!建筑节能工》作的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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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发】展和:改革、财《政、国土资源、质】。量,技术监督、环境保护!、,科,技、:交通、工商、税【务、城市规划、房地!。产等行政《主管部?门,应,协同市建设行—政主管部《门做好建《筑节能工作
【第,四条 市建设行【政,主管部门《会同市?发,改部门?根据本?市资源?节约规?划制定建筑节能专】项规:划,报,市政府?审批后纳入本市国】民经济?和社:会,发展规划《
第?五条 自20—06年元月1日起】开工的新《建和改建建筑工程】必须执?。行国家和省颁布【的建筑?节,能,标准已经《。。过规划审批的—建筑项目自》建筑设?计开始?必须按国家和—省建筑节能标准进行!施工图设计》和施工图审查2【005年7月1日】前已通过施工设计】审查、但2005年!12月31日前【尚未开工兴建的建】筑工:程其施工图设计文件!应重:新通过建筑节能专】项审查后《方能使?用
第六条 本市!所有公?共建筑工程》其新建和改建必须】按照公共建筑—节能标准进行—。规,划、设计审查—、施工和竣工验收;!对,不符:合节能?标,准,的既有公《共建筑应优先纳入】建筑节能改》建规划居住建筑工程!应符合国家》夏热:冬冷地区居住建筑】节能设计标》准和湖北省建筑【节能设计标准
第!七条 城市》规,划行政主《管部门在审查城【镇详细规划和建筑】。设计:方案时应当在—布,局,、体形、朝向—、,通风和绿化、—供水等方面考—虑能源利用和建【筑节能的要求—并在规划许可审批】时明确专项审查意见!
第八条 加强】对建筑工程项—目前期工作》的管理建筑》工程项目的》立项报告、设计【任务书、规划论【证,、环境评估和建【筑初步设计应当包】括建筑节能的专题】。论,证
第九条 建】设单位应当委托符】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!位,和施工图《审查机构进》行满足?建筑节能标准的工】程设计和施工设计文!件审查施工图审查机!构在出具审》查,。合格书时应》包括节?能,专项审查内容及意见!建设: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!施工设?计审查合格书进行工!程招投标建设行【。政主管?部门办理项目施工许!可时应查验》施工图审查合格【。书
— 施?工单位?应当按照审查合格】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!建筑节能施工技术】规程:的要求进行施工【
《 :。 工程监理》单,位应当按照审查合】格的施工图设计【。文件和?建筑节能施》工监:理技术规《。程的要求进行工【程监理
— 建设工程】质量监督机构应【当在:。提交的建设工程【质量监督报》告中:提出有关建筑节能的!专项监督意见
】第十条? ,对经审查批》准的建筑工》程施工图设计文【件,。建设单位、设—。计单位?、施工单位》。、工程监理单位在】施工过程中不得【擅自变更修改确【需变更设计凡涉及】建筑:节能设?计标准强制》。性条文的应》按规定程序》重新审查
—第十一条 》建设单位在组织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!应配合?相关部门同时验【收建筑节能的实【施内容建设》行政:主,管部门?及工:程质:。量监:督机:构应:对建:筑工程竣《工验收报告》进行节?能专项审核对—未达:建筑节能标准—的建筑工程应责令其!限期整改;经整改复!核达到建《筑节:能标准的《方,可办理竣工验收【备案
第十二条】 销:售或者交付建筑【物时应当《在建筑使用说明书中!注明建筑物围护【结构、用能系统【、能源再生利用系】统的:状况以及相应和保护!、使用要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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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在建【设单位申请房—屋预售、销》售时房地产行政【主管部门应》。。对其建?筑物使用说》明书中的建筑节能内!容予:。以审核? ,。
第?十三条? 在使用《。。、装修、《维护、改《造建筑的过程中建筑!物所有权《人或使用人不—得损坏?建筑节能《设施;需对》原有节能《设,施进行优化》改进的应报建设【行政主管《部门按相关程序经】审查同意后方能进行!
第?十四条? 政府鼓励、引【导、扶持建筑—节能与新《。型墙体?材料及?散装:水泥的科《研、开?发、生产和应—用对作出显著—成绩的单位和个【人给予表《彰和鼓励
! 市建《设行政主管》部,门可根据建筑节能技!术发:展、新型墙体—材,料,研发:状况结合我市—实际经省有》关部门批准后向社】会公布推《广应用目《录和禁止限》制目录
》 第十五《条, 建立和完善—推进建筑节能的经济!激励政策新型—墙体材料、节能门】窗、污水再生—利用、地热利用等建!。。筑节能技术与产【。品经:认定符合国家—、省和经省有关【部门批准我市公布】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!或者:。资源:综合利?用目录按规定享受税!收优惠和相关—的规费减免
【第十:六条 鼓励开—展新建与《既有建筑的能效测】评鼓励超低》能耗建筑《的建设对竣工后达到!建筑节能标准的建】筑实行挂牌认定对超!低能耗建筑可授予】“,建筑节能示》。范工程”称》号达到?建筑节能标准—的建筑认定和建筑节!能,示范工程的授予由】市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!。关规定办理
第】十七条 除因—旧城改造、房屋拆】迁等产生的旧—实心粘土砖在满足工!程,质量要?求前提?下,可就地利用》外本市市区》自2006年1月1!日起禁止使用—。实心粘土《砖;大冶市区和阳】新县城关《自2008》年,1月1日起施行禁】止,使用实心《粘土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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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在上款规】定范围?内执行国家和省关】于预缴、《征收:、返:退,和使用管《理新型墙体材料专】项,基金的规定
【第十八条 自2【005年12月31!日起黄石市区禁止】施工现场搅》拌混凝土;从2【010年1》2月31日》起黄石市区全—部使用干混砂—浆大冶市区和阳新县!城,自2008年12】月31?日起:禁,止施工现场搅拌【混凝:。。土
在!上款规定《范,围内执行国家—、省关于预缴、征】收、返退和》使用:管理散装水泥专项基!。金的规定
第十九!条 建设《行,政,主管部门《应加:强建筑节能的—宣传培训工作组织】从事建筑节》。能活动的《单位对?其相关人员》进行建筑节能标【准与技术培训利用】各种:形式和渠道开—展关于建筑》节能政策、》标,准,规范、科《普知识的宣传有关】部门和?新闻单位应当予【以支:持、配?合
第二十—条 :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!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!位以及施《工图审查和建—设工程质量》监督机构违反规【定使:用或允许使用实心】粘土砖和在施工现场!使用袋?。装水泥的按湖—北省:建,筑,节能管理办法—进行处罚
第【二十一条《 建设单位、—设计:单位、?施,。工单位、监理单【位以及施工图审【查和建设工程质量】监督机构《违反规定采》用禁止目录范围【内的建筑《材料:和建筑用能设备、产!品、技术、工艺的按!湖北省建筑》节能管理办》法,进行处罚
第二十!二条 市政府以【。。前发布的文件—与本办?法不一致的以本【办,法为准
》第二十三条》 本办法自2006!年3月?1日起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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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石市人【民政府办公室
! 二OO六年二月】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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