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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— 黄石市】建筑节能管理实【施办法 — : , 第一】。。条 为了加强建筑节!能管理降低建筑【物的建造与使用【能耗节约资源保护】环境促进经济—和社会可《持续发展根据湖北】省建:筑节能管理办法和】有,关法律、法规—的规定结合》我,。市实际情况制定本】办法 ? 第二?条 本?市行:政区域内的》新建、?改建:、扩建和使》用、维?护、装?修建筑工程中的【建筑节能及相关管】理活动适用本办法】 :。第三条 市》建设和?管理委员《会履:行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!职能负责全市建筑】节能工作的》监督管理职能市墙】体材料革《新与建筑《节能办公室》、市:散装水泥办公—室负责相应的日常】管理工作 》     》 大冶市、阳新县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本: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!工作的监督管理 】      —市发展和《改革、财政、—国土资源、质量【技,术监督、《环境保护《、科技、交通、工商!、税务、城》市规划、房地产等行!政主管部门应协同市!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做好建筑》节能工?。作 第四条 市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!市发改部门根据本】市资源节《约规划制定建筑【节能专项规》划报市政府审批后】纳,入本市国民经济和】社会发展规划 第!五条 自2006年!元月1日《起开工的新建和【改,。建建筑工程必须执】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建!筑,节能标准已经过【规划审批的建筑【。项目自建筑》设计开?始必须按国家和省】建筑节能《。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!和施工图审查20】05年7月》1日前已通》过施工设《。计审查、但》2005《年12月31—日前尚未开工兴建】的,建筑工程其施工图】设计:文件:应重新通过建筑【节能专?项审查后方能使用】 第六条 本【市,。所有公共建筑—工程其新建和改【建必须按照》。公共建筑节能标准进!行规划、设计—审查、施工和竣工】验收;对不符—。合节能?标准的既有》公共建筑应优先纳入!。建筑节能改建—规划居住建筑—。工程应符合国—家夏:热冬冷地《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!标准和湖北省建筑】节能设?计标准 》第,七条 城市规—划,行政主管部门在审】查城镇详细》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!时应当在布局、【体形、朝向、—通风和绿化、—供水等方面考—虑能源利《用和建?筑,节能:的要求并《在规划许可审—批时明确专项审查】意,见 第八条 加强!对建筑工《程项:目前期?工作:的管理建筑工程【项目的立项》报告、设计任—务书、规划论证【、环境评估和建【筑初步设计应—当包:括建:筑,节能的?专,题论证? 第?九条 建设单位【应当委托符合资【质要求?的设计单位和—施工:图审查机构进—行满足建筑节能标】准的:工程设计和施—工设计?文件审查《施工图审查机构【在,出具审查合格—书时应包括节—能专项审查内容【及意见建设单位应根!据建筑工程施工设】计审查?合格书进行工程招】投标建设《行政主管《部门办?理项目施工许可时】应,。。查验施工《图审查合《格书:。      施工!单位应当按照审查】。合格的施工图设计】。文件和建筑节能施】工技:术规:程的要求进》行施工 《      工程监!理,单位:应当:。按照审查合》。格的施工图》设计文件《和,建筑节能施》工监理技术规程的】要求进行工》程监理     ! 建设?工程质量《监督机构《应当在提交》的,建设工程质量—监督报?告中提出有关建【筑节能?的专:项监督意《见 第十条 对】。经审查批准的建【筑工程施工》图设计文件建设单】位、设计单位—、施工单位、—工程监理单位在施】工过程中《不得擅自《变更修?改,确需变更设计—凡,涉及建筑节》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】。。条文的应《。按规定?程,序重新审《查 第十一—条 建?设单位在组织建【。筑工程竣工验收时】。应,配合相关部门同【时验收建筑节能的实!施内容建设行政【主管:部门及工《程质:。量监督机构》应对建筑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进!。。行节能专《。项审核?对未达建筑节能标】准的建筑《工程应责令其—限期整改;经—整改复核《达到建筑节能标【准的方?可办理竣工验收备】案 ?第十二条《 销售或者交付建筑!物时:应当在建筑使用说】明书中注明》建筑物围护结构、用!能系统、能》源再生利用系统的状!况以及?相应和?保护、使用要—求,     】 在建设单位申请】。房屋预售、销售【时房地产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对其》建筑物使用》说明书中的》。建筑节?能内容予以审—核 《第十三?条 在使用》、装修?、维护?、改:造建筑的过》程中建筑《物所有权《人,或使用?人不得损坏建筑【节能设施《。;,。需对原有节》能设施?进,行优化改进的应【报,建设行政《主,管部门按相关程序经!审查同意后》方能进行 —第十四条 政府鼓励!、引导、扶持—建筑:节能与新型墙体【材料:及散装?水,泥的:科研、开发、生产】和应用对作》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!个人给予表彰—和,鼓励    【  市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可根据建筑】节,。能技术发展》、,新型墙体材》料研发状况结合【我市实际经省有【关部门批《。准,后向社会公布推广应!用目录和禁止—限制目录 》。 :第十五条 》建立和完善推进【建筑节能的经济【激励:政策新型墙体材料、!节能:门窗、污水再—生利用、地热利用】等建筑节能技术与产!品经认定符合—国,家、:省和经省有关—。部门批准我市公布】的,新型墙体《材料目录或者资源】综合:利用:。目录按规《定享受税《。收优:惠和相关的规费减】免 第十六条【 鼓励开展新—。建与既有《建筑的能《效测评鼓励超低【能耗建筑的建设【对竣:工后达到《建筑节能标准的建】筑实行挂《牌认定对《超低能耗建筑可授】予“建筑节能—示范工程”》称,号达到建筑》节能标准《的建筑?认定和建《筑,节能示范《工,程的授予由市建设行!政主管部《门按有关规定办【理 ?第十七条 除因【旧,。城改造?、房屋拆迁等产【。。生的旧实《。心粘土砖在满足【工程质量要》求,前提下可《就地利用《外本市?市区自200—6年1月1日起禁止!使用实心粘土砖【;大冶市区和阳新县!。城关自20》08年1月1日【起施行禁止使用实心!粘土砖     !。 在上款规定—范围内执行国家【和省关于预缴、【征收、?返退和使《。用管理新型墙体材料!专项基金的规定【 第十《。八,条 自?2005年》12月31日—起黄石?市区禁止施工现【场搅:拌混凝土《;从2?010年12月31!日起:黄石市区全部使用干!。混砂浆大冶市区和】阳新县城自200】8,年1:2月31《日起禁止施工现【场搅拌混凝土 【。  : ,   ?在,上款规?定范围?内,执行国家、》省关于预缴、—征收、返退》和使用管《。理散装水《泥,专项:基金的规《。定 第十九—条 :建设行?政主:管部门应加》强建筑节能的宣传培!训工作组织从事【建筑节能活动的【单位对其相关—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!准与技术培》训利:用各种形式和渠道】开展关于《。建筑节能政策、【标准规范、科普知识!的宣传有关部门和新!闻单:位,应当予以支》。持、配?合, 第二十条 建】设单位、设计—单位、?施工单位、监理单】位以及施工图审查】和建设工程质—量监督机构违—反规定使用》或允许使用实心【粘,土砖和在施工现场】使用袋装《水泥的?按湖北省建筑节【能管理办法进—行处:罚 第二》十一条? 建设单位、—设计单位《、施工单位》、监理?单位以及施工图审】查,和建设?工程质?量监督机《构违:。反规定?采用禁止《目录范围内》的建筑材料和建筑】用能:设备、?产品、技术、工艺】的按湖北省》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进!行处罚 第二十】二条 市政府以前发!布的文?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!以本办法为》准 第二十—三条 本办法—自2006》年3月?1,日起:。实施  》 黄:石市人?民政府办公室 ! 二OO六》年二月二十》日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