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
,
黄石市】建筑工程安全玻璃】及防护栏杆质—量管理规定
】
》
《。
发布时间:【 2008年—6月27日 黄【质监[?。200?8]06号
—
第一条 为了加强!我市建设工》程质量?管理进一步规—范建筑物安全玻璃】和防护栏杆的安【装质:量保障公共安全依据!中华人民共和国建】筑法、民《用建筑设计通则、】建筑装?饰,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!范等有关法》律和强制性标准【、特制定黄石市建筑!安全玻璃及防护栏】杆质量管理规定(】以下简?称,规定)
《
:
第二条 【本,规定所称安》。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!国家标?。准的钢?化,玻璃、夹层玻璃及】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!璃组合?加工而成的其—他玻璃制品》如安全中空玻璃等】。
【
本市城区!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!。的新:。建、:扩建:。、改:造、装修等建筑工程!应按本规定要求【执行 《
:
第三条 建筑!物需要以玻》璃作为建《筑材料?的下列部位》必须使用《安全玻?璃
【
?(一)7层及—7层以上建筑物外】。开窗; —
《(二:)面积大于1—.5㎡的窗玻璃或】玻璃:底,边离最终装修面小】于,500m《m的:落地窗;《
(三!)玻璃幕墙; 【
(四)!倾斜:。装配窗、各类天【棚(含?天窗:、采光顶)、吊顶】;
(!五)观光电梯及其外!围护;?
(】六)室?内隔断、浴室围护和!屏风;?
— (七)楼梯、阳台!、平台走廊》的栏:板和:中,庭内拦?板;
【。 (?八)用?于承受行人行走【的地面板; —
—。(九)水族》馆和游?泳池的观察窗、观察!孔; ?
(十】)公共建筑》。物的出入口、门【厅等部位;》 :
》(十:一)易遭受撞—击、冲击而》造成人体伤害的其】他部位
】
本》款第:十一项是指建筑【玻,璃,应用技术规程JG】Jll3和玻璃幕墙!工程:技术规范JGJ1】02所称《的部:位 :
—第四条? 建筑工程阳—台、外廊、》室,内回廊、内天井、上!人屋面及《。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!。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】符合下列规定— :。。
— (一)栏杆应以】坚固、耐久的—材,料,制作并能承》受荷载规范规定【的水平荷《载;
!(二)临空》高度在24m及24!m以上(包括—中高层住《宅)时栏杆高度【不应低于《1.10《m;:栏杆离楼面或屋面】。0,.10m高度—。内,不宜留空; 【 ,
栏杆】高度应从楼地面或】屋面至栏《杆扶: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!如底部有《宽度大于或等于0】.22m且高度低】于或等于0.45】m的可踏部》。位应从可踏部位【顶,面,起,计算 》
,
(三)—窗台低于0》.80m(住宅为0!.9m时)时应【采取防护措》施,;
—
低窗—台、凸窗等》下部有能上人站立】的,宽窗台面时贴窗护】栏或固定《窗的防护高度—应从窗台面起—计算
】 (四)住宅、托儿!所、:幼儿园、中小—学及少?年儿: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!杆,。必须采用防止少【年儿童攀登》的,构造当?采用垂直杆件做【栏,杆时其杆件净距【不应大于0.11m!;
》
第《五条 ? 护栏玻—璃应使用公称厚【度不小于《12:mm的钢化玻璃【或钢化夹层玻璃当】护栏一侧距离—地面高?度为5m及以—上时应使用钢化【夹层玻璃
!
第六《条 建筑物按规定应!使用安?全玻璃的部位建设】单,位不得要求设计单】位在设计《方案:中设计非安全玻璃也!不得要求施工—单位安装《非安全玻璃
!
设计!。。单位:应当按照工程建设】强制性?标,准进:行设:计在建筑物按规定应!使用:。安,全玻璃的部》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标!明
!
监理单《位应督促施工—单位严格按》照批准的设》计方案?进行施工 【。
:。
第七条 在本】。规定第三条所列部】位的安全《玻璃:安装施工完》成后由建设单位【组,织设计、施工、监】理等有关《单位:进行中间验收未【经中间验收或—验收不合格的不【。得进行下《一道工序《施工
【
第八《条 未按—本规:定执行的建设工【程不得进行竣—工验收备案 】
第》九条 本规定】由黄石?。市建设质量工程监督!站负责解释 — ,
! 二O【O八:。年六月?二十:五日
】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