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!黄石:市,建筑工程安全—。玻,璃及防护栏杆—质量管理规定
【
《
】
发布时间: 20!08年6月2—7日: 黄质?。监,[2:008]《06号
第—一条 为《了加强我市建设【工,。。程质量管理进一步规!范,建筑物安全玻璃【和防护栏杆》的安装质量保障公共!。。。安全依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建筑法、民用!建筑设计《通则、建筑装饰装修!工程质?量验:收规范等有关法律】和强制性标准、【特制定?黄,石,市建筑安《全玻璃及防护栏【杆质量管《理规定(以下简称规!定)
【
第二条 本规定所!。称安全玻璃》是指符合现行国家】标,准的钢?化玻璃、夹》层玻璃及由钢化【玻璃:。或夹层玻璃组—合加工而成的其他】玻璃制品《如,安全中空玻璃等【
《
【 本市城区自本规】定实施之日起的【新建:、扩建、改造、装修!等,建筑工程应按本规】。定要求执行 —
第三条!。 建筑物需要—。以玻璃作为》建筑:材料的下《列,。部位必须使》用安全玻璃 】
《 , (一)7层及7】层以上建筑》物外开窗《;
— (二)面积【大于:1.5㎡的》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!最终装?修,面小于?500mm的—落地窗; —
(三)玻!璃幕墙; 【
(四—)倾斜装配窗、【各类天棚(含天窗】、采:光顶)、《吊顶:; : :
(五)观】光电梯及其外围【护;
—
(六)室内】隔,断、浴室围护和【屏风;?
— (七)楼梯、阳台!。、平台走廊的—。栏板:和中庭内拦板; 】
?
?(八)用于》承受行人行》走的地面板; 【
》 (九)水族馆和】游泳:池的观?察窗、观察孔; 】
?
(十)公【共建筑物的》出入:口、门厅等部—位;
—
(十一)易遭!受撞击、冲击而造成!人体伤害的其—他部:位
》
本款第十!一,项是指建《筑玻璃?应,用技术规程JGJl!l3和玻璃》幕墙工程《技术规范JG—。J102所称的部】位 《
第四条 】建筑工程《阳台、外廊》、室内回廊、内【天井、上人屋面及室!外楼梯等《临空处应设置—防护栏杆《并应符合下列—规定 ?
【 (一)《栏杆应?以,。。坚固:。、耐久的材料—制作并?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!的水:平荷载?; :。 ,
》(二)临空高—度在2?4m及24m以【上(包括中高层【住宅)时栏杆高度】不应低于《1.1?0m;栏杆离楼【面或屋面0.10】m,高度内不宜留空; !
栏!杆高度应从》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!扶手顶面垂直高度】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!于或等于0.—22m?。。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!.45m的可踏部】位应从可《踏部:位顶面起计算—
《
(三》)窗台低于》0.80m》(,住宅:为0.9m时—)时应采取防护措】施;
】。。
低窗台、凸】窗等下部有能—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!。。时贴窗护《栏或: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!从窗台?。面,起计算 《。
?
(四)住【宅、托儿所、幼儿】。园,、中小学及》少年儿童专用活【动场所的栏杆必须】采用防止少》。年儿童攀《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!杆件做栏杆时其【杆,件净距不应大—于0.11m; 】 :
,
第五条— 护栏玻璃】应使用公称厚度【。不小于12mm的钢!化玻璃或《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!一侧距离地面高度为!5m及以上》时应使用钢》化夹层玻璃》
第】六条 建筑》物按规?。定应使用安》全,玻璃的?部位建设《单位不得要求—设计单位在设计【方案中?设计非?安,全玻璃?也不得要求》施工单位安》。装非安?全玻:璃
》
,。
设计】单位应当《按照工程建》设强:制性标?准进行设计在建【筑物按规《。定,。应,使用安?全玻璃的部位—应在设计文》件,中标明
】 :。
监?理单位?应督促施工单—位严格按《照批准?的设计方案》进行施工 —
第—七条 在《本规定第三条所列部!位的安全玻璃安装】施工完成后》由建:。设单位?组织设计、施工【、监理等有关—单位进行中间验收】未经中间验》收或:验收不合格的不得】进行下一道工—。序施工 》
》第八:条 : 未按本规定执】行的建设工程—。不得进行《竣工:验,收备:案 :
第【九条 《 本规定《由,黄石市建设质量工程!监督站负责解—释
— : 《 , 二》OO八年六月二【十,五日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