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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—石市建?筑工程安《全玻璃及防》护栏杆质量管—。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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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【 2008年6月】2,7日 黄质监[20!08]?。06号
第—一条 为《。了加强我市》建,设工程质量管理进】一步规范建筑物安全!玻璃和?防护栏杆的安—装质:量保:障公共安《。全依据?中华人民共和—国,建筑法、民用—建筑设计《通,则、建筑装饰装修工!程质量验收规范等】有关法律和强制性】标准、特制定黄石】市建筑安全》玻璃及防护栏杆质量!管理规定(以下简】称规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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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【本,规定所称安全—玻璃是指符》合现行国家标准的】钢化:玻璃、夹层玻—璃及由钢化玻璃【或夹层玻《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!他玻璃制品》如安全中空玻—璃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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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城区【自,本规:定实:。施之日?起,的新建、扩》建、:改造、装修等—建筑工程应按本【规定要求《执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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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》建筑物需《要以玻璃作为—建筑:。材料:的,。下列部位必须—使用安全《玻,璃 ?
— ,(一:。)7层及7层以【上建筑物《外开窗; 【
(》二,)面积大于1.【5㎡的?窗玻璃或玻璃—底边离最终装修面】小于50《0mm的落》地窗; —
? (三)玻璃幕墙】。;
】(四)倾斜》装配窗、各类天棚(!含天窗、采光顶)、!吊顶; 》
(五)观!光电梯及《其外围护; —
(六)!室,内隔断、浴室—围护和屏《风;
【。 (七)楼梯【、阳台、平台—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!拦板:;,
(八!)用:于承受行人行走【的地面板; —
》 (九)水族馆【。和游泳池的观察窗、!观察孔;《
— (十)公共—建筑物的出》入口、门厅等—部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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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十一)?易遭受撞击、冲击】而造成人体伤—害的:其他部位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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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款第十一项】是指建筑玻璃应【用技术规《程JGJl》l3和?玻璃幕墙工》程技术规范J—G,J102所称的【部位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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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条 建筑工程阳台!、外廊、室内回廊】。、内天井、上人屋面!及室外楼《梯等:临空处应《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!。。合下列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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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栏!杆应以坚固、—耐久的?材料制作并能承【受荷载规范规定的】。水平荷载; 【
》(二)临空高度在2!4m及24》m以上(《。包,。括中高层《住宅)时《栏杆高?度不:应低于1.10m】。;,栏杆离楼《面或屋面0.10】m高度内不宜—留空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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栏:。杆高度?应从:楼地面?或屋面至栏杆扶【手顶面?垂直高度计算如底】部有宽度大》于或等于0.—22:m且高度低于或等】于0:.45m的可踏【部位应从可踏部位】顶面起计算 】
: (三《)窗台?。低于0.80m【(住宅?为0.9m时)【时应采取防护措施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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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窗台【、凸:窗等:下部有能《上人站立的》宽窗台面时贴窗护】栏或固定窗的防【护高度应《从窗台面起计算 !
(四)】住宅、托儿所、【幼儿:园、中小学及少【年儿:童专用活动场—所的栏杆必须—采用防?止少年儿《童攀登的构造当采】用垂:直杆件做栏》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!大,于0:.11?m,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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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五条 护】栏玻:璃应使?用公称厚度不—小于12mm—的钢化玻璃》或,钢化夹层《。玻璃当护栏一侧【距离地面《高度为5《m及以?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!。玻璃 》
第》六条: 建筑物按规定【应使用安《全玻璃的《部位建设单位不得】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!方案中设计非—。安全玻璃也不得【。。。要求施工《单位安装《非安全玻璃》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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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单位应当按!照工程建设》强制性标准进行设】。计在建筑物》。按规定应《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!应在设计《。文件中标明 【 ,
—监理:单,位应督促施工单【位严格按照》批,准的设计《方案进行施工 【
第【。七条 ?在本规定第三—条所列部位的—安全玻璃安装施工】完成后由建》设,单位组?织设计、施》工、: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!中,间验收未经》。中间验收或》验收不合格的不【得进行下一》道工序施工 —
第【八条 未按本规!定执行的《建设工程《不得进行竣工验收】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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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本规!。定由黄石市建设质】量工程监督站负责】解释:
! ?。 《。二OO八年六月二】十五: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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