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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 第三章 公益性!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!和管:理 : 第十二条 】公益性公共租赁【住房是指政府独资筹!集,的公共租赁》住房:。公益性公共租—赁住房?主要包括 》   (一)—。政府全资《建设的廉租住—房;   —(二)政府直管公】房;   (三】)政府?收购的住房; 】  (四)在—普,。通商品?房项:目中配建并由政府】回购的住《房;  》 (五)在棚户区】、危:。旧房:。和“:城中村”改造和园区!建设中政府》全资建?设持有全部或部分产!权的住房; 【  (六)未—售和:腾退的经《济适用?住房(限价房)【;   (七)】社会捐?赠的:住房 ? , , 市众邦《城市住房投资有限】公司政府授》。权管理公司》。作为是政府投资的】公益性?公共租赁住房营【运经营?。主体代表政府—履,行公益?性公共?租赁住?房房源筹集》(建设)、租赁【经营和日常》。管理:等工作   国有!企,事业单位自管公【房(含民营企—业,代管的国有公房)】分别经?国有资产《管理部门和财政部】门批准后转作—公,益性公共《租赁住房公共租【赁住房主管部门可】授,权企事业单位—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!理制度进行管—理;企事业单位难】以管理的交由政【。府授:权管理?公司统一管》理 第十》三条 ?公益性公共租赁住房!建设和?营运资金来》源主要包括 【   《(一)地方财政【。按财政部廉租住房资!金管理办法》的规定从住房公【积金增值收益和土】地出让净《收益中计《提,的资金以《及地方财政预算安】排的住房保障资金】;   (二【)上级财政安排的】资金:;  《 (三)《房改:房清理收缴的—增值收益以》及,经济适用住房上【市收:益等:;   (四【)运用直接和间【接融:。资方式从金融市场】筹集的专项资金;】。   (五)出租!。、,出售公共《租赁住?房及配套设施回【收的资?金; ?   (六)棚户】区、危旧房》和“:城中村”改造—腾退土?地,等运营?的增值收益;—   (七—)业:主未落实配建公共】租赁住房《配,建要求向政府交纳的!异地:建设:。费;   (【八)社会捐赠—等其他途径筹集【。的资金  —  上?述资金中是》廉租住?房建设专《项资金的全部用于公!共租赁住房中符【合廉租住房》建设标准《的住房建设 第十!四条 公益性—公,共租赁住房资金实】行专户管理专项【。用于下列支出 】。  (一)新建、配!建,、改建?。、收购公共》租赁住房;  】 (二)偿付公共租!赁住房?建设融资本息; 】   (三)公共租!赁住房维护、维修】和管理费用;  ! (四?)支付公共租—赁,住房保障对》象的:租金:补,贴;   —(五)?国家规定的其他支】出, 第十五条—。 公:益性公?共,租赁住?房建:设,用,地纳入?。年度土地供应计【划按照公共》租赁住房《。建,设规划每年》保量安排土地—用于公益性公共租赁!住房建设 》。   面向经济适】用住房、廉租—房,对象供?应的公共租》赁住房建设》用地实行划》拨供应;其》他方式投资的公共】租赁:住房建设用地—。可以采取出让、租赁!或作价入股等方【。式有偿?使用并将《所建公共租赁住【。房的租金水》平、套型结构、【建设标准和设—施条件等作》为土地?供应的前置条件 】   经有关—主,管部:门,批准可以探索—。利用集?体建设?用,地投资建设公共【租赁住?房,。 第十六条— 新建、配建的【公益性公共租赁【住房项目应符—合城市?总,体规划?和住房发展规划【并充分考虑交—通、就业、就学【、就医等因素合理安!排、科学布局 【。    公共租赁】住房要按照住得下、!。分得:开,的,要求设计和建设【合理确定套》型结构原则上以项】目为单位《户均:面积控制《在,6,0平方?米以下最大套型【面积不得突破9【0平方米 第十七!条 在普通商—品,房开发项《目,中应:按总建筑面积的5】%,配建公?益性公?。共,。租赁住房《并在项?目建设?用地出让条》件中:明确配套《建设:的总建筑面积、单套!建筑面积、套—数,、套型?比例、建设》标准及建成后回【购事项?并以合同《方式:约,定配建住房由政府以!。成本价回购(剔除享!受政策减免的税费】外)产权归政府【所有 ?    凡未—落实配建要求—的普通商品房开【发项目由房产部【门,牵,头国土、规划、建】设等部门全力配合】进行处理规划部【门不得办《理审批、验收手续】房产部门不得办理商!品房预(销)售和初!。始登记手续确—因规划、设计等原因!不能落实配建要求的!项目业主《应向政府交纳异【地建设?费 第《十八条 具备下列】条件之一的住房困】难家庭?或个人可申请租住】公益性公《共租赁住房  】 ,(一)?在本市居住、就业的!无,房,家庭或个人;—   (二)租住!住房面积低于市【人民政府确定的保】障面积标准》;   (—三,)自有住房面积【低于市人民政府【确定的?保障面积标》准,且愿意将原私自有住!房纳入公《益性公共《租,赁住房管理》。。体系统一《。管理的家《庭或个人 第十】九条 公益性公【共租赁住房的配【租实行分《类轮候在满足城镇低!收入住房困难家【庭或:个人的基础上可【向其他符《合条件的承租人【出租:市政府引进的特【殊专:业人才、在黄石工作!的全国?和省部级以上劳【动模范、《全国:英模、?。荣立二等功》以,上的:复转军人符合公【共租赁?住房申?请条件的优先轮候配!租    具【体申请和配》租办法?另行制定 第二十!条 承租人对配【。租的:公,益性公共租赁住房没!有,处,分权不得转租、【闲置或?转借他人居》。住;也不得改变使用!功能从事其他经营】性活动    承!租,人,应爱护并《合理使用房屋及【附属设施未经公共】租赁住房主》管部门和其他主管】部,。门批准不得擅自改】变房屋原有使用【功能及内部》。。结构  》  承租人基于对】房屋的合理》利,。用所形成的附属物】归产权人所》有退租时不予—补偿 第二十一条! 公益性公共租赁】住房列入《拆迁范围的拆—迁人应?当书面告知》产权单位公共租赁住!房产权单位》或授权管理》单,位并与产《权单位或管理单位】签,订拆:迁补偿安《置协议按市场价对产!权单位给予补—偿原承租人不享【。受拆迁补偿权—益原承租人愿意继续!承租公共《租赁住房《的由住房《。保,障中:心产权单位》另行配租 第二十!二条 建立公益性】公共租赁住房的退】出制度有以下情况之!一的承?租人应退出》所,租住的公益性—公共租?赁住:房主:要包括? ,   (一》)承:租人购买了》。商,品房、经济适用住】房和:公共租?赁住房的; —   (二》)承租?人继承或者获得【了拆迁还建房或者】通过其他渠道—获得了自有》产权住房《主动申请退出的; !   (三》)承:租人:符合其他《规定或约定》应予退出其他—情的形? 第二《十三条 《公益性公共租—。赁住房承租人在租】满五年后可》以申请?购买其所《租住的公益性公【共租赁住《房的完全《产,权   公益性】公共租赁《住房的出售执行年度!计划:   具体出售办!法,另行制?定 ?第二十四《条, 建立承《租人信用管理档案】公益性公共租—赁住:房管理部《门和产权单位要【。。详细记录承租人【信用情况并作为配租!依据   — 建:立信息共享》机制房产、民政【、,公安:、人保、金》。融,保险等部门要逐步】。实现动态《信息:的共享?不断提高公》益性公共租》赁住房申请对—象资格审核的准确性!严把准?入关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