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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!。章 总 则—。
第一—条 为加强村庄、】集,镇的规划《建设管理改善村庄】。、集镇的生》产、生活环境促进】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!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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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制定】和实施?村,。庄、集镇规划在【。。村庄:、集镇规划》区内进行居》民,住,宅、乡?(镇)村企业、乡】(镇)村公》共设施和公》益事业等的建设必须!遵守本条《例,但,是国家?征用集体所》有的土地《进行:的建设除外
】 在:。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!、集镇规划的制定和!实施依照城》市规划法《及其:实施条?例执行
第】。三条 本条例所【称村庄?是指农村村民居【。住和从?事各种生《产的聚居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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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《。条例所称集镇是指】乡、民族《乡人民政府》所在:地和经县级人民政】府确:。。认由集市发展—而成的作为农村【一定区域经济—、文: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!非建制镇
本!条,例所称村庄》。、,集镇规?划区是指村庄、集镇!建,成区和因村庄、集镇!建设及发展需要实】行规划控制》的区域村庄、集镇】规划区的具体范【围,在村:庄、集镇《总体规划中划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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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【村庄、集镇规—。划建设?管理应?当坚持?合理布局、节约【用地的原则全面【。规划正确引导依【靠群众自力》更生因地《制宜量力而》行逐步建设》实现:经济效益、社会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】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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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》 地处洪《涝、地?震、:台风、?滑坡等自然》灾害易发地区的村庄!和集镇应当按照国】家和地方的有—关规定在村庄、集镇!总体规划《。。中制定防灾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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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》条 国务院建设行】。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!的村:庄、集镇规》划建设管理》工作
县级】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建:设,行政主管部门—主管本行《政区域的村庄—、集镇规《划建设?管理工?作,
乡级人民政!府负责本行政区【域的村庄、集—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!
第》七条 国《家鼓励?村庄、集《镇规划建《设管理的科》学研究推广先进【技术提倡在村庄【和集镇?建设中结合当地特点!采用新工艺、—新材料、新结—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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