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】石市城市园林绿化】建设工程《管,理规定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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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一条 为加—强我市?城市园林绿》化,建,设工程?管理提高园林绿化】。工程质量规》。范城市园《林,绿化建设工》。程各方?的行为根据城市【绿化条例、城市园林!绿化企业资质管【理办法、黄石市【城市绿化实施—细则:。等有: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!市实:。际制定本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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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条 本规定】所称城市园林绿化】建设工程是》指城市公《园、游园、街—头绿化、干道绿化】、城市风景林地【。、防护绿《地等专项园林绿【化工程单位附属绿】地绿化、《居住区绿化》等与建设工程配套的!园,林,绿化:工程以及《与园林绿化相关的花!坛,、园林小品、假山叠!石、水景、园路【、亭廊?、围墙?、小桥、驳岸等配套!设施的绿化》。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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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】。城市规划区内的园】林绿化建《设工程适用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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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城市规!划区:内有关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由》。林业等行《政主管部门》管理的绿化建设工作!依照有关法律、法】规执行?。
【 第三条 市园林】局是本市《城市:园林绿化工程管理】的,行业主管部门负责】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建!设、设计《、施工进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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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四条 城》市,园林绿化建》。设工程必须先设【。计,后施工其《设计必须由持有相】应资质证《书的设计《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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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建《设工程的园》林绿:。化设计应《与,。主体工程《设计:同时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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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】 工程建设项目的】附属绿化工程—设计:方案按照基本建设】。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园!林绿化?行政:主,管部门参《加审查方案》的绿地率《指标必须符合国【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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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—市的公共绿地、居住!区,绿地、?风景林地《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!工程的设计方—案建设?面积在20公—顷以下的报》市园林局或者其上级!行政主管部门审批;!20公顷以上公【共绿地的绿》化工程设计方—案报:省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《审批
! 园林绿化工程!建设:单位不得《将园:林绿化建设面积化整!为零逃?避园林绿《化,行政部门《的监督?管,理
【单位附属绿》地的绿化规划—与建:设由该?单位自行负》。责各:城区建设行政—主,管,部门和市《。园林局应当监—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!导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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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六条 实》行招投标的城市园】林绿化工程应按招】。投标的有关》规定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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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依法:必须进行监理的【城市: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必!须由具有城市园林绿!化工程监理企业【资,。质的工程监》理企业进行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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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条》 城:市,园,林绿:化建设工程施工【应当由持有相应【园林绿化企业资【质证书的园林绿【化施工企《业承担施工》。企业:必须:按照其资《质和核定的经营范围!承包园林《绿化: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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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【 外地园林绿—化,施工企业进入本市】承包园林绿化工程】必须:持资质证书、营【业执照等《。材料到市《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和工商行【政管理部门》办理登记备案手续】后方可在本市—承包园林绿》化工程?
— 第九条》 依:法确定施工企业【后,建设单位或施工企】业应在城市园林绿】化,建,设工程开工前1【0天将开工日—期告知?园林:绿化行政主》管部:门园:林绿化?行政主管部》门要加强施工质量】管,理跟踪?检查绿?化工程建设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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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— 建:设单位在建设工程】竣工后必须拆除【绿化用地上》的临时?设施清理场地—换上适宜植物生长】的土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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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要求园林绿化【施工企?业清障?填土的施工企—业必须取得验收【单后方?可进行下一道—工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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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。十一条 城市园林】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企!业进:行园林绿化》工,程施工?时必须严格执行【工程施工《验收标准及规范、园!林绿化?工程规程按》工程:设计图纸《和工程合同》组织施工并》接受园林绿化行政主!管部门?的监督检查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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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因特殊情—况需要变更、调【整设计的须》由建设单位报原审】批部门批准后由设计!单位或建设单位出】具,变更设计图纸或【变更通知书施工【单位项目经理签【收后按变《更要求进行施工凡不!按图:施工的经指出后必】须在限?定时间内整改—完毕:由此引?。起的相关费用全部】由施工企《业自行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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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十二条 城市】园,林,绿化建设《工程施?工企业必须文明施工!遵,。守城市管理相—关,规,定施工场地特别【是产生的各类—垃圾:(含建筑《垃圾、生活垃—圾、多余泥土—、修:剪下的枝条》。、树:叶,等)必须清除—场,内物:品,堆放整?齐一致?不,影响市容卫生不乱堆!。乱放工?完场清?
【。 施工企业【的施工车辆必须有密!封的防?护措施避《免泄漏、遗撒污【染路面?
第!十三条 种》植工程中适宜—季节:栽植的绿化植物单】个品种成活》率,应达到95》%以:上反季节栽植的【绿化植?物单个品种成活率】。应达到90%以上】;因成活率达不【到标准引《起的补植植物的所有!费,用,全部由施工企—业承担;死亡植【物经指出后必须在】15日内全部—补,植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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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四条 绿化工程!中,的植物种植部—分要求养护到竣【工后一?周年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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种植工】程在养护期间对【于长:势较差已经影—响绿地景观效果和确!认死亡的绿化植物施!工企业必《须在接到建》设,单位书面通知7【日内全部拔除并在规!定,时间内更换同—品种、同《规格:的绿化植物;逾期不!更换的?建设单?位可以另行委托他人!代为:更换:。所发生费用由—原,施工企业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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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五《条 城市园》林绿化施工企—业必须于竣工之日起!20日内绘制竣工图!做出工程《决算和竣《工报告整理》。工程档?案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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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十六条 【建设单位应》在园林绿《化工程竣工之日起3!0日内组织园林绿】化施工企《业并报请园》林绿化行《。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!单位主管部门对【除绿:化种植工程外的【。园林设施以及—绿地附属设施工【。程,进行验收工程质【量必须达到》合格以上等》级方可交付使用未】达到合格等级的必须!返,工由此引起的相关】费用全部《由施工企业承—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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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林!绿化工?程涉及?的给排水、供用电】、市政设施等附属】设施工程验》收按照国家相—关工程验收》标准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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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七条 城市园林!。绿化建设《工程竣工验收—后建:设单位必须在—30日内将工程【档案资料《包括规划设计方案、!竣工:图、:招投标?文件、?施工合同等报送市园!林局存档对》于市重点园林绿化】工程建设档案—由市:。园林局每《三年向市城建档案】馆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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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八条《 城市园《林绿化建设工程项】目被评为优》质工程社会、环境效!益显:著的市?政府或市园林局可以!给予:表彰或奖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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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九?条 违反资质标准超!越等:级承接绿化工程【项目:的由:城,市管理行政执—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!行为处工程合同价款!2%以上4%以下的!罚款情?节严重的提请—。有关:部门吊销资质—证书
】 第二十条— 工程建设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!设计方?。案或者城市的公【共绿:地、居住区绿地、】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!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!。案未经批准或者未】按照批准《。的设计?。方案施工《的由城?市管理?行政执法部门责令】停止施工、限—期改正或者》采,取其他补救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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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一条— 本规定自》2006《年6月1日》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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