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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章:。 城建重点工程【建,。设职:责划: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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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城建!重点工程按照统一】。领,导、分工协作、【各负其责的原则【进行建设
第五条! 城建重点工程业主!单,位的主要职》。责
(一)做!好工程建设各项前期!工作
》 1、编制项目建议!书并申请立项—;
2、编】。制项目可行性研究】报告并提《请主管部门组织评定!;
3、委】托规划设计委托施】工图设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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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申办【拆迁红线、建设工程!规,划许可手续;
】 5、《进行工程施工及工程!。监理招投标》。工作办理施》工许可?、安:全和质量监》督手:。续,。
: (二)负责工程!施工:全过程?管理综合协调—施工组织《控制工程投资—、,。质量:。、进度?使城建重点工程在】规定:。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!
? (三)《工程完工后及时组】织竣工验收》申,请质量监督》管,理备案移交》有关部门《进行日常管理
】第六条? ,城建重点工程所【。在地城区(开—发区)的主要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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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在【规定期?限内按照征地、【拆迁红线图(包括局!部边坡加宽部—分红线?),完成征地《和拆迁工《作;
—(二)?负责工程实施时【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!
:第七:条 供?电(含?路灯:),、供水、燃气、【通讯:(含电信、》联通、移动、铁通】、网通、军缆等【)、有线电视等【部门因城市建设【需要迁移的有关杆(!管)线由各杆(【管,)线部门自》行迁移?城市新建道路所有管!线一律埋入》地,下一次性规》划统一施《工
第八》条, 城建?。重点办?的主要?职,责
《 ,(一)?审核工程工》期,目标计划报》。市政府批准后进行】公示负责《对在建工程进度进行!检查督办并定期向】市政府报告工—程施:工进度情《。况,;
(二)协!调、督办《各城区?(开发?区)按工程建设工期!要求进?行征地和《组,织落实拆迁工作;】
(三—)协调、督办各杆】(管)线单位按工】程,建设工期要求进行杆!(,管)线迁《移或新建工作;
! (四《)综合协《调工程建设》过程中各《单,位关系重大情况【及时:。报市政府协调—处理
第九条 城!。建重点工程相—关职能部《门和责?任单位按各自职责、!任务做好《。服务和?配合工作确保—工程建设顺利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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