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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!。城建:重点工程《建设职责划》分
第四条 !城建重点《工程按照统》一领导、分工—协作:、,各负其责的》原则进行建设—
第五条》 城建重点工程业】主,单位的?主要职责
【 (一)做》好工:程,建设各?项前期?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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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编—。制,项目建议《书并申请立项;【
2、编【。制项目可行性—研究报告并提请【主管部?门,组织评定;
【 3、委托—规,划设计委托施工图】设计;
》 4、申办拆迁】红线、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手续;
【 5、进》行工程施《工及工程监理—招投标工作办理【施工许可、安全和】质量监督手》续,
(二)负责!工程施?工全过程管理综合协!调施工组织控制【工程投资、》质量、进度》使城建重点工程【在规定工期内保质】保量完成
】(三)工程》完工后及时组织竣】工验收申请质量监督!管理备案移交有【关部门进行日常管理!
:第六条 城》建重点工程所在【地城区?(开发区《),的主要职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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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在规】。定期限内《按,照征地、拆迁—红线图(包括局部】边坡加宽部分红线)!。完成:征地和?拆迁工作;
】 (二)负》责工程实施时周【边环境的协调—工作
第七条【 供电(含路灯)、!供水、燃气、通讯】(含电信、》联通、移动、铁通、!网通、军缆等)【、有线?电视等?部门因城市建设【需要迁移的有关杆】(,管)线由各杆(【管)线?部门自行迁移城市新!建道路所有管线一】律埋入地《下一次性《规划统一《施工
第八—条 城建重点办【的主要职《责
(一)】审核工?程工期?目标计划报市政府批!准后进行公示负责对!在建工程进度进行检!查督办并定期向【市政:府报告工程》。施工:进,度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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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协调】、督办各城区(开】发区)按工》程建设工期要求进】行征:地和组织落实拆【迁工作;
】(三)协调》、督办?各杆(管)》线单位按工程建设工!期要求进行杆(管】)线迁移《或新建工作;
! ,(四)综合协调【工程建设过程中各】单位关系《重大情况及时报市】。政府:协调处理
第九】条 城建重点—工程相关《职能部门和》。责任单位按各自职】责、任务做好—。服,务和配合工作确【保工程建设顺利进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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