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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】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职!责划分
第】四条 ?城建重点《工程按照统一—领导:、分工协作、各负其!。责的原则进行建设】
第五条 城建】重点:工程业主单位—的,主要职?责
(—。一)做好工程建设】各项前期工作
! 1:、编制项目建议书并!申请立项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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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编制项目!可,行性研究报告并【提请主管部门组织】评定;
【3、委托规划设计委!托施:工图:设计:。;
》4、申办拆迁红线、!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手》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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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5、进行工程【施工及工程监—理招投标工作办理】。施工:许可、安全和质量监!督手续
【(二)负责工程【施工全过程》管理综合协》调施工?组织控制工》程,投资、?。质量、进度使城建】重点工?程在规定工期内【保质保量完成
! (:三)工程完工—后及时组织竣工【验收申请《。质量监督管理备【案移交有关部—门进行日常》管,理,
:第六条 城建重点】。工程所在地城区【(开发区)》的,主要职责
— , (一?)在规定期限内按照!征地、拆迁红线图(!包括局?。部边坡?加宽:部分红线)完—成征地和拆迁工【作,;
(二)】。负责工程实施—时周边环境》的协调工作
【第七条 供电—。(含路灯)》。、,供水、燃气、通【讯(含?电信、联通》、移动?、铁通、网》通、军缆等》)、有?线电视等部门—因城:市建设需要迁移的】有关杆(管》)线:由各杆?(管)线部门自【。行迁移城市新建【道路所有管线一律埋!入地下一次性规划】统一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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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《 城:建重点办《。的主要职责》
(一—。)审核工《程工期目标计—划,报市政?府批准后进行公【。。示负责对《在建工?。程进度进《行检查督办》并定期向市政府报】告工程施《。工进度情况》;
? (二)协调、】督办各城区》(开发区)按—工程建设工期—要求进行征地和组织!落实拆迁工》作;
(三)!协调、督办各杆【(,管)线单位按工程建!设工期要求》进行杆(管)线迁】移或新?建工作?。;
(四【)综合协调》工,程建设过程中—各单位关系》重大情况及时报市】政,府协调处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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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城建重点!工程相关《。职能部?门和责?。。任单位按《各自职责、任务【做,好,服务和配合工作确保!。工程建?设顺利进《。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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