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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? 》   ? 第二章无障碍设】施 《 第七条市—人民政府残疾人工】作机构应当组织【。规划:、建设、《发展改革《、财政等部》门编制?全市无障碍设施建】设、改造规》划报市?人民政府批准—后实施 《 ,第八条?新建建设项目应【当按照?国,。家无:。障,碍设施工《程建:设标准建《设无障碍设施无【障碍:设施应当与建设项】目,同时设计、同时施】工、同?时交付使用》并与建设项目—周边已建成的无障碍!设施相?衔,接对与残疾人日【。常生活、工》作密切相关的无障】碍设施市残联—可以组织残疾—人代表试用并对其】建设情?况提出意见和建议】 ,  : ,建设单位应当—将新建建设》项,目,配套建设无障碍【设,施所需经费纳—入建设项目经—费预:算   建设单】位组织竣工验收【时不得降低和擅【自,修改无障碍设—施建:。设标:准 第九条设【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单!位应当按照》无障碍设施建设标】准,。和其:他相关法律、—法规:、规章的规》定认真?做好无?。障碍设?施建设?的相关工《作,施工:图审查机构应—当依照职责对施【工,图设计文件进行审】查对不符合》国家无?障碍设施工程—建设标准的建设项】目不得出具审查合】格证:明文件 第十条】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及其所委托的工!程质量监《督管理机构应当加】强,。对,新建建设项目无【障碍:设施建设《过程的监《督检查对所发现的】质量问题应》当责令改正》工程质量监》督管:理机构?提,交的工程《质量监督《报告:。中应当含《有无障碍设施—质量监?督,的相关内容 第十!一条发展《改,革、:规划:、,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!对新建建设项目的】可行性研究》报告、规划与—施工许可、工程竣】工验收备《案等各环节进行审批!及备:案,时对不符合国家【无障碍设施工程建】设标准的项目不【得,办理审批、验收及】备案手续 》 第:十二条新建建设项目!。配套:建设的无障碍设【施应当经《过验收合格后方可】交付使用 —第十三条区人—民政府应《当根据全市无障碍】设施改造规》。划,对本区域内已建【成但没有配》。套,建设无?障碍设施或者已配套!建设无障碍设施【但不符合建设标准的!建设项目制订年度改!造计划组《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!单位:逐,步对相?关设施进《行,改造 第十四【条建设项《目所有权《人或者使用》管理人应当根—据年度改造》计,划对不符合建设标准!的无障碍设》施进行改造 【 , ,城市道路、桥梁等市!政,。基础设施配套的无】障碍设施改造资金按!。照市、区《分,工分别由市、区财】政安排其他》建设项目配套的【无障碍设施改造资】金由所有权人或者】使用管?理人承担 第十!五条区人民政—府应当?组织相关《部门:和单位对《已,经改造的《无障碍设施进行【验收对?。不符合无《障碍设施建》设,标准的不《。予验收 》第十六条城市—道路、桥梁、公【厕等市政基》础设施配套的无障碍!设施由城市管理行】政主管?。部门负?。责维护管理其他建设!项目中?配套:建,设的无障碍设—施由所有权人—或者使用管理—人负:责维护管理》   《无障碍设施的—维,护管理责《任人应当按照—。规定对无《障碍设?施进行养护和—维修确保无障碍【设施的正《常使用;存》在安:全隐患的维护管【理责任人应当及【。时,改,建或者?修复 ? ,第十:七条:任,何,单位和个人》不得损毁无障碍设】施,不得破坏无障—碍设施的使用—功能或者《改变无障碍设施【的用:途 第十》八条禁止占用无障碍!设施设置《机动车和《非,机,动车停车场》所因工程《施工等特《殊情况确需占用【的由城?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!和公安交通》管理部门会同—有关部门进》行论证符合》条,件的方可批》准占用同《时由占?用单位对无障碍设】施进行改《建保:证无障?。碍设施?。的,正常使?用   【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无!障碍:设施的不得超—过规:定的占用时间—、范围和要求占【用期满?占用单位或》。。者个人应当及时【恢复原状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