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》市外地建筑业企【业进:兰施工登《记,管,理规定
【关,于,印发:兰,州市外地《建筑业企业进兰施】工,登,记管理规《定的通知
各县、】区建设局外地—进兰建筑《。业企业?
: 现将?兰州市外地进兰建筑!业企业进《兰施工登记管理规定!。印发给?你们请遵《照执行
二》00:八年八月二十六日】 ,
第一条 为了加强!建筑市场管理维护】我市建筑市场秩【序,依法规?范兰外建《筑业:企业在兰生产经【。营行为?根据中华《人民:。共和国建筑》法、建设《部建筑业企业资【质管:理规定、甘肃省省】外建:筑业企业进甘备案管!理规定制定本规定
!第二条 外省、【市或:省内兰?外建筑?。业,。企业(?以下简称外地—建筑业企业)—进入兰州市行政辖区!内(:包括:远郊三县一区)进行!土木工?程、建筑《工程、?线路管道《设,备,安装:、装饰?装修及园林绿化工程!的新建、扩建、改】建的生产经营—活动必须《办理进?兰施工登记手—续
第三条 —兰,州市城市建设—。管理委员会负责外地!建筑:业企:业进兰的管》理工作?兰州市建筑市场【管理办?公室受?兰州:市城市?建设管?理委员会委托—具体负责受》。理外地建筑业企【业的进兰施工—登,记手续?并对外地进兰建筑业!企业在?。兰的生产经营活【动进行监督管理【
第四条《 外地?建筑业企《业在兰参加工—程项目招标投—标之前必须先办【理进兰承《包工程投标通知【书(以下《简称通知书)凭通知!书到兰州市招投标部!门办:。理招投标手续—
(一)外省、【。市建筑业企》。业先到甘肃省建筑】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!进甘承包工程投标】通知书然后携带下列!资料:到兰州?市建筑市场管—理办公室办理—进兰承包工程投【标通知书
》 :1、:甘肃: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!室核:发的进甘承》包工程投标通知书】(原:件);
2、】建,设部或省级建设【行政主管部》门核发的建筑业【企业资质证书—副本;
3】、工商行政主管【部门核发的》企业法人营业执【照(须经年检合【格)副本;
!4、企?业法:定代表人《或企业?法,定代表人依法委【托的受委托人的有】效证件(《法,定,。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!。及受委托人身份证)!;
《5、:参加投标的项—目经理、工程技术负!责人以及经营、技术!、施工、安》全等方面管理人员】的证件;
》 :以上资料《仅提供?复印件?并,装订:。成册
(二》)省内兰外建筑【业企业办理进兰承】包工程投标通知书需!提交下列资料
【 ,。 1、建设部或省】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核发的建筑业企【业资质证《书副本;
— 2?。、工商行政主管【。部门核发的企业法】人营业执《照(须经年检合格】),副本;
—。3、企业法》定代表人或企业【法,定,代表人依法委托的】。受委托人的有效证件!(法定代表人身份证!委托书及受委托人】身份证明);—
4、》参加投标《的项目经理》、工程?技,术负责人以及经营、!技术:、施工、安全等方】面管理人《员的证件《;
5—、企:业所在地市》(地)级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《出具的外《出承揽工《程的信?函及上年度》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!无违法?违,规行为的《证明材料《;,。
6、公开【招标公告或投—标邀:。请书;
以上】。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!件复印件装订成册】。存档
第五条 外地!建筑业企业》的进兰?登记资料经审核符】合规定的在一年内】多次:。参加投标时不再【提供:第四条?第二款?中第:1、2?项的原件和复—印件
第《六条 外地》建筑业企业无—论是参加《省上招投标还是参加!市上:招投标中《。。标,后,凡,承揽的工程项—目位于兰州》市行政?辖区内的(》包括远郊三县—一区:)都必须到兰—州市建筑市场管理】办公室办理》施工登记接受市建设!行,政主管部《门的监督管理—
办理施—工登记?手续需提《交,下,列资料
1【、中标通知书;【
2《、施工承包合同;
! 3、施工总承】包企业与专》业,承包企业、》。劳务分包企》业签订的分》包合同;
4、!专业承包《企,业与劳务分包企【业签订的分包—合同;
》 5、企《业在兰?管理机构及人—员名录;
【6,、工程项目》管理机构及》人,员名录;
》 7?、工:程项目从业人员【花名:册(姓名、年龄、籍!。贯、身份证号、婚】否、工种等);
! 8、外《地(省?)建筑业企业进【兰施工项目登—记表;
9【、签订的流动人口】计划生育《。管理:。协议:书
第七条》 外地建《筑业企业在兰期间应!有固定的办公—。场,所、通信地址和联】。系方式(有》变更的应《在变更后十日—内,书面通知兰州市建筑!市场管理办公室【)设:置,相应的管理机构其负!责人应有企业法人】委托书或任命书全】面负责生产经—营活动接受》工,程所在地《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和有?关管理机构的监督】管理
第八条 外】地建筑业企业在【兰施工期《间其:项目经理及管—理机构人员应相对】稳定不得随》意变动?确需变更的必—。须征得业《主和监理单》位同意并在兰州【市,建,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办!理变:更手续
第》九条 兰州市建【筑市:场管理办公室每半】年要对进兰的外地建!筑业企业《的生产经营、—合同履约《、用:工情况?等进行一《次检查和考评—并将考评《结论上报市建管委记!录,在企业?信,息档:案,中对考评不合—格的应?限期整改并记入【市场管理不良行【为记录
第十—条 外地建筑—业,企业:在兰期间有下—列行为?之,一的依法予以处【罚并将其违》法违规行为》向企业所在地省级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!。报,。
1、转包或非!法分:包工程的;
【 2、未经招投【标承揽工《程的;
》。 3、未取得—施,。工许:可,证擅自开工》的;
4、项目!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!人、技?术负责人、项目核算!负责人、质量管【理人员、安全管理人!员不是工程》承包:人本单位人员的【;
: 5、未按合同约!。。定支付分包企—业工程款和劳务人员!工,资的;
—。6,、其:他,违反: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的行为
第十一条】 外地建筑》业企:业在:兰期间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记入不良!行为记录
1、!未,办理进兰《登记:的;
》2、未办理进兰施】工登记的;》
: 3、将项目经理】I,C,卡出租或转》让的;
4、】擅,自变更项目经理、工!程技术人员及各级】管理人员技术—工人无证《上岗的;
5】、,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进》。行,专项和日常巡查时不!提供相关《资料或拒绝接—。受检查的;》
第十?二条 本《规定自发布之—日起施行
兰!州市:城市建设管理委【员,会办公室 》2008年8月2】6日印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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