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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》市建设?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!法, 发布时—间200《6-01-03 来!源,兰州市规划局 【。 第一条 为了【保,障建设?项目的选址》和布局?与城市规划密切结合!科学合理《。。提高:。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!民,共和国城《市规划法和国家基】本,建设程序《的有关规《定制:。定,本办法 》 第二条 》在城市规划区—内新建、扩建、改建!工程项目编制、审批!项目建议《书和设计任务书【必,须遵:守,本办法 第三】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城:。市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》。负责本行《政,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!和布局的规划管理】。工作 第四条 !城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了解—建,设项目建《议书:阶段的选址》。工作各级《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!管部门在审批—项目建议书时对拟安!排在:城市规划区内—的建设项目要征【求同级人民》政府城市《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的意见 【 第五条 城市】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,应,当参加建设项目设计!任务书阶段的选址】工作对确《定安排?在城市规划》区内的?建设项目从城市规划!。。方面提?出选址意《见书设计任务—书报请批准时必【须附有?城市规划行政主【。管部门的《选址意见书 — , 第六条 建—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!当包括?下列内?容 (一)建设】项目的基本情况 】主要是建设项目【名称、性《。质用地与建》设规: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!量采:取的运输方式与【运输量以及废—水、废气、废渣【的排放?方式和排放量 (!二)建设项目规划选!。址的主要依据—   》  1.经批准的】项目建议书》;    》 2.建设项目【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!。调;:     3.【建设项目与》城市:交通:、通讯、能》源、市政《、防:灾规划的衔》接与协调《;     —4.建设项》目配套的生活设【施与城市生活居住】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!接与协调《;     5.】建设项目《对,于城市环境可能造】成,的污染影响》以及与?。城市环境保》护规划和风景—名胜、文物》古,。迹保护规划的协【调 (三)建设】。项目选址、用地范】围和具体规划要【求 : :。第七条 建设项目选!址意见书按建—设项目计划审批【权限:实行分?级,规划管理县人民政府!计划行?政主管?部门:审批的建设项目【由县人民政府—城市规?划行政主管部门【。核发选址意见—书,;地级、县级市人民!政府计划行政—主管部门《审批的建《设项目由该市人【民政府城市规—。划行政?主管:部门核发选址意见】书;直辖市》、计划单列》市人民政府计—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!的建设项目由—直辖市、计划—单列市?人民政府城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】选址意见《书;省、自》治区人民政府计【划行政主《管部门?审批的建设项—目,由项目?所在地县、市人【民政府城《市规划行政主管【。部门提出审查意【见报省、《自治区人民政府【城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核发选》址意见书;中央各】部门、公司审—批的: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!设项目由项目—所在地县、市人民政!府,城市规?划行政主《管部门核发选址意】见书;国家审—批的:大,。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!设项目由项目所在】地县:、,市人民政府》城,市规:。划行政主管部门【提出审查意》见报省?、自治?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!列市人民《政府城市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核发【。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!。。院城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备案 【 第八条 —对符合手续的项目各!级人民政府城市【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在规》。定的审批期限内核发!选址意见书不得无】故拖延 》 ,第九条 本办—法自发布《之日起施行 【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