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市建设】项目选址规划—管理办法
发】布时:间2006》-0:1-0?3 来源兰州市规划!局
第一》条 为?了保:障建设项《目的选址和布局【与城市规划密切结合!科学合理《提高综合效益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城【。。市,规划法和国家基本】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!制定:本办法
第【二条: 在城市规》划区内新建、—。扩建、?改建工?程项目编制、审批项!目建:议书和设计》任务书必须》遵守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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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《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本行政区域】内建设项目》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!理工作
第四】条, 城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?应当了?解建设?项目建议书阶—。段的选址工作—各级人民政府计【划行政主管部门【在审批项《目建议书时》对拟安排在城市规】划区内?。。。的建设项目要—征求:同级人民政》府,城市规?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!见
第五条 城!市,规,。划行政?主管部?。门应:当参加建设》项目设计任务书阶】段,的,选址工作对确定安排!在城市规划区内的】建,设项目?从城市?规划方?面提出选址意—见书:设计任务书》报,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!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的,选址意见书》
第《六条 建设项目选址!意见:书应:当包括下《列内容
(—一)建设项目的基】本情况 主要是建】设项目名《称,、,性质用地与建—设规模供水与能【源的需?求量采取的运—输方式与运》输量以及废水、废】气、废渣的排—放方式和排放—量 :。
,(二)建设项目规】划选:址的主要依据
! : 1.《经,批准的项《目建议书;
【 : 2:.建设项目与城市】规划布局的协调;】
3.建】。。设项:目与城市《交通、通讯》、能:源,、市政、《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!调,;
—4.建设项》目配套?的生活设施》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!共设:施规划?的衔:接与协调;
! 5.建《设项:目,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!成的污?染影:响,以及与城市环—境保护?规划和风景名—胜、文物古迹保护规!划的协调
(三】)建设项目选址【、用地范围和具体】规划要求 》
第七条 —建设项目《选址意见书》按建:设,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!行分级规划管理县人!民政府计划行—政主管部门审批的】。建设:项目由县人民—政,府城市规划》行政主管《部门核发选》址意见书;地级、】。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!行政主管《部门审批的》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!政,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:核发选?址意见书;直—辖市、计划单列【市人民政府计划行】。政主: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!目由直辖市、—计划单列市人民政】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核发选》址意见书;省—、,。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!行政主管《部门审批的》建设:项目由项目所在地】。县、市人民》。政,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!。。部门提出审查意见】报省、自治区人民】政府城市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!发选址意见书—;中央?各部门、公司—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!下的建设项目由项】目所在?地县:、市人民政府城市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核发选址意见书【;国家?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!以上的?建设项目由项—目所在地县、市人民!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提出审查【。意见报省、自治区、!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!。人民政府城市规【划行: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!意见书并报国—务院:城市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备案【
第八条 【对符合手续的项目各!级人民政《。府城: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应在规?定的:。审,批,期限内核发选—址意:见书不得无故拖【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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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本办【法自发布之日—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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