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市建【。设,项,目,。选址规划管理办法】
发布时间20!06:-01-《03 来源兰州【市规划局
第【一条 为了保障【建,设,项目的选址和布【局与城市规》。划密切结合科学【合理提高综合—效益根据中华—人民:共和:国城市规划法—和国家基《本建设程序的有【关规定制定本办法】
第二条 在城!市,规,划区内新建、—扩,建、改建工程项目编!制、审批项目建议书!和设计?任务书必须遵—守本办法
【第,三条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》城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!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!和布局的规划管理】工作
》第四条? 城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应》当了解建设项目建议!。书阶段的选址工【作各级人民政府计】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!批项目建议书时对拟!安排在城市规划区】内的建设《项目要征求同级人】民政府城市》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的?意见:
第五条 城市!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应,当参加建设项目【设计任务书》阶段的选址工作对】确定安排在城市【规划区内的建设项】目从城市《。规划方面《提出选?址意:。见书设计任务—书报请?批准时?。必,。须附有?。。城市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的选】址意:见书
第六条 !建,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!当包括下列内容
】
(:一)建设《项目:的基:本情况 主要—。是建设项目名称、】性,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!水与能源的》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!式与运输量以—及废水、《。废气:、废渣的《排放方式和排—放量
(二)建设!项,。目规划选《址的主要《依据
》 ? 1.经批准的项目!建议书;
!2.建设项目与城】市规划布局的—协调;
3!.建设?项目与城市交通、通!讯、能源、》市政、防灾规划的衔!接与协调;
— 4.建【。。。设项目?配套的生活设—施与城市生》活居:住,及公共设施规—。划的衔接与协—调;
》 5.建设项目对!于,城市环?境可能造成》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!。市环境保护规划和】风景名?胜、文物古迹保护】规划的协调
(】三)建设项目选址、!用地:范围和具体规划【要求: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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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建—设项目选址》意见书?按建设项目计划【审批权限实行分级】规划管?理县:人民政府《计划行政主管—部门审批的》建设项目由》县人民政府》城市: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!址意:见书;?地级、?县级市人民政府计】划行政主管》部门审批的建—设项目由该市人【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核》。发选:址意见书;直辖市】、,。计划单列市人民【政府计划行》政主管?部门审?。批的建设《。项目由直辖市、【计划单列市人民政】府城市规划行—政主管部门核—发选址意见书;省、!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!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!建设项目《由项目所在》地县、?市,人民政府城》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提出审查意见报【省、自治区人民政府!城市规划《行政主?管部门核发选—址意见书;》中央各部门、公司审!批的小型和限—额以下的建设项目】由项目所在地县【、市人民政》府城市规《。划行政?主管部门核发选址】意见书;国家审批的!大,中,型,和限额以上的建设】项目由项目所在地】县、市人民》政府城市规》划行政主管部门【提出:审查意见报》省、自治区、—直辖市、计划单【列市人民政》。府城市规划行政【主,管部门?核发:选址意?见书并报国务院城】市,。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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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》对符合?手续的项目各级人】。。民,政府城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应》在,规定的审《批期限?内,。核发选址意见书【。不得:无故拖?延
第九—。。条 本办法自发布】之,日,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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