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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三章 拨款、】借款和还款 —
第十二!条 项目单位根】据实施的《前期项目计划—待市财政《。。局下达预算》。指标后持签订的【前期工作《责任书?。到市财政局办理前】期费拨付手续—
第十三】条 凡属于借【款性质的项目其前期!费列入建《设项目投《资预算?待项目开工》后按市发展和改革】委员会发出的—还款通?知要求归还前—期费
【 对已开工建设【但未执行还款的项目!主管部门或市发展】和改革?委员会督《。促还款?。事宜在限定时间内未!。还清:。借款:的,。项目单位暂缓—或停止该《项目主管《部门或项目单位今后!申请项?目前期?费的:安排由市财政局【协助扣回应缴资【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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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【使用项目《前期:费的单位《因项目未批准建设或!其它原因不能归【还前期?费有项目单位提出】申请:作出前?期费使用决算—提交:无法开?工和不能还款的证据!经市发?展和改革委员会【、市财政局审核【报市政府常务—会议同意后核销【并将所欠《前期费如数退还市】前期:项目:专项资?金专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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