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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?省,招标投标违法违【纪行:为处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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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招标投标】违法违纪行为处【分规定?。已经200》9年10月23日】省,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!议通过现予公—布自2009年【12月1日》起施行
省长李鸿忠!
二○○九年—十,月二十八日
—。第一条 为》加,强对招标投标—。活动的监督管理惩】处,招,标投标违法违纪行】为维护国家利益、社!。会公共利《益和招标投标—主体的合法》权益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招《标投标法、中华【人,民共和?国行政?监察法、中华人民共!和国公务《员法、行《政,。机关公务员处—分,。条例及?其他有关法》律、法规制》定本规定
第二【条, 有招标投标—违,法违纪行为的单位】。其,直,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和其他直接责任【人员以及有》招标投标违》法,违纪行为《的个人?应当承担纪》律责任属《于下列人员的(以】下统:称有关责任人员)】由任免机关或者监】察机关?按照管理权限依【法给予处分
【 (一)行政—机,关公务员;
! (二)法律—、法规?授权的具有公共【。事务管理职能的【事业单?位中经?批准参?照中华?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!管理的工《作人员;
!(三)行《政机关依法》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!人员以外《的工作人员》;
? (四)企业、!事业:单位、社会团体【中由行政机关—任,命的人员
【本,省,范围外的单位和【个人违反招标投【标法律、《法规需?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参!照本规定《向其任免机关—。或者有管《辖权的监察机关提】出,处分建议
— 法律、法规【、国:务院决定和国务院】监,。察机关、国》务院人事部门制定的!处分规章对招标投】标违法违纪行为【处分:另有规定的从其规】定
第三条 招标】人有:下列行?为之一的对有关【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!者记:。过处:分;情节较重的给予!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!;情节严重的—给予撤职处分—
(一》)依法必须进行招】标的项目不招标将依!。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!目化整?为零或者《以,其,他任:何方式规避招标的】;
》(二)应公开招【标的项目《不按规定进》入综合招投》标中心或其》他招标服务机构【招标:投标或?者不按法《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!的招标投标》程,序进行规范》运作的;
【 (三)按规【定需要履行招标项】目审批?、备案手续》不,履行的;
【。 (四)违》反规:定自:。行组织招《标或者委托没有招标!代理资格的》机构以?。及委托超出代理【范围的机构代—理招标?的;
(【。五)应当《公开招标的项—目未经批《准擅自采用其—他招:标方式或者不—发布招?标,公告不通过国—家、省?人民政府指定的报】刊、信息网》络或:者其他媒介》发布招标公》告的;
【(六)以不》合,理,的条件限《制,或,者排斥?潜在投标人》对,潜在投标人实行【歧视待遇强制要【。求投标?人,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!或者限制投标人之】间竞争的;
【 (七)向—他人透?露,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!在投标人的名称、】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!。平竞争的其他情【况的;
《 (八)—在确定中标人前与投!标,人就投标价格、投标!方案等实质性—。内容进行协商谈【判的;?
, (》九):在评标?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!标候选?人以外?确定中标人不按照中!标候选人排》名顺序确《定中标人或者依法必!须进行?招标的项目在所【有投标被《评标委员《。会否决后自行确【定中标人的;—
: (?十)不按照招标文】件和中标人的—投,。标文件订立书面【合同或者与中—标人再行订》立背离合《同实质?性内:。容的其他协议—的;:。
(十一)!与招标代《理机构、招标—服务机构《或者投标人串通【招标投标损害国家利!益、社会公共利益】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!;
? (十二》。)其他影《响招标投标活动【公,开、公平《、,公,。正的行为
【 招标?人委托的招》标代理机构》有前款?第,(二)、(》五):、(六)、(七【)项规定行为的按】前款规定处》理
第?四条 ?招标:。代理机构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》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!警告或者《记过处?分;情节较重的给予!记大:过或者降级》处分;情节严重的】给予撤?职处分
—。(一:)未取得招标代理资!格或者?超越代理资格承接招!标,。。代理业务的;
! (二)以欺骗手】段获取招标》代理业务《。的;
《 (三)以承诺】让特定投《标人:中标获取招标代理业!务的;
《。 , (四)以他【人名义或《。者允许他人以—本机构的《名义从事招标代【理业务的;
【 , (五)》与招标人、投标人】、招标服务机—构串:通招标投标损—害,国家利?益、社?会公共利《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!的;
? : (?六)其?他,影,。响招标投标活动公开!、公平、公正的行为!
第五条 》投标人有《。下列行为之》一的对有《关责:任人员给《予警:告或者记过处分;】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!过或者降级处—分;情节《严重的给《予撤职?处分
(一】)提供虚《。假资料参与投标的】;
: ? (二?)与其他《。投标人相互串通【。。投标报价或者排挤】其他投标人的公平】竞争损害《招标:人或者其他投标人】的合法权益》的;
》 (三)以他人名】义投:标、允许他人—以自己的《名义投?标或: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!假骗:取中标的;
!(四)与招》标人、招《标代理机构、招【标服务机《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!利益、社会公共利】益或者他《人合法权益的;
! , (五?)其他影响招标投】标活动公平》、公正的行》。为
第?六条 ?中标人有《下列行?为之一的《对有关责任人—员给予警告或者【记过处分;》情,节,较重的给予记大过】或者降级处》。分;: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!处分
(一【)将中标项》目转:让,给他人将《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!转让给他人违—反规定将中标项目的!部分主体、》。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!人的;
《 (二》),无正当理由》不与招标人签—。订合:同或:者不履?行,与招标人订立的合】同的;
(】三)不按照》招标文件和》中,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!标人订?立书面合同或—者再行订立》背离合?同实质性内容的协】议,的;
(四)!其他影响《招标投标活动公【平、公正的行—为
第?。。七条 综合招投【标中心?及其他招标服务机】构有下?列行为之《一,的对:有关责任《人员给予警》告或者记《过处分;情节较重】的给予?记大过或者降级处】分;情节严重的给】予撤职处分
】(一)从事招标代】理业务或者强制【招标人委托招—标代理机构办—理招标?事宜的;
(!二)为?规避招?。标或者为以不—正,当手:段获取中标的—行为提供帮助的【;
(三【。)违反招标投—标,程,序及要求导致—不公平竞争或者【损害招标人投标人合!法权益的;》
, ?(四)故意刁难、拒!绝招标投标》申报或者故意不【让合:格投标人中标的【。;
(五)!与招标?。人、招标代》。理机构、投标人串通!招标投标损害国【家利益、社会公【。共利益?。或者他人合法权益】的;
—(六:)拒绝、妨碍有关部!门依法实施》监督检查的;—
(七)其】他影响?招标:投,标活动公开、—公平:。、公正的行为
第】八,条 本规定》第二:条第一款《所列人员《作为评标委员—会,成员: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: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!分;情节较》重,的给予记大过或【者,降级处分;情节严】重的给予《。撤职:处分
(一【。)应当回避而不回避!的;
(二】)在评标《过程中?擅离职守影响评标】活动正常进行的;
! (三)与其】他评标委《员会成员相互串通或!者与:。招标人、投标人、招!标代理机构、—招标服务机构串通】评审结?果显失公平》、公正?的;
— (四)其他影【响招标投标活动公平!、公正的行》。。为
第九条 招标投!标行政监督部门或者!其他行政管》。理部:门有下?列行为之一的—对有关责任人—。员给:予警告或者记过处】分;:情节较重的给予【记大过或者降级【。处分;情节》严重的给予撤—职或:者开除处分
】(一)利用职—权干预和操纵招标投!标活动的;
!(二)向招标—人推荐投标》单位或者向中标人推!荐分包队伍指定【招标代?理,机构或?者造价咨《询单位的;
】 (三)设》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!或者排斥潜在投【标人参与《投标的?;
? (四)与招标】人、投标人》串,通损:害国家利益、—。社会公共利益—或者他人合法权益】的;
—(五)不按照—法律、法规规定【对招:。。标投标活动进—行监督或者对有【关招标?投,。标的投?诉不按照规定处理的!;,
《。(六)其他》招标:投标监督管》理工作中《的失:职、渎?职行为
第十条 非!法设定?涉及招标投标的【行政:许可、资质验证、】注册登记等事项【或者不按照法律【、法规规《定办理?行政许可、备案事项!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!员处分条例第—二十:一,条给予处分》;有索贿、受贿、】行贿行?为的依照《行政:机关公务员处分【条例第二十》三条给予处分—;巧立名《目乱收费的依照行政!机关公?务员处分条例第【二,。十五条给予处—分;泄?露依法应《当保:密的与招标》投标:活动有关的情—况和资料《的依照行《政机关公务员处分】条例:第二十六条给予处】。分
第十一条 对有!关责任人员的处【分,依照中华《人民共?和国行政监察法和】行政:机关公务《员处分条例规定【的程序办理
受!到,处,分的人员对》处分决定不服的【依照:中华人民共和国行】政监察法、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、!行,政机关公务》员处分条例等—有关规定可以申【请复核或者申诉
第!十二条 《任免机关、监—察,。机关和招《标,投标行?政监督部门》建,立案件?移送制度
【任免机关、监—察机关查处招标投】标违:法违纪案《。件认为应当由招标】投标行政监督部门】给予行政处罚—的应当将有关案件材!料移送招《标投标?。。行政监督部》门招标投《标行政监督》部门应当依法—及时查处并将处理】结,果书面?告知任?免,机关、监察机关
】 招标投标—行政监督部门查处】招标:投标违法违纪案件】认为应当由任免机】关或:者监察?机关给?予处分的应当及时将!有关案件材料移【送任免机关或者监】察,机关任?免机关或者》监察机?关应当依法及时查】处并:将处理结果书面【。告知招标投标行【政监督部门》
,第十三条 》。有招标投《。标违法违纪行—为的有关责任人【员应当给予党—。。纪处分?的移送党《。的纪律检查机—关处理涉嫌犯—罪的移送司法机关】。。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
—。第十四?条 本?规,定自2?。009年12月1日!起施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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