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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湖北省招标】投标违?法违纪行为处分【规定: ?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!违纪行为《。处分规定《已经2009年10!月2:3日省人民政府常务!会,。议审议通过现予【公布自20》0,9年12月1日起施!行 省?长李鸿忠 二○○】九年十月二》十,八日 第一条— 为加强对招标投标!活动的监督管理【惩处招标投》标违:法,违,纪行为维护国家【利益、?。社会公共利益和招】标投标主《体的合法权益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,招标投标法、中华】。。。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!法、中华《人民共和国公务员】法、行政《机关公?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!有关法律《、法规制定本规定】 第二条 有—招标投标违法违纪】行为的单位其直【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和其他直接》责任人员《以及有招标投标【违法违纪行为—的个人应当承担纪】律责任属于》下列人员的(以下】统称有关责任—人员)?由任免机关或者监】察机关按照管—理权限依法》给予:。处分   (一【)行:政,机关公务《员; ?    (二)法】律、:法规授权的具有公】共事务管理职—能的事业单位—中经批准参照中华】人民共和《国公务?员法管理的》工作人员;   】  (?三)行政机》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!除工勤人员以—外的:工作人?员;     (四!),。企业:、事:业单:位、社会《团体中由行政—。机关任命的人员 】  本?省范:围外的?单位:和,个人违反招标—投,标法律、法》规需要追究纪律责】任的参照本》规定向其任免—机关或者有管辖权】的,监察机关提出处【分建议 《  : 法:律、法规、国务院】。决定和?国务院监察机—关、国务院人事部门!。制定的处分规—章对招标投标违【法,违,纪,。行为处分另有—规定的从其规定 】第三:条 招标人》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对有关责》任,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!过处分?;情节较重的—给予记大过或—者降级?处分;情《节严重的给予撤【职处分   —(一)依法必—须,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!标将:依法必须进行招标】。。的项目化整》为零或者以其—他任何方式规—避,招标的?; :   (二)应【公开招标的》。项目不按《规定进入综合招投标!中心或其《他招:标服务机构招标【投标或者《不按:法律、法《规、:规章:规定:的招标投标程序进】行规:范运作?。的;: ,   ? (三)按规定需要!履行招标项》目,审批、备案手续不履!行的;?。    (四—)违反?规定自行组》织招标或者委托没】有招标代理》资,格的机构以及委托超!出代:理范围的机构代理】招标的; 》  : (五?)应当公开招标的项!目未经批准》擅自采用其他招标】方式:或者不发布招标公】告不通过国》家、省人民政府指定!的报刊、信息—网络或者其他媒【介,发布:招标:公告的;  —  (六)以不合理!的,条件限制或者排斥】潜在投标人对潜【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!遇强制要求投标人组!成联合体共》同投标或者限—制投标人《之间竞争的》;   《 (七)向他人透】露已获取《招标文件的潜在投】标,人的:名称、数量或者可能!。影响公平竞争的【其,他情况的; —  : (八)在确—定中标人《前与投标人就投【标价格、投标方【案等实质性内—容进行协商谈判的;!     (九【)在:评标委员会》。依法:推,荐的中标候》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!。不按照中标》候选人排名顺序确】定中标人或者—依法必须进行—招标的项目在所【有投标被评》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!确定中标《人的;?    《(十)不按照—招标文件和中标人】的投标?文件订立书面合同】或,者与中标人》再,。行订立背离合—同实质性《内容的?其他协议的;   !  :(十:一)与招标》代理机构、招标服务!机,。构或者?投标人串通》招标:投标:损,害,国家利?益,、,社会公共《利益或者他人合法】权益的;   【 (十二)其他【影响招标投标活动公!开、公?平、公?正的行为    招!标,人委托?的招标?代理机?构有前款《第,(,二)、(五)、(六!)、(七《)项规定行为的【按前款规定》处理 第四条— 招标?。代理机构有下列行】为之一?的对有关责任人员】给,予警告或者记过【处,分;情?节较重的给予记【大,过或者降《级处分;情节严重的!给予撤职《处分   (一【),未取得招标代理资格!或者超越代理资【格承接?招标代理业务—的;    (二)!以欺骗?手段获取《招标代理业》务的;    【(三)以承诺—让特定投标人中标获!取招标代《理,业务的?;    (—四)以他《人名义或者允许他】人以本机《构的名义从事招【标代理?。业务的?;     (五)!与招标人、投标人】、招标服务》机,构串通招标投—标损害国《家,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!或者他人《合法权益的;   !  (?六)其他影响招标投!。标活动公开、公【平、公?正的行为 第五条 !投标人有下列行【。为之一的对有—关责:任人员给予警—告,或,者记过?处分;情节较重的给!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!。分;情节严重—的给予撤职处—分    》(一)提供虚—假资料参《。与投标的; —    (二)【与其他投标》。人相互串通投标【报价或者排挤—。其他投标《人的公平竞争损害】招标: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!合,法权:益的;?    (三)以他!人,名义投标、允许他】人以自己的名—义投标或者以其【他方式弄虚作假【骗取中标的;  】  (四)与招【标人、招标代理机】构、招标服务—机构:串通:投标损害国家—利益、?社会公共《利益: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!; :   (五)其他影!响招标投标活动公】平、公正《的行为 第六条 中!标人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对有关责任人】。员给予?警告或者记》过处分;情节较【重的给予记大过【或者降级处分;情】节严:重的:给予撤职处分 【  (一)将—中,标项目转《让给他人将中标【项目肢解后分别转】让给他人违反规定】将中标项目的部【分主:体、关键性工作分包!给他人的;    !(二)无正当理由】不与招标人签订【合同或者不》。履行与招标人—订立的合同的;  !  (三)不—按照招?标文件和中标—人,的投标?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!面合同或者再行订立!背离合?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!的;    —(四)其《他,。影响招标投标活动公!平、公正的行为 第!七条 综《。合招投标《中心及其他招标服务!机构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!有关责任《。人员给?予警:告或者记过处—分;情节较》。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!降,级处分;情》节严重?的给予撤职处分  ! (一)从事招标】。代理业务《或者强制招》。标人委?托招标代理机构【办理:招,标事宜的;  【  :(二)为《规避招标或》者,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!中标的行为提供帮助!的; ?   (三)违【。。反招标投《标程序及要求导致不!公,平竞争?或者:损害招标人投标人合!法权益的;  【  (四《)故意刁难、拒绝】招标投?标申报或者故意不】。。让合:格投:标人中标的;   !  (五)》与招标人、招标代理!。。机构:。、投标人串通招标】投标损害国家利【益、社会公共利益】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!;    (—六)拒绝、》妨碍有关部》门,依法实施监督—检查的?;   《 (七?)其他影《响招标投标活动公开!、公平、公正的行为! ,第八:。条 本规定第—二条第?一款所?列人员作为评标【委员会成员有下列】行,为之一?的给予?警告或者记过处分】。;情节较《重的给?予记大过或者降【级处分;情节严重的!给予撤职处分 【  (?。一)应当《回避而不《回避的?;  ? , (二)在评标过】程中擅离职守影【响评标活动正常【进行的; 》   (三)—与其他评标委员【会成员相互串通【或者与?招标人、投标人、招!标代理?机构、招标服务【机构串通评审结果显!失公平?、公正的;    ! (四)其他影【。响招标投标活动公】平、公正的行为【 第九条 招—标投:标行政监督部—门或者其他》行政管理部门有【下列:行为之一的对—有关责任《人员给予警》告,或者记过处分;情】节较重的给》予记大过或者降【级处分;情节严重】的给予撤职或—者开除处《分   (》一)利用职》。权干预?和操纵招《标投标活动》的;    —(二)向招》。。标人推荐投标—单位或者向中标【人推荐分包队—伍指定招标代理机】构或者造价咨—询单位的;    !(三)设置不—合理的条件限—制或者排斥潜在【投,标人参与投》标的:。;   《 (四)与招标人、!投,标,人串通损害国—家利益、《社会公共《利益或者他人—合法权益的;  】  :(五)不按照法律】、法规规《定,。对招标投《标活:。动进行监督》。或者对有关》招标投标的投—诉不按照规定—处理的;    】(六)其他招标投】标监督管理工作【中的失职《、渎职行为 第十】条 非法设定涉及招!。标,投标的行政》许可、资质验证、注!册登:记等事项或》者不按照法律—、法规规《定办理?行政许?。可,、备案事项的—依照行政《机关公务员处分条】例第二十一》条给予处分;有【索贿、受《贿、行贿行》为的依照行政机关公!务,员处分?条例第二十三条【给予处分;》巧立名目乱》收费的依照行—政机关?公务员处分条例【第,二十:五条给予《处,分;泄露依》法应当保密》的与招标投》标活动有关的—情况和资料的—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!处,分条例第二》十六条?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! 对有关责任人员的!处分依照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行政监察法和行政机!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!定的:程序办理   受】到处:分,的人员?对处分决定不服的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行政监察法、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公务员法《。、行政?机关公务员》处,分条例等有关规定】可以申?。请复核或者申诉 第!十二条 任免机关】、监察机关》。和招标投标行政监】督,部门建立案件移送】制度   任免【机关:。、监察机关》查,处招标投《。标违法违纪案件认为!应当由招标投—标行政监督部门【给,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将!有关案件材料移送】招,标,投标行?政监督部门招—标投标行政监督【部门应当依法及时】查处:并将处理结果—书面告知任》免机关、监》察机关?   招《标投标行政监—督部门查处招标投】标违法违纪案—件认为应当由—任免机?关或者监察机关给】予处分?的应当及时将—有关案件《材料移?。送任免机关或者监】察机关?任免机关或者—监,察机关?应,当依法及时查处【并将处理结果书面】。告知招标投标行政监!督部门 第》十三条 有招标投标!违法违纪行为的有】关责任人员》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!移送党?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!涉嫌犯罪的移送司】法机:关,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第十四条—。 本规定自》2009年1—2月1日《起施:行 : ,